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太阳升起来时,三人简直连动也动不了,好像四肢都被粘在了一起,只觉得自己就像是墙壁上的风干壁虎,又像是黏在一起的糖人。
楚留香最先恢复过来,伸了伸腿,然后便轻手轻脚地掀开瓦片一看,就发现“宫南燕”竟也起了床,已在收拾她的那个皮包袱,这个皮包袱她从昨日起就片刻也不离身地拿着,也不知里面究竟是什么,似乎重要得很。
借着“宫南燕”屋里比昨晚亮些的光,楚留香终于看清了包袱所用的料子,那料子光滑如水,闪着零星碎光,竟然是一种鱼皮,要做成这样的包袱,鱼皮一定要大,所以那条鱼也得很大,不是所有鱼的鱼皮都可以用来做包袱的,特殊的大鱼皮一般都会被神龙帮以高价收去做紧身水靠,江湖上还能用得起这东西的,全都是大门大派。
神水宫当然是大门大派,可是宫南燕背着这样的包袱做什么?难道神水宫建在水下?
楚留香沉思着,心里已有了一些答案。
姬冰雁仔细看了几眼,也看明白了包袱的布料,轻轻碰了碰楚留香,比划出一个水的意思来。
楚留香立刻点点头,比划出一个留的意思来。
姬冰雁皱眉,抬手就比出一个“不”字。
两个人当然不是在空中写字,也不是在用什么手语,他们比得是一种暗号,在他们还小的时候,这种暗号就被创造出来用了,几乎已可以清楚表达出世上所有的意思来。
胡铁花当然也懂这种暗号,他们三个本就是一起长大的。
可是即使他懂这种暗号,也不明白这两个人在说什么,不由得有些着急,谁要留下来?什么水?不什么?什么不行?死公鸡不同意老臭虫的计划?
胡铁花越想越着急,恨不得直接喊出来,告诉楚留香自己也不同意他的计划,如果要去神水宫就大家一起去,谁都不能留下,这么多年以来他胡大爷怕过什么事?为了自己的朋友,就算是刀山火海里也可以滚上一滚。
房间里的“宫南燕”突然唱起了江南小调,似乎很开心的样子,她一边唱着歌,一边穿上了神水宫特有的银白色外袍,系好了腰带,给自己挽上最流行、最好看的发饰,插上几根翠绿的珠饰,高高兴兴地出了门。
胡铁花目不转睛地看着她走远,一直等到看不见她的影子,才松了好大一口气,嘴一张就要叫老臭虫。
谁知道却是楚留香先说话了。
“果然。”
姬冰雁也道,“果然。”
胡铁花要说的都憋回了嘴里,呆呆道,“什么果然?”
“她果然已提高了警惕。”楚留香叹道。
“难道她已经发现我们了?”
“应该没有。”楚留香摇摇头,“我们已足够小心,什么动静都没有发出,除非她上来检查屋顶,否则是不会看到我们的。”
“她看起来很高兴。”胡铁花道。
“这高兴是装出来的。”楚留香缓缓道,“她昨日傍晚分明小心谨慎,现在却又天真烂漫,显然是为了迷惑别人,叫人家把她当成一个普通的小姑娘,这恰恰说明她就要回神水宫去了。”琇書網
“那我们就该跟上啊!”
“不行。”楚留香拦住胡铁花,“你没有瞧见她的包袱么?”
“我当然瞧见了。”
“你没有发现那是鱼皮包袱么?”
“鱼皮?”
“没错。”楚留香点点头,“她既然带着鱼皮包袱,一定是要走水路的,既然是水路,就一定要坐船,难道我们还能买一条船跟着她不成?”
哪里有这样跟踪别人的?去神水宫的路上一定人迹罕见,这里又多是狭窄的河道,那么大的一条船跟着,就算是瞎子也会有感觉的。
胡铁花不说话了。
三个人之中,只有楚留香的水性好,也只有他能瞒得过“宫南燕”,他不用鼻子呼吸,甚至可以呆在水里几天几夜也不换气,就算是躺在水底睡觉也没有问题,而姬冰雁和胡铁花却是不行的。
别说他们隔一段时间就要换一口气,就说三个人一起在水中游动,暴露也是迟早的事情。
胡铁花和姬冰雁都明白楚留香的意思,却也都不愿意让他一个人去。
江湖传闻神水宫的水母阴姬对男人恨之入骨,莫说是楚留香,就算是天王老子,被发现了也要折在那里。
“宫南燕已走出去一段路,再不跟上就迟了!”楚留香道,“其实我也不是非要你们走,我只不过希望你们换条路跟着我。”
胡铁花立刻问道,“什么路?”
楚留香指着不远处的一座青山道,“翻过那一座山,就可以看到一个菩提庵,蓉蓉的姑姑就在神水宫里做事,她曾告诉蓉蓉,要想去找她,就要先去找菩提庵里的尼姑。”
“尼姑知道怎么去神水宫?”
“蓉儿未曾说过。”楚留香摇摇头,“可这已是我们唯一知道的东西。”
姬冰雁猛地站了起来,道,“好,我这就去找那个菩提庵。”
胡铁花看看姬冰雁,又看看楚留香,苦笑道,“这好像是唯一的法子了,老臭虫,你,你可一定要小心一点,我知道你这个人有怜香惜玉的毛病,神水宫里都是女人,你千万……”
楚留香打断他的话,微笑道,“你们别担心,我还留着沈百终的腰牌,水母阴姬看在他的面子上,一定会手下留情的。”
“万一她不怕得罪沈百终呢?”姬冰雁忍不住问道,“沈百终现在又不会来这里找她,她只需杀了你,随便一埋,就可以不承认这件事,沈百终为人正派,找不到证据又能做些什么?”
