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曼青暗叹口气,明明丢钱的是他们,受害者紧张个啥,该紧张的是那缺德鬼才对啊!
来的是两个年轻同志,见他们战战兢兢,倒还耐心安慰了几句。
“叔叔阿姨别怕,招待所报警说你们钱丢了,能不能好好跟我们说一说,具体怎么回事?”
两老对视一眼,最终还是老爷子站出来,从钱藏在哪儿,藏了多少,一共几张,什么面值的,什么时候藏的,什么时候发现不见的……一五一十都说了。
七百块,这数目可不小了,已经构成刑事案件【1】,两人一听,就让他们上派出所做笔录。
没见过世面的老太太一听要去派出所,以为一去派出所就是要坐牢,当场就腿软了。
“这……这个,我们不想坐牢……还是自己找吧,不麻烦同志了。”
李曼青:“……”
“妈,你别多想了,警察同志的意思是让你和我爸去做笔录,提供线索,咱们是受害者,安心等着警察同志给咱们主持公道就行啦。”
反倒是平时不声不响的公公稳得住,主动提出跟警察去,让老婆子留在招待所等消息,母女几个也好有个照应。
李曼青可还要去“提供线索”呢,怎么能不去。她把孩子交给婆婆和丰梅,跟着警察来到楼下。
老板娘的访客登记本拿出来,从他们住进来后到天黑前的访客只有五个,准确的说应该是四个,因为有两条记录是同一个人。
“喏,你们房里有客人来过,说是你家亲戚,我这儿都有登记呢。”老板娘指着登记本上“罗有秀”三个字,后头还写着房号207。
“怎么就一口咬定是我们招待所的问题呢,说不定是什么人进来了……”她意有所指。
李曼青都想为她鼓掌了。
但唐德旺有点迟疑:“这是我家侄子,应该不是他。”倒不是他有多相信罗有秀,而是他就只在他们房里待了半小时,老人家一直眼睛没眨的在旁呢,有秀就是有三头六臂也不可能偷钱。
警察本来还怀疑熟人作案,现在一听就在两老眼皮子底下呢,他们就把注意力转到剩下那四条记录上去。
李曼青急了,别错过这条线索啊,可不能让他逃之夭夭!
情急之下她也来不及多想,眼睛下意识的往下看,就见最后一条记录上,字迹颇为眼熟,来访者名字叫“刘能”。
刘能……她在哪里听过,或者见过。
这字迹……何止是有点眼熟!虽然她跟罗有秀能用得上“写字”这项技能的时候不多,但她因为在乎他,所以连带着对他的笔迹也知道得一清二楚。
这“刘能”肯定就是罗有秀!
绝对是那厮王八蛋!
她想起来了,以前听他跟狐朋狗友吹牛时,有人曾这么叫过他。因为那人是外省人,说的普通话,她当时听得一清二楚,就是这两个字。
应该是他“行走江湖”的化名。
“诶,等等,这名字……我好像在哪儿听过,爸,你们以前是不是丢过两百块钱?”她急中生智强行带出他的劣迹来。
唐德旺一愣,儿媳妇怎么知道那两百块的事?
那都十年前的事了,如果不是今天“故事重演”他一时半会儿都还想不起来。当时老婆子被气病,家里谁都不敢再提这茬,小两口结婚后也怕儿媳妇多想,家里不可能有人跟她说。
李曼青倒是不在意,那年代的议亲,又不是自由恋爱,唐丰年估计连人家女孩子的面都没见过几次。退一步说,就是自由恋爱的又能怎样,谁还没个前男友前女友啊?跟她的斑斑劣迹比起来,唐丰年简直是一张白纸。
想到自己做的错事,她只觉良心不安。自己对不住他太多。
“我记得,好像是前年什么时候吧,有一次跟丰年上街,听见有人说什么‘刘能那臭小子拿了唐家两百块钱’的事……不过不知道是不是同一个人。”
如果是同一个人,那很有可能是惯犯了。俩警察开始重视起来,问她:“是什么时候的事?”
