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褪残红青杏小。
燕子飞时,绿水人家绕。
枝上柳绵吹又少。
天涯何处无芳草!
墙里秋千墙外道。
墙外行人,墙里佳人笑。
笑渐不闻声渐悄。
多情却被无情恼。
云川终于第一次用文字将苏轼的这首《蝶恋花·春景》用刀子镌刻在了红宫的墙壁上。
因为是用刀子,加上红砂岩墙壁也不算软,所以上面的字丑丑的,很符合野人的风格。
阿布对云川没有在红宫墙壁上绘制火柴人记录本族历史的行为很不满,他认为云川是在胡乱刻画,破坏了红宫壁画的整体美感。
几次三番向云川进言,希望族长能把这些鬼画符用刀子刮掉,如果族长不想动弹,他可以代劳。
然后,阿布就被云川殴打了一顿。
部下就要时不时地殴打一顿,才能彰显自己的权威。
放在后世骂一顿就了事的事情,放在这个时代就需要殴打一顿。
跟他们讲道理太累,而且也讲不通,所以,用肢体语言来表达自己的心情将是最直接,最有效的做法。
打完之后,云川又邀请阿布吃了炖羊肉,脸上的淤青还没有下去,鼻子上的血还没有擦干净,当第一口肉进嘴之后,阿布已经迅速的原谅了族长殴打他的不理智行为。
夸父知道阿布想吃炖羊肉已经很久了,见他如愿以偿,就主动邀请云川殴打他一顿,好得到一套新的茶具跟一个红泥炉子。
夸父求仁得仁,得到了他的红泥炉子。
是大一号……或者是大两号的。
夸父对此并不满意,他还是喜欢那个小小的红泥炉子,也喜欢那一套精致的茶具,现在拿到的这一套什么都大,看起来一点都不好看。
春天刚刚开始的时候,云川收获了春韭,有了韭菜,不吃一顿韭菜饺子对不起韭菜们,也对不起自己。
韭菜,鸡蛋云川不缺,这东西只要加点猪油,盐巴,味道就已经很好了。
可是,面粉从哪里弄呢?
糜子面,跟谷子面这两种东西在包饺子一道上是上不了台面的,所以,云川必须磨出麦面粉来才能吃到一顿可口的饺子。ωωω.χΙυΜЬ.Cǒm
去年种植的麦子颗粒小不说,还很瘪,麦粒里面的面粉不多,麸皮却多的可怕。
人们在吃麦子的时候,都是把整颗的麦子放进锅里煮,等煮软了就可以吃了。
这样的麦子自然是不好吃的,远远不如谷子跟糜子,甚至连高粱米都比不上。
云川认为,这可能就是麦子在中华历史上好几千年中都没有获得它应该有的位置的原因。
石磨被云川弄出来了,这该是一项伟大的发明,随着麦子被投进磨眼被碾成粉末之后,麸皮与面粉终于分离开来。
再用丝线编织的萝筛筛选之后,云川想要的面粉终于出世了。
制作饺子太慢,云川等不及,迅速制作了一碗拉条子,面条才下水,就隐约听见河对岸有人的大喊。
精卫小小的身影在河边又蹦又跳,一边喊一边挥手,云川回头看看就要出锅的拉条子,再看看已经坐进箩筐的精卫,无奈的朝阿布挥挥手。
于是,乘坐着箩筐的精卫很快就从河对岸来到了红宫。
看得出来,她非常的欢喜,双脚才落地,就把一个青铜簋放在云川身边,自己则搓着手瞅着云川手上的那碗香喷喷的猪油青蒜拌拉条子。
“这是麦!”
“麦不是这样的。”
云川把饭碗放进精卫的手里,自己端起那个漂亮的双耳青铜簋研究了起来。
它敞口束颈,双耳对称,微鼓的腹下是安稳的圈足,耳的正面各有一只怒目暴突的饕餮,吃的意念不言自明;双耳间配置了两个对称的兽头,凶悍之风更为浓烈。
毫无疑问,这又是一尊夏代以前的青铜器,价值连城!
“这不是麦子!”吃了一口面条的精卫,头都不抬的道。
“你怎么来的这么晚,桃花已经开了。”
精卫放下饭碗,有些委屈的一把扯开衣服,指着胸口上的淤青道:“被打了一顿。”
云川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精卫的衣服拉好,并且气的双手都有些发抖了。
他知道,只要天气再热一点,精卫她们甚至会脱掉衣裳,光着上身跑来跑去。
看惯了族群里别的女人这样做,云川却没有办法接受精卫这样豪放大胆。
见精卫委屈的端起饭碗继续吃饭,云川就温言道:“谁打的?”
“族长……哦还有临魁。”
“因为拿了青铜鼎?”
