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殊看着衣服愣了愣。
他刚刚如果听得没有错的话,这礼部姓张的官员过来是来通知他去秋场围猎的——但秋场围猎有人要蓄谋刺杀皇帝,他知道情况后便将此事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包括齐太尉、包括崇三焌四。他写完信后又将其亲自送入皇宫御书房内,可为何皇帝还要举办围猎?
难道说皇帝并没有看到自己写的信纸?
“还不快谢过张大人。”旁边的林和鸣见到林辰疏待立模样,皱眉提醒道。
“……谢张大人。”陈殊这才恍神,接过红色冠衣。
张大人摸了摸胡子。
林和鸣连忙上前,将早已经备好的银子塞进张大人手里,和颜悦色:“张大人来一趟辛苦,我已经让厨子备好酒宴,张大人如若不弃,不如留下来喝几杯再走?”
“林老爷客气。”张大人垫了垫银子,满意地将银两收入囊中,笑道,“喝酒就不必了,这事上面交办得急,我还得去探花郎家里通知,若有时间,改日再聚。”
林和鸣闻言笑着客套了几句,亲自送张大人出府。
前堂很快就剩下陈殊一人,他还维持着端托盘的姿势,目光却落在前面的太师椅处。此时太师椅的位置空无一人,陈殊却直直地盯着,但眼神光微散,显然没有将自己盯梢的那一处看进眼里。
脑海里,陈殊正快速重温昨日进御书房的场景。
御书房应当是皇帝个人的私密场所,除非像自己这样仗着系统加持的敢潜入御书房内,应该没有人会跑到皇帝的桌案前去翻皇上的奏折。
按照他的计划,只要皇帝回到御书房翻看奏折,就一定会发现信纸。可现在算是怎么回事?难道被他昨晚被误认为刺客这么一闹,皇帝没有再回御书房?
还是说信纸压在奏折下面被其他人拿走了?
但皇帝的桌案有内侍打理,就算看到了信,也应该会给转交给皇帝,除非拿走信纸的人是和齐太尉有关的人……
要不要今晚再去通知一次?
陈殊皱眉。
他此时思绪紊乱,唯一能够理出来的线索就是,明日的围猎会非常危险。
但若他今晚再去皇宫,恐怕皇宫的守卫早已加强。宫里面那位一出现就追杀个不停的暗影让陈殊现在还心有余悸,他若是再出现去见皇帝,估计还没见到皇帝就会被再度当做刺客处理。
想到此处,陈殊的目光终于动了动,缓缓地落在手中拿着的红衣玄冠上,瞳孔微微缩紧。
明日新科三甲要随驾前往,这应该也是他第一次以林辰疏的身份去见皇帝。
虽然事情不知道会往什么方向发展,但总归他在皇帝的旁边。
如若实在不行,他可以在皇帝身边随时应付。
现在与其胡思乱想,不如长眼于明日之事。
陈殊想着,握紧了托盘。
*
礼部送来的衣服是厉朝官员的样式,红色衣锦下黑布作衬,蓝线压边,因为吏部尚未给出官职,陈殊领到的官服前襟上只绣着卷云和海浪,并没有其余的装饰。
大清早,陈殊便开始折腾衣服与发冠,在鼓捣了半个时辰之后终于以失败告终,喊来刘伯帮自己处理行装。
前两天他穿戴都非常随意,但今日不同往日,总不能再一条发带和一条腰带随便一系敷衍了事。
刘伯不是第一次帮陈殊整理行头了。他将陈殊身上的衣服穿得服服帖帖,又将玄冠在陈殊头上摆正,让玄冠两侧系着的红色丝带自然垂落在林辰疏的颊侧,这才心满意足地笑了起来。
“大少爷,老奴发现自从你考中榜眼之后,气质越来越好了。”刘伯看着眼前的林辰疏,“也难怪老爷一直都想您进入仕途,这官服一穿,真的是气派!”
“是嘛?”陈殊看了眼前面的镜子,入目的还是林辰疏的脸。
他皱了皱眉,很快移开视线。
刘伯却还是喜滋滋地看着眼前的人。如果说两日前大少爷穿着那身素淡的衣服像个世家公子哥一样,那么今天的少爷穿着红色官服,轻眉飞鬂,黑瞳深邃,薄唇冷峻,比往前中和了过多的柔美,看上去更是英气勃勃。
眼下唯一的缺点,大概就是大少爷太瘦了。林辰疏的腰显得太细,看上去没有那些武官的那般威武。
不过没关系,回头他去和林和鸣说一声,林老爷最近最关心的就是他的儿子,肯定会给林辰疏好好补一补。
刘伯想毕,见时辰已经差不多了,便叫来马车,载着林辰疏前往礼部官署。
礼部官署外,李邺之早在外面等人,见林家的马车过来,立刻探头向下车的林辰疏招呼,几步走了过来。
自打知道林辰疏和齐康关系非同一般以后,李邺之对林辰疏的态度有所转变。此时在礼部官署前,也只有他二人是同一批进士,且相互认识,李邺之自然也拉了林辰疏和自己作伴。
只不过陈殊平时的话并不多,去了皇宫之后便感觉和李邺之没什么好聊的。
倒是李邺之对此次随驾出行兴致勃勃:“林公子来得正是时候,皇上的仪仗再过半个时辰就要从宫里出发,一刻之后,我们就得随礼部的大人去皇城外入仗。你且喝口水,我们这些没有官职的人,得和四品以下官员一样陪同皇帝的仪仗步行到西郊,有得好走路。”
“李公子去过围猎?”见李邺之头头是道,陈殊问道。
“怎么可能?围猎事宜我只是听家父说起过。”李邺之笑笑道,“当年家父曾当了两年的工部员外郎,有幸和先帝出了一次围猎。那场面浩大,到现在都记忆犹新,昨日都还向我一直念叨来着。”
工部员外郎是从五品官职,在京城里面虽然是个官,但也像是石子掷水,默默无闻。
不过就算是五品官职,那也比林家好上太多。家中有人为官,其子嗣便算作是仕家子弟,比起从事务商的贩子,地位崇高了不止一倍。若非陈殊之前去齐家误打误撞被李邺之看到了,这么一个仕家出身的人,还真和其他进士一样看不起像林辰疏这样的商贾之子。
陈殊默了一下,也没刻意在意,继续问道:“令尊围猎的时候,也有新科的进士随行吗?”