李曼青“冥思苦想”,最终还是摇摇头:“我也不记得了,印象中……好像是前年吧,我也没听说家里丢钱的事,我家孩子爸也没说过。”
警察又问老爷子,以前那次是什么时候丢的钱,丢了多少……李曼青装作恍然大悟才知道那回事的模样。
老板娘觉着自家洗清嫌疑的最佳时机来了,赶紧插嘴:“我就说,肯定不是我们店的问题,你们一家是招了什么人啊,被小偷从村里惦记到这儿来……回去好好问问你们家那个亲戚,有没有见到熟人跟来……算了,他怕也是不清楚,二三十岁的人连自个儿名字都不会写,还我替他写的呢!”
李曼青心头一动,哟,看不出来,罗有秀还会掩人耳目混淆视听啊。
他以为只要自己不在真名下写字,人家就不能做笔迹对比,就牵扯不到他身上来了?
可惜,李曼青上辈子对他实在是太了解了。有时候比对她自己还了解得多。
他想要隐藏踪迹,她偏要让他暴露在太阳下!
“啥?表哥不会写字?不可能!老板娘你别胡说。”李曼青“惊诧”极了,似乎是为了证明自己说的,她又问唐德旺:“爸,她说表哥不会写字,这怎么可能,以前村里谁家办事,他都争着给人家写礼金簿子呢。”
凡是写礼金簿子的,都能额外的多得两包好烟,吃酒席也能跟喇叭匠单独吃一桌,还是上好的席面。
老爷子也跟着点头。
这倒是,快三十的人了,婚不结,整天跟着些什么人在外头打工,哪家一办红白事,他比谁都积极……本来写礼金簿子这种事,哪村哪寨都是德高望重又识字的叔伯辈来写,偏他,生怕别人不知道他识字似的。
多少次了,他看在眼里,满心的不赞成,只觉着怕是跟他爹妈一个脾性。但又不敢说,怕老婆子说他看不起她娘家人。
毕竟,在她眼里,侄子跟哥嫂是完全不一样的,算歹竹里出了根好笋。
两个警察对视一眼,这就有苗头了,好好的人为什么要伪装不识字?还什么“刘能”,搞不好就是同一个人呢!
“这个刘能是谁登记的?”
“我没登记过,刚才我做晚饭去了,估计是闺女登记的。”
果然,等她家闺女叫来,一问对“刘能”的印象,她描述说是个穿西装的高个子男人,三十出头……其他人不知道,李曼青却可以确定,这就是罗有秀无疑了!xiumb.com
罗有秀为了哄老太太开心,早把他住哪个招待所,跟什么人在一起的事给说了,警察要找他很容易。
接下来的事,李曼青不用再掺和,留给公公和警察解决去。
她回房的时候,孩子已经睡着了。两姐妹也不跟老太太睡,就在小车车里脸挨着脸,身上盖着大毛巾。
“怎么着,警察怎么说?你爸没事吧?”老太太迫不及待。
“妈就放心吧,我爸肯定没事,应该是不用多久就能破案了。”见丰梅也在,她就劝老人:“人家警察同志是为老百姓办好事的,妈别害怕啊,咱们身正不怕影子斜,该怕的是做缺德事那位。”
“就是,妈在家不是挺厉害的嘛,怎么一出来就怂了……啊,打我做什么……”
老太太又气又好笑,“死丫头,说什么屁话呢,谁怂了,我这不是没经过事嘛,第一次跟警察打交道,谁不怕啊……”
听儿媳妇说不用多久就能破案,她也轻松不少。
不过,更关心的是——“钱能找回来不?”
