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天气太热,人们就不怎么喜欢穿衣服,云川部的族人还好些,多少会穿一件薄薄的麻衣遮羞。
当初为了让族人不要赤身裸体,云川废了很大的力气,好几次之所以会殴打精卫,就是因为这个婆娘在夏天炎热的时候不喜欢穿衣裳,喜欢裸露这上身在桃园里干活,更喜欢一丝不挂的跟睚眦,赤陵一大群男男女女的在大河里游水。
于是,每当精卫裸露一次,云川就殴打睚眦,赤陵一次,时间长了,他们也就知道穿衣裳了,间接地,精卫也就知道穿衣裳了。
流浪野人们是不管这些的,那些奴隶们也是不管这些的,尤其是在烈日下修建城墙的时候,不要说劳保用品,他们连裤衩都懒得穿,一群人光溜溜的在大太阳底下劳作,还一个个笑的嘻嘻哈哈的。
感觉到热的不成了,就跳进城墙外边的水坝里泡一会,泡好了就继续出来干活,把一个被人强力奴役的场面弄得充满了人间温情。
午后,太阳最猛烈的时候,所有人都钻进了水里,这就导致云川部新修造的六个巨大的水塘里人满为患。
他们很满足!
毕竟,在早上起来的时候发现,天上只剩下一个太阳了,即便此时很热,也比天上出现三个太阳要好的太多了。
精卫羡慕的瞅着第二个水塘里正在打水仗的睚眦,赤陵他们,她也想打水仗,回头看看躺在水里漂死猪的云川,就叹息一声,也把身子漂在水面上,露出一个大肚皮被水流裹挟着慢慢的向水口漂。
每天可以在水里泡两个小时,这几乎是精卫最愉快的日子了,只要泡在水里,她的大肚皮就不再是她的负担,反而可以让她更加惬意的躺在水面上。
养好伤的咆没有加入进来,她依旧在烈日下扛着石头,自从她的伤势好转之后,她就被仆妇们安排来修建城墙的工地上来了。m.xiumb.com
“咆,没有人监视我们,可以歇歇了。”一个女武士实在是忍受不住炎热,就对咆低声道。
“你如果不想被人家拿去喂夸父,你就去偷懒吧。”
女武士愣住了,拉住咆的手道:“女萎说云川部的夸父不吃人,还说不会把我们拉去喂夸父。”
“你相信那个仆妇?我告诉你,修建第六块城墙的人总数有三十八个人,一连七天都是三十八个人,但是,就在前天,变成了三十四个人,少了四个人,我查看过,这四个人正是干活最不卖力的四个人,你来告诉我,他们去哪里了?”
女武士吓了一跳,连忙扛起自己的石头,跟在咆的后边继续往城墙上运送石头。
女咆丢下石块,将它放在一个合适的位置上,又把部下肩头的石头放下来,瞅着城墙外水塘里的人悠悠的道:“告诉所有人,最近,千万不要生出逃跑之心,别看现在没有人看着我们,我总觉得这是一个骗局,就像临魁欺骗族长一样。
只要我们逃跑了,就会中他们的圈套,最终会被他们拿去喂夸父。”
女武士不解的道:“他们如果想拿我们喂夸父,不用等我们逃跑就可以啊,没必要等我们跑了,再抓回来喂。”
女咆呆滞了起来,在城墙上站立良久之后才道:“一定有事情,一定有事情,他们给我们好吃的食物,给我们衣衫,给我们床垫,那就一定要从我们这里拿走更多!”
女武士瞅着女咆道:“女萎说了,我们要抓紧修建城墙,等城墙修建好之后呢,就准许我们从那些流浪野人中间挑选一个男人,建一所房子,共同生活,生娃娃。”
“男人算什么?他们只不过是奴隶而已。”
“女萎也说了,到时候选好了男人,只要我们能降服那些男人,愿意把他们当丈夫看待,还是把他们当奴隶看待,完全看我们自己的本事,前提是要打得过才成,打不过被人家蹂躏也是活该。
说实话,我挺想过这样的日子的。”
“你已经忘记女魃了吗?”
“女魃?听说人家现在是轩辕部族长的女儿了,那个女萎还说,云川部的族长云川说女魃就是一个妖精,是一个灾祸之源,只要她到了那里,那里就赤地千里,不下雨,只有把她杀掉,或者驱逐到域外,其余的人才能有好日子。
咆,你想想啊,咱们赤水那边有多长时间没有下过雨了?森林都干死了,一年四季只有风,那么大的水泽现在也消失的差不多了,就算我们不来这里,迟早还是要搬家的。
赤妭部算是已经没有了,我觉得云川部挺好的,以后在这里过日子也不错,一个男人不够,我们可以多找几个,总能过上好日子的。”
女咆用诡异的眼神瞅着这个女武士,然后淡漠的道:“你已经投降了云川部是吗?”
