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综武侠]论锦衣卫指挥使的操守>第 22 章 一点红与船
  热气顺着沙子的缝隙蒸腾而上。

  司空摘星像是一朵被太阳晒蔫的喇叭花,整个人粘在骆驼背上,让人很是担心他是不是已经死了。

  他也快被自己气死了。

  找什么马?

  你说你找什么马?

  司空摘星简直恨不得拿手扇自己的脸,最好还是左边扇一下,右边扇一下,对称了才好。

  江南的雨虽多,蚯蚓也是不少的,哪怕陆小凤要千八百只蚯蚓,司空摘星也觉得自己一定能找来,只不过是几夜不睡觉,几天不洗澡罢了,何愁完不成赌约?

  可他偏偏觉得自己占了大便宜,一口答应陆小凤的条件,快快乐乐地跑到这个大漠来,现在又要快快乐乐地被太阳晒了。

  前几天他几乎要被渴死,若不是路过的黑珍珠救了他,偷王之王就要折在大漠里,就像蚯蚓干死在路上一样。

  昨日他又像一头笨驴,得罪了自己的恩人。

  “沈百终。”

  “嗯。”

  “我本觉得江南虽好,可水实在是太多,风景我也早已看腻,现在一比,我只知道自己实在是个笨瓜。”司空摘星摸出水袋来喝了一口,“我这辈子再也不会离开中原!就算有人拿刀架在我的脖子上,我也绝不会离开中原!”

  黑珍珠不想让沈百终为难,所以根本没有跟来,她托昨晚的那个青胡子大汉送来一张地图,又送来食物和清水,就再也没有出过自己的帐篷。

  司空摘星根本连个道歉的机会也没有,就被迫出了黑珍珠的营地。

  “你为什么不穿飞鱼服?”司空摘星突然问。

  “热。”

  “难道你这身衣服就不热了?”司空摘星笑了,“你这身黑衣服放在大漠里是最不受待见的衣服,哪怕是小孩子也不愿意要的。”

  “比飞鱼服好一点。”沈百终淡淡道,“石观音从没有见过我,可她一定认识飞鱼服。”

  黑珍珠已把他的包袱给他,现在这包袱就系在马上,飞鱼服自然也在包袱里。

  “石观音。”司空摘星竟琢磨起来,“她竟真的有那么好看?比起薛冰来如何?比起林仙儿来又如何?”

  “我不知道。”沈百终摇头,“我和陆小凤本来是跟着一个老人进大漠的,可是那位老人却为了再见石观音一面要割破我们的水袋。”

  司空摘星还想再问,就看见前面的石头旁倒了一个黑影。

  司空摘星一看到这个影子,心里立刻咯噔一下,这个样子他最熟悉不过,他要渴死的时候,也是这样倒在沙子上的。

  倒在沙子上的是中原一点红。

  他也是一身黑衣,却已晕了过去。

  中原一点红不愧是中原一点红,即使渴得快要晕过去,他也要挣扎着爬到石头边再晕,只因为这里可能有水,也因为这里有些阴凉地,更因为这石头被人看见的可能性很大!

  他虽是个杀手,总是夺去别人的生命,却比任何人都想活下去。

  沈百终翻身下马,解下水袋靠到中原一点红嘴边。

  一嗅到这清凉干净的味道,中原一点红的眼睛就眨了一下,等水滴落到他嘴里时,他已彻底睁开了眼睛。

  那双眼睛冷得如同山上的积雪,又狠得像是离群的独狼,除了中原一点红,谁还能有这样的眼睛?

  西门吹雪和叶孤城也许冷,可他们的眼睛里绝不会有狠。因为中原一点红是个杀手,他只为在别人脖颈上留下血迹,他不求武功,不求权力,不求美人,只求狠。

  狠到连自己,他也不当作一回事。

  “……是你?”

  中原一点红发出沙哑的声音,很久没喝水的人,声音就是这样的。

  “你认识他?”司空摘星怔住,转头去看沈百终,“他是谁?”

  “中原一点红。”地上的人冷冷说道,他已喝了半袋子水,又可以自由活动了。

  “你是那个杀手!”司空摘星惊讶道,“你跑到沙漠里来做什么?这里又有什么人值得你杀?”

  “你有没有见过一个杀手杀人前还要告诉别人自己要杀谁的?”

  司空摘星摇摇头。

  “那你又在问什么?你难道并没有长脑子?”中原一点红似乎一点也不懂人情世故,他很骄傲,骄傲到不屑于去和别人辩解。

  司空摘星几乎要被他气歪鼻子,可又觉得自己要是生一句话的气,实在是小题大做,只能把怒气往肚子里吞,再也不愿意看中原一点红一眼。

  “你救了我。”中原一点红对沈百终道,“我可以替你杀一个人。”

  司空摘星本来打定主意再也不理他,现在却又忍不住道,“你以为你是谁?你又以为他是谁?若还有人是沈百终都杀不了的,你难道觉得自己就可以了么?”

