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西门吹雪他有万梅山庄为自己搜罗情报,所以即使整日只知道练剑,也能知道不少东西。”

  “如果是你的话,不就全靠我了吗?”

  陆小凤得意的等着他承认自己的重要性。

  然而剑客并不买账,“我又不喜欢追杀别人,要情报有什么用。”

  “如果你要我帮忙,我该知道的东西你一定会求着我让我知道。”

  陆小凤不说话了,他悄悄走快了一点。

  上官雪儿是个好孩子,平时的日子里,她虽然有些调皮,喜欢做一些谁也想不到的事情,但在练武上,她却是一直都很勤快的。

  因为她知道人活在世上,最靠得住的就是自己,要想活得好,受人尊敬,就得有本事才行,武功好的人,最起码可以将命攥在手里。

  龙小云低垂着头,目中露出恶毒的笑意,接着哽咽道,“他还说秦大伯的儿子根本不配请梅二先生看病!我气不过,和他吵了几句,他就叫许多人制住我,然后废了我的武功!”

  上官雪儿虽然很好奇,却也没有再问,她知道眼前这人既然和沈百终做过朋友,就一定有过人之处,一定是个很不错的人。

  薛衣人一只手举着灯,另一只手阖上门,往前走了走。

  在发现他数次给陆小凤救场后,有心人开始蠢蠢欲动,既然他是这样的一个人,我和他做了朋友以后,也有这个待遇,岂不是能在江湖上横着走了?

  就像是早晨升起的旭日,哪怕你一直盯着它,想要看到日出的那一刻,可是那一瞬间就只是光芒万丈,太阳就是那么突然地升起,无论什么也扑捉不到。

  那是如此辉煌而又迅疾的剑光,只是一霎那,一切就都结束了,好像他根本没有出剑,而从空中落下的叶子全部都在中间开了一道口子。xǐυmь.℃òm

  他好像压根没有意识到是自己脸皮太厚,是在缠着别人说话。

  木道人微笑道,“不错。”

  叶孤城点点头,又道,“我们现在做什么?”

  沈百终努力想了想,试探道,“我请你去喝茶,好不好?”

  “可以。”

  现在是春天,江南正是桃花流水的季节,处处美不胜收。

  陆小凤找到他的时候已经是傍晚,到了现在,太阳已经完全落了下去,周围黑乎乎的一片,两个人也不点火把,就这么摸黑走着,武功到了他们这个地步,对光的要求早就不高。

  叶孤城穿着白衣,他的脸色也很白,不是苍白也不是惨白,而是白玉一样的白。

  他戴着檀香木座的发冠,眼神波澜无惊,像是夜色里的深沉海洋,行走时一点声音也没有发出。

  “你这么一说,我还真的觉得西门会这么干。”

  “他什么也不缺,也从来不求人,如果你要去求他,他也不会答应的。”

  石田斋彦左卫门一点也不生气,他也跟着走过去,也跟着坐下,笑道,“阁下难道是在赏荷么?在我的国家,人们总是会赏樱的,赏樱的时候,也总是会喝一些清酒的。”

  南王又道,“你也不必担心沈百终,等我儿和他换了身份,武器的主人自然就是我儿,沈百终跪下来给你奉茶也是可以的!”

  林仙儿眼睛里发出光来,却还是问道,“若是不成功呢?”

  谁也没有看清,一把剑就已经抵在了上官雪儿的脖子上,就连她自己也没察觉。

  “对!就是骗一辈子!”上官雪儿气愤地说,“上官丹凤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人,你以为她会真心喜欢你吗!”

  “她毕竟是你的姐姐。”陆小凤苦笑着说,“我从没见过有人这么说自己的姐姐。”

  皇帝拿起桌上放着的折扇,饶有兴致地将其打开看了看,他很少摆弄这些风雅的东西,这次出门,却给自己带了不少。

  据说江湖上的老手都能认出苗疆的毒虫。

  司空摘星就是老手。

  就像看出那盘百花鸡一样,他一眼就看出这些正在地上爬的毒虫通通来自苗疆。

  “骗一辈子?”

  上官雪儿吓了一跳,回头看过去才发现陆小凤就站在她身后,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她才不是我的姐姐,我的姐姐只有上官飞燕!”

  江湖上的人都知道陆小凤是个麻烦精。

  你说他多管闲事吧,确实有这个原因,可更多的情况下其实是各种麻烦事主动主动上门的。

  这其中有很多是他的朋友带来的,也有很多是他的朋友帮忙解决的。

  陆小凤的朋友多的不得了,但是能为他迅速解决麻烦的朋友却不多,只有两三个。

  如果是钱可以解决的问题,那么他会去找江南的花满楼,如果是朝廷那边的麻烦,他可以去找六扇门的金九龄,如果是人的问题……

  众所周知,解决了人也就解决了问题。

  要是他去找西门吹雪,那你说不定还能活下来,因为西门吹雪不一定会答应他,就算答应了,你也有时间跑跑路挣扎一下。

  如果他是去找贺归停了,那就擦干净脖子等死吧。

  这位与剑神齐名,甚至隐隐盖过他的剑客,只有陆小凤一个朋友,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只要是陆小凤拜托的事情,他就没有不答应的。

