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整体,就必须要说到三观。
所谓的三观指的就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当他们它们辩证统一,相互作用,相互融合之后,就会形成一个集体。
云川部就是一个集体,一个以云川意志为最高指导思想发展的部族,在这个部族里,阿布,精卫,睚眦,赤陵,无妄,槐鸮这些首领们在云川的影响下,已经达到了三观一致这个目标。
王亥不是。
他本身就是陶唐氏的大人物,而且,这个陶唐氏本身就是中华大地上一个极为显赫的部族,并且,在轩辕,云川,蚩尤三部落还没有进入奴隶社会时期,他们就已经施行了多年的奴隶制。
王亥本就是陶唐氏的一个异类,他看不习惯陶唐氏的管理方式,又不知道怎么改变,就离开了陶唐氏,带着属于自己的奴隶们进入了荒原。
见到野马群之后,他看到了头马对野马群的保护,也看到了其余野马对头马的尊敬,然后,这人就废了!
他疯魔一般的认为,野马群的社会组织方式,好像才是最好的社会组织方式,那就是——强者庇护弱者,弱者尊敬强者,平日里各自觅食,遇到危难则齐心合力。
所以,他希望自己变成一匹马……
云川很喜欢王亥,不过呢,这个人的三观与云川部的大背景不相融和,所以,需要被改变,需要被教育,需要被挽救,然后,就出现了他被马欺负的一幕。
就像一个有本事的人进入一个新的单位之后面临的局面一模一样,这就是很多傻傻的年轻人进入一个新环境总觉得自己被欺负了一样。
没错,别怀疑,你就是被欺负了。
以前你是扁的,领导希望把你弄成方的,你之所以会感到痛苦,原因就在于人家正在用刀子切割你,为你塑造新的模样。
等你真正变成了方人,你就觉得这个集体很不错,领导也好,同事也好,办事情也顺利了,这就是大家形状一样,三观一致带来的好处。
坏处?
当然有坏处!只是当这个集体已经符合大部分人利益的时候,有坏处大家也会装作看不见。
此时的云川自然是站在高高地泰山之巅,对阿布他们来说,他就是一个神,一个真正的神。
所以啊,大家都希望自己能成为云川那样的人,即便是成不了云川这样的人,也必须有云川的样子。
所以,王亥亲眼看到夸父端着饭碗从云川的饭盘里找肉吃的模样,就非常的震惊,他觉得这非常的像小马跑到头马吃草的草地上,跟头马抢嫩草吃的样子。
头马很嫌弃,却允许小马驹这样做。
他看到云川跟一群男人守在房子外边,等候房子里的产妇生娃,当孩子哭声传来的时候,云川就会像其中的一个男人拱手祝贺,这一幕也让王亥感到惊讶,因为,野马群中每当有野马产子的时候,头马就会自发的担负起保护职责,直到母马平安产子。
云川部最好的食物都给了幼童,这一点被王亥发现之后,他几乎要哭出来了,瞅着那些强壮的孩子们在岛上跑来跑去,且被云川驱赶着去认字的场面,在他脑海中就会变成一匹强壮彪悍的头马带着一群小马驹练习狂奔的场面。
所以,不久之后王亥在彻底了解了云川部之后,他就把这个部族当成了一个拥有九千匹马的巨大马群。
又一个天亮到来之后,云川,阿布,精卫,睚眦,赤陵,无妄,槐鸮,王亥这八个人就站在常羊山之野上呆滞的看着面前发生的一切。
大水,在一夜之间就后退了七八里,并且回归了河道。
在他们脚下,是一大片淤泥区,与水塘区,甚至能看到无数条鱼正在浅水区里挣扎,游走。
陆地重新出现了,只是,与以往的陆地有了很大的改变,大地上全是大大小小的沟壑,再无昔日平坦模样。
下游的堰塞湖堤坝阻挡不了大水,对于这个问题,云川是清楚地,再大的堰塞湖最后的下场一定是溃败,这几乎是一定的。
你不给大河一条顺畅的通路,那么,大河就会自己寻找一个合适的出口。
云川俯身捏一把沙土,沙土的颜色发黑,这是洪水带给这片大地的馈赠,大自然总是这样,狠狠地抽你一记耳光之后,总会给你一个甜枣的。
云川看看阿布以及自己的族人笑着摊摊手道:“洪水褪去了,大家开始抓鱼吧,我们要为即将到来的冬天储存足够多的食物。”
然后,王亥就发现,云川部的族人们轰的一声就跑的不见人影了,转瞬间,他们又从四面八方跑出来,男人男孩子都带着簸箕,筐子,篮子一类的东西,兴奋地冲向了那些有很多鱼的浅滩。
而妇人以及女孩子们则开始在常羊山之野搭建熏烤架子,一袋袋的盐巴被抬出来,一捆捆的木柴,松枝,树叶被堆积在旁边,更多的妇人手里拿着一柄小刀,迫不及待的等待这些鱼被送来。
很快,大地上就冒起了股股浓烟,这些浓烟几乎笼罩了整个常羊山之野。
第一筐鲜鱼被送上岸,王亥就发现,这些鱼在那些妇人手中,几乎是一眨眼的功夫就被清理干净,并且剖开涂抹上盐巴,放在了熏烤架子上了。