  中原一点红握紧了手里的水袋,脸色发白,他唯一会的就是杀人,你若要他想别的法子来报答别人,那实在是为难他。

  可他这个人又是绝不会欠别人人情的。

  “我还有钱……”

  话说到一半,中原一点红就又闭嘴,因为他突然明白锦衣卫指挥使是绝不会缺钱用的。

  “我不需要你报答我。”沈百终道,“这只不过是一袋水而已。”

  “一袋水在沙漠里已比黄金还要贵重,已可以使十几个马.匪自相残杀。等我完成了我的使命,就去京城找你,那个时候无论你要我做什么都行!”

  中原一点红抛下这句话,带着刚才剩下的半袋子水,用剑当作拐杖,竟踉踉跄跄一个人走了。

  他走得摇摇晃晃,却绝不会有人认为他杀不了人,即使还很虚弱,他也还是中原最厉害的杀手。

  “这人的脾气好臭。”司空摘星道,“他这种人倒确实是适合做一个杀手。”

  “为什么?”

  “因为他绝不会有朋友!”司空摘星道,“没有朋友的人,岂不是不会有人认识?没有朋友的人,也不会被朋友拜托麻烦事,更不会受到以朋友作为筹码的要挟。这样的人,做杀手再适合不过了。”

  “有道理。”沈百终点头,“可是没有朋友的人总是会很难过,虽然会有一瞬间的欢乐,但关起门来以后总会觉得寂寞和痛苦。”

  “确实。”司空摘星点点头,“一个人少什么,都不可以少朋友。”

  “中原一点红也应该有一个朋友。”沈百终道。

  “你想做他的朋友?”司空摘星突然有些不平衡,“他可是是个杀手!已不知触犯了朝廷多少律法!”

  “我想请中原一点红来北镇抚司任职。不是做我的朋友,是做我的下属。”

  “江湖和朝廷有时不可以分太清,也不可以搞混。”沈百终接着道,“若我要拘捕所有触犯律法的人,那么将不再有江湖。”

  “什么意思?”

  “江湖仇杀是被允许的。”沈百终道,“杀人的人自然该做好被杀的准备,你害了人,又怎么可能始终无事?杀手需要被人雇佣,被杀手杀了的人一定有仇家。有仇家的人多半算不上干净。”

  司空摘星想起薛衣人和左轻侯的世代愁怨,又想起江湖上的一些门派纷争,不得不承认这是对的,江湖有江湖的规矩,朝廷若管得太透,只能是两败俱伤。

  他倒也不是笨,只是从没想过这些,因为司空摘星是个地地道道的江湖人。

  “所以我只会对很过分的人动手。”

  “谁?”

  “名声很不好的,只是为了杀人而杀人的败类。”沈百终道,“今年我在追查的就是红鞋子的公孙大娘。”

  “公孙大娘?红鞋子?”司空摘星一头雾水,“这是什么人?这人难道是个做鞋子的鞋匠?”

  “不是。”沈百终摇头,“红鞋子是个组织,这个组织里只有女人,她们只穿红色的绣花鞋。”

  “这倒是奇怪。”司空摘星笑道,“那有没有这样的组织?组织叫做黑裤子,里面都是小偷,只穿黑色的裤子。”

  他越想越觉得有趣,“这样的组织一定很不错!”

  “红鞋子的女人每年都要交差。”

  “什么差?”司空摘星问。

  “人。”沈百终冷冷道,“每个人都要交人。她们会割下人的鼻子、手、舌头还有脚带回去给公孙大娘看。谁要是割的少了,就要被责备。”

  司空摘星不说话了,他突然觉得这组织一点也不有趣了,又觉得这简直是世上最恶心的组织。

  “你什么时候要去抓这个人,我一定去帮你!”

  沈百终却不再理他,因为他已听到了鸟类扇动翅膀的声音。

  “你在听什……”

  司空摘星住嘴,因为他也听到了。

  两个人立刻带着马匹和骆驼躲到了岩石后面。

  司空摘星瞪大了眼睛,因为他竟然在沙漠里见到了一条船。

  船怎么会在沙漠里,沙漠里怎么会有船?

  既然船可以在沙漠里开,那马岂不是可以在海里跑了?

  那是一搜又大又漂亮的船,用了上好的轻木头,拉船的既不是马,也不是骆驼,而是几百只雄鹰。

  鹰在天上飞,拖着船往前走。

  这船走得飞快,破开沙子就如同破开海浪,船两侧的沙子飞速向后退去,激起一层沙雾,好像志怪小说里才有的景象。

  司空摘星的手动了动,他又犯偷瘾了,这样矫健的鹰,他恨不得立刻从绳子上解下来几只。

  沈百终突然死死地盯住了木船的窗户。

  “你在看什么?”司空摘星忍不住问道,“你怎么会突然有了杀气?”

