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川部的人其实没有族人们的认为的那么富裕,他们认为只要仓库里有粮食,家里的陶瓮里边还有食物,房梁上还吊着几块黑乎乎的腊肉,驴子在后院的驴圈里打响鼻,自己可以躺在暖和的床垫上睡觉,身上的麻布衣衫以及箱子里的裘皮厚衣服还在,他们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富裕的一群人。
之所以有这样的认知完全是因为他们从来没有经历过真正富裕的生活。
有了这些物质保障之后,求长生,就成了一个类似毒瘾一般的存在。
就像夸父曾经说过的,他喜欢在吃饱喝足之后躺在床榻上,慢慢的感受肚子里的食物逐渐转化成脂肪,转化成肌肉,转化成力气。
他说,这个过程让他迷醉,他觉得人世间最美好的事物莫过于此。
现在,他只想尽可能长的感受这种幸福。
人就是一种贪婪地动物。
阿布知道自己能活七十个寒暑,他真的是这样认为的,因为,这句话是族长说的。
因为能活七十个寒暑,阿布的生活处处充满了惬意,他现在做什么都很慢,人,只要慢下来了,就一定能活的比较精致。
所以,他慢慢的穿过竹林,抚摸了每一头愿意靠近他的熊猫的脑袋,路过猪圈的时候,查看了每一头猪的生长状况,其中跟一头瘦的皮包骨头,下腹却垂着两大排**的母猪,交谈了很久,鼓励它为部族的养猪事业添砖加瓦,为此,他还亲自往母猪的食槽里添加了很多煮熟的麦麸。
离开猪圈之后,他就看到了乘坐龟壳船顺流而下的云蠡,想要呼喊一声,又看到小苦就站在水渠边上,就笑吟吟的骑着一头牛下了山。
六月的时候,是庄稼们的末日。
再过十天,云川部的小麦,糜子,谷子就陆续进入了收割期,到时候会有很多很多的人拿着农具收割这些短命的庄稼们的生命。
对于庄稼来说,死亡才是有意义的,好在它们的种子已经成熟,因此,生与死之间不过是一场轮回,算不得什么大事。
那么,什么才算是大事呢?
当然是女魃叛逃这件事!
轩辕长久的将女魃放逐在赤水河畔,没有给予女魃更多的关爱,于是,出现跟睚眦淫奔就不算太奇怪了。
他们两人在荒野中结成了夫妇,听说天神都在为他们祝福,以一场暴烈的雷暴形成了最强音。
轩辕暴跳如雷……当然,也仅仅是暴跳如雷而已,他没有出动兵马去找睚眦跟女魃的晦气,不是不想,而是,这两个奸夫**带着将近六千人的队伍,进入了茫茫的荒原之中,想要找到他们是一件非常非常难的事情。
人人都知道这支六千人的队伍进入荒原之后会是一个什么结果,当年,云川带着族人去荒原捉马的时候,亲眼目睹了一个小部族被风雪冻成冰雕的场面,而第一个发现这个场景的人就是睚眦。
现在,他进入了荒原……如果不是实在走投无路了,他应该不会选择这条路。
没人知道荒原里边到底有什么,有流浪野人说那里是无穷无尽的草场,里面有数不清的豺狼虎豹,还有流浪野人说,那里只有一望无垠的沙子地,除过沙子之外什么都没有,任何人只要踏进沙地,就没有活着出来的可能。
所以,轩辕仅仅是暴怒而已,很快就把女魃的事情丢到脑后。琇書蛧
现在更重要的事情是三部族派出去的远征军。
他们围剿刑天的工作,已经进行了将近两年,在这两年中,隶首曾经数次找到了刑天的踪迹,可惜,每一次即将胜利的时候,都被刑天抢先一步逃走了。
现在,隶首,虎战士,再加上狱滑三人统领的武士群,已经离开了大河的入海口,一路追踪刑天的踪迹去了北方。
大河入海口向北的地方,就是那群白皮肤的人来的地方,考虑到刑天的部族中,本身就有很多的白皮肤灰眼珠的人,轩辕,云川,蚩尤一致认为,刑天在大河入海口已经没有了存身之地,只好向北方逃窜。
轩辕不认为隶首,虎战士,加上狱滑就能杀掉刑天,能干这种事情的人,只有他与云川,就连蚩尤都差一点。
可是呢,不论隶首他们能不能杀掉刑天,至少已经把刑天驱逐到了远方,想要再回来,那绝对是难上加难的事情。
刑天的脑袋能不能拿回来不重要,重要的是刑天再也没有力量来骚扰大河上游三部落,这对三个部落来说就是一场大胜利。
所有的事情都在族长的掌控之中,阿布就是这么认为的,他今天之所以心情愉快地下山,就是为了去见临魁……
临魁快要死了,他的身上也长满了跟他父亲神农一般无二的红色斑疮,皮肤溃烂不说,严重的时候,皮肤下边的肌肉也会溃烂……
族长听说了这个状况之后沉默了很久,沉默之后,族长就去找了精卫,仔仔细细的检查了精卫的身体,同样被仔细检查过的人还有云蠡,以及出生不久的公主,听说,族长在检验老婆跟儿子,女儿的身体的时候,检查的极为仔细,一寸皮肤都没有放过。
