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川的预测没有错,轩辕很愉快的收下了那具艳尸,并且交给了岐伯专门研究这具尸体,他也很想知道这具尸体为什么会不腐烂。
岐伯去掉尸体的外衣之后,就发现了女尸的内脏已经全部消失了,准确的说是被人为的摘掉了,最重要的地方在于,这具女尸曾经被涂抹了一层蜂蜡。
涂抹蜂蜡的手艺非常的高明,尸体里的血先要抽掉,然后就往里面灌输水银,让尸体看起来没有那么瘪,最后浸泡在蜂蜡里,然后一点点的修掉多余的蜂蜡,一具短时间内不会腐朽的尸体就出现了。
岐伯也认为这个少女是活着的时候被抽干血然后灌输水银的,因此,才会有那么丰富真实的表情。ωωω.χΙυΜЬ.Cǒm
当然,岐伯还认为,这个少女在死之前,被人灌输了一些让她丧失痛觉或者丧失理智的一些药物。
唯有如此才能解释少女恬静的表情。
轩辕邀请云川一起走一趟赤水外的荒原,云川没有答应。
他部族里的驴子跟马已经基本上达到了使用要求,而且因为马是来自两个不同的种群,以后,再进行繁育的时候基本上没有后患。
所以呢,他就不想去荒原捕捉野马,或者野驴了,这样做,对于云川部来说非常的不划算。
大规模的队伍出行将近一千里,即便是云川部这种富裕的部落,也不能太频繁的出动。
轩辕不一样,他今年的目标也是捕捉野驴跟野马幼崽,所以,不论付出多大的代价,他还是要走一遭的。
当然,他们的出行方式带着浓重的野人风格,那就是走一路狩猎一路,尽量不消耗自己携带的物资,不像云川部,出行一次就会携带足够多的物资。
云川部的出行更像是远征,而轩辕部的出行完全就是一场远足。
今年冬日,荒原上一定会非常的热闹,因为,蚩尤部,神农部,以及所有叫得上名字的稍微有些规模的部族都会去荒原。
换一个部落留下来不走,轩辕,蚩尤,临魁一定会小心戒备的,既然是云川部不走,所有人就没有那么强烈的戒备心。
毕竟,云川部不是一个喜欢偷袭别的部落的族群。
云川试着骑乘了一下小红马,这匹马已经非常乖巧了,甚至对人已经产生了一些依恋,即便是套上马具之后,它依旧老老实实的,只知道背着人到处跑,没有发狂或者尥蹶子的现象。
唯一的毛病就是馋了一些。
最早一批抓回来的马驹子已经长成快三岁的成年马了,这些马才是真正能让云川部出现第一批骑兵的战马,只是数量太少了,不足六十匹。
夸父的儿子虎承已经把自己的名字改成苍鹰了,他喜欢骑在战马背上奔驰的感觉,觉得自己像是在飞,所以,他的马也就有了一个很奇怪的名字叫做——翅膀。
夸父不喜欢这个名字,可是,他的儿子喜欢,云川也很喜欢,这还是云川部除过云蠡之外另外自然诞生的一个有意义的名字。
云川部第一批新生儿就是这批骑兵的主要人选,他们这几年几乎就是在马背上度过的,所以,每一个人都跟自己的战马契合度很高,像苍鹰这样的孩子,甚至可以在奔驰的马背上做一些高难度的动作,比如抓着鞍鞯在马背上盘旋,或者抓着鞍鞯在狂奔的战马背上倒立,甚至还有孩子仅仅凭借双脚挂在马镫上,就能把身子藏在马肚子底下,当然,同样是在战马奔驰的时候。
阿布不允许这些孩子平日里多用马具,他规定的很死,只要这些孩子带着马离开了藏马谷,就要卸掉马具。
通过对比,阿布已经很了解这些马具对骑兵的帮助了。
云川现在可以骑乘的坐骑很多,比如野牛,比如那头刚刚长大的野象,当然,也有小红马,如果硬要把夸父的板车算上,云川就有四种出行工具可以选择了。
不过,大部分的时间里,云川还是最喜欢骑野牛,这家伙的脊背宽大,最近不知道跟谁学会了平稳的走路,所以,躺在野牛背上看着蓝天白云的时候,是云川很享受的一个时光。
变化永远是在不知不觉间发生的,如果把时间拉长,这种潜移默化的变化就该是翻天覆地一般的变化。
云川部的土地在阿布的安排下,已经按照家庭分配到了每一家,每一家在耕种收获之后,需要拿出五成的粮食来交给部族。
在这一点上云川没有后退,土地必须按照家庭分发,没有成家的,就只能替部族劳作,最终获取报酬来谋生。
这样做的好处就是可以把家庭这个观念迅速的推广开来,让部族变成由一个个小的家庭组成的集合体。
至于索取五成的收获是有原因的,一来,种子属于部族分发,二来,大牲畜属于部族集体所有——也就是属于云川所有,第三,就是因为部族还需要供养军队以及一些管理人员。
云川部的土地很多,即便是这样,他还鼓励部族人们自己开垦新的土地,开垦出来的新土地,一年只需要上缴两成的收成就可以了。
以前,云川部的生产力来自于大家对饿肚子的恐惧,后来,过了很多年的平安富足的日子之后,这种恐惧就消失了。
