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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二二章艰苦的生活磨砺最强的意志

  野人生活的全部内容就是——干活。

  他们总有干不完的活计,一日都不得清闲。

  因为没有雨雪天气,云川承诺的七日一休,在阿布的催促下,基本上没有出现过。

  不过,人们还是期盼着雨雪天,希望能在这一天可以彻底的放弃工作,安心的什么都不干,就这么懒懒散散的过上一天。

  由于天气渐渐变暖和了,下雨天也就多了起来,就像今天,小雨不大,却沾人衣衫。

  全族人都来到了河湾地上整饬农田,这里的荒草自从被刑天烧了一遍之后,前几天天晴的时候,又被阿布整齐的烧了一遍。

  因为有犁头的缘故,野牛拖拽着犁头破开黝黑的土地的时候,全族人都在欢呼。

  不过,当族人们试图给其余的野牛也背上挽具的时候,那些野牛却不怎么听话,无论如何都不愿意把那些奇怪的东西背在身上,也不愿意沿着人们要求的方向,速度帮他们犁田。

  小野牛也只认云川,云川让它做什么,他就做什么,换一个人,哪怕是阿布跟精卫,它也不肯好好听话。Χiυmъ.cοΜ

  这样明显是不合适的,云川身为一族之长,整天不想着族群的发展,而是耕田,这对族群的发展是极其有害的。

  所以,云川找来了一根烧红的铁锥子,一下子就把野牛的鼻子给戳穿了。

  并且给这些野牛的鼻子穿上铁环,尽管很多人看到这一幕都心惊胆战的,可是呢,他们马上就发现,这些鼻子套上鼻环的野牛们开始听话了,只要栓一根绳子在鼻环上,让它们向东,它们就绝对不会向西。

  即便这根绳子握在孩子手中,它们也会乖乖的听话,并不会激烈的反抗。

  云川给别的野牛穿鼻环的时候,小野牛就站在一边看着,或许是小野牛比别的野牛聪明的缘故,这家伙开始听话了,至少当阿布需要它配合耕田的时候,小野牛还是很温顺的,只是在忙碌完一天之后,就不怎么肯搭理云川了。

  天上细雨绵绵,地下,七头耕牛正在努力的耕田,在被铧犁切开的垄沟里,妇人跟孩子们要把里面的草根全部捡拾出来。

  因为要赶时间,七头耕牛想要对付这上万亩土地,依旧是杯水车薪一般,云川想要迅速扩大耕牛队伍,却因为铁犁头的数量实在是跟不上,才不得不作罢。

  一头牛一天只能耕作三亩地,这已经非常了不起了,阿布经过计算之后发现,如果按照一天耕二十一亩地的速度耕作,等到开始插秧的时候,绝对没有可能把这片河湾地全部耕作完毕的。

  地气已经开始上升,天空中的苍鹰们已经可以不用呼扇翅膀,仅仅依靠上升的热空气就能在高空长久的盘旋。

  向阳坡上的青草也开始露头,春天的脚步已经快要抵达桃花岛了。

  于是,阿布就把岛上所有的牛鼻子都给穿了洞,开始日夜不歇的劳作。

  这样做的弊端很明显,这些耕牛需要一个适应耕田的过程,可是呢,阿布根本就不给它们适应的过程,于是,在鞭子以及沉重的劳动双重压迫下,半个月的时间,云川部就吃了四回牛肉了。

  阿布是不管这些的,自从上回被族长呵斥之后,他也就明白了一件事,现在,所有的事情都没有把这一万亩地耕作出来种上稻子重要。

  为此,阿布派遣槐去了刑天部,提出用粮食换取更多的耕牛。

  在神农氏还没有回归族群的日子里,刑天显得很好说话,又给云川部兑换了十头野牛。

  小野牛无论如何都不肯下地干活了,即便是给它再多的好吃的,它也不肯动弹了,就卧在云川的窗户底下,如同一个得道高僧一般,平静的反刍着干草,安贫乐道的令人发指。

  阿布尝试过给大象挂上挽具,结果,破耳朵是一定不肯的,母象也不肯,倒是独牙大象对这事的反应很小,愿意挂上挽具,整日里在原野里晃荡。

  不过,用大象犁田被证明是一个臭主意,大象的力量太大,当犁头触碰到田地里的石头的时候,在大象巨大的力量的撕扯下,要嘛是犁头折断,要嘛是挽具折断,再要嘛就是石头被刨出来。