女武士放下手里的石头,见四周围满了昔日的同伴,就慢慢的道:“天太热,我想去水里凉快一下,还有谁愿意跟我走呢,先说好,云川部不会拿我们去喂夸父,人家夸父就不吃人。”
女咆眼看着伙伴们都跳下一人高的城墙,一边跑,一边脱衣服,最后光溜溜的跳进清水里,掀起一大片浪花。
有一个做出了决定,就会有一群人作出决定,在云川部的这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她们觉得云川部很好,甚至比赤妭部的日子还要好。
女咆孤独的站在城墙上,俯视着刚刚跳进水塘里的人,很奇怪,没有人驱赶她们,没有人打骂她们,除过有一大群男人不怀好意的凑过来之外,没有发生任何不合适的事情。
一些女武士才跳进水塘里就开始勾引那些男人,这种事情在赤妭部并不稀奇,可以说是这些女武士们的日常,只是她们喜欢那些被她们勾引过来的人,不喜欢被人绑在木头架子上胡来。
那些男人好像都有妻子,这一点很奇怪,云川部的女人好像都有男人,而且这些男人除过可以碰自己的妻子之外,好像不能碰别的女人,女咆看的很清楚,那些涌过来的男人,基本上都被一个女人给抓走了。
“云川部比较注重血脉,一个家庭就可以诞生出一个属于这个家庭的血脉来,你可以用自己的名字给自己的孩子命名,可以亲自抚养他们长大,并且根据血脉建立起自己的亲密关系。
这种亲密关系与部族无关,部族只是我们所有人共同维系的一个大的家庭,而小的家庭,将属于你们自己。”
女咆回过头就看到了阿布,她知道这个人在云川部很重要,基本上,所有的命令都是出自这个人之口。
“女魃怎么样了?”女咆平视着阿布的眼睛问道。
“她现在过的很好,已经成了轩辕族长的女儿,据说正在帮助轩辕族长四处寻找火畜,只要找到火畜,女魃将真正的成为轩辕部的重要人物。”
“云川部也需要火畜吗?”女咆的目光极为坚定。
“跟我来。”听了女咆的问话之后,阿布就笑了,朝她招招手示意她跟着自己来。
女咆跟着阿布来到了常羊山的后山,钻进一条草木茂盛的山谷之后,她就看到了很多的火畜。
其中以小火畜最多,这些火畜几乎把眼前这座小小的山谷给塞满了,有的在草原上奔驰,有的在浅水处喝水,基本上每一匹母火畜身边都跟着一头小小的火畜。
一些云川部的少年人就跟着伺候这些母火畜跟小火畜,很多时候,那些小火畜好像更喜欢跟那些少年人亲近。
“原来云川部有这么多的火畜!”
“马,我们族长认为火畜的名字不好听,就给他们改了名字,以后就叫做马!已经上了我云川部的字典。”
藏马谷是云川部重要的地方,王亥见到阿布带着一个身材高大的女人过来了,多少有些不喜欢,也就没有过来招待,继续给身边的一匹栗色母马刷皮毛。
“我们族长有一匹火畜……马,她看的非常珍贵,当初这匹马还是我们在远山抓到的,其实也不能说是抓到的,那是一匹小马陷进了淤泥中,被我们救出来的。
族长很喜欢那匹马,就把它养在身边,谁知道那匹马越长越大,然后,有一天,我们族长就骑到了那匹马的背上,然后,她只要有时间就会骑在马背上不下来。”
听女咆这样说,阿布嗬嗬笑道:“这么说,女魃并不知道从哪里捉马,也不知道如何驯养马是吗?”
女咆笑道:“她不知道那里有马,我知道!”
阿布听女咆这样说,立刻对正在照顾小马的王亥道:“你过来听听,我们可能马上又要有很多马了。”
王亥平日里只对马有兴趣,现在听到阿布这样说,立刻翻过栏杆,跑着来到了阿布身边。
阿布笑着对女咆道:“任何关于马的事情都可以告诉王亥,等你们研究好捉马办法之后,再上报给我,由我来给你们分派人手。”
女咆不满的道:“我还没有成为你们云川部的人呢。”
阿布惊讶的道:“你现在当然不是我们云川部的族人,你现在是欠我们部族很多东西的流浪野人,你要是把马给我们带回来,再熬上三年,到时候就是云川部的族人了。”
女咆怒道:“我捉马回来也不能抵消我奴隶身份吗?”
阿布笑道:“你能不能成为云川部的族人只有两个办法,一个是被族长直接指定,不过啊,族长已经说了,这个办法他基本上不会用,所以,你只能走第二条路。”
“第二条路是什么路?”
“获得一千个族人的肯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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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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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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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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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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