尤其是当族人发现,自己部族拥有了很多奴隶之后,他们中的很多人,就觉得应该是奴隶下田耕作,他们就应该歇着。
就是在这种大背景下,云川将土地分给了族人,并且告诉族人,“不耕者,不得食,不织者,不得衣”。
至此,云川部坚持了很多年的分配制度,就此消亡。
今年的稻谷收割之后,云川部的原始版的分田到户将会正式施行。
阿布执拗的给云川留下了一万亩的王田,并且确定,王田将会由归化的奴隶们来耕种。
同时,部族所有作坊,市场产出都将汇集到云川这里,再由云川按照族人的努力程度,再下发给各个作坊以及市场管理的人手里。
云川也强行给阿布也划分了五百亩的“公田,”由于阿布需要管理整个部族,一定没有时间耕种,所以,他的公田将会由族人们共同帮他耕种。
除此之外,阿布每年还将获得五百斤米,五百斤麦子,一百斤杂粮,以及一头猪,三只羊,十二只鸡的酬劳。
夸父不喜欢耕田,喜欢打铁,所以,阿布就在部族冶铁作坊外边,给夸父单独修建了一个新的,小的打铁作坊,并且每年需要给夸父提供一千斤米,一千斤麦子,五百斤杂粮,三头猪,六只羊,三十只鸡的酬劳。
且有分配本部族收获的权力。
睚眦,赤陵的酬劳与夸父持平,并且他们还有分配本部族收获的权力,总体算下来,他们的收获可能要高于夸父,毕竟,夸父族人的食量实在是太大了。
最早跟随云川来桃花岛定居的七个人中,已经有两个死掉了,所以,剩下的五人与女咆一样获得了仅次于阿布的酬劳,除此之外,他们将获得两百亩的“公田”!
再往下,就是姼,王亥,无牙,以及阿布,夸父,赤陵,睚眦四人的副手他们同样获得了“公田”以及价值不菲的酬劳。
除过这些人之外,剩下的所有人,都将面临“不耕作,不得食,不织者,不得衣”这项禁令的约束。
数年下来,云川部积蓄了大量的食物与财富,在这个秋天分给了族人一部分基本生活资料之外,剩下的,将要全部拿来修建云川梦想中的昆仑城。
野人好就好在很听话上了,尤其是当他们认为云川是他们部族最伟大的王之后,对于王的命令,他们已经可以做到令行禁止了。
眼看着族人们纷纷从库房里拿到了属于自己的东西,阿布的神色多少有些忧虑,他觉得王这样做了之后,很容易让部族崩溃掉。
“掌控好军队,掌控好我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审判系统,掌控好你安置的监狱,管理好我一手建立起来的管理系统,就不会出现你担忧的那种场面。
你只要实践上两三年之后,你就会发现,将田产分配给族人的做法是何等英明的事情。”
听了云川的话,阿布还是问道:“我很担心以后部族中的事情,将不能由我王一言而决。”
云川笑道:“军队,行政,司法,监狱都掌握在我们手中,你认为族人们还能做什么呢?
只要我们的军队不杀自己人,只要你的政令能做到基本公正,只要你的司法只打击坏蛋,只要你的监牢里只关押恶人。
这种管理方式就能绵延很多很多年。”
阿布叹息一声道:“我还是喜欢所有人一起干活,一起吃饭,一起作战,一起报团取暖,一起只听王的话。”
云川大笑道:“以前我们之所以会那样做,目的就是为了最原始的积累,如今,云川部的原始积累已经完成,并且有了足够多的剩余,那么,以前的那一套生产方式就不合适了,再持续下去,只会养出很多吸血者,以及懒人出来。
阿布,放心吧,我们的脚步一直都走在最正确的道路上,这条路一直通向了远方,不会有错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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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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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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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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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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