“嗯,我换了好多东西,东西都被他们拿走了,烤猪也被族长吃了,他们拿走了东西,吃了烤猪,还是打了我一顿。”
“这就是你来晚的原因?”
“我的腿被打伤了,走不了路,他们还把青铜器藏在山洞里,不准许我进那个山洞,我拿不到青铜器,就没有办法来看你,每天看着这边的桃花就要开了,我很着急,昨晚趁着族长跟临魁他们商量征伐轩辕族的事情,我就偷偷进到山洞,随便拿了一个青铜器就过来了。”
瞅着精卫大颗,大颗的泪珠跌进饭碗,云川的心都要碎了,她明知道再拿青铜器出来,接受的惩罚只会更重,她还是义无反顾的来了。
虽然一个十二三岁的女孩子正是贪吃的年纪,为了贪吃挨这么重的打,明显是不合适的,只能说,精卫非常喜欢这里。
云川把架子上的三足青铜鼎跟这个漂亮的青铜簋都放在精卫脚下,他不要这东西了,准备以后正大光明的从神农氏手里抢过来。
嘴巴塞满面条的精卫惊诧的看着云川。
云川蹲在精卫身边笑道:“你喜欢的东西我都会给你,不用这些东西来换,这两个东西你拿回去,我不要。”
“你不是喜欢青铜器吗?”
“没错,我很喜欢青铜器,不过,为了这些东西让你挨打,甚至被杀的话,我就一点都不喜欢了。”
精卫咀嚼几口,把面条吞咽下去道:“你好奇怪哦。”
云川笑着摇头,把精卫手里的空碗拿过来,重新装了面条,撒上野葱,野蒜末,添加了一点果醋跟盐巴,用滚烫的热猪油泼过之后,搅拌妥当,重新塞给了精卫。
“你不吃吗?”精卫吃了一口面条抬头看看不断吞咽口水的云川“我觉得你很想吃。”
说完,尽管还想继续吃,还是把饭碗递过来了。
云川脸上的笑意更加浓重,把饭碗推还给精卫道:“锅里还有,你继续吃。”
精卫狐疑的瞅瞅水花翻滚的陶锅,摇摇头,就继续埋头干饭。
精卫吃第三碗的时候,云川终于吃到了第一碗,为了不让夸父,阿布这些吞咽口水的人影响两人吃饭的心情,云川把他们都给撵出平台了。
蒜香扑鼻的面条,蒸熟的腊肉,香肠,猪油炒的韭菜,就是一顿非常不错的午饭。
期间,两人交谈的非常愉快,精卫给云川看了自己被父兄殴打后留下来的惨烈伤痕,还跟云川一起咒骂了毫无人性的父兄,顺便一起思念一下她那两个生出太阳跟月亮的姐姐。
最后还商讨了一下精卫成为刑天女人的可能性,以及烈山氏能否要精卫的可能性有多大。
云川建议只要击败这两个人,就算他们不愿意,在刀子的逼迫下,他们一定会同意。
精卫对云川能否击败刑天跟烈山氏表示怀疑,于是,云川下令让阿布带着竹甲兵演示了一下军阵合击之术,还让夸父把最大的石头放在竹子投石机上,表演了乱石攻击。
看了这些之后吗,精卫觉得自己成为刑天的女人不再是一个梦,成为烈山氏老婆更是手拿把抓的事实。
精卫头戴桃花花环,敏捷的在桃花盛开的大桃树上纵越,如同一个桃花花神。
听着精卫在花丛中发出脆生生的笑声,云川觉得既然神农氏开始对付轩辕氏了,自己对付刑天跟烈山氏的行动也必须开始了。
跟随轩辕一起上战场?
这一点可能都没有。
云川讨厌的是刑天以及烈山氏,甚至还有殴打精卫的神农氏与他的儿子临魁,至于精卫其他的族人,云川并不想跟他们为敌。
好朋友就该相互帮助,云川觉得弄死刑天跟烈山氏就是很好的报答精卫这个好朋友的机会。
精卫在桃树上很快活,也很幸福,就是腿稍微有一点瘸,没有长好的伤势也因为剧烈的活动给崩开了。
直到这个时候,云川才想起还在陨石平原上的泉眼里疗伤的仓颉。
本族的伤员已经返回桃花岛了,那个仓颉为什么还赖在温泉里不愿意离去?
云川决定带着受伤的精卫去温泉泡澡,顺便再带上大象,野牛跟小狼一起去度假。
至于轩辕族马上就要跟神农氏开战的事情,不算什么大事,这种大族群开战,在短时间内分不出胜负,有时候可能需要几年,时间长的话,一辈子都有可能。
放放吧,人与人的纷争什么时候是个头呢?
在族人们开始在井田上耕作的时候,云川带着夸父以及五十个武士,离开了桃花岛。
短时间内,不让轩辕找到他,也是一个完美的拒绝跟他一起作战的理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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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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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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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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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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