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文皓自己也忍不住笑了,不过。谁没几件难以启齿的童年糗事?
他坐下来,打发了嬷嬷出去,对元卿凌道:“睡觉!”
又是睡觉。
元卿凌睡得脊骨都快断了。
她躺下来。哀怨地道:“我不想睡了,睡了两天。我想出去走走。”
“不行。你的伤口还没开始愈合,今天哪里都不准去,留在府中养伤。”前两天还去怀王府。是今天才不需要打针。只留了三天的药在那边,所以其实她除了今天不出门之外。其他时候都一直在外头蹦跶。
“那我听你的话,你赶紧回衙门去吧。”元卿凌催促他。
“我今天确实是要回衙门了,你必须听话。不能乱跑。”宇文皓为她压好被角,怎么就那么不想去办正事呢。
一天到晚陪着她。就已经十分满足。
“我知道,我哪里都不去。”元卿凌很乖巧地应道,实在不能再耽误他做正事了,免得回头被人揪住小辫子使劲批斗。s11();
宇文皓依依不舍地亲了她一下。她的脸洁净紧绷。触感特别舒服。
“要不我等你睡了再去。”
元卿凌笑了。“赶紧去啊,这一磨叽,又不知道磨叽到什么时候了,你在家里我也没办法好好休息,总是想跟你说话。”
“那我们说话!”宇文皓凑上来哄道。
元卿凌推他,“快去,早点办完事早点回来不也一样吗?”
宇文皓又偷亲了一下唇瓣,才站起来笑盈盈地道:“那好,我走了,今晚很早就回来的,记得喝药,记得睡觉。”
元卿凌闭上眼睛,合作地道:“知道,马上就睡。”
宇文皓依依不舍地走了。
确实如今两宗命案缠身,这两天他都是趁着晚上元卿凌睡觉之后叫府丞他们来府中商议案子,案子的紧张很慢,他也特别的困扰。
凶手几乎不留下任何的线索,两个案子,目击证人是有的,可目击证人只是一个不会说话的婴孩。
此案已经引起朝中大臣的关注,父皇在早朝之上也提起了此案,虽没限定破案日期,但是,他知道父皇也在对抗各方压力,所以,破案刻不容缓。
回到衙门,发现这两天的调查是毫无进展,他不禁动怒了,“附近周边的百姓可都一一问过了?案发之时,又不是大晚上,一定有人走过,就没有人到可可疑的人进出?”
捕头被骂得低下了头颅,嗫嚅半响才道:“村口有一个傻子,说到一个身穿黑色衣裳的带剑男子走过,但是,这人是傻子,他说的话不可信。”
宇文皓眸光如电一扫,厉声道:“傻子只是脑子傻,眼睛没有瞎,他说见有这么一个人走过,你们为什么不继续问?或许能问到有用的线索呢?”
捕头道:“卑职马上去问。”
宇文皓发了一通脾气,揉了揉眉心,京中多久没出过这么大的案子了?怎地他一上任,就连续出了两宗?他真的怀疑,这凶手是冲他来的。
至少,破不了案,他首当其冲备受质疑。
捕头还是没问出什么来,倒是把傻子给带了回来。
傻子大概三十多岁,衣不蔽体,穿着一双破烂的草鞋,头发都打结了,爬满了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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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聽聽聽府丞见状,连忙对捕头道:“你带他来做什么?回头惊着王爷。”
宇文皓瞧了那傻子一眼,他痴傻的程度不算特别严重,至少,懂得下跪。
他双腿噗通一声,发出巨响,宇文皓差点以为他的膝盖都要跪碎裂了。
他身子匍匐在地上,行了一个大礼,“草民参见王爷!”
宇文皓一听就知道是捕头先教他行礼的,不由得瞪了捕头一眼,捕头低着头不敢说话。
宇文皓着傻子,尽量做出亲切温和的样子,“你叫什么名字啊?”
“傻儿!”傻子笑咧了嘴巴,直直地着宇文皓。
宇文皓点头,翻开宗卷了一眼,问道:“你认识牛子阳一家吗?”
傻儿点头,双手画了一个大圈,咂舌道:“认识,都死了,好多血。”
“那他们死的那天,你见什么了?”宇文皓再问。
如今,傻儿算是唯一的证人了,暂时不能从他嘴里知道什么,可难保加以引导,他会想起些什么来也不定。s11();
他几乎可以肯定,明日早朝,这案子必定得拿出来说的。
初秋的天气,白天热,但是一到晚上,就有清寒的感觉。
傻儿比划了一下,双手展开,足足拉出一丈多长,“有这么长的。”
傻儿侧头想了一下,“有见,有一个人带着一把好长好长的宝剑,往他们家去了,那个人好凶啊,我他一眼,他就瞪我一眼。”
衙门的事情,他不想烦着元卿凌,所以元卿凌问起案子的时候,他说已经有眉目了。
捕头怒斥,“不可胡说,哪里有这么长的剑?”
宇文皓回到府中的时候,已经酉时末了。
“但是狗儿见了啊,有那么长那么长的剑,狗儿还追着他去了。”傻儿再比划了一次。
天色刚沉,起风了。
他说狗儿追着去了,如果狗儿是人,那该多好啊。
“那你跟着去了吗?”宇文皓问道。
“有多长啊?”
宇文皓扬手:“你先留他在衙门住两天,带他下去洗澡,给他一身衣裳。”
宇文皓眸色一闪,“狗儿是谁?他在哪里?”
“真的!”傻儿着急了,冲捕头解释,口水都激动得喷飞了,“就真的有那么长,又不是我一个人见了,狗儿也见了。”
因明日是早朝日,所以,宇文皓很早就躺下了。
府丞颓然,着宇文皓道:“王爷,来是问不出什么了,当时正值黄昏,很多人都归家做饭,村里的路上无人行走,这凶手,就算是外村的人,也可以不被发现。”
“那你还见什么了?到他走了吗?”府丞问。
傻儿摇摇头,“没见了,就到一道影子,刷一下就过了。”
元卿凌岂会不出他轻皱眉头又强装轻松的样子?灭门惨案,且一连两宗,肯定不简单。m.xiumb.com
“狗儿就是李富贵家里的狗啊。”傻儿说。
宇文皓抽了抽嘴角,“是狗啊……”
傻儿摇头,“我可不敢跟着去的,那人的剑好长好长啊。”
他侧身轻轻地抱着元卿凌,脑子里却还是在思索案子的事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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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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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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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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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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