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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九章分猪肉

  因为人少,再加上大家脑袋里的东西都不太多,当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产生依赖之后,这种依赖就会非常得炽热。

  在这个时候,人对人的信赖是一辈子的事情,哪怕是被你骗得要死了,他们还是不离不弃。琇書蛧

  云川从不怀疑阿布,夸父对自己的忠诚,倒是阿布跟夸父,才应该好好地思量一下云川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这世上最坏的人就是云川,接下来,就是轩辕跟蚩尤,刑天不过是一头野兽,临魁也不过是一头流浪狗,论到坏这个问题的时候,这两个人给前边三人提鞋的资格都没有。

  至于别的人,都可以用好人这个称号来称呼他们。

  云川的脑袋里装满了上下五千年以来的各种经典骗术以及阴谋,任何靠近他的人,都会在不知不觉中被传染,最终站到坏人的行列里边。

  轩辕是经过成长,思考之后才成为坏人的,他有这方面的天赋,一旦靠近云川之后,就颇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架势。

  三人中,蚩尤是相对憨厚的,他身上的野人气息也更加得浓厚一些,只不过,在云川跟轩辕的压迫下,他不得不使出浑身解数,才能与这两人争斗。

  常羊山的天空纯净无暇,野象原的草地碧绿如毯,黑森林的松根水清澈如碧青玉液。

  如果没有云川,没有轩辕,没有蚩尤,没有战争,那么,这里的人们就应该活得如同神仙一般。

  土地肥沃,风调雨顺,渔歌与牧笛同响,飞鸟与鸣虫应答,人不知有忧愁,兽不知有死期,饮松露而食白莲,着青叶而卧荒草……

  “这才是人应该过的日子,而不是爬五更起半夜地去干活,不该是为了一些小小的利益就砍杀得头破血流,人头滚滚的,不应该为了种植庄稼就烧毁草原,不应该为了盖房子就砍伐森林,更不该为了一口肉,就将野兽豢养在监牢里,不该为了一口奶,就剥夺小牛的口粮……这不符合大道的要求。”

  元绪坐在窗前,俯视着熙熙攘攘的常羊山城,忍不住叹息一声。

  正在抄书的小苦儿放下毛笔对元绪道:“前几句不错,到了中间几句的时候,就是胡说八道了。

  飞鸟会吃掉发声的虫子,人要是没有忧愁那就是傻子,野兽本身就不知道死期是哪一天,松露很苦,不好喝,白莲花瓣也是苦的,穿树叶子制作的衣服会被虫子咬死,睡在荒草上也会被虫子咬死,就算咬不死也会被冻死。

  不干活就要饿肚子,不烧掉荒草就没办法种粮食,不砍伐树木就没有房子住,不放牧就没有肉吃,不截留小牛的口粮,我们就没有牛奶可以喝。

  要不然,你去过一阵子你刚才说的那种生活?反正我是不肯的,族人们也是不肯的。”

  元绪看看小苦儿道:“你应该有更高的要求。”

  小苦儿收拾好了桌子上的笔墨纸砚,把他们统统装进竹筐里,站起身来将竹筐背在背上对元绪道:“今天天宫里有蒸肉,是王后亲自安排的,听说用了一头猪的肉,你去不去?”

  元绪摇摇头道:“不去。”

  小苦儿就上前抓着元绪的长脖子不断地摇晃着,一边摇晃一边道:“你现在没了龟壳,打不过我。”

  元绪怒道:“你以为我真得打不过你吗?”

  说话的功夫,就从桌案下伸出一条腿,用力一踹,小苦儿就被他踹地飞了出去,屁股在木头地板上滑行老远,最后撞在墙壁上。

  小苦儿大笑道:“你看,你终究没有办法顺应自然,如果你想顺应自然,刚才就不该反抗,而是等待一个自然的结果。

  好了,走吧,吃肉去,你没了龟壳,身体是软的,多吃肉,就不用再背龟壳了。”

  元绪瞅着小苦儿道:“你也变成了一个坏人。”

  小苦儿将元绪从座位上搀扶起来,拉着他的手道:“我这样的坏人,知道自己算不得好人,所以我们在做事情的时候,会时时刻刻地提醒自己,自己是坏蛋,那么在做事的时候就要注意一些,免得把好事情也给做成坏事,继而让自己变得更坏。

  可怕得是你这种自以为是的好人,打着干好事的由头,却得出了一个最坏的结果。”

  元绪不解地道:“你是在说我吗?”

