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是骄傲的,族人们很快就占领了好大一块地放,整整齐齐的放了五十几个背篓,掀开背篓上的竹叶编织的盖子,赫然露出一筐筐咸鱼,立刻就成了市场上最耀眼的明星。
云川牵着野牛,带着不情愿跟着他的小狼在市场上流浪。
最后,他在一个独眼老野人的跟前停下脚步。
独眼老野人举起面前香瓜大小的黑色石头,指指野牛,表示要用这块石头换云川的野牛。
云川从野牛背上的背篓里抽出一根梆梆硬的咸鱼递给了老野人,然后拿走了老野人手上的磁石。
就在云川在等老野人讨价还价的时候,老野人拿出来一条满是绳结的绳子在上面结了一个疙瘩。
他对磁石换咸鱼没有任何意见,刚才要野牛,不过是漫天要价而已。
于是,云川又拿出一条咸鱼,老野人就拿出一块磁石,云川又拿出一条,老野人就继续拿出磁石。
在一口气换了十块磁石之后,老野人拿出来的终于不再是磁石了,而是一块拳头大小灰褐色上面遍布黄色亮斑的石头。
云川瞅了一眼,并没有露出什么欢喜的神色,这就是一块黄铜矿,含铜量应该超不过百分之四十,是一个好东西。
云川在昆仑山下挖探槽的时候,要是能捡到这样的一块黄铜矿,他至少能获得十万块以上的奖励。
现在,就算了吧,他不准备炼铜。
老野人见云川要走很是着急,就把自己的背篓推倒,露出里面各种颜色的石头。
云川扫了一眼,终于还是低下头从筐子里捡出七八块带有铜星的黄铜矿,又挑拣了七八块靛蓝色的铜蓝放回野牛背上的竹筐里。
想了想,取出三条咸鱼递给了老野人。
老野人对这场交易很满意,给绳子重新绑了三个小小的绳结,就拿着一条咸鱼满意的舔舐上面的盐。
对面换陶盆的野人伸长了脖子急切的盼望云川能去看看他家的货物。
结果,云川连看的兴趣都没有,就去了旁边有草籽的摊子。
他制作的陶盆,比云川制作的陶盆更加的不堪。
很好,云川在这个换草籽的女野人的摊子上找到了黄豆跟高粱。
数量不多,只有两袋子,而且两者混合在一起,这是一种很有心机的做法,高粱坚硬的外壳不好去除,跟黄豆装在一起就能换到黄豆的价钱。
云川叹口气,先是拿出两根咸鱼,见女人的眼睛在发亮,就放回去了一条,交给女人一根咸鱼。
女人没有失望,拿过咸鱼愉快的学那个独眼野人舔舐。
云川部落的咸鱼很好,因为盐巴是自己产的,所以放的很厚,古人动不动就说的鱼盐之利,云川的部落算是都占了,一条咸鱼代表着盐巴跟鱼,这是高级货。
集市上很安静,看不到后世集市上的喧闹,也看不见有人讨价还价。
会结绳记事的人很多,所以,云川在给了一个野人四条咸鱼,换取了一块麻布之后,就在他的绳结上帮他结了三个结。
主要是这个野人太喜欢咸鱼了,云川看他舔咸鱼舔的过于忘我,就想要给他留一条咸鱼的回扣,
然后,就引来了很大的麻烦……
这个野人开始抱着绳结哭泣,然后就倒在地上打滚,再然后就发出杀猪一样的惨叫。
哪怕云川改正了自己的错误,甚至多给了他一条咸鱼,他却哭的更加凄惨了,仅仅听他的声音,云川就明白,自己闯了很大的祸。
果然,来了一群穿着麻衣的野人,这些人仅仅看了被云川修改过的绳结,就捉住了这个满地打滚的野人,抬到一块大青石上,脑袋耷拉在石头外边,一个粗壮的野人取过一柄石斧就要剁掉他的脑袋。
要被砍头的野人眼神已经变得很空洞,不再哭泣,好像已经认命了,没有任何反抗的迹象。
直到云川提出用两根咸鱼换这个人的时候,那些穿着麻衣的壮汉们才松开了他,提着云川给的咸鱼扬长而去。
云川注意到了,他们丢弃了那条结了很多疙瘩的绳子。
阿布很老实的跟着云川走了,没错,阿布这个名字是云川给他起的。
为了补偿这个可怜人,云川给了他一条咸鱼。
云川还在市场上看到了一柄青铜斧头,这柄斧头其实是残破的,斧头镶嵌在一根油光水滑的木棍上,而他一眼就看中了这根木头。
要斧头,云川就要付出一筐咸鱼,还要加上野牛,如果不是小狼太瘦的话,可能还要加上小狼才能达成交换。
云川想用阿布当添头交换,对方的眼中满是嘲讽之色。
那个有无数豁口的烂青铜斧头,云川一点兴趣都没有,铜本身就不该拿来制作工具。
当然,如果他能回到他原来的世界的话,这柄有花纹的青铜斧头应该能卖一个好价钱。
现在?不过是一件废物罢了。
好在云川很聪明,又提出用斧头柄等长的咸鱼换斧头柄,不要青铜斧,对方就很愉快的答应了。
自从云川做成这笔生意之后,就有很多莫名其妙的野人围过来想要跟他交换东西了。
母亲匆匆的赶来,老虎一样的驱赶走了那些围着云川兜售货物的家伙们,在检查了儿子换到的烂石头,烂木头,以及烂人之后,就重重的踢了阿布几十脚,却舍不得惩罚愚蠢的儿子,就牵着野牛,带着儿子回到了自己族里的摊位上。琇書網
母亲的战果累累!