“这倒没有。”李邺之闻言眼睛一亮,随后拉过陈殊小声道,“我听礼部的张大人说,这次我们随行是皇上临时起意。皇上叫我们过去肯定有他的用意。像我们这样的能面见皇上的机会少之又少,等会在围猎的时候,你我可要好好表现表现,或许到时候能够博一个不错的京官。”
“那探花呢?”陈殊倒没有想过李邺之这些问题,下意识地问道。
皇帝这次召集了三甲,李邺之和林辰疏是前两甲,这第三甲的探花不知现在何处。
“嗐!你就别提什么探花郎了。”李邺之往人多的地方努了下嘴,道,“这慕探花可比我们有出息多了,他是御史大人最得意的门生,御史大人是辅政大臣之一,有这么一个直系的关系,他没有我们这么愁。”
陈殊:“……”
不,不要加“们”字。他并不愁,愁的是林和鸣。
陈殊顺着李邺之努嘴的方向看去,果然看到一个年约二十左右的男子穿着和他们一样的官服,身边还围着几个穿着官服的官员,官服上绣着的或是白鹇或是云雀,其中一人十分眼熟,竟然是昨日到林家通知的礼部张大人。
对比来林家时的官派气度,张大人现在笑得和蔼可亲。
李邺之一阵唏嘘,他虽然是官宦世家,但父亲的官不大,在这群正五品以上的人眼里自然算不了什么。现在和他能够站在一起的,也只有林辰疏了。
虽然林辰疏传言是个断袖,但他觉得林公子挺好讲话。这一路上,能有人聊天也不错。
至少不会显得觉得太沉闷。
李邺之想毕,还真就和陈殊拉起话茬。一会儿讲起御史患病已久,此次恐不能参与围猎,一会儿又说起前日见的宰相居然昨天夜里偶感风寒,也不甚劳累,唯有他们巴结过的齐太尉到底是军戎出身,代表辅政大臣前来参与围猎。
陈殊听着微微蹙眉,却也没多说什么。
半柱香之后,礼部带人前往皇城。陈殊和李邺之同行,很快又到了那座巍峨的城墙下。
城墙下面,已经有皇家仪仗准备在即,前后侍从几十余人,左右又有皇宫护卫百余号人,华顶车辆数驾,为首一面黄旗飞舞,上有飞龙盘绕,似要破旗腾飞,周边又有百余面彩旗扬起,发出布帛与风摩擦的猎猎鼓舞之声。
礼部带来的官吏很快融入队伍后侧。又过一炷香时间,帝座辇车行至,仪仗正式启程前往北郊。这一路行出京城,便是山路颠簸,果然如李邺之所说一般辛苦。但天子在侧,谁都不敢落下。
李邺之走得气喘吁吁,好在事先有个心理预备。他侧头看向林辰疏,却见对方神色如常,不由得惊讶。
“你不累吗?”李邺之暗问道。
陈殊有系统轻功的加持,自然不累。他闻言默了默,随便找了个借口:“我不容易出汗。”
“……”李邺之摸了摸自己满头大汗的脑门,汗颜。
在队伍后排走路的这批人个个都有惫色,也只有林辰疏走了这么久还是原来那宁淡秀丽的模样,别的人风尘仆仆,他倒和没事一样。
而且这家伙明明看上去一点都不健壮。
李邺之不禁有些羡慕,心想林辰疏虽是个那啥,但丰姿俊秀,难怪齐康会看得上他。不过这一番长途跋涉,他已经累得说不出什么的话了,等到了猎场行过百官礼,就直接拉着陈殊找了个位置稍作休息。琇書網
陈殊只是一边跟了过去,一边则暗暗看着猎场地形。
这一片猎场位于京城西郊,围了西郊连绵三个山头,山与天相接,看上去辽阔万里。而他们所在的这一片区域是猎场起点,因先帝时常狩猎,所以附近修建了供人休憩的竹棚。
一些侍女在棚中准备水果茶点。
这时,礼部的张大人又匆匆走了过来,他在棚中搜寻了一会,目光终于落在李邺之和林辰疏身上,他几步上前道:“你俩怎么在这里?让我好找。齐太尉说要见你们。”
“齐太尉?”李邺之疑问,回头看了林辰疏一眼。
林辰疏的神情淡淡的,听了话只是抬了抬眼。
那张大人已经接话道:“是啊,不止是齐太尉,皇上也在等你们两,你们还不赶紧过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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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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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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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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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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