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绪连忙道:“彭尸是我请来的客人,族长如果想要对付广成子,就离不开彭尸的帮助。”
云川怒道:“既然是客人,他为何不好好的从大门进入,非要仰仗着一头可以飞的扁毛畜生就能如此的放肆?”
元绪又道:“彭尸是山野间的能人,他当年为了驯服这头头大鹏,不惜以自己为诱饵,引诱成年大鹏捉他回去喂养幼崽,他抵达大鹏安置在悬崖上的老巢之后,侥幸不得死,就背负一头幼崽,趁着大鹏不在老巢的时候,历经千辛万苦从悬崖上下到地面,逃脱大鹏的追杀之后,又用了三年时间将那头大鹏幼崽喂养长大,这才成就了他鹏仙人的地位。
因为有大鹏当坐骑,彭尸可以朝东海,暮苍梧,也只有此人才知道荒原之外是什么样子,也只有他才知晓大地到底是一个什么模样。
族长如果想要云川部兴盛发达,不能少了此人。”
云川听了元绪的话,这才按捺住自己的怒火,烦躁的挥挥衣袖,原本已经对准大鹏的五架床弩,就重新低下头。
此时,大鹏依旧在努力的挥动翅膀,想要重新回到高空,可惜,当一张巨大的渔网从天而降之后,大鹏鸟活动的余地越来越小,最终,被渔网捆绑的结结实实,只能倒在地上“呱呱”的乱叫。
元绪带着小苦儿迅速的将同样被捆的结结实实的彭尸从渔网中扒拉出来,这个瘦小的如同侏儒一般的男子愤怒的对云川吼道:“你的死期近了。”
云川单手按住他的脑袋,冷笑一声道:“你以为骑上一只老鹰就可以对所有人无理吗?”
彭尸那里受过这样的羞辱,蹦着高的想要从云川的手中逃脱,却听云川道:“乖乖地听话,要不然就杀了你的老鹰炖汤喝。”
彭尸所有的荣耀,地位以及骄傲统统来自于这头老鹰,回头看看可怜的大鹏鸟,忍不住哀求道:“快快放开它。”
云川也不愿意伤害这只大的出奇的老鹰,就示意夸父他们将弩枪锯断抽出,还给老鹰治疗伤口。
“这一次是我大意了,否则我不会受这样的羞辱,元绪,都是你害了我。”彭尸安静的坐在地上,对前来安慰他的元绪恨恨的道。
云川再次挥挥衣袖,只听三道撕裂空气的鸣响从山顶部位发出,转瞬间,三枝鸡蛋粗细的弩枪就“笃笃笃”的钉在不远处的石壁山,弩枪入石半尺。
云川瞅着目瞪口呆的彭尸道:“刚才,我已经极力克制了,如果不是元绪帮你说话,你这个时候已经死了。
另外,别告诉我说你这人是杀不死的,我刚刚杀了广成子,人头还被我封印在琥珀中,你要不要看看?”
彭尸目不转睛的看着那三根弩枪,沉默良久才道:“广成子没有死,我在空中观看了广成子继任伏羲氏族长的大典,他活的好好地。”
云川笑道:“没关系,我喜欢收集广成子人头琥珀,只要我努力收集,很多很多年之后,我的子孙可能会因为这些琥珀人头获益。
如果你也喜欢不朽,我也可以把你弄进琥珀里边去,给你起一个大鹏仙人的名字如何?”
彭尸回到大鹏身边,将自己的脸贴在大鹏鸟巨大的喙上,看得出来,他正在努力的让大鹏鸟安静下来。
从刚才那一番简短的谈话中,彭尸已经知道,他将要面对的这个人王,与他曾经见过的很多人王都有很大的不同,至少,此人对于像他这样的骑鸟仙人没有半分敬意。
彭尸身躯瘦小,背上却有一个很大的兽皮背包,在云川的注视下,他居然从背包里取出一条将近一米长的蛇,这条蛇是活的,从它阴险的三角形脑袋,以及身上淳朴的伪装色就能看出,这家伙就是一条剧毒蛇。
还以为彭尸会把剧毒蛇丢过来对云川发起一场袭击,结果,彭尸却把这条毒蛇塞进大鹏鸟的喙里,口中还发出一阵阵呢喃之音,像是在哄婴儿一样。
很奇怪,那只巨大的老鹰竟然一边吃毒蛇,一边不停地用脑袋蹭这个瘦弱的男人。
一只原本猥琐的躲在角落里的肥乌鸦慢慢的跳到云川身边,咕哝着道:“不错的鸟!”
云川同样眯缝着眼睛回答道:“是一只好鸟。”
“杀鸟,炖汤?”
