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顿了顿,探身从后座上拿过下午收拾的小整理箱,打开了盖子。
余近洋扭头看了他一眼。
陆思意低头翻找,装作没发现男人的动作。
——其实他并不是想找什么东西,他只是……想找一个借口。
一个可以继续接近余近洋的借口。
两天了,酒早就醒了,他也有车,不能一直以“你可以送我去哪里哪里吗”这样的理由来找他了。
余近洋又不是他的司机。
陆思意在箱子里翻了翻,掏出了一叠照片和两只笔。
照片有他自己的,也有公司里艺人的。
一般来说,艺人在拍过写真照后,唐洵通常会先过一遍,找一找摄影师没有修到位的地方,力图做到每一张照片都是精品。
所以,他这里有很多样式精美、但在唐洵眼里是半成品的照片。
而那两支笔,一支就是普通的签字笔,另一支则是钢笔。
钢笔是秦飞送给原主的,表达他对原主的敬佩之情、以及原主带他飞之后他对于原主的感激。
陆思意不动声色地瞟了一眼余近洋那边,将签字笔放回整理箱,又用那叠照片作掩护,想要将钢笔放在车门内侧的储物格里。
“——那是一叠照片吗?”余近洋突然问。
陆思意手一抖,差点没把钢笔给扔出去。
他表面神色如常、内心战战兢兢地看了余近洋一眼,发现对方依旧在专心致志地开车,貌似刚刚问的那一句,就只是随便问问。
陆思意:“……”
……那应该是没发现啥吧。
“嗯。”他一本正经地点了点头,用说话的声音掩盖了钢笔掉进储物格中的声音,“是公司里的艺人。”
“乔梦,林为维,鹿泉,郭舒楠……”他翻看着照片,报了艺人的名字,然后问余近洋,“有你喜欢的吗?我送给你呀。”
余近洋:“??”
余近洋不追星,也没有十分好感的艺人,与其让他拿一张这些艺人的照片,倒不如……
“有你的照片吗?”余近洋胆大包天,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
陆思意:“……”
陆思意默默承认:“有。”
他瞟了男人一眼,不确定他目前的状态和想法,试探性地问道:“你想要我的照片吗?”
余近洋心里说着“要死要死”,脸上倒是半点心虚和紧张都没有显现出来。他感觉自己这辈子脑筋都没有转这么快过。
他问唐洵:“经纪人的照片,和艺人的照片,会有很不一样的地方吗?”
陆思意:“……”
他忍住想要翻一个白眼的冲动,回答男人:“有。”
“艺人的写真照要求美、帅、体现气质,或者是时尚感。而经纪人就只要求看起来专业。”
——什么虚心求教,还问这种“有没有什么不一样”的问题,你明明就是给自己那个看起来很不合理的要求找一个借口!
所谓“艺人的照片我平时也能看见,但经纪人的写真不常见,所以想看看到底有什么不一样,你如果有的话就给我一张”,也就是余近洋刚才所说的借口了。
陆思意冷哼了一声,从那一叠照片中翻了翻,找出一张拿在了手里。
车子慢慢停了下来——前面是红灯。
陆思意把手里的照片给余近洋看:“这是我的。”
余近洋抬手,拿了过来。
他的手刚刚好擦过陆思意的指尖,陆思意感觉自己的心里划过一道电流。
“很帅。”余近洋这样评价。
陆思意挑眉:“难道不专业吗?”
“专业!”被抓住小尾巴的人立刻承认,“但还是很帅。”
陆思意:“……嗯哼。”
——他开始撩他了?这人开始撩他了?!
前面红灯变成了绿灯,余近洋将手刹放下,再次发动了车子。
照片就放在驾驶位前面的台子上。陆思意兀自顿了一小会儿,又拿起了那张照片。
照片里的人长相清秀,眼神坚韧,虽然是金牌经纪人,却没有成功人士的油腻感。
他的这张照片也没有采取成功人士的惯用姿势,只是微微侧过身,眼神看向镜头,面部线条清雅柔和,像是在温和地询问人意见,但又好像是在审视项目到底值不值得出手。
陆思意看了一会儿,突然问余近洋:“洋哥,你会摄影吗?”
艺术不分家,画手在绘画时讲究色彩、构图和审美,摄影也有异曲同工之处。
“会一点。”余近洋用眼角的余光看着副驾驶上的人,以及他手里拿的照片——
你倒是给我放下啊,刚刚都放在台子上了,没有道理再拿回去的!
“虽然很业余,但偶尔会拍一拍。”余近洋神色正经。
——所以,他这是什么意思?余近洋默默举一反三。
是想让自己给他拍照片吗?
陆思意根本不知道自己一句话,已经让余近洋开始思考“我可能要把上学时的选修课课件翻出来看了”,他其实只是在想,江枫之后如果进圈的话,需要有自己的公式照、以及各种写真。
他当然可以去找之前合作过的摄影师。但现在身旁有一个现成的,陆思意只觉得——这是一个赖在余近洋身边的好机会啊!
当然,他也要看余近洋的意见。如果到时候余近洋顾不过来,他也不想他这么累。
“你需要找人拍照吗?”余近洋问他。
“……嗯。”陆思意点头。“想拍江枫。”
余近洋:“……”
原来是那个小狗腿。
余近洋想要给人拍照的热情瞬间减了大半。
但是,小笨蛋想要找摄影师,看上去有些苦恼的样子,那他当然要帮他!
“我有几个认识的摄影师。”余近洋道,“他们都是长期和艺人或者网红合作的。一会儿我找找他们的作品,发给你?”
“好呀。”陆思意看着他,笑了一下。
“我自己其实也有一些,但真的很业余……”
“没事的,”陆思意心花怒放,“你也可以给我看。”
余近洋也笑:“我一会儿找一找,一起发给你。”
路上的时间很短,又过了两个路口,陆思意就看到了自己家小区的大门。
余近洋将车子开了进去。
陆思意的眼神动了动,悄悄看向自己这边车门上的储物格,确认了钢笔还在那个不起眼的角落里,于是放心地盖上了收纳箱的盖子。
等余近洋把车停稳,他就抱住了自己的箱子,端起十二分礼貌、十五分和善可亲的架势,