  你想招惹陆小凤,一定要把事情做的神不知鬼不觉,不能走露半点风声,否则被贺归停知道了,那就是怎么死才算死的漂亮的问题了。

  可惜反派总是有些自大的。

  ———————————

  陆小凤却在街上急匆匆地走着,没有半点心情欣赏美景,他告别了花满楼,刚把龟孙大老爷从青楼赎出来。

  龟孙大老爷在青楼玩乐从来不带钱,就是等着有人来赎他,因为只有他知道大智大通在哪里。如果有人要找大智大通,那一定就得先把龟孙大老爷赎出来才行。

  所以各大青楼还挺欢迎他来玩,反正最后总会有人掏钱。

  “大智大通就在这里?”陆小凤问。

  “当然了,只有我知道他们在哪里,又为什么要骗你,这是看在你给我付了钱的份上才这么干的。”

  龟孙大老爷怼他一句,继续七扭八歪的走着,他还没醒酒。

  终于在巷子的尽头,出现了一座假山,他钻进去以后不久,里面就传来了大智和大通的声音。

  “陆小凤,你知道规矩,一个问题五十两。”大智说。

  “无论是什么问题。”大通也紧随其后跟了一句。

  “我当然知道。”陆小凤在袖子里掏了掏,掏出一锭银子,扔了进去,“我想知道贺归停在哪?”

  “在江南。”

  这个回答很模糊,可是对陆小凤来说已经足够,既然贺归停在江南,他就能够猜到是什么地方。

  “那他在干什么?”

  “这是第二个问题了。”

  “好吧好吧。”陆小凤又丢一锭银子进去。

  “他刚从南海找叶孤城回来,现在没事可做。”

  “那可太好了。”陆小凤高兴起来,“我还害怕他正忙。”

  大智大通难得在问题之外多说几句话,“我没听说过他拒绝你。”

  “所有人都知道你是他的朋友。”

  陆小凤得意的笑了几声,朋友被夸了他比夸的是自己还要高兴,“我只有这两个问题,再见。”

  大智大通说的当然是真的,陆小凤为什么在能处理那么多麻烦后还能活到现在是有原因的,惹了他就等于惹了一大群人。

  而贺归停在这一大群人里非常出众,对陆小凤也有求必应,这位剑客虽然冰冷冷的,但似乎脾气很好。

  遗憾的是,即使那么多人趋之若鹜,目前也只有陆小凤这么一个成功的例子,剑客对其他人不屑一顾。

  就像现在。

  “贺归停,这次你一定要救救我!”

  “我去问了大智大通,他们说你在江南,幸亏我来过你这里,我就猜你在这!”

  剑客看他一眼,都没有问是什么事情,直接就拿起了放在桌上的剑,“走。”

  陆小凤显然也习惯了他这么雷厉风行,摸着自己的胡子,脚下一打弯儿就跟着走,“你迟早会把我惯坏的,要是我去求西门,说不定得烧掉他的房子才行。”

  “如果我是西门的话,会让你剃掉胡子。”

  “!”陆小凤猛地捂住自己的宝贝胡子。

  “还有眉毛。”

  他又捂住了自己的眉毛。

  “除非他能觉得有意思。”陆小凤接上话,“如果是没了毛的陆小鸡,他也许会感兴趣。”

  由于时律的临时落脚点在山上,没什么修好的路,所以陆小凤上来的时候没有骑马,下来的时候就更不可能。

  “我们这么走下去,到下个城镇去找马还要一段时间,你不打算和我聊天吗?”

  陆小凤眼睛一亮,说着什么我就知道你好奇之类的话,竹筒倒豆子一样把自己最近这段时间的经历讲了一遍。

  时律这个马甲并不是那种十分传统意义上的剑客,他的话不是十分少,在陆小凤面前就更要多一些。

  南王府的后院里挖了一个大池塘,种着许多莲花,每一朵都开得很茂盛,每一片叶子都长得很宽大,红的好像脂粉,绿的好像翡翠,站在桥上时,好像已被这些花朵包围,连吹过来的远风也是香的。

  陆小凤觉得有些奇怪,本来是一个王朝的兴替问题,被旁边的人这么一说,反而像是什么混混要债。

  偏偏这番话确实描述得很准确。

  “我可真是倒霉,这次还连累到了花满楼。”

  “我听说过花满楼。”

  “你听说过?”陆小凤摸摸自己的胡子,“他是个很好的人,每个人都这么说,即使看不见,也是个很会生活的人。”

  “我没有听别人说过他。”剑客抱着剑摇摇头,“我只知道他是江南花家的。”

  “也是,你不怎么爱和别人聊天,也就我能救一救你这个毛病了。”

  “我才没有跟着你,我也追不上你,我只是知道你会来找贺归停,所以提前等在这里的。”

  “你怎么知道我要来找贺归停?”陆小凤觉得这孩子还挺聪明,就想逗逗她,反正天黑了马又不能赶路,明天再出发也不迟。

  “因为你打不过那三个人。”上官雪儿用看傻子的眼神看他,“不来找帮手难道等死吗。”

  那把剑很锋利,可是上官雪儿都来不及感觉到哪怕那么一丝被带起来的风。

  这里没有白发苍苍的老人,也没有辫子姑娘,所以既没有什么故事,也没几个人聊天。

  他们的嘴都用来吃菜、喝酒,懒得用来说话,这里这么冷,他们连动一动手都是一种奢望了,哪里还会有精力去聊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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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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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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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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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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