云川道:“要养起来……”
就在一人一鸟策划一件坏事的时候,他们完全忘记了站在他们身边的元绪,元绪一字不漏的听了这一人一鸟的谋划,痛苦地闭上了眼睛,好一阵子才睁开眼睛,对云川道:“彭尸与大鹏是同生共死的,族长如果想要大鹏,就一定要接纳彭尸。”
云川一脚踢开脚下的肥乌鸦,笑呵呵的对元绪道:“这是自然,这是自然。”
元绪瞅着云川那副完全表里不一的表情,长叹一声道:“族长,你不能见到什么好东西都想要。”
云川不怀好意的瞅着元绪道:“这就要看你的表现了,如果彭尸能够像你一样愿意效忠云川部,大鹏鸟就一直是他的。
另外,问一句啊,这世上骑着鸟的仙人多吗?”琇書網
元绪叹口气道:“骑鸟的仙人我就见过彭尸一个,骑老虎,骑豹子,也见过,还见过一个蓄养了大蛇的仙人,他们大多数都是广成子的朋友,彭尸之所以不是,就是因为他不愿意成为广成子的朋友。”
云川点点头道:“骑鸟有些了不起,至于骑老虎,骑豹子,骑熊猫的人我一般都认为他们有病,论到骑乘舒服,老虎豹子,大蛇一类的根本就无法与牛马相提并论。”
元绪先是用他圆圆的眼睛瞅瞅正在跟大鹏鸟相依为命的彭尸,放低了声音对云川道:“很多仙人都是独来独往,如果没有一头足够凶猛的坐骑,他们往往就会被野兽给吃掉。
广成子你也看到了,他本人真的很厉害,在大地上他杀死过巨熊,在树林里,他杀死过无数的猛虎,以及其余野兽,就是因为他的武力是最强的,所以,他才不怎么看得起伏羲氏族长这个位置。
他认为统治一群野人根本就不符合他的身份,他一直想要把大地上最聪明的人统合起来,最终成为他的部下,帮助他成为这个世界上超脱一切的存在。
你的出现,让他第一次有了危机感,同时,也激起了他的好胜心,这一次重新掌控伏羲氏,目的,就在于跟你比试一下。”
“咦,他不是想要杀了我吗?”
“广成子根本就看不起杀人这种事,他甚至身为杀人是一件很无聊的事情,他喜欢看到一个个强大的人最后臣服在他的脚下。”
云川不解的道:“他以前杀了很多很多人才对,轩辕对我说过,广成子的山洞里白骨累累,死人无数。”
元绪低下头,摩挲着手里的拐杖,瞅着朝阳下沉沉的暮霭整个人的精气神好像都在一瞬间消失了。
“那些死去的人对广成子来说,根本就算不上人。他眼中的人,只有那些仙人,以及你,轩辕,蚩尤,就连刑天,临魁这两个人在他眼中也仅仅算作半个人而已。”
云川想了一下接着问道:“你在他眼中算一个人,还是半个人,亦或算不得人?”
元绪敲敲自己身上的龟甲道:“我在他的眼中就是一本书。”
云川绕着元绪的身体转了一圈道:“你既然已经有了书这个概念,你就该明白,这东西应该是纸张做的,竹子做的,木条做的,石板做的,唯独不应该是龟甲。
元绪,我们商量一下,你脱掉这个不能给你温暖的龟甲,交给我,让我把它制作成一个巨大的琥珀,长久的留在人世间。
而你呢,应该穿上暖和,柔软的麻布衣衫,丝绸衣衫,穿上贴身的兽皮衣衫也可以,你觉得我的建议怎么样?”
元绪笑道:“小苦儿已经在龟甲里边给我衬上了一层柔软的麻布,龟甲现在不冷,也不硬。”
就在云川跟元绪谈话的功夫,巨人们已经将那只巨鹰的翅膀绑缚起来,双腿因为受伤的缘故,就没有加以束缚,只是在鸟喙里塞了一个铁质的马嚼子,防备它突然暴起伤人。
做完这些,笼罩在巨鹰身上的渔网就被武士们一点点的剥除了,当这只巨鹰挣扎着站起来的时候,云川才发现,这只老鹰的身高居然超过了他的身高。
即便是被绑缚起来,站在那里依旧威风凛凛的。
没有了翅膀加力,即便是一个巨人都能轻易地捉住它,只是,当它挥舞翅膀的时候,这只鸟的力量就会增加十倍不止,就像水中的鱼,离开水面之后力量小的出奇,但是,当它在水中的时候,往往力大无穷。
这个世界的人之所以对很多事情充满了畏惧,多数都是来自无知,当他们跟云川一样见多识广的话,说真的,荒蛮的大自然就没有太多的秘密可以让人畏惧了。
就算有很多是云川第一次见到,而他曾经接受过的教育,也能让他对这些不解的事情有一个大概的认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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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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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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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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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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