云川看到了厚厚一卷子麻布,还有数量更多的皮毛,当然,还有二十五六个健壮的妙龄少女。
族群里不缺粮食,以后的粮食也似乎有保证,母亲就花了大价钱从别的族群里换了最好的少女。
女人才是一个部族能否繁荣昌盛的标志!
而一大群健壮的少女则是部族长盛不衰的保证。
就这一点来看,母亲真的很聪明,很有大局观。
拿食物出来作为交换筹码的部落很少,即便是有,也仅仅是草籽而已,拿肉食换东西的部落就他们这一家。
云川走遍了集市,也没有找到多少自己想要的东西,这个集市在他眼中,几乎就是孩子过家家游戏一般简陋。
看不惯母亲粗暴掰开小姑娘嘴巴,腿检查牲口一般的粗暴行为,云川就靠在卧倒反刍的野牛身上,抱着惊恐的小狼瞅着这个原始的集市。
阿布走到哪里都会挨打,最后就蜷缩在云川的脚下,只要云川族人不看他,就猛猛的舔几口咸鱼。
天黑的时候,集市上就点起了好多篝火,每一堆篝火上都架着或者吊着一个陶锅。
很奇怪,几百人一起做饭,云川却闻不到饭菜的香气,只有一些复杂难闻的味道再集市上空弥漫。
云川部落的陶锅里煮着咸鱼,干肉,笋干,干菜汤,每个人都捧着自己的竹碗,拿着一双筷子凶猛的吃饭。
那些不会用筷子的新人,就只能眼巴巴的看着,阿布很想加入吃饭大军,才堪堪靠近,就被不知谁弹出来的大脚给踹翻了。
自从部族里有了足够多的草籽之后,云川一般都吃素,没有香料调和的肉食,对他来说不是食物,而是毒药。
当然,如果有野鸡,竹鼠这般只要用盐就能逼出食物本来香味的肉食他还是很喜欢吃的。
云川的粥内容很丰富,里面有泡软的各种豆子,最多的却是谷子跟糜子,在加上一点盐巴跟干竹虫后,香味就很浓郁了。
粥的味道很好,很香,可是,阿布宁愿看着族人们啃咸鱼流口水,对云川美味的草籽也不肯多看一眼。
母亲剔牙的习惯是从云川这里学来的,她已经变得很奢侈了,从牙缝里挑出来的肉排已经不愿意吃下去了,而是豪奢的一口吐掉,最后还用肉汤漱漱口,想要吐掉又舍不得,最终咕咚一声吞下去,完成了吃饭的全部过程。
直到族人们吃饱了,那些小姑娘加上阿布,这才走到变凉的陶锅跟前,争先恐后的用手捞食物吃。
食物终究是不够的,母亲认为族人剩余的一点汤底足够这些小姑娘跟阿布这个废物吃的。
事实上人是一种最耐活的生物,那些人吃的很愉快,很满足,好像真的吃饱了。
不过,在篝火旁,月光下躺倒等待天明的时候,总喜欢把目光落在小狼的嘴上。
因为,小狼正在啃一块煮熟的虎肉。
跟一大群野人一起睡觉最糟糕的事情就是他们不肯消停。
尤其是跟一大群吃饱了没事干一心想为部族发展贡献力量的男性野人们一起睡觉,简直就是一场磨难。
那些美丽的,容易繁衍后代的闺女们在一夜之间就成了妇人。
不仅仅是她们,就连母亲都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在惨白的月光下篝火把人的模样照的红彤彤的,惨叫声,浪叫声,打夯一般的声音,不绝于耳。
云川很想说这是生命延续的美好时光,可是,不论他如何想要美化这个集体苟合的事情,他的大脑却在不断地咆哮,警告他不能学这些混蛋。
躺在野牛的怀里,他怎么都睡不着,野牛的冬毛已经长出来了,很飘逸,很柔顺,也非常的温暖。
小野狼看到了天上的圆月,伸长了脖子朝天发出一阵阵凄厉的嚎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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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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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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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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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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