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糙汉将军:夫人好鲜美>第408章 心儿绝对有问题
  阿秀自打醒来后,经常会一个人发呆。

  她脑海中始终乱乱的,理不出头绪。

  明明记得有很多人,但偏偏却一个都想不起来,甚至连他们的面容都记不真切。

  起初的时候,她问过晟轩,晟轩还有耐心跟她解释,她失忆了,并且不厌其烦的告诉她,她之前枯燥平凡的十六年生活,到底是什么样子。

  随着次数的增加,阿秀再多发问时,晟轩便只沉默不言。

  原本还算温馨的早饭时间,被阿秀多嘴了几句,气氛彻底冷下来。

  阿秀没什么胃口,就这么坐着发呆,晟轩不答话,她能看得出来,就静静的等着他。

  等晟轩吃完了早饭,又去洗碗。

  他的背影高大挺拔,二十出头的年纪,身形健硕,平日里经常下地劳动,因此很是硬朗。

  一个大男人蹲在地上洗碗,看起来违和,却又从心里溢出来一点异样的感受。

  阿秀看着看着,只觉得眼眶发热。

  她模模糊糊的印象里,好像也有个男人,亲自给她做饭,不嫌弃的给她洗脚。

  是他吗?

  看着晟轩的一举一动,阿秀忽然低低的叫道,“晟轩,你给我洗过脚吗?”

  “不然呢?”晟轩被她闹得隐约有点小情绪,嗓音低沉的嗯了声,“你昏迷的时候,都是我做的。”

  “哦。”阿秀点了点头,没再纠结这个让大家不快的话题,转而道,“谢谢。”

  晟轩没回话,他把洗好的碗筷都收拢好,然后看了眼天色,拿上锄头和镰刀,对她颔首,“走了,该出发了。”

  她如今待着的地方,是叫开阳村,位于婺州下的一个偏僻小村庄,村庄是真的偏僻,几十年来没有人进出过,方圆十几里地,都是本村人。

  村庄不大不小,约莫有二百户人左右,总人数也就六百出头,住上几天后,基本都能混个脸熟。

  村民们过着的是自给自足的生活,商品经济在这里不发达,他们很少出去村庄,进到城里去,一般都是过年的时候,置办年货才会出门。ωωω.χΙυΜЬ.Cǒm

  毕竟从村子里出去,到集镇上,步行要走三天,就算是骑马坐车,都要走一天。

  村子里只有牛车,两个轱辘的那种,坐上去别的不说,光颠簸就要了命。

  阿秀觉得这样的生活,令她感到不习惯。

  晟轩说她从小生活在这里,她的双手却莹白如葱,根本都不像是下地劳动的。

  对此晟轩的解释是,他心疼她,没有让她辛劳过。

  阿秀默认了这个理由。

  一路胡思乱想,晟轩不出声,阿秀自然不出声。

  晟轩家里只有他和她,原本说是有个老母亲的,后来前年老母亲去世后,就留下他孤寡一人。

  为此他不止一次的感激,说还好有她作伴。

  他们家的地需要走上一段路,翻过一个低矮的山头,再途经一条坎坷的小路,紧挨着的小路旁边,就是田地。

  夏季时分,田地里的农作物生长的很是茂盛,生机勃勃的,望过去绿油油一片,入目让人神清气爽。

  自从一年前新皇登基,对于农民来说,倒是享福了。

  往年他们都需要给朝廷纳税,去年一年都没有,包括今年,都不需要,因此种的收成,都是自己所得。

  百姓们余粮多了,自然就富裕起来,日子过得美滋滋,自然就天下太平。

  晟轩家的地不多,不过喂饱两个人,还是绰绰有余的。

  他做农活特别用心,到了田地后,沉默的抿着唇,吩咐她让她在凉阴地坐下,他自己则拿了锄头前往那茂盛的田埂上。

  阿秀被晒得脸颊发红,把头顶的草帽摘下来后,放在脸颊扇了扇风,蹙着眉头道,“晟轩,先歇息会吧,我们赶路过来,已经很累了。”

  她一场大病后,身子就虚的不行。

  刚才的一段路,还多亏晟轩照顾她,没走那么快,即便这样下来,此刻的阿秀还是一边掉冷汗,一边喘气说道。

  晟轩抬脚欲走,听到她的声音,回头看她,漆黑的眸子里闪了闪光,而后踱步回来。

  阿秀还是皱着脸,看出来有点难受。

  晟轩从怀中取出来一块手帕,伸长了胳膊递过来,“给你,擦擦汗。”

  手帕上绣着一个歪歪斜斜的字体,轩,阿秀凝神有几分好奇,看看手帕又看看晟轩,“这是?”

