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糙汉将军:夫人好鲜美>第410章 上了我的床,你还想跑?
  成亲的事情,就这么定了下来。

  生活或许就是这样,遇见一个不好不差的人,进行一段不好不坏的感情,然后就这么不好不坏的度过一生。

  和所有芸芸众生相同,有着差不多的喜怒哀乐,有着差不多的宿命结局。

  阿秀望着面前绵延不绝的山,眨了眨眼睛。

  山是真的高,也是真的多,一座接着一座,像是看不到尽头似的。

  她的记忆里一片空白,所有对世界的认知,都仅限于开阳村。

  这里除了低低的茅草屋,就是或大或小的田地,田地里都是土,里面种满了不知名的作物。

  她认不全,晟轩便告诉她,不必去认,以后那些事情,自然由他去做。

  平心而论,即便阿秀失去了记忆,但她也知道,晟轩待她是真的没话说。

  他那个人,长得好看,个子又高大,就算皮肤没有那么白皙,但在村子里行走,仍然能够从女子们的眼神中分辨出来,他是受欢迎的。

  阿秀知道,她昏迷的时间不短。

  明明他有机会,去接触选择别的女人,可晟轩没有。

  到底还是对他有几分真心的。

  就是因为想放到了这么多,所以在晟轩突然提出来要成亲的时候,阿秀没有怎么多想,就同意了。

  和谁成亲不是成亲。

  他们两个既然有过肌肤之亲,又算得上是青梅竹马,知根知底,嫁给晟轩,她倒是不用怎么受委屈。

  快到酷夏,天色黑的晚,阿秀坐在门口,发了好长时间的呆,转头看坠落的夕阳,好像才比之前往下沉了一点点。

  日子过得好慢。

  村子里相互起了炊烟,由近及远,家家户户都在门口烧火做饭,彼此之间热络的聊着天。

  大多都是女人家的八卦,村子里人少,谁家发生点什么鸡毛蒜皮的事情,都能在短时间内传的人尽皆知。

  因此,他们决定要去婺州里看花展的事情,就被众人津津乐道了起来。

  晟轩烧火做饭,正抱了一捆柴火从外面走过来,阿秀见状,忙站起身要帮忙,她走到跟前,被晟轩弯腰倾身,猝不及防在她额头上吻了下。

  阿秀一怔,抬眸再看晟轩,他红着半张脸偏过头,“我看你好像很喜欢…所以…所以……才亲的。”

  很喜欢吗?

  阿秀忘记他第一次亲她的反应了,不过四周都是人,正笑嘻嘻的看着热闹,阿秀就应了晟轩的话,“对的,是挺喜欢的。”

  两个人腻腻歪歪,开始手忙脚乱的做饭。

  期间少不了会有街坊邻里,对他们打趣。

  隔壁的张三婶子话是最多,说完了她家那几亩地的破事,之后又开始说她家的三个儿子,其余人都有一搭没一搭的听着。

  她说的不尽兴,瞥见了阿秀,立马又追问起来他们要出去玩的事情,是不是真的。

  “自然是真的。”阿秀开口,声音软软的,又带着点沙哑的性感,“晟轩说带我去。”

  “哎哟,要我说晟轩可真是好男人啊,你们两个这么多年了,倒是什么时候把事情办一下啊!”张三婶子顿了顿,意味深长的说,“总这么耗着,万一哪天出了什么变故,可不是要后悔吗?”

  晟轩的声音,在这个时候插过来,带着几分冷意,“能出什么变故?”

  张三婶子自觉失言,讪讪的笑了笑说,“比如说谁生病了啊,你也知道的,阿秀这一病,病了一年多,可不容易了呢!”

  阿秀只觉得,晟轩和张三婶子之间的氛围有点怪,但她没有听出异常,几句话结束了这个话题,“会的,我们打算这次游玩回来,就准备成亲了呢!”

  “哎哟是嘛!那到时候可要知会婶子一声啊!妮子!”张三婶子立刻改口道。

  “会的。”阿秀笑笑,眉眼弯弯的。

  不远处听到了他们聊天的村民,纷纷道了声喜,氛围一时之间,倒是不错。

  唯独晟轩的表情,隐没在光线之中,看不真切。

  晚上阿秀和晟轩最后一遍确认了要带的物品,这才先后睡去。

  隔天一大早,他们就坐上牛车出发了。

  牛车是村子里刘阿哥家的,刘阿哥人性格好,特别好说话,晟轩在村子里声誉也不错,两个人交流一番,刘阿哥就爽快的把牛车借了过来。

  阿秀就这样,坐在车上,和晟轩一起告别了开阳村,他们一路颠簸的前往婺州城。

  路上花了三天的功夫。

  白天赶路,晚上就在车上睡觉,出发前带了被子,好在夏夜没有那么冷,就算在路边,都不会冻的醒过来。

  大概是太累了的缘故,阿秀几天内,都没有再做那个梦。

  越是靠近婺州,越能见到热闹的人群。

  三天后的傍晚,他们进了婺州城。

  和开阳村的与世隔绝不同,这里到处都是人,充斥着各种各样装扮的男女老少,街道上摆满了各种各样的商贩,即便是天色将黑,却丝毫没有见到丁点的荒凉与落寞。

  家家户户点起了灯笼,最繁华的街道两侧,更是在树上挂满了红灯笼,将行人和商品照的一清二楚。

  好热闹啊。

  好繁华啊。

  这和那个鼻塞的小山村,完全不一样。

  阿秀站在城门下,近乎于震惊、痴迷的看着来来往往的人潮,久久没有动弹。

  被震惊到的,还有晟轩。

  他不是没有进过城,相反每年都会来城里几次,但是像今年这么热闹,还是头一回。

  婺州繁华归繁华,同样有宵禁,不过宵禁是对于要出入城门的人来说的,倘若不出城门,近段时间里,想闹到什么时候就闹到什么时候。

  阿秀和晟轩站在城门口,倒是挡了路。

  直到守门的侍卫来催促他们,阿秀才反应过来,她低下头对守卫说了声抱歉,便挪了挪脚步往前面走。

  守卫听她声音不错,多了几句嘴,“姑娘,大晚上戴着黑头纱,能看见路吗?”

  “能的。”晟轩不动声色的接过话音,“我夫人最近着凉感冒了,怕她严重,这才罩着头,反正有我在。”

  那守卫见状,又打趣了几句,才挥手让他们离开。

  街上的人很多,晟轩牵着她的手,在人群中穿梭。

  阿秀本来艰难的走着,忽然身体被人撞了下,她再低头一看,竟看到个粉雕玉焯的小男孩,不巧撞飞到了她腿上。

  男孩同样不乐意,撅着嘴巴想哭,就在这时,有个男人蹲了下去,将他抱起来。

  他声音低沉的开口,“对不住,孩子小没看路,撞到了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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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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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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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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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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