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大家都是同意的,就连三大巨头听了,都不反对,他们甚至认为,有这个能力,自然是要做更多的事,和性别无关,这是上位者的觉悟。
有能力的人,就是要多做一些,这种想法在他们当政的几十年里,形成了惯性思维。
最高兴的莫过于元家父母和哥哥了,元教授高兴之下,激动地道:“今晚不做饭,我们下馆子!”
逍遥公最开心下馆子,因为去酒店吃饭能点好多美酒,他回程要带的清单上,就有美酒,能带多少带多少。
且元卿凌回来工作,他最高兴的一点就是可以帮他做代购。
翌日,便是拍婚纱照的日子。
婚纱照依旧是全体出动,出门之前太上皇就交代下去,出门没有君臣没有尊卑,这话主要是针对喜嬷嬷和徐一的,因为他们两人在外头也总是想守着那礼数,会被人笑话的。
整个影楼都为他们服务,因为他们不仅仅是要拍婚纱照,还要拍孩子老人的照片。
影楼里有很多的婚纱,喜嬷嬷看得眼花缭乱,但却提出了疑问,“成亲怎么能穿白色?”
“入乡随俗嘛!”
首辅解释道。
喜嬷嬷摸着那些婚纱,竟是有些向往,“虽说,咱没这个风俗,但是这瞧着是十分好看的。”
首辅瞧着她的神色,心中一动,“你想穿吗?
不如我们也拍一个?”
喜嬷嬷脸色一红,“我们拍什么啊?
这都是年轻人的玩意,我们都这年岁了,不弄,不弄的,让人笑话!”
首辅不在乎地道:“你想拍就拍,没人笑话你,就算有人笑话你,我也陪着你。”
这辈子不曾无拘无束地活过,首辅如今是彻底地放开了,这辈子,或许就剩下最后那么点时间了,怎就不能按照自己希望的方式去过?
摄影公司的人听得两人的对话,笑着道:“其实现在很多老人家也会拍婚纱照,甚至近年还有上升的趋势,弥补年轻时候的遗憾嘛,很多夫妇年轻的时候没有条件,现在有条件了,为什么不能美一次呢?”
喜嬷嬷还是比较保守,心里虽然想,却不敢迈出这一步,红着脸摇头,“不了,谢谢!”
元卿凌在那边化妆,听得这话,对旁边一同化妆的老五道:“你说,咱结婚的时候,能不能顺带也让首辅和嬷嬷走个仪式呢?
我总觉得他们这辈子没能真正地在一起,实在很遗憾。”
老五大大咧咧的,但在婚姻这事上,还是有着同理心,毕竟,幸福就是要两个互相喜欢的人在一起,长相厮守,仪式也很重要,所以,他十分赞成,“可以,十分可以。”
“可以,很可以!”
太上皇和逍遥公在后面看着,也搭了话。
在北唐,他们是不会举办婚礼的,太多的约束。
但在这里,为何不能成全他们呢?
“老爷子!”
元卿凌回头看着太上皇,眼底闪着神采,“你去,你命令喜嬷嬷,喜嬷嬷伺候了您一辈子,您的话,她必须遵从,省得劝她,她还在各种考虑。”
经过徐一补牙的事,元卿凌觉得,有一些事情能高压下令就不要劝说,能省回很多时间。
太上皇点头,招来一个工作人员,指着喜嬷嬷和首辅对那工作人员道:“你去给他们挑几身衣裳,让他们也拍一个,他们拍室内的就好,户外的劳累。”
首辅能吃这个苦,但是喜嬷嬷吃不了,太上皇还是比较体贴的。
喜嬷嬷闻言,急忙摆手,“不,不拍,奴……我不拍的。”
“拍!”
太上皇眸子一瞪,“你敢抗旨?
嗯?”
喜嬷嬷怔了一下,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来的时候不是说了吗?
在外头没有君臣,没有尊卑,怎还下起旨意来了呢?
“那……那这些衣裳,那也不合适我啊?
这薄如蝉翼,还露得很,我怎么能穿这些?”
喜嬷嬷急道。
工作人员笑着打开了一个帘子,只见那里头全部都是裙褂,旗袍,金丝绣,银丝绣的都有,料子自然不是极好,但样式不错,且十分齐全,一时叫人眼花缭乱,就连首辅都喔了一声,因为他看到有男人穿的。
他回头看着太上皇,一副大恩不言谢的激动。
太上皇给了他一个眼神,孤只能帮到这里。
首辅喜不自胜,转头跟喜嬷嬷一起挑起了衣裳,喜嬷嬷嘴里还说着不想不想,双手却在眼花缭乱的衣裳里穿梭,稳稳地拿住了一件,然后取了下来在身上比一下,“这……这实在是太难为情了,都这年岁了。”
她挑的是一件旗袍,偏暗红色的,样式很简单,简洁大方,她笑盈盈地看着首辅,“好看吗?”
首辅忙不迭点头,“好看,好看!”
喜嬷嬷眸色略带了小欢喜,“那……那我试试,咦,这开叉的,哎呦喂,这得露多少啊?
不行不行!”
她连忙又给挂了回去,但首辅马上给她取下来,“不拘,不论,都是这样的,旗袍,电视上我见过,当时我就觉得你穿得肯定比那人好看。”
工作人员笑着道:“阿姨,您如果觉得露的话,我给您搭配一个肉色的丝袜,穿上丝袜之后,看不出分别来,但您不用冻腿。”
“试试吧,小喜,我陪你一块穿!”
元奶奶笑着道。
“真的?
您陪我啊?”
喜嬷嬷心里其实很想穿,就是心里有些别扭,如今元奶奶说陪她,当下就高兴起来了。
“对,我陪你穿,我这会儿不得拍那个合照吗?
我也得穿啊!”
元奶奶挑了一条青色绣百合的旗袍,拉着她一同进了试衣室。
太上皇见状,怔了一下,连忙过来对首辅道:“孤给你挑!”
他双手飞快地在男士的衣裳里翻,一手就拿了两件,“嗯,这不错,这不错,孤也陪你试试。”
他挑的是两件长衫,一件青灰色的,银灰色的,料子一般,可见太上皇也是随手挑的。
工作人员笑着道:“如果两位要搭配旗袍的话,我觉得两位的气质,穿中一山装会更好看一些,因为两位身段板直,中一山装搭配旗袍,其实也是绝配,不一定要搭长衫,长衫,偏儒雅了一些,两位不是很合适。”
长衫其实首辅穿还行,但是偏生首辅病了一场之后,偏瘦弱了点,不太适合穿长衫,会像瞎摸骨先生。xǐυmь.℃òm
太上皇是真不合适穿长衫,主要是凶,有威武之气,长衫穿在身上,会显得不伦不类。
元家一群人过来帮他们两人把关挑选,倒是把一对新人晾在那边了,彻底的喧宾夺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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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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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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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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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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