  “你之前绣给我的生辰礼物。”晟轩说着,有几分不自在,耳朵上染上红晕。

  阿秀哦了声,接过那个帕子,放在掌心,手指在上面摩挲着。

  “还有印象吗?”晟轩问。

  阿秀摇了摇头,“记不得了。”

  “嗯。”晟轩道,“没关系,我记得。”

  阿秀没有回应,用帕子擦了擦额头的汗水之后,又拿起草帽继续扇风。

  夏天就是这样,太阳还没升到正当空,已经热的不成样子了,晟轩之后转头钻进了田地里,等阿秀再劝他,让他休息会晚点再干,晟轩便说他心里自然有数,让阿秀就待在旁边坐着等着,要是实在无聊的慌,就喊着和他说话。

  话说都说成这样了,阿秀不好意思再劝。

  她乖巧的坐在田埂之间,环顾四周景色。

  身边是棵巨大的树,枝繁叶茂的,就算是酷烈的日头,阳光从上面照下来,层层叠叠厚实的叶子,最后只有斑驳的日光落下来,像是一块块碎了的银子。

  身后是张三婶子家的地,他们家有三个儿子,大儿子跟她一般大,不过做农活已经很是熟稔,小儿子不过才七岁左右,每天也是跟着两个哥哥一起下地帮忙。

  这会他们就在地里,三个人一字排开,莫名有几分喜感。

  再往前后,就是他们家的地。

  晟轩弓着身子在用锄头除草,他个子高,半蹲在那里,还是比旁边的玉米杆子要高出来一头。

  从阿秀的角度看过去,莫名觉得滑稽可笑。

  “晟轩!”阿秀又叫他的名字,正低头苦干的晟轩听见后,身子顿了顿,紧跟着直起身来,回头瞥她。

  他的眉眼都逆着光,奇怪的是,阿秀仿佛能够感受到他那道灼灼的目光,笔直又犀利的朝她看过来。

  印象里……

  似乎就是这么一双眼睛,如此注视着她。

  阿秀有些恍然。

  半晌,她笑了笑,是了,或许一直以来,都是她太执着于梦境里的东西。

  她总是跟自己较劲,告诉自己,她是谁这很重要,因为她丢失了以前的记忆,所以她对醒来看到的第一个人晟轩,始终保持怀疑态度。

  还有什么可怀疑的。

  十六年平静的生活,都在这走都走不出去的村庄里,一眼能够看到老死的那种,除了晟轩,她还能有过谁?

  晟轩对她这么在乎,去哪里都要把她带在身边,根本不会给别的男人什么机会吧?

  “怎么了?”他声音低沉,三两步到达跟前。

  男人干了大半天的活,这么热的天,他又需要卖力,身上穿的短衫,不知何时就已经被汗水浸透,湿漉漉的一团,紧巴巴贴着身子。

  他靠近后,身上的味道一并传了过来。

  自然是有男人的臭汗味,还多出了几分田地土壤的尘味,混杂在一起,莫名觉得有几分强烈的荷尔蒙。

  阿秀仰头看他,红彤彤的小脸上浸着薄薄的细汗,晟轩看的眸色深沉,不自在的转过脸去。

  “你转过脸做什么?”阿秀笑,“晟轩,我觉得,那些过去不重要了。”

  “什么?”晟轩听不大懂她话里的意思,转过头来看着她问,郑重其事,“阿秀?”

  “我是说,我既然想不起来那些事情,就不打算想了。”阿秀说。

  她分的清楚,眼下和晟轩生活在一起,没必要因为一些虚妄的或许根本不存在的事情,闹的彼此两个人都不开心。

  倘若那些过往,真的就是和晟轩在一起青梅竹马十几年,那么对晟轩来说,她的怀疑和揣测,都是莫大的伤害。

  倘若不是,可她能够忘掉,是不是就说明了,那些过往并不重要?

  还是活在当下,最为踏实。

  最亲密的两个人,她不想伤害到他。

  晟轩好半天都没回过神来,他呆呆的站在树荫下,不知道为什么,幸福来得这么快。

  阿秀从醒来后,就对她的身世十分怀疑,哪怕他说了十遍二十多遍,她还是不信。

  尽管嘴上没说,但面上表情却已经出卖了她。

  现在……

  “傻了?”阿秀笑了笑,拉过他的手,拽着他把他按在了身边的田埂上,递给他水囊,“喝点水休息下吧。”

  “好。”思绪渐渐回来,晟轩点点头,接着之前的话题道,“你不介意就好,我知道,失去记忆你会迷茫的,不过……”

  “我知道,有你在我身边。”阿秀抢了他的台词。

  晟轩只能笑,他皮肤被晒成了健康的小麦色,一害羞的时候就会不自在的偏过头去,此刻自然是。

  两个人相处前所未有的和谐。

  晟轩上午没再干活,夏天的中午,热起来能晒死人,他们就在树荫下聊聊天,饿了吃点干粮。

  等到了日头没那么强烈,已经到了半下午。

  晟轩站起来干活,阿秀跟他一起,两个人经过中午的谈话,关系倒是亲密了些。

  聊着聊着,阿秀便问他,“这么说,我十六年都没出过这个村庄?”

  “嗯。”晟轩点头,“我倒是进过城。”

  “我也好想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啊。”阿秀说,“晟轩,你能带我出去走走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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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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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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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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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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