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本就该跪的,他是个太监,太监就是皇家的奴仆,即使他再怎么装作阔气、装作骄傲,也掩盖不了这人人知道的本质。
所以他不仅跪了下去,一时半会儿也不敢起来。
直到他们走远了,王安还是不敢起来,沈百终走到门前时,回头看了一眼,还是能远远看到荷花池边跪着一个人。
门外是王安,门里是南王。
南王也跪。
他跪得要利索很多,这也许是因为他比王安要年轻很多,也许是因为他的人本就要软弱多虑一些。
皇帝笑了,走到椅子边坐下,道,“皇叔见到我难道不觉得惊讶么?”
南王恭敬道,“不惊讶。”
“为什么?”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皇上想到哪里去,就可以到哪里去的,来五羊城又算得了什么呢?”
“有理。”皇帝笑道,“朕这次来,主要是想带百终玩一玩,朕听说这里的吃食、风景都很不错,是个很适合放松消遣的地方。”
南王点头称是。
皇帝又道,“朕刚来几天,虽觉察不出风景如何,倒是觉得这里的人多得很,东瀛人和江湖人都很多,皇叔知不知道这是为何?”
南王道,“也许是因为王总管要办的生日宴。”
“哦,王总管。”皇帝一手去拿茶壶,另一手去拿茶杯,一边倒茶一边道,“看来父皇驾崩以后,王总管的日子过得很不错。”
南王不说话。
皇帝把手里的茶向后递去。
沈百终只得松了刀柄去接茶。
他知道这是皇帝要他放松的意思,也知道这是皇帝要他坐下的意思,但他还是不愿意动,就算要喝茶,站着也是可以喝的。
只有站在皇帝的身后,才能最好的保护住他,这个道理沈百终已经很明白,在他十五岁那年,他就已经把这个道理刻在了心里。
人的一辈子很长,有的时候却又很短,谁也说不清活着是为了什么,对于他来说就更难讲清。
你很难说清楚一个重来的人生,也很难面对一个全新的世界,如果说沈百终的父亲给了他亲情,陆小凤第一次让他明白到什么叫友情,那么皇帝就是给了他一种全新意义的那个人。
这个意义也许是惩恶扬善,也许是维持稳定,也许是家国大业,更也许是锦绣江山。总归不会是快意人生。
但沈百终当然很满意,他并不是一个贪图享乐的人,如果可以,他总想要别人过得好一点,总想要所有人都拥有自己该有的生活。
而皇帝当然不是一个好人,没有任何一个帝王会是一个好人。
沈百终在成为锦衣卫指挥使之前,武功已经很高,沈百终的父亲确实已把所有能给的全部给了自己的孩子,但一个父亲即使再努力,也是不能左右孩子的思想的。
他要做什么,要怎么活,是不是总得靠自己去想?
所以在看到皇帝亲手在床榻边杀死先帝时,沈百终突然就有了一点想法。
等到皇帝发现呆呆站在门口的沈百终时,不但没有惊慌,反而走过来用沈百终的飞鱼服擦了擦手。
看着衣服上属于帝王的鲜血,沈百终心里的想法就更多了一些。
他当然不是第一次见到皇帝,在那之前,皇帝至少也拉着他去摸了十几次鱼,看了二十几次灯火,吃了三十几顿饭。
只是那个时候,沈百终根本没有想到这个人是在有预谋的勾搭自己,也根本没有发现这个人藏着多大的野心,他的生活实在只有练武这一项而已。
接下来皇帝只用了一根毛笔,就拐到了沈老前辈呵护十几年的乖宝宝。
因为这根毛笔是用来写圣旨的。
能用一道圣旨去换天下第一高手,岂不是赚了?
不仅赚了,还赚得盆满钵满。
赚得盆满钵满的皇帝已经换了一个姿势靠在椅子上,对着南王道,“皇叔为什么还不站起来?为什么不去把世子叫出来见见朕?”
南王站起来,慢慢道,“世子自然是不敢不来见您的,只可惜他病得实在很重,连动也不能动,更不要提出门了。”
“哦?”皇帝又问道,“世子得的是什么病?”
南王叹道,“臣也不知,这种病不但稀奇,也很顽固,十几年过去,从没有一个大夫能说出病因来。”
皇帝道,“这病是不是出门就得死的?”
“不是。”
“那么是不是见着风就会死?”
“不是。”
“既然不是,你为什么不找几个人把世子抬过来见驾?”皇帝淡淡道,“皇叔既然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自然也是知道下一句的,对不对?”
下一句是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臣子怎么能不听君王的话?
屋子里一阵沉寂,阳光照射进屋子里,照在每一个人身上,照在每一块地砖上,照在杯子里的茶水上。
握刀的手,已在刀柄上。
杀气!
冷汗!
难道他们就要在这里动手?难道他们真的已有办法战胜沈百终?
就在这时,司空摘星突然站了起来。
他一站起来,每个人都看了过去,屋里屋外,不知道有多少双眼睛盯住了司空摘星。
沈百终担心道,“你怎么了?”
司空摘星大声道,“我肚子疼!”
茶水有毒?
沈百终立刻看向司空摘星桌边的茶杯,已在从怀里向外掏药。
司空摘星却又道,“这里的厕所在哪?”
皇帝笑了,道,“你难道看不出我们正在说一件大事?莫非是皇叔这里的水土不好,才会让你难受的?”