阿布不知道族长为什么要这样做,也不明白族长为何会命令小鹰在他之前就下了山,所以,阿布决定稍微加快一点步伐,所谓的加快,也不过是屁股下的牛跑的稍微快了一些。
阿布来到常羊山城的城门口,没有看到小鹰,问过看守城门的武士首领,才知晓小鹰离开城池至少一个小时了,还带走了大量的火油。
听到这个消息之后,阿布立刻掉头回到了天宫。
见到族长的时候,发现族长已经解开了公主的襁褓,拨开公主胳膊,腿上一层层的嫩肉,检查皮肤腠理。
看样子,这样的检查也不是第一次了,精卫的眼睛红红的,守在边上一声不吭。
阿布走了进来,先是逗弄一下以为正在跟父亲玩耍的公主,然后就在云川耳边道:“蚩尤没有杀临魁,轩辕没有杀临魁,我们如果杀了,是不是不好?”
云川检查完孩子的身体,重新用襁褓包好孩子递给精卫道:“每个月都要仔细地检查。”
精卫咬着牙道:“我没有病。”
云川叹口气道:“有没有病你都是我老婆,我们只是要预防一下。”
精卫得到了承诺,就快快的抱着孩子跑了,云川刚才说的话实在是太可怕了,直到现在,她的脑袋还在嗡嗡作响。
精卫走了,屋子里只剩下云川跟阿布,云川没有跟阿布解说的心情,站在窗前,瞅着外边的蓝天,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你去告诉轩辕,蚩尤,以后不要拿这种病耍心眼,如果一旦蔓延开来,没有人能好过。”
阿布往族长跟前凑凑道:“什么疾病?”
“麻风病。”
阿布想了一下道:“临魁得得就是这种病?”
云川道:“上一代神农也是死于这种病。”
“精卫也是神农的女儿,所以,族长就检查了精卫以及云蠡跟公主的身体?”想通了来龙去脉之后,阿布觉得自己的头发都要竖立起来了。
老神农有病,所以临魁会有病,岂不是说,精卫也会有病?
“临魁几年前恐怕就已经染病了,这些年他一直在强撑,这也是神农氏为何会每况日下的原因所在。
我以前总是想不通,临魁如此英武果敢的人,为何在几年前会犯下那么明显的错误,甚至会疏远自己的部下,以至于让我们,以及轩辕有机可乘。
现在,全都明白了。”
“王后会不会?”阿布强忍着心头的惊骇假装平静的问云川。
“不会,这种病不遗传,只不过,谁跟老神农亲近,谁就会沾染这种疾病,也就是说,老神农越是喜欢谁,谁得病的机会就大,精卫从小就不受老神农待见,所以,染病的可能很小。
我只是太害怕了,才会检查他们的身体。”
“这种病,就算是族长也不能医治?”
云川焦灼的道:“不能!没人能治。”
阿布听族长说王后没有问题,一颗心也就放下来了,想了一下道:“四年前,蚩尤部的狼战士得病了,我们部族中也有两个人得病了,最后,他们都死了。”
云川瞅着阿布的眼睛道:“再遇到这种人,就用火烧了吧。”
阿布点点头,一时间,天宫里陷入了可怕的寂静。
“但愿小鹰能把事情处理好……”
“这一次临魁来我们这里,恐怕已经做好了死亡的准备,云川部的人都居住在城池里,不论是有巢氏,还是燧人氏的人都接触不到,我们也不允许他们进入常羊山城。
我现在担心的是蚩尤,他收编了原本属于临魁的有巢氏,轩辕收编了临魁的燧人氏。
当初蚩尤跟我说起这件事的时候,就觉得事情进行的太顺利了。当时以为是临魁已经没了反抗之力,人也没了斗志,甚至允许他销声匿迹独自偷生,没想到祸患还是跟着来了。
阿布,人在生活的过程中,会遇到很多很多的灾难,一个不起眼的差错很可能就会让云川部死无葬身之地。
以后,要小心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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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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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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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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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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