“肯定能啊。”他这是盗窃罪,就是坐牢也得把钱赔出来。而且,唐家人都知道他们家在哪儿,他不赔,到时候以老太太的脾气,上门闹也得把钱给闹回来。
这可是新仇旧恨加一起了。
连人家娶媳妇的彩礼钱,医院病人的救命钱他都敢偷……就得让他付出代价!
李曼青心情愉悦,推着孩子回房。
刚把大双抱起来,小丫头就醒了,皱着眉头正要不爽的哼唧呢,一睁开眼看见是妈妈,那小嘴立马就歇了,脑袋往她怀里拱。
李曼青把她们抱上床,安慰性的喂了两口,自从长牙后她就耐不住,小孩子天性就是会咬,她教育过几次貌似有用,过不了几天又固态萌发,她也就懒得再管了。上次买的磨牙棒早吃完了,等过几天让蔡嫂子给带几盒来。
第二天,外头天色放亮,她就醒了,一看时间才六点半,她寻思着先吃早饭再去叫老人。
谁知才开始洗漱呢,丰梅就来了。
“嫂子,待会儿过去咱们多劝劝爸妈,他们被气狠了。”
“哦?怎么了?”她嘴里含着牙膏沫子,说话含糊不清。
“昨晚警察来了,偷钱的人找到了,就是罗有秀。”也不喊表哥了。
李曼青继续“刷刷刷”的动作,她手里的牙膏是从家里带出来的,牙刷白天才买的,质量不好,想着反正也用不了几次,今天回去就不要了。
看她一点也不奇怪,丰梅反倒奇怪了,“嫂子,你怎么一点也不吃惊啊?”
李曼青心头一顿,为了掩饰情绪,“咕噜咕噜”的漱了口水,稳稳情绪,才赶紧道:“吃惊啊,怎么不吃惊,是怕被牙膏沫子呛到呢。”
丰梅也没太深的心思,没有多想,继续皱着眉道:“嫂子你说他怎么这么缺德啊?爸妈待他这么好,他还这样对我们家,真是……真是狼心狗肺!”
李曼青点头,上辈子他狼心狗肺的事情还多着呢,别说偷钱了,连亲表弟的媳妇儿都敢拐,还真没有他不敢做的。
不过,如果他敢作敢当,骨头硬点的话,李曼青还没这么瞧不起他。就这种软骨头,人家办案不用费多大劲,随便一问就给问出来了。还连十年前那桩陈年旧事也给诈出来,两老的恼怒可想而知。
果然,她们一到隔壁屋子,就听见老太太埋怨,“这小崽子好大的胆子,我当姑姑的恨不得对他掏心掏肺了,他还这么坑咱们……当年要不是他,丰年那事就成了,现在都……”
“嗯哼!”老爷子重重的咳了一声。
丰梅也小心翼翼看着嫂子脸色,生怕她生气。
李曼青只得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笑着喊他们出去吃早餐,她主动留下来看孩子,让他们给带两个包子回来。
“吃什么吃,哪还有这心情,咱们赶紧的把事办了回去,我明天要回大平地去!”老太太气鼓鼓。
李曼青也想让她有点事做,去找结怨半辈子的娘家哥嫂吵架……好歹也算个事,能让她出口气,遂也不阻拦,赶紧过去收拾好孩子。
她还特意把丰梅叫过去,在房里悄悄塞了两百块钱给她。
“你拿去有什么想吃想玩的都买点,家里条件慢慢好起来了,不用省。”
丰梅不肯要,红着脸硬塞回去。
“钱昨晚就退回来一部分了,妈给了我两百,嫂子自己收着,给大双小双买点好的补补。”
李曼青笑起来:“找回来就好,但嫂子给你的就是给你的,快收起来,咱们家丰梅这么漂亮,不打扮打扮多可惜啊。”
小姑娘愈发红了脸,还要再推拒,李曼青已经按住她的手,搬出唐丰年这座大山,她才肯收下。
小姑娘下定决心,放假回去要给侄女们买好东西,以后也要永远永远,对她们非常非常好才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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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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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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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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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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