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财神春花>第 147 章 终不记年
  屹立了几万年的雷镜台,终于在天帝一纸诏书之后,缓缓沉入了旧渊。自此之后,天界仙家若生情愫,需双双由往生池下凡历情劫,三生三世犹能不改初心,方可在天庭结为仙侣。

  此门一开,从小仙娥到老仙翁都动起了心思。天庭一度桃花开遍,喜鹊连枝。

  然而没多久,神仙们逐渐发现,雷镜台并不是阻碍他们相恋的首恶。实情是每位神仙自有仙宫,逍遥快活,四处风流,确实不怎么羡鸳鸯。最终,真正能两心相约、下界历劫的仙侣屈指可数。

  又过了一段时间,谈情说爱的风潮渐渐地淡了。各仙有各仙的值守,老神仙们听闻谁又为情跳了往生池,也只是议论上两三天,便不再关心。

  北辰圣君临危受命,代掌了天庭法司的重任。他性情宽和耐心,与前任风格殊异,但遵循成法十分严格,加上诸位同僚都颇为干练,公务落在实处,倒也从未出过纰漏。

  东海的仙市顺利开张大吉。最初,海龙族与飞龙族以商街划界,各据一边,严防对方越界。但随着百飓仙岛越来越繁华,上岛的仙族、妖族越来越多,甚至还有些胆大包天的修仙凡人也寻了途径登岛,海龙飞龙两族的旧怨慢慢便成了年轻一代不爱提的老黄历。在对待其他族群时,海龙与飞龙发现他们之间的共性远远大于差异,譬如海参都得葱烧而非油炸,海鲜粽得吃咸的而非甜的,等等。

  再往后,一个雄海龙爱上了一头雌飞龙,几乎是顺理成章的事。两族混居通婚,曾经惊世骇俗,慢慢也是寻常了。

  北山化蛇耐不住寂寞,还是出来滋扰过东海一回,但还没挨着百飓仙岛的边儿,迎面遇上来百飓仙岛探亲的魇龙,魇龙一个张嘴,就把他吓回了老窝。

  天衢不在的第七十九年,赵不平辞去了仙职,把囤积的凡间好物并卷帙书简装了几车,寻了个不高不矮不远不近的小土包,权作隐居的仙山,闭门著书立说去了。

  神仙日子漫漫长,日日上工日日忙。自那之后,春花承袭了财帛星君之位和整座宝蟠宫和东海仙市的所有事务,时光更是遁走如飞。

  人间一瞬白驹日,世事几番苍狗云。凡间不知天上星移斗转,凡人们照旧沉浮于万丈红尘之中。

  这一日,东海之西七百里,一座名唤小春浦的镇子正在举行盛大的庙会。

  小春浦下辖九乡,人口数万,一年中最看重的节庆不是除夕春节,而是正月初五的财神祭。镇上最美丽福气的女子扮成财神娘娘,踩高跷游街,更有杂耍戏法等,不一而足。远近九乡的农人都带着自家特产前来赶集。

  庙会后的集市上,一个八九岁的小男孩儿蹲在个农具摊儿后面,百无聊赖地望着天。

  忽有清亮如泉水的声音响起:

  “小弟弟,你这个镢头,怎么和别家卖的不一样呢?”

  小男孩儿把脖子抻直,一下子看呆了。

  一个长相颇为标致喜庆的黄衣姑娘笑盈盈地立在摊前,手里拿着一把黄槐木的镢头。她皓腕露在袖外,戴着个细木镯子,还系着条青金两色编织的丝线。

  小男孩儿红了脸:

  “这是……我自己做的。”

  黄衣姑娘指向木铁连接处:

  “为什么这里多了一块塞呢?”

  他支吾道:

  “冬天干,木柄缩起来,容易掉。我加、加了个楔形的木塞,它就不容易掉了。”

  黄衣姑娘十分惊讶地看了他一眼:m.χIùmЬ.CǒM

  “你可真聪明啊!”

  “小弟弟,你叫什么名字?像你这个年纪,应该还在上学堂,怎么想起来自己做镢头呢?”

  “我叫……小墩儿。”小男孩儿脸更红了,像个猴儿屁股。他搓着衣角道:“阿爹阿娘供我念书,太辛苦了。我把镢头改一改,他们下地干活的时候,就不会磨伤手了。”

  黄衣姑娘眼波微动:

  “小墩儿真是个好孩子。”

  她从怀里掏出两吊钱:

  “姐姐买一个镢头,好不好?”

  小墩儿借过钱,摸摸头:

  “姐姐你这么好看,也要种地吗?”

  黄衣姑娘道:

  “姐姐家里有一棵大树,长得太慢了。姐姐想,该多给他松松土,让他争点气。”

  小墩儿挺起了胸脯:

  “我做的镢头最好松土了,还可以挖笋子,刨红薯呢!姐姐用了,你家的大树一定能长得高高的!”

  黄衣姑娘被他逗笑:

  “光长个儿也不行啊……”

  ……还得长点心啊。

  她眉宇间掠过一丝惆怅,但转瞬即逝,又换上亲切的笑意:

  “小墩儿,你爹娘呢?”

  “我看摊儿,他们去拜财神娘娘去了。”

  小墩儿充满向往地看着她:

  “姐姐,你不去拜财神娘娘吗?拜了财神娘娘,明年一年都能财源滚滚呢!”

  黄衣姑娘——亦即是财神春花,向高跷游行的方向张望了一下,转过身来,轻轻蹲下:

  “小墩儿,”她面容忽然郑重,“姐姐知道一个了不起的秘密,你想不想知道?”

  小墩儿眼睛一亮:

  “想!”

