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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章偶然的才是美的

  云川想要过上好日子,这绝对不是他一个部族把日子过好就算好日子的。

  如果仅仅满足于吃几口美食,享受几个美人,躲在桃花岛当独夫是可以的。

  云川是一个见过好日子是什么样的人,他喜欢宽阔的公路,喜欢摩天高楼,喜欢琳琅满目的商品,喜欢那种躺在家里就能与万里之外的人交流。

  很显然,想要过上云川希望的好日子,仅仅依靠他一个部族是行不通的。

  这是一个社会化的问题,需要所有人都参与进来,最后才能形成一个高度发达的文明。

  至于云川现在所拥有的东西,他不在乎,这样的生活连他以前的生活都比不上,有什么好珍惜的。

  在以前,他至少有一辆摩托车,一辆汽车,现在,他除过有野牛这个气味很大的坐骑之外,就只剩下一个粗壮的夸父愿意背着他到处跑了。

  即便是不能回到以前的生活里去,云川也希望能让社会尽快的发展到纣王时期,至少,那时候还有狐狸精跟酒池肉林,人间社会也看起来有了一点人间应该有的样子。

  不至于刚出门就看到一个啃人腿的,再回头那边还有捋肠子吃里面混合物的。

  很多时候,战争都是因为穷才发生的,云川部之所以不愿意发动战争,是因为不值得,用人命去换一点粮食,换一点麻布,对云川部来说绝对是亏损的。

  在云川部,不需要抢劫,一个人就能创造出更多的财富出来,这样一来,人的生命就显得弥足珍贵了。

  因为有了陨石平原,云川部也就不缺少磁铁,而磁铁这东西恰恰是云川部现在寻找铁原料的重要工具。

  铁矿这东西云川不太指望,厚厚的黄土层上找不到这东西,即便是有,也在黄土之下,他没办法开采出来。

  所以,在大河边上,就出现了很多很多拿着磁铁寻找铁砂的人。

  这些人弄到铁沙之后,就去找铁匠作坊换一些小小的铁器,比如,针,比如小刀,比如剪子,然后再拿这些小铁器去跟别人换陶器,皮毛,麻布,乃至粮食。xiumb.com

  最后,形成了一个近乎完美的闭环,也就是说,一个真正可以糊口的工作就诞生了。

  仓颉在挑花岛外城居住下来了,因为有很多原来的桃花岛居民,把他们当初修建在外城,又侥幸没有因为狼灾破坏烧毁掉的竹楼拿出来出租,想要住进去的人,只要给他一点货物就可以了。

  仓颉居住的竹楼很大,他一个人就占据了一层,这座竹楼正好坐落在集市的中间,每天只要推开窗户,下边就是热闹无比的集市。

  仓颉甚至不用离开竹楼,就能吃到饭,还是很不错的饭食,云川部的一些女人能做出非常美味的饭食,她们用这些饭食跟前来交换东西的野人们换取了大量的兽肉,兽皮,草籽,以及部族需要的好东西,然后再把兽肉,草籽变成美味的食物,把部族需要的好东西拿给阿布换到更多的粮食。

  仓颉直到现在都不明白,为什么那些妇人会用煮熟的饭食跟人家交换生肉,跟草籽呢?

  明明还是一碗换一碗,看似很公平……

  仓颉又换了一点笔墨跟纸张,然后,他又没有货物了。

  他很想再回部族取一些货物,再来桃花岛外城,因为他突然发现,云川部现在连投石机,大竹弓都拿出来买卖了。

  “云川部完蛋了!”这是仓颉恋恋不舍的离开云川部的时候对自己的部下说的话。

  阿布这个桃花岛大管家不这么看。

  因为粮仓里的粮食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在不断地增加中,不是草籽在增加,而是兽肉在不断地增加中,族人们喜欢吃兽肉,不喜欢吃草籽,除过族长。

  最重要的是,仓库里储存的旧粮食变成了新的粮食,新粮食的主要贡献者就是仓颉。

  这是仓颉截断了一支从南方向大河上游运送粮食的运输队的缘故,南方的麦子,糜子,谷子收割的早,因为手头没有货物可以跟云川部兑换投石机,大竹弓的仓颉,毫不犹豫的用一整支运输队运送的粮食,跟云川部换到了他想要的东西。