司空摘星叹道,“我也不想的,可是这种事就像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人要上厕所,谁能管得了?我自己也管不住自己!”
“那你为什么还不快去?”
皇帝的话音刚落,司空摘星就窜了出去,连一道影子也没有留下,也许急着上厕所的时候,即使是那天下无双的轻功,也能使得更快一些。
司空摘星一出去,南王也笑了,他一边笑,一边坐在了椅子上,道,“皇上想要见见世子,当然是可以的,我这就叫人去把他带来。”
皇帝却道,“朕已经不想见他了。”
“不见也好。”
“我想见见陆小凤。”皇帝道,“就是那个有四条眉毛的陆小凤。”
南王勉强笑道,“我怎么会知道陆小凤在哪里?他难道不是一直和沈大人在一起么?”
“他没有。”沈百终突然冷冷道,“他在哪里,你应该最清楚。”
“我怎么会清楚呢?沈大人也许是弄错……”
沈百终打断他的话,继续道,“我不想知道自己有没有弄错,我只想要你知道一件事。”www.xiumb.com
“……请讲。”
“要是陆小凤就此消失,我就要你死。”沈百终道,“如果你想跑,我就会追杀你到天涯海角,不管你跑到哪里,你都应该小心一点,因为在杀死你之前,我再也不会去做任何别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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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空摘星根本不想去上什么厕所。
他的肚子也好得很。
他跑出来只是为了找陆小凤。
他们三个人进来之前就已商量好这件事,皇帝自然是不能去的,沈百终也不行,能做到这件事的人只有司空摘星,只有他的轻功才能做到不惊动任何人,也只有他的人品才可以让沈百终放心。
所以司空摘星的任务只有一个,那就是救出陆小凤和蛇王,陆小凤还不知道被关在哪里,但是蛇王似乎要好找一点,一个身负重伤的人,总要照看得小心一点。
其实这样一想,连陆小凤也很好找,你如果要把他那样的人关起来,总要多派些人看住他。
但是等司空摘星在这里转了好多好多圈以后,还是没有找到他们两个人中的任何一个。
柴房里都是柴,厨房里都是菜,卧房里是枕头和被子,书房里是书,荷花池里是枯萎的花和叶子,每一个地方都正常的不得了,每一个地方的东西也在它该在的地方。
这怎么可能?
难道陆小凤和蛇王已经死了?
司空摘星越想越着急,就连死死按在瓦片上的手都出了汗,后背更是已经湿透,他虽然总是和陆小凤斗嘴,但谁也不会否认偷王之王是陆小凤的好朋友,如果陆小凤死在这里,他简直会后悔一辈子!
就在这时,司空摘星突然看见了一片衣角,这片衣角就在不远处的树下,露出了一块很小很小的粉色。
司空摘星一看见这块衣角,就知道这是一个女人的衣角,南王府早已戒严,这个时候出现的女人一定不是普通的女人。
陆小鸡那么有女人缘,这个女人是不是就是他认识的人?
司空摘星越想越觉得有道理,他甚至觉得这个人一定是南王的姬妾,陆小凤被抓住的这段时间里,一定已尽心尽力给南王带上了一顶大大的绿帽子。
这朵桃花说不定就是帮陆小凤传消息来的。
想是想了这么多,做还是要做的,总得过去看一看才好。
司空摘星这么一过去,就发现自己错了,他恨不得把腿扭成麻花再绕回去,只可惜已来不及。
樱子已经看见他。
她好像本来就是在这里等着他的。
她穿着一件粉红色的和服,笑得就好像樱花一样甜,她的声音也好像是花那么温柔,道,“你是不是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点点头。
樱子道,“我有一个故事想讲给你听一听。”
“你说。”
“从前有一个很厉害的小偷,他总是喜欢偷一些奇怪的东西,他甚至敢在大白天,到别人的家里去偷。不光想偷东西,还想偷人。不光要偷人,还要偷两个。”
司空摘星满意道,“这个小偷听起来很不错。”
樱子又道,“但是这样的小偷,通常是活不长的。”
司空摘星点头道,“不错。”
“可是我讲的这个小偷却还没有死。”樱子温柔道,“因为他在一棵树下遇见了一个又美丽、又年轻、又温柔的姑娘,这个姑娘还带着一个箱子,箱子里有三十万两黄金,只要小偷点一下头,不管是姑娘还是黄金,就都是他的,他们可以一起过上很幸福、很美满的日子,你说好不好?”
司空摘星鼓掌叹道,“好!妙极了!我真希望这个小偷就是我自己!”
樱子的脸色终于变了,她搞不清这个人究竟是装的,还是真的不懂,于是侧身让了让,让身后那口箱子露了出来,微笑道,“你为什么不亲自去看一看这个箱子?”
司空摘星立刻摇摇头,摇得简直好像一个拨浪鼓,道,“我是个小偷,小偷怎么能光明正大得去拿东西?”
樱子道,“但是这箱子是我送给你的。”
司空摘星淡淡道,“我不想要。”
“为什么?”
“你为什么一定要给我送钱?”
樱子的笑容突然冷了下来,她的人也冷了下来,冷冷道,“也许是因为我的心地很善良,还不想看见死人。”
“死人?哪里有死人?”
“就在你背后,你难道没发现?”
司空摘星回头看了看。
樱子已拔.出一把剑来刺了过去。m.w.com,请牢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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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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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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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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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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