  小苦儿点点头道:“没错,伏羲氏人已经被你们给安排地不会反抗了,不会发怒,也不会感到悲伤了。

  这个过程很像我们族长在挑选种猪的场面,族长想要最能长肉,最温顺,最能生猪仔的猪,于是,就把脾气暴躁的野猪,早早杀掉吃肉了,又把不能长肉的野猪也杀掉啃骨头了,还把不能生猪仔的野猪杀掉剥皮吃肉,剩下的都是一些性情温顺,能长肉,还能生很多猪仔的猪。

  你看看伏羲氏那些人,像不像猪圈里的那些猪?既然他们很像猪圈里的那些猪,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认为,你们广成子用了很多年的时间,把不听话的人都给杀掉了,把所有敢于反抗你们的人都给杀掉了,把不愿意接受你们管制的人也给杀掉了呢?

  剩下的人,是不是跟我们猪圈里的猪一样,都温顺,听话,且心甘情愿被你们统御。

  走吧,不说这些了,快点去吃猪肉,族长发现了一种新的食物,听说叫做芋头,还说在制作蒸肉的时候放上芋头,是美味的极限。”

  小苦儿的话让元绪非常地受伤,虽然很不愿意,还是被小苦儿拖着直奔天宫。

  云川坐在天宫外边的平台上正在看书,书是他写的,是经典版的《孝经》,里面说的都是一些关于人伦的东西。

  以前的时候,云川总以为这本书里面的糟粕太多,尤其是那句著名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这句话对人的禁锢实在是太多了。

  现在,成了人家族长之后,他忽然发现,这东西竟然是金玉良言,尤其是对于统治者来说,简直就是无双的利器。

  原始人的道德问题,始终是一个大问题,他们脑海中根本就没有这种东西,想要给他们建立一个,就需要说最狠的话,定最为严格的规矩才成。

  如果把话说得不够狠,规矩制定得不严格,那么以这些人的接受能力,能剩下两成就不错了,能接受三成就是侥天之幸。

  这样的两三成还能有什么作用呢?

  还要在这句话的基础上订立“天地君亲师”以及“父父子子,君君臣臣”的概念,那就更加地无从说起了。

  云川以前生活的那个世界里,需要解放人性,而现在,需要做的是建立人性,话不狠,规矩不严,不能成事。

  在他的背后,就是一座蒸笼山,蒸笼里正冒着白色的热气,一大群馋涎欲滴的食客们,已经伸长了脖子等待族长下令揭开蒸笼的那一刻。

  看到本族的族人们,还有一大群管事们流露出来的馋像,云川在心中叹息一声。

  不论自己教诲了多少,最起作用的还是自己制作出来的食物,再狠的话,再严密的规矩,也比不上一大锅蒸肉对他们的诱惑力。

  小鹰儿也来了,带着其中的一个老婆,说起来,小鹰儿到底是一个狠人,带来的这个老婆终究还是怀上了。

  不管云川部发展到了什么程度,吃饭的时候还是跟野人时期,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别,只不过是一个开始用碗筷,一个喜欢用手抓。

  小苦儿之所以会把元绪拖过来,就是因为小鹰儿拖来了一个怀孕的老婆!

  在小鹰儿能让自己老婆怀孕就是大功一件的时候,小苦儿只能用元绪来证明,他对元绪的监视一刻都不曾放松。

  蒸笼里这头被分尸的猪,是云川部自从养猪以来,养得最肥大的一口猪。

  这口猪足足有四百斤重,猪倌们足足饲养了两年,才有这样的成果,毛猪四百多斤,杀掉之后,皮下脂肪足足有五指厚,肚子里的板油就扯下来了足足三十斤。

  脂肪雪白,基本上看不到多少红肉,为了把这头快要走不动路的猪养好,猪倌们甚至每天要帮助这头猪翻身才成。

  现如今,这头猪已经肥得不能再肥了,猪倌们这才决定,请族长出手用这头堪称祥瑞的大肥猪来制作一道菜。

  古人说的膏腴,指的就是这东西。

  云川部说起来确实很富裕了,不过,这个富裕是用野人的标准来衡量的,就算云川部的人经常吃肉,可是,人们的身体对于油水这个定西的需要好像永远没有尽头。

  不得不说,五指厚的肥膘在被制作成扣肉之后,就算是云川都能嗅到干菜,芋头,肥肉的味道混合之后散发出来的复合香味。

  这种香味就像是有形的钩子,不断地抓挠着族人咽喉里面的小舌头,让人们的口水分泌变得旺盛起来。

  云川终于合上了那本让族人们非常讨厌的书,对抱着小姑娘,拖着大儿子的精卫道:“开始吧,怎么分你做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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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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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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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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