这里的人做事非常的有秩序,抓鱼的,运送鱼的,清洗鱼的,熏烤鱼的,摆放鱼的,都很清楚自己要做什么,短短一瞬间,云川部那些原本无所事事的人,立刻就变成了一支劳动大军。
而且,这只劳动大军,从早晨开始之后,就没有停止,渴了就从瓦罐里倒口水喝,饿了,就抓一条烤好的咸鱼充饥,才一天时间,常羊山之野上就已经挂满了咸鱼,整个常羊山都被浓重的鱼腥味所笼罩。
天色暗下来了,捉鱼需要走的路越来越远,人们也终于感到疲倦了,一阵钟声传来,站在淤泥中一天的族人们,也就慢慢的回到了干爽的常羊山之野,清洗掉身上的淤泥之后,一个个跟变戏法一般的拿出来一个硕大的陶碗,或者木碗,排成了十队,依次从六个冒着蒸汽的炉灶边上经过。
一大碗糙米饭,一勺子肉汤,一块咸鱼,几片腌竹笋,几片藕片,再配上一大堆野菜,这碗饭的内容已经足够丰富了。
王亥看看自己碗里的食物,即便在陶唐氏,这样的饭食奴隶主们也只能偶尔吃一顿。
夸父碗里的咸鱼块格外的大,当然,他的碗也足够大,相比之下,云川的用的木碗,就小了很多。
“你要是敢把那块被你口水浸泡过的鱼肉丢我碗里,你以后就不用吃鱼肉了。”
云川抬头瞪了一眼跃跃欲试的夸父,这家伙不但喜欢从云川碗里把肉拿走,也喜欢往云川碗里丢他埋在饭底下的肉。
要知道,为了能把这块肉留到所有人都没有肉吃的时刻,天知道上面沾染了他多少口水。
“肉很大!”夸父用筷子夹着那块微黄的咸鱼肉委屈极了。
精卫随即护住自己的碗道:“也不准丢我碗里。”
然后,那块被夸父好不容易保存到最后的咸鱼就被睚眦抢跑了,夸父顿时就急了,抱着饭碗就去追跑远了的睚眦。
阿布对此见怪不怪,依旧埋头吃自己的饭,赤陵则羡慕的瞅着远去的睚眦,他下手晚了。
王亥瞅着云川道:“今天是族长在犒劳大家吗?”
无妄道:“有这个意思,也就比平日里多了一块咸鱼,现在族里的咸鱼多起来了,以后天天都有咸鱼吃。”
王亥又看着云川碗里不多的几片藕道:“族长与族人吃一样的东西吗?”
云川翻翻眼睛道:“难道不应该吗?”
王亥点点头道:“以后啊,我会好好地养马的。”
云川哼了一声道:“你养马是为了自己,是为了部族,不是为了我养马,这一点要分清楚,
部族强大了,你就吃的好,穿的好,过的舒心,部族要是不好,那就一起饿肚子,一起穿烂兽皮,就是这样。”
王亥又指着其余正在吃饭的人道:“他们也是这么想的吗?”
阿布笑道:“你看到今天干活的人中间,除过孕妇,有偷懒的人存在吗?即便是孕妇,不也在干活吗?xǐυmь.℃òm
王亥,你要明白,云川部不是族长一个人的部族,而是一个属于我们所有人共同吃饭的一个大饭桌。
我们所有人都要努力的往这个大饭桌上堆放食物,食物越多,我们吃的就越多,越好。
你养马也是这个道理,如果马养的好,我们的人就能骑马出去狩猎,骑马出去采集,骑马去更远的地方搜寻对我们有用的东西。”
王亥点点头道:“我明白了,我多余产出的食物,将会被所有族人一起吃掉,也包括我对吗?”
阿布摇摇头道:“道理是这个道理,不过呢,多余的食物我们需要储存起来,用来防备饥荒。”
王亥往嘴里刨了一大口饭,瞅着密密麻麻的吃饭人群愉快的吃完了饭,然后就一瘸一拐的去了马厩,他觉得自己确实应该好好地养马,也让那些马知道自己的使命是什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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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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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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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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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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