  幸好,在设计这套犁头的时候,云川刻意的降低了挽具的牢固程度,也就是说用挽具来充当保险,保全犁头。

  所以,大象犁田,损坏最快,最多的永远是挽具。

  新来的耕牛们的劳动效率很差,而旧有的耕牛损耗速度又太快,阿布不得不让夸父以及巨人族们背上挽具没日没夜的犁田。

  因此,阿布已经成了恶魔在人间的化身。

  为了不让族群因为太过劳累而人心涣散,云川跟小野牛也下地耕作了,即便是小狼也背上了挽具。

  如此,小野牛也就愿意出力气了,当然,当一牛,一狗一人共同拉着犁头在地里干活的时候,只要看人跟狗背后松垮垮的绳索,就该明白主力当然是野牛。

  没有铁了,云川就下令融化了一些青铜器,把这些青铜器也制作成了犁头,可惜,青铜制作的犁头太容易损坏,就像铁犁头容易被大象拉着损坏一样,青铜犁头挂上牛之后也损坏的很严重,最后,只能由人拉着犁地。

  总体上来说,大象犁地的效果最好,犁沟最深,野牛耕田的效果次之,人拉着犁头耕田的效果最差。

  眼看着桃花已经开始顶出花苞了,河湾地也仅仅被清理出来了不到四千亩地,距离云川期望的一万亩地相差甚远。

  这已经是全族共同努力的最好结果了。

  而云川培育的水稻秧苗,已经发芽了,不出三十天,等桃花开败的时候,这些秧苗就应该下大田了。

  云川选用桃花岛最好的三十亩地培育出来的秧苗,最多能插一千亩稻田,至于别的稻田,就只能依靠撒种子,自然生长了。

  而云川手头的谷子,根本就不足以种满一万亩地。

  不过,按照一万亩的方向努力,云川至少能得到五千亩稻田,如果按照五千亩准备,云川能获得三千亩地就偷笑了。

  这是一种领导艺术,云川深谙此道。

  至于多出来的土地,种不了水稻,还能种麦子,糜子,谷子,高粱,断然不会浪费的。

  这一次,云川对河湾地下了非常大的本钱,去年种出来的稻子,云川几乎没有怎么吃,全部留作了稻种,多年以来收集的铁粉,也全部变成了犁头,就连辛苦收集的夏代以前的珍贵青铜器,也有一大半被他融化后铸造成了犁头。

  六头牛,被活活的累死,至于人,虽然没有死亡的,可是,所有人的脸上都有一股子焦黄色,这种颜色表明,每一个人的体力都被严重透支了。

  而春耕依旧在继续……

  清晨,云川匆匆吃了几口食物,就准备过河去河湾地,却看到绘匆匆的赶来了,告诉云川,神农氏就要到了。

  “唉,轩辕,蚩尤这两个傻蛋啊——”云川哀叹一声,握紧了拳头,准备去见见这位昔日的共主。

  神农氏去的时候很憔悴,一副快要死的模样,回来的时候却不是这样,精神抖擞的一副可以御女三千的模样。

  也不知道是那个泉水真的很神奇还是因为泉水起到了安慰作用,总之,泉水在神农氏的身上展现了它最神奇的一面。

  “为何没有把我的行踪告知轩辕与蚩尤?”

  昔日的糟老头子一下子变成了威凌四射的霸主,云川一时有点不适应,过了片刻才道:“因为那样做不符合云川部的利益。”

  神农氏哈哈大笑着拍拍云川的肩膀道:“我喜欢你的说法,利益是个很好的东西,我喜欢遵循利益行事的人。

  他比承诺更加可靠,也比誓言更加的让人心里踏实,年轻人,既然你谈到了利益,那么,你就该告诉我,你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样的利益呢?”

  云川恭敬地对神农氏道:“我希望能继承神农氏尝百草的精神,并且将之发扬光大。”

  也不知道神农氏有没有听懂云川的马屁话,他还是大笑着对云川道:“这条路可不容易,吾祖死于是,吾父死于是,吾兄死于是,吾伤残半生,方有神农氏今日之鼎盛。

  你若是想要效仿神农氏,那就要做好牺牲的准备,这条路虽然艰险,可是,只要持之以恒,数代人愿意持续牺牲,那么,总有一天,你的云川部,也会像神农部一般兴盛起来。”

  云川谦卑的向神农氏弯腰施礼表示尊重历代神农氏的牺牲,然后道:“看来,那道泉水对族长的身体还是很有帮助的。”

  神农氏神色难明的瞅着云川道:“可惜,那里不是神农氏的领地,如果可以,我愿意在那里直到老死。”

  云川笑道:“只要您愿意,云川部的领地就是您可以长期通行的大道。”

  神农氏将嘴巴凑到云川耳边轻声道:“年轻人,你真的没有想过独占那片泉水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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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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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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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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