楚留香只有笑笑,“那已是之后的事情了,我现在只有跟进去。”
胡铁花一拳头砸在瓦片上,直砸得碎片四溅,“我只希望水母阴姬能聪明一点,理智一点,只要她是个理智的人,就不会不把你,不把我们,尤其是不把沈百终当回事的!”
这话没错。
楚留香一生从不曾杀人,乐善好施,义薄云天,不知多少次化敌为友,也不知多少次帮助别人度过难关,他的朋友虽没有陆小凤那么多,却也不少,若是楚留香死在神水宫,胡铁花和姬冰雁只需将消息散布天下,不出三天,就会有无数的英雄好汉聚集在这座镇子里,要替楚香帅报仇。
沈百终更不必说,先不提他与楚留香是否是朋友,也不提他无人能及的武功,单说楚留香拿着他的腰牌,却还被水母阴姬所杀这件事,就已足够引起争端。
身在朝堂,有些事已全部化为身份二字,不必说前因后果,也不必论什么人情世故,只求结果不问原因,看了锦衣卫的腰牌,还敢杀人,就是一种忤逆。
为了保证朝廷在江湖人心中的威望,水母阴姬也是要死的。
———————————
雨。
暴雨。
雨打在地上。
地上有路,路上有泥泞,泥泞上走着两个人。
沈百终已被暴雨淋湿,但却还是稳稳地走着,如帘的雨幕好像根本影响不了他。
黑漆漆的夜里下着雨,实在是很适合偷东西,很适合杀人的时候,只不过这种事虽常见,却也不是天天有的,比如这个夜晚,你就只能见到落汤鸡。
走在沈百终旁边的那一位,就是落汤鸡。
这雨实在很大,大到什么也看不见,大到从头发上落下的雨水都像是下雨,每到这个时候,陆小凤总是很羡慕和尚。
雨滴落在地上,又重新溅起来,小而密集,直打人的鞋面,但你若是仔细去看陆小凤和沈百终的鞋子,就会发现他们的鞋虽湿了,却是没有泥的。
这雨只能从上面打湿他们,休想越过轻功这道关卡去。
陆小凤一张嘴,就是满嘴的雨,好像有人掐着他的脖子用水壶灌水一般,用的就是花满楼浇花的那一种喷头,“今天下午我们本有机会买伞的!”
噼里啪啦的雨点声越来越急,如同鼓点,但沈百终还是听到了陆小凤在说什么,“可是我们并没有买。”
“没错,谁也不知道会有这样的鬼天气。”
陆小凤转头去看他,雨水确实很公平,是世上最公平的一种水,没有光淋他一个人,也淋着沈百终,水滴从他的头发上一直流到脖子里去,浸湿了黑衣,划过绣春刀的刀鞘,最后才从衣角一连串地滴下水去,简直和洗澡差不多,但你光听这个人沉稳的声音,哪里听得出他是在淋一场暴雨。
“我们是不是快到了?”
“已经到了。”
狭窄的巷子里,客栈通红的灯笼高高挂起,对每个暴雨天来住宿的客人来讲,都是最吸引人的东西。
两个人站在廊下等衣服上的水滴得差不多了,又拧干了头发,才推门而入。
木门传出吱吱呀呀的声音,金九龄整理好衣服,放好油灯和碗筷,摆出一副惊讶的表情来,“指,沈大人!陆小凤!你们怎么会在这里?”
“金九龄?”陆小凤一走一个水坑,站了那么久,他仍在往下滴水,“你又怎么会在这里?”
“当然是来查案!”
金九龄站起来,往柜台上放下一锭银子,“小二,去弄一坛泸州大曲来,再做几个凉菜,几个热菜,别忘了拿两条毛巾过来。”
小二本来正在打盹,已把头磕到了桌子上去,被叫醒后一脸不满,等他看见那锭银子后,就立刻变了脸色,笑眯眯地应了一声,把钱收入袖中,一闪身就进了后厨,好像生怕银子长腿跑了。
“我本就要和你们一起查案的,你忘了么?”金九龄重又坐下,道,“沈大人把消息告诉我后,就与你一起走了,我是独自来的,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了你们。”
陆小凤也坐下,“这附近好像只有这一家客栈,其实也不算太巧。”
“难道我就不能与你们套套近乎么?”金九龄大笑道,“要说不巧的事只有一件,那就是我很不巧得没有被雨淋到!”
陆小凤目光一闪,也笑,拿起筷子来就吃,他确实被雨淋了,这有什么好反驳的?
“你这种贵公子,是不会懂我这种人的。”陆小凤摸着胡子,“你哪里会知道被雨淋湿的快乐?洗澡不用掏钱,这种好事可不是谁都能遇上的。”
沈百终没有坐下,他把绣春刀放在陆小凤旁边,走到窗前卷起了竹帘。
“沈大人是在做什么?”金九龄问道。
“他在卷帘子。”陆小凤道。
“我当然知道他在卷帘子,我问得是他为什么要卷帘子?”
“为了应对刺客。”陆小凤淡淡道。
“刺客?”
“对,跟了我们一路的刺客。”
庭院中有剑光一闪,雨中已突然出现一个黑衣人,只是一瞬,就到了沈百终跟前。
他的剑和人一样快,冒着凌冽寒光的剑尖刺破纸窗,风一样的刺向了沈百终的眼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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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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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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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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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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