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岛有了一个新的产业,那就是——造车业。
这个行业出现的很晚,可是发展的奇快无比。
轩辕在买走三辆车子之后过了五天,他又增加了十辆鸡公车的订单,并且在下订单的同时,十捆丝绸已经先一步支付了。
由此可以看出轩辕的造车大业至今还没有大的突破,而族人对鸡公车的需求很大,所以才有这样的豪迈举动。
当然,也有轩辕不看好丝绸这东西的长远价值,为了使部族积存的财富有一个新的增长点,就用丝绸换取鸡公车,从而达到盘活资产的目的。
有些事情或许是云川想多了,可是,在面对轩辕的时候,云川觉得还是多想一点好。
在每月一次吃部族大锅饭的时候,云川发现,自己麾下已经有了三千六百二十七个人。
这已经很了不起了,云川非常的骄傲,三千六百多人的大部族,在这个时代绝对不会很多。
让蚩尤征战半年,损伤无数的募部落,也不过是一个拥有两千多人口的部落。
而这个部落,在神农氏的下属部落中,就人数而论,已经可以进入前十了。
由于生产力的缘故,部落的规模往往大不起来。
人数多,力量强的部落,往往都是一些部落联盟,是由几个或者十几个部落联合组成的。
即便是在强大的神农氏部落中,像云川部这种规模的单一部落依旧是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部落大了,就会出现分裂,这种分裂不不是因为内部产生矛盾才发生分裂的,而是因为过多的人聚居在一起,过小的疆域以及生产力低下的缘故,养活不了这么多人。
刀耕火种的耕作方式,以及粗犷,无序的放牧方式,效率低下的野外采集活动,都不是一种可以有效利用自然资源的方式。
相反,云川的部落因为聚居在小岛上的原因,才能出现把一座小岛的资源彻底充分利用起来的事情。
也就是因为这样,云川部落才能在很小的一块地方养活这么多人。m.xiumb.com
云川知道,如果不能持续发展,这样的状况并不能维持太久。
如今,部落中的主食是鱼,而不是粮食,养殖业还没有发展起来,起不到补充蛋白质的作用。
想要部落可以继续维持目前的规模,或者扩大规模,粮食产量就必须得到长足的发展,亦或是养殖业也有了质的飞跃。
云川很怀疑,在鱼人部落加入之后,虽然桃花岛上鱼的产量大增,可是,因为这也是狩猎的一部分,原始的河道里,即便是鱼类再丰富,恐怕也很难支撑如此疯狂的捕捞。
好在,就目前来看,小鱼人他们每天的收获,并没有出现断崖似的下降。
稻子给了云川很大的安慰,从蚩尤那里拿到的稻种,质量很好,虽然生长的时间比麦子长了一些,直到现在才开始出现了稻穗,就目前来看,稻子的产量应该强于小麦。
一个成年人一年需要粮食八百斤才能没有饥饿的危险,如果还能辅佐一些肉食,那么,对粮食的需求就会降低到五百斤以下。
如今,云川在桃花岛上的一千五百多亩土地的农业产出,还远不能满足三千六百人所需的粮食,甚至不到总人口口粮的三成,即便是一天吃两顿,也不成。
三千六百多人一起吃饭的样子非常非常的壮观,而且是三千六百个把吃饭当命的人一起吃饭的样子就非常的恐怖了。
尤其是夸父跟巨人族们,他们的胃口似乎永远都没有满足的时候。
唯一的好处就在于,他们并不挑拣。
估计也就是口粗的缘故,他们才能勉强在这个贫瘠的洪荒时代活下来。
“还是要把粮食的种类丰富起来才成啊!”云川喃喃自语一声,就无心吃饭,放下了饭碗。
说真的,只要每月跟族人们一起吃大锅饭的时候,云川的胃口都不会太好,不是大锅饭不好吃,而是每每看到族人们吃饭的贪婪模样,他的心头就会升起一个疑问——自己真的能带领着这些人顿顿吃饱?
云川非常怀疑自己有没有这个能力,见族人们似乎对自己的族长充满了信心,他也只好假定自己可以做到。
精卫见云川不吃饭了,就连忙问道:“怎么不吃了?”
云川笑道:“吃饱了。”
“你才吃了一碗,我已经吃了三碗了,还能吃一碗。”精卫的鼻子头上还沾着一片菜叶。
云川帮她清理掉菜叶,顺便再她的鼻头上按一下道:“那就争取再吃两碗。”
精卫笑笑,迅速清空碗,拿着碗又去大锅边上装饭。
夸父端着自己那个比云川脑袋还大的碗凑到云川身边,一边吃饭,一边把目光落在云川面前的凉拌竹笋上,用筷子指指云川没怎么动的凉拌竹笋道:“族长吃饱了?”
