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上站着师帅瑜姬,两个陌生男子,以及他们的旅帅蓼。
四人面色郑重,似是有大事将要发生一般。
看着高台下的队伍正在迅速的集结,虽然稍显有些混乱,但懂兵之人,依旧还是从中看出了些深层次的东西。
那两名陌生男子不断的点着头,脸上终究还是露出了些许的笑意。
戊旅比想象中的集结速度快了一些,而这也更能直观的让人了解到他们的真实情况。
“大战在即,汝等有幸被李牧将军选中,实乃汝等之幸,此战若能得功,他日归乡也可威风凛凛,望汝等奋勇杀敌,扬我国威!”瑜姬向前一步,满脸笑容的大声讲着。
不过瑜姬的声音,也仅仅只能够让前排的一些人听到,后面的人大多数还是以其他战士传音为主。
“吾名为乐,奉李将军之令调二三子入关,二三子且回去收拾一番,一个时辰后,集结出发!”乐并未有什么长篇大论的演讲。
一是他不喜欢这种作风,二是毫无意义。
该看到的,他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他也看到了,他的任务就是来看该看的,看不该看的,然后把这一旅人给调走,余下的……
如果不出意外,这些人十有八九就是最后的杂牌军第三梯次了。
蓼在这里压根就没开口说话的机会,只能在最后落了个解散的命令。
一个稀奇古怪的集结,到头来就为了说着两句话?
不知道别人是怎么想的,反正李卫心里是只剩下了MMP要讲。
“卫崽子,看到没?”行军队列之中,武姬弄眉挤眼的飘向高台上的那两个陌生男子,满脸的羡慕。
那两人年纪并不大,一人约莫三十左右,一人也就二十来岁的样子。
但看师帅的样子,这两人的地位显然不一般。
而从那位叫乐的军官吐露出来的信息来看,他的出身应该很普通。
这年代有姓的都是贵族,泥腿子全是没姓的,至于李卫,据说是祖上救了主家一名,于是被主家赐姓李,几代人下来,也就叫了下来。
不过这个姓却是名存实亡,乍眼一看倒是挺能唬人的。
“看什么?”李卫有些不明所以,那两人难道很高级吗?
“看乐的胸前啊!”武姬惊讶的提醒着。
李卫斜眼看了下,着重观察了乐的胸前,大眼一看倒是没什么不同的,但是在旁边瑜姬和蓼的陪衬下,李卫倒是也看出了一些不同。
“应该是李将军的亲卫吧?”李卫下意识道,至少在他见过的赵军中,胸前是没人有单独缝上的一块布的。
皮甲就算是破了,也绝不会拿布来凑数。
“什么亲兵……”荡夫咧了咧嘴,暗道这李卫对于军中的一些概况还真是一无所知呀:“那些是戍边卒!”
“戍边卒?”李卫愣了下,旋即有些明白了。
神特么的戍边卒,那叫募兵好吧?
不过,赵国似乎一直都是这么叫的。
赵国有两种军事制度,一种就是李卫他们这种傅籍兵,就是到了年纪就去登记等着征召。
另一种是募兵制,为了更方便募兵制的推行,赵国特意设立了云中、雁门二郡。
战国策记载,赵,四达之国也,其民皆习于兵。
而兵员有三,本国成年男子,诸侯国流亡者,被征服的少数民族。
这些人组成的戍边卒,是赵国边境地区的常备军,如若不是遇到重大战事,基本每年调一两万其他郡县的人来正常戍边就行了。
如果没有戍边卒,每年征调的人数可能会有五万之上。
至于为什么不全让戍边卒来承担边境防御问题。
苟子曾言:招近募选,隆势诈,尚功利。
也就是说,他们与国家并非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关系,而是金钱与契约的关系,有钱则战,无钱则散。
但是这些人一旦招来,就会进行严格的训练。
除此之外,在家中他们也会自行训练,毕竟是吃这口饭的,业务不精,也就吃这一次了。
赵国的职业兵与魏国的职业兵魏武卒有很大的不同,反正历史上最有名的职业兵便是魏武卒,而不是戍边卒。
但不管怎样,赵国的这支戍边卒,在云中、雁门二郡,在这个特定的地区环境中,他们的战斗力是最强的。
因为他们是专为对抗匈奴而设立的部队,常年以骑射训练为主。
“一人中,可免一人劳役,每逢战事,还有钱拿,倘若我要是能进去,那便赚大了!”武姬啧啧嘴,这样的待遇,足够他们羡慕的了。琇書蛧
“快些收拾吧,估摸这次咱们的任务不会太轻!”瞅着已经到了营舍,李卫也没太纠结戍边卒的事情。
有些事情,羡慕不来,无论戍边卒也好,普通的戍役也好,普遍存在一个问题,晋升难。
赵国的晋升一般来说有三种途径,名门之后,重臣举荐,泥腿子上岗。
前两者可以轻易的得到高位,倘若能够得到君主的喜爱,直接位列卿也不是问题,而泥腿子上岗,多数只是在基层。
李卫有些纠结,战功在这里的用处并非最大,自己若想平稳的晋升,必须要做的事情便是给自己找个好靠山。
而摆在自己面前的有两个选择,一个是李牧,一个是郭开。
情感上,李卫更愿意选择李牧多一些。
但事业上,选择郭开显然帮助更大。
李卫摇了摇头,暗道暂且先不想这么多了,眼下最重要的,是在这一战中活下来。
李牧这么大动干戈的养兵半年,又搞了这个惊天动地的选拔,必然不会只是小打小闹。
没选上的倒还好说一些,可选上的,接下来必然会是主力。
李卫等人多以步战为主,虽习骑射,却未配备战马,所以接下来要面对的,将会是步兵对抗匈奴的骑兵主力。
结果如何?
自然不用多想,即便是胜利,怕也是一场惨胜。
李卫等人的东西并不多,几条肉干,一套冬天的衣服,一床被褥,五个人还有一口锅,这便是全部了。
根本用不了一个时辰,五分钟就能收拾的妥妥的。
乐之所以给一个时辰,其实也是让他们吃个饭解决完个人问题再出发的,这样途中走的快一些,明天一大早就能入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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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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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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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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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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