  春花严肃地点了点头:

  “姐姐的秘密是——”

  “其实,财神根本不需要你们去拜她。真正的财神呀……”

  她托起小墩儿的手:

  “就藏在你的双手,和小脑袋瓜儿里面呢!”

  小墩儿愣了愣,正要咀嚼她所说的话,蓦地一眼看见了阿爹和阿娘。

  小墩儿的阿爹满头大汗地冲过来,手里捧了个黄符,小心翼翼地塞在小墩儿手里。

  “快、快给财神娘娘跪下!这是娘娘亲赐的招财符!”

  小墩儿瞪着那黄符,倏然想起什么,转脸去看那买了他镢头的黄衣姐姐。

  黄衣姐姐像水雾蒸发一般,转眼就不见了。

  阿爹拍着他的肩膀:

  “快跪啊,这可是阿爹阿娘排了好久的队,才接来的财运!”

  小墩儿呆呆地想了一会儿,从怀里掏出黄衣姐姐给的两吊钱,仔细一看,每个铜钱上面都若隐若现一朵金色的春花。

  他收起铜钱,忽然向阿爹笑道:

  “阿爹,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呀。”

  “……其实财神,就藏在我们的双手和脑袋瓜儿里面呢!”

  金乌西沉,仙山含黛。春花扛着柄镢头,拨下云头,落在昊极仙山的子夜河畔。

  她褪去鞋袜,熟练地往肩上一扔,赤脚涉过冰凉的子夜河。

  一如此前的无数个夜晚,河上的孔明灯冉冉升起来了。

  起初还都写着字,慢慢的,后头逐渐变成了画,又变成了连环画。每一盏灯上都画着一朵小花和一棵大树。那树越长越高,终于有一个小人从里头跳了出来。

  春花站在河中央,欣赏了一会儿自己的画功,转头看看对岸,叹了口气,继续前行。

  河岸之上,一棵参天巨木沉默而高大地矗立着,巨木的树干上,一圈青金光线悄然流动。

  巨树底下,简单地搭着一个草屋,有篱笆,有小院儿,有石头圈起的水池,有木头摇椅。虽然样样物事都很朴素,却是难得的齐全和舒适。

  春花赤着脚,踩上延伸得极为宽阔的根脉,一直走到树根底下。

  “冬藏,我回来啦。”

  百年前,雷镜台下,古上天尊亲至,以灵力护持天衢的最后一点真元,播种于昊极仙山,子夜河畔,他最初生长之地。

  天衢两万多年修为,原该抵得上那一百九十八道雷劫。他化为树种,也许只是灵根有伤的缘故。但木系仙人修行艰难,谁也说不清修复灵根究竟需要多久。

  也可能是一两百年,也可能,需要千年万年的时光。

  以柏树而言,他长得可以算是出奇地快了,到如今,得要十个人才能环抱树干。

  “真的是,光长个子不长心啊。”

  春花展开手臂,轻轻贴住树干。旁生的枝条温柔地挽着她的身子,像一个怀抱。

  她用指甲轻轻剐蹭着树干上的小屑:

  “就是说,我也不是催你,可是,一百年都过去了呢。”

  “你那位老师尊,借他块宝地种棵树,搭个屋子,他竟然收我地租,你敢信?你快醒过来,咱们好省一笔租子呀。”

  巨树没有回答她。

  “冬藏,你若是现在立刻醒过来,我一定一点都不惊讶,甚至还能冷峻地微笑。”

  “一百年没见,你恐怕都不认识我了。我和从前比起来,高贵冷艳了很多呢。”

  “……我如今,啧啧,深不可测。”

  巨树依然无声。

  春花等了一会儿,终于露出点失望的神色。然而很快就恢复如常,自顾自地絮絮低语。

  从人间的庙会,到东海的仙市,到南极仙翁养的鹿,再到司命和月老给下凡历劫的小情侣们攒的狗血本子。

  说到最后,她也累了,终于停下了话头。

  “昨日又碰见北辰,他问我,如今这样,过得算不算好。”

  透过重重枝叶,她仰头窥见数隙星光。

  “……冬藏,我如今,每天都过得很好。”

  “只有一样,……太过想你。”

  河上,孔明灯渐渐消失在了天际。小院之中,檐下悬挂的颗颗夜明珠却隐晦地投洒出柔光。

  春花转了个身,更深地窝进大树的凹陷,把它当了个躺椅或是摇篮。

  万物忽然归于沉寂,她眼皮有些打架,渐渐地便要阖上。

  正是在此时,异变陡生。

  一道青光刺破长空,如电光疾射而至。

  春花猛然睁大双眼,却来不及辨认,只看得清是一柄长剑。

  那剑尖直指她身后的树干,春花大惊。无奈法术有限,应变不及,她索性伸开双臂,挡在剑尖与树干之间。

  预期的疼痛并未到来,她缓缓睁开眼,只见眼前青芒如波流动,一柄熟悉的长剑悬空横在面前。

  是青釭!

  它不是应该存放在紫阙仙山么?

  她颤抖着向青釭伸出手——

  一只骨节分明的修长手掌自她身后伸出,紧握住青釭剑柄。手腕上,分明戴着与她一模一样的青金丝线。

  干涩而熟悉的嗓音响起:

  “春花。”

  “……”

  微暖的呼吸吹拂她颈项:

  “明日起,租子不必交了。”

  夜风乍起,轩辕柏的枝叶沙沙作响。不知何时,树枝上四处绽开了粉黄的小花骨朵,如同一个个倒置的小金铃,舒展摇曳。

  古树与新花的香气纠纠缠缠,铺满水岸。

  春花僵在了原地。

  练了百年的冷峻微笑全是废柴,她知道,此刻的自己,一点都不高贵冷艳。

  秋怀夏愫,冬守春归,寒暑无侵,终不记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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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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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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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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