  “我看见了陆小凤的衣角。”

  “你连陆小鸡穿什么衣服也能记住?”

  “我从七岁起,就已开始记街上的人脸了。”沈百终道,“如果有一个人认不出,父亲就不允许我吃饭。”

  司空摘星叹口气,“幸亏我没有那样严厉的父亲。”

  “这艘船一定是石观音的。”

  “你怎么知道?”

  “陆小凤没有在绿洲等到我,绝不会一个人离开。”

  “能胁迫陆小鸡离开的,只有石观音!”司空摘星懂了。

  “我们跟上。”

  “怎么跟?”

  “马和骆驼留下。”沈百终解下马尾上的明黄绸缎,系在了骆驼身上。

  马认识这根带子,骆驼是黑珍珠的,自然能找回营地去,这两个动物不会让沈百终操半点心,它们远比人要更适合活在沙漠里。

  “我们用轻功去?”

  “对。”

  “好!”司空摘星笑了,他已跃跃欲试,“上次输给你只是我大意,这次绝不会了!”

  两道身影如同闪电一般掠出去,黄沙上没有留下一丝印记,就连半粒沙子也没有惊动,骑着马可能会慢,但这两人却不知比马快了多少,船上若有人正在查看四周,也绝不会发现后面有人跟着。Χiυmъ.cοΜ

  船走了一个时辰,司空摘星和沈百终就跟了一个时辰。

  司空摘星的气力已快要耗尽,他转头去看沈百终,却见他连气也没有喘,不禁怀疑起自己的水平来。

  再过一段时间,他就要像树叶一样坠下来,再也没有力气了。

  所幸船终于停下。

  船停在一片石林前。

  这片石林又高又大,每一块石头都像山峰一样长,错综复杂,如同迷宫一般,进去若没有熟人带着,只怕再也出不来了。

  这些石头实在太过高大,是以每块石头中间都如同山谷般幽深,风沙从中刮过,谷中连半点光也照不进去,一片漆黑,这船如同志怪小说里走出的,它要到的地方也如同志怪小说里的魔窟。

  “船停下了。”司空摘星道,“上面的人一定是在休整,他们的鹰已经累了,这石峰群也不是那么好走的。”

  “这里一定是石观音住的地方。”沈百终道,“这些石头有些天然形成,有些确是人造的,沙漠里除了石观音以外,别人再没有这样的财力。”

  “没错!”

  两人注视着的船里,突然走出十几个彪形大汉。

  这十几个大汉只着短衫,一身肌肉如同铁打一般,一看就是做惯了力气活。

  他们四下张望一番,就分头去查看船舱和船帆,还有几人去收拢天上盘旋的雄鹰,准备再换一批新的上去。

  “你累了。”沈百终突然道。

  司空摘星就像老鼠被踩着了尾巴,一下子就跳了老高,“你胡说!我才没有累!”

  “你还剩下几成内力?”沈百终问。

  司空摘星见他这么认真,不由地冷静下来,“两成。”

  “等他们整理好,你能恢复几成?”

  “大约五成。”

  “好。你能不能去船上躲起来?”

  “你呢?”

  “我不会缩骨功。”

  “好!”司空摘星点点头,“去就去!”

  陆小凤也在船上,司空摘星平日里虽喜欢和他吵架,可陆小凤的确是他最好的朋友,朋友有难,司空摘星怎么可能不去帮忙?

  “石观音就在船上,你一定要小心。”

  司空摘星点点头,“我一定会记住他们走的路。如果我记不住,也一定会找个能记住的人出来。”

  “若石观音发现你,你就告诉她我也在。”

  司空摘星怔住,“然后呢?”

  “然后你再告诉她。”沈百终冷冷道,“若是她敢动你们一下,我就要她死。”

  这实在是一句很霸气很霸气的话。

  沈百终平日里太好说话,司空摘星很容易就会忽视他的身份和地位,现在一听这句话,突然就意识到他作为天下第一的能力和有整个朝廷作为后盾的底气。

  他突然又想起在北镇抚司见到的那些锦衣卫,不论身份高低,他们总是很骄傲,好像随时有人撑腰,又总是严格要求自己,好像随时害怕给谁丢人。

  司空摘星那时候不明白怎么回事,现在却懂了。

  “我记住了。”司空摘星叹道,“我走了!”

  司空摘星刚从角落潜上船去,船就又开始动起来。

  船一动起来,船头船尾就出现几十个大汉,比之前多了整整三倍,这个时候,无论谁想跟在船后,都是没有法子的。

  这和沈百终想的一样。

  所以他抱着绣春刀坐了下来,静静等待黑夜降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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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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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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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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