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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二三章平常事

  蝉鸣三年不死,对人间不利。

  这是元绪说的话,他在常羊山已经听了三年的蝉鸣,有时候即便是冬日里,他也说自己曾经听到过蝉鸣。

  云川觉得这是元绪产生了幻听的结果,在过去的三年中,每年冬日都有大雪,大雪主要的作用就是用来杀死那些越冬的虫卵的,虽然有些蝉能活好几年,不过,在冬日大雪中,蝉会冬眠不会鸣叫。

  对于元绪说的话,云川没有反驳,说起来,大中华文化圈中,农谚对于劳动生产是有很强的促进作用的。

  不知道这句话对不对,没关系,首先要有这么一句话才能引出后面无数句农谚来。

  野人们没有制造文化的可能,野人时代的文化全部都是头人,聪明人创造的,就像燧人氏造火,有巢氏盖房,伏羲氏分阴阳,建八卦,神农氏尝百草,轩辕氏立规矩,蚩尤氏建庙立祀……

  聪明人在创造文明这件事上的作用非常的明显,就算是野人们围着火堆蹦蹦跳跳的原始舞蹈,也是聪明人们整理之后流传下去的。

  小苦在冬日的时候,曾经从树皮下挖出来了很多蝉,这些蝉都是活着的。

  这只能说明一件事——那就是冬日太暖了。

  其实不用看蝉,只要看墙角处的野草就知道冬日并不冷,即便是下了大雪也不冷,因为,墙角向阳面的青草碧绿了整个冬天。

  云川部现在有专门记录这些事情的人,这个人就是阿布!

  云川看过阿布整理的大事记录,发现阿布撰写的这本书基本上已经可以称之为洪荒世界的大百科全书了。

  不过,这本大百科全书实在是太大了,为此,阿布整整用了常羊山最大的一个山洞才算是将这本书安置下来。

  不是这本书的内容有多少,而是,实际内容太大的缘故,比如,书中介绍到了麦子,阿布就会把麦子的各个时间的状态用实物表现出来,从麦子发芽到扬花,成熟,一丝不苟。

  书中介绍到了铁,阿布就会将铁的各种形态也表现出来,从铁矿,铁砂,再到成品铁,甚至在书里面还刻意记录了他从夸父那里总结到的冶铁常识。

  云川看过书里面记录的刑天的故事之后,就离开了这座山洞,果然,阿布将云川讲述的刑天故事一字不漏的记录了下来,重点还讲述了那一场诡异的水龙卷。

  阿布认为他这一生只要将这一本书写好就不错了,这不是他自己谦虚,而是,写书从最初的用笔来描绘,变成现在这样一个系统性的巨大工程了,为了写好这本书,阿布甚至从云川的天宫里讨要来了两个聪明的学子,以及十六个健康且聪慧的本族少年男女,这才能勉强维系这本书的书写。

  暖冬的后果就是春天里没有什么雨水。

  云川不怎么在乎这件事,自从他来到这个世界,这里的天气就忽冷忽热的没有正常过,在这里他见识过恐怖的倾盆大雨,见识过十几天都不会散去的浓雾,见识过天崩地裂的洪灾,见识过满天都是金蛇狂舞的雷暴。

  所以,今年春天雨水少的事情,族人们也不那么奇怪,没有雨水,就用水车浇灌农田,也不差什么事情的。

  把身家性命全部维系在老天爷的裤裆里,才是最愚蠢的一件事情。

  这个理念就是云川这些年不断地给他们灌输进去的。

  这几年中,投靠云川的成年族人陆续进入了暮年,早年间刀耕火种的把日子过得艰难,再加上跟随云川之后,又常年忙碌不得休息,虽然吃的,穿的,住的好了一些,那些人三十几岁的人还是陆陆续续的死掉了。

  因为有了一些闲暇时光,再加上物产丰富了,人们终于认识到了死亡的可怕,也开始对死亡有了认知。

  有了死亡观念,人们就会问——人死之后会去哪里这个终极哲学问题。

  为此,云川不得不将三十六层天宫,十八层地狱给创造出来,那些传说中的圣王全部变成了天堂或者地狱的主宰。

  生有时,死有地!