云川点点头。
夸父立刻就把那一盘凉拌竹笋倒进自己的大碗里,吃的喀嚓,喀嚓的。
吃了片刻又看看云川,指着桌子上一盘吃剩下的蒸熏鱼道:“这个也不吃了?”
云川点点头。
夸父又把熏鱼也倒进自己的大碗里,可能觉得这样做不妥,就从饭碗里捞出一块黏糊糊的鳄鱼肉放在盘子里充当回礼。
看的出来,这一块鳄鱼肉一直被夸父珍藏在粥碗最底下,是他用来压碗的最珍贵的食物,一般情况下,他都是等别人吃完饭了,才捞出这块压碗肉当着所有人的面吃,这样会让他非常的有面子。
这块肉,夸父只舍得给云川,因为云川从来不吃他的压碗肉,最后,这块肉还是他的,所以他就很喜欢跟云川客气。
今天,他错了,云川无论如何都不会吃这一块肉的这没错,可是他忘记了今天云川吃饭的时候精卫在。
所以,当夸父惊恐的发现,自己的那块肉被精卫夹走了。
他很想夺过来,最终只能叹口气,大碗里的其余食物顿时就不怎么香甜了。
这样的小插曲云川自然不会注意到,他一直在看穿梭在人群中安排所有人吃饭的阿布。
云川最近看阿布的眼神越来越温柔,有时候看着阿布的时候云川甚至会不由自主的啧啧赞叹。
阿布毫无疑问是一个非常能干的人,且是一个很好的商业人才。
他天生就好像是一个合格的商人。
虽然商人这个称呼还要等上千年才会出现,不过云川还是固执的认为他就是一个商人。
云川愿意把“商人”理解为商量着做事情的人。或许,人家本来就是这样的解释。
任何一种工具的发明,都是人类在发展这条远征道路上的一次重大突破。
会使用火这件事一下子把人类在黑暗时代中的存活率提高了百倍。
发明了弓箭,使得人类在狩猎过程中的存活率提高了十倍。
发明了渔网,使得人类在捕鱼一道上,提高了十倍乃至百倍的效率。
现在,板车跟独轮车的发明,又让人类的运输能力提高了十倍不止。
这些东西看起来似乎很简单,很平常,可就是这些简单,平常的东西正在坚定不移的把人类送上哺乳动物的顶峰位置,最终达到超然,独具一格。
然而,制作一辆独轮车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假如云川没有发明锯子,卯榫结构基本上就不能被运用与车辆生产。
而云川在工艺分工一道上的造诣,更不是轩辕,蚩尤等人能比较的,所以,有了初步分工合作的云川部的工匠们,他们造车的速度远远超过了轩辕,蚩尤等部族。
远远超过了轩辕,蚩尤等部族,也就是一天能生产三辆鸡公车,这还是十几个人通力合作的结果。
更是阿布不眠不休在中间雕凿卯榫连接的功劳。
卯榫结构才是云川笃定的认为轩辕他们造不出真正的鸡公车以及像样板车的最大依仗,铁部件不过是为了抬高制造鸡公车门槛的一种奢侈行为,也是让人家觉得一个木头制作的架子能价值一头牛的原因所在。
轩辕先前制造的车子之所以会被云川看不起,完全就是因为他制造的车子,是用绳子捆绑来达到连接目的的,身怀铁钉技术与卯榫技术的云川当然会严重的看不起。
阿布不仅仅学会了卯榫技术,还开拓性的将两个可以随时拆卸的竹筐装在了鸡公车上,继而使得鸡公车的运载量有了进一步的提升。
云川身上惊天动地的技术很多,唯一缺少的就是一个可以用很短的时间掌握技术的人,毫无疑问,阿布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有这样一位管家一般的得力帮手,是云川的幸运。
既然阿布都这样努力,云川身为主人,就更没有借口偷懒了。
这一次,他决定主动出击,去轩辕的部落看看,再去蚩尤的部落看看。
野人们一般都粗心,很容易把一些好东西当做垃圾给丢掉,云川想去他们的部落看看,看看他们还有什么不需要的好东西,可以拿出来换鸡公车,或者别的手工制品。
当然,粮食是最好的。
可惜,这个道理不仅云川懂,轩辕,蚩尤也懂的厉害,能有选择的情况下,用粮食换东西永远都是他们最后的选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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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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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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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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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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