  轩辕听了仓颉的汇报之后,沉默了很长时间,继仓颉之后,大鸿也来到了桃花岛外城集市,并且选择在这里常住,他来的时候只带了很少的一些货物,作为他的生活的资本。

  他没有像仓颉那样到处兑换货物,只要有人开始交易,他就站在一边静静地看,一声不吭。

  大乌鸦现在也很安静,静静地站在一边看云川吃饭。

  孵卵完毕的大乌鸦,获得了两个孩子,获得孩子的代价极为惨烈,大乌鸦身上的羽毛几乎要掉光了。

  如今光秃秃的,只有屁股上跟脑袋上还有两撮毛,它的毛都被它给拔光了,用来垫窝,尽管精卫给它准备的窝已经很柔软,很暖和了,它还是执意拔掉满身的毛给两只小雏鸟垫窝。

  大乌鸦没有毛了,小乌鸦身上的绒毛却非常的密集,是两个看起来非常可爱的小家伙。

  “吃饭,吃饭!”眼看着云川吃完了最后一口饭,大乌鸦终于嚎叫了起来。

  精卫把收集好的碎肉才放在大乌鸦的嘴跟前,大乌鸦就疯狂的吞吃起来,它吃饭的速度很快,给小乌鸦喂食的速度更快,一张嘴供应三个胃,似乎没有任何的压力。

  云川剔着牙,从嘴里吐出一个夹在牙缝里的肉丝,然后对精卫道:“以后它不要,就不要给它喂*******卫担忧的道:“它身上的毛没有了,现在没问题,冬天的时候会不会被冻死?”

  云川指着精瘦的大乌鸦道:“这家伙聪明着呢,以前飞不起来是因为吃的太胖,现在孵化出来两只小鸟,身上的赘肉没有了,还把毛拔光,就等着新羽毛长出来飞走呢。”

  “族长,你说大乌鸦会不会要去找素女?”

  云川笑道:“素女现在很忙,听说整天跟轩辕泡在一起研究长生之道呢,而且轩辕还要求素女尽快研究通长生之道,他好按照素女说的法子实行。

  所以,素女没时间顾及别的事情。”

  “您说,素女他们到底是一群什么人呢?她们好像没有部族,没有帮手,就这么在很多部族里流浪,图什么呢?”

  云川叹口气道:“她们是野人群中最聪明的一批人,是智慧地掌握者。”

  “既然是这样,您为什么不要素女呢?”

  云川瞅瞅精卫的小脸,摇头道:“方向不对,聪明劲用错了,比一个蠢货还要可怕。”

  “您是说长生?”

  “是啊,你也看见了,神农氏为了求长生都干了些什么?轩辕如果也求长生,这将是一件非常可拍的事情。”

  “为什么?”

  云川想了一下,最后用精卫能听得懂的语言道:“会弄得天怒人怨,是白费功夫,如果素女这些人不能让轩辕长生,他们就会选择让轩辕死掉,处理掉轩辕的尸体之后,然后再用另一套说辞,告诉轩辕的部下,他去了另外一个世界了。”

  精卫见大乌鸦吃饱了,就带着云川离开了她的树屋,但凡云川在,大乌鸦绝对不会暴露自己鸟巢的位置,尽管这个鸟巢的位置云川知道的清清楚楚,大乌鸦还是对他有着极高的警惕心。

  盛夏时节,算是大河上游之地最好的时光,只要站在树荫下,就感受不到多少热意。

  尤其是走在红砂岩铺就的林荫小路上,河面上的凉风吹来,会让人遍体生凉。

  不远处就是夸父把持的铁匠铺子,炎热的天气里,夸父正在筛选铁砂。

  他用的方法很简单,提高了磁石的位置,让铁砂从下方滑过,最好的铁砂会吸附在第一个高位置上用麻布包好的磁石上,次等的铁砂会从第一个磁铁下滑过,在被另一块位置放的较低的磁石吸附走,直到铁砂从四个磁石上滑过之后,那些吸力不强的铁砂,就是铁匠铺不要的废料了。

  取铁砂的工作也非常的简单,把磁石上的麻布取下来,铁砂就掉下来了。

  云川蹲在这个选择装置前看了很长时间,又看看忙着从磁石上往下取铁砂的夸父,他很难相信这个很聪明的装置是这个家伙想出来的。

  “怎么想出来的选矿法子?”对于夸父云川很少有好脸色的时候。

  “还能怎么想,好的铁砂随便用磁石吸一下就粘上去了,不好的铁砂要用磁石使劲蹭才能粘上去。

  最近送铁砂的人多,有些不老实,送来的铁砂看着是黑的,其实没什么用,混到好铁砂里,烧出来的铁一点都不好。”

  听夸父说了半天,云川都没有从他的口中听出一个道理出来,他看了夸父很长时间,最后无奈的道:“就这样吧,挺好的。”

  只要人家的方向办法是对的,云川就不胡乱命令,要是告诉这些人严格按照他已经经历的工艺进行,反而屁都造不出来。

  野人的世界里,讲究的就是一个偶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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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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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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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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