  在云川传播的地狱观念中,只有这两样是人无法改变的,除过这两样,中间的部分完全是人要对人自己的生活负责。

  人的诞生无法选择,同样的,人的死亡也同样无法选择。

  当族人们发现有些年纪很长的人还活着,一些年纪轻的人却已经病死,老死,他们就希望自家族长这位神灵,能够帮助他们。

  事实上,云川谁都帮不了,于是,该死亡的人,就会死亡,没有一个人能够避开生老病死这个大规律。

  族人们发现云川也并不是无所不能的时候,他们对于神灵的看法就有了一些变化,觉得还是靠自己比较靠谱。

  云川对于族人而言,就是一个高高在上的神灵,他现在已经基本上不接触自己底层的族人了。

  即便是被族人看到,也往往是只是从远处瞥一眼,不得靠近。

  疏远族人的时间长了,再加上阿布他们可以在云川跟族人之间制造的疏离感,普通族人对于云川的印象就只能是一些诡异的传说,与夸张的不能再夸张的故事。

  每一个人都在为自家族长制造颂歌,每一个人都在为自己的族长创造新的能力,到目前而言,云川早就是一个手握雷电,可以挟泰山而超北海的神灵。

  总体上,云川部的发展实在是太好了,每日吃三顿饭的习惯已经形成,由于粮食与牧场的丰收,再加上荒原给族人提供了取之不尽的肉食,云川终于解决了部族人的吃好饭的问题。

  稳定的粮食供给,与平衡的膳食摄入,云川部的人的身高终于有一些看头了。

  云川部的族人身高在变高,巨人族的身高却在降低,鱼人族中出现鱼人的概率也在逐渐降低。

  对于这个问题,云川将之归类于——物竞天择,优胜劣汰,不论是本族人的身高变高,还是巨人族在矮化,亦或是鱼人部的正常化,都在说明一个道理。

  只有这样进化,他们的种族才能继续繁衍下去,只有这样进化,才是一条正确的进化之路。

  巨人的身高太高,鱼人有鳃,手脚上有蹼这些进化方向其实都是畸形的进化进程。

  这两个部族就该像野人一样弱化身体机能,提高大脑发育程度才对。

  就像轩辕苦练了房中术多年,结果并没有像传说中那样延年益寿,想反,因为操劳过度,反而将他钢铁一般的身体祸祸的差不多了。

  他好像并没有节制的意思,反而变本加厉的在他的部族里攫取更多的美人,导致这几年嫁到云川部的轩辕部女子都变少了。

  这是一般人知道的消息,对于小苦,跟小鹰来说,就完全不是这么回事了,人人都以为活在醉生梦死中的轩辕,其实在半年前就悄悄地离开了野象原,去了涂山。

  “蚩尤也去了。”正在吃饭的小苦听云川跟夸父谈及了轩辕的去向,就忍不住补充了一下。

  “轩辕去涂山乃是为了取铜铸造大鼎,蚩尤去涂山做什么?”云川听小苦说蚩尤也去了,就觉得非常奇怪。

  他现在已经不在乎轩辕跟蚩尤两人合起来跟云川部作对这件事了,因为,他们即便是集合起来了也不可能是云川部的对手,更不要说,小苦最近睡了轩辕部虎部落族长的女儿之后,轩辕就更加不应该在这个时候生出什么事端来。

  虎部落,就是轩辕自认为固若金汤的五部族之一,小苦坚持不懈的向虎部落族长之女求爱两年,终于心想事成。

  春天的韭菜配合鸡蛋弄成韭菜盒子用素油煎炸之后,整个春天的味道就被牢牢地锁定在韭菜盒子里了。m.χIùmЬ.CǒM

  “秋天之后,我可能要娶五个女人!”小苦继续咬了一口韭菜盒子,翠绿色的油脂从他的嘴角流淌出来,他就用力的吸吮一下。

  “你不准备找人帮你分担一下吗?”阿布抬起头,以前那张圆脸,因为写书写的比较辛苦的原因,眼睛已经变成了三角眼,且看起来有些阴毒的意味了。

  “不用,那五个女人也就用一下,我准备用过之后就杀掉,阿布不用担心我会收编轩辕五部族。”

  云川想了一下道:“做人要厚道。”

  小苦笑道:“我就怕事情传出去对族长的名声不好。”

  云川摇摇头道:“我没有什么是不能对人说的。”

  夸父笑道:“没有人会诋毁族长,轩辕部的人也不会,人族数量本就不多,万万不可为几句闲话就损伤人命,要知道,人啊,从出生需要长十三年才能有点用处。”

  小苦瞅瞅同样在向韭菜盒子进攻的小鹰道:“部族养他们,不就是为了杀人用的吗?如果不用他们,我们需要用很长的时间才能说服他们。”

  云川摇摇头道:“不用说服谁,只要我们前进的方向是对的,他们自己就会跟上来,至于他们心头的那点不情愿,过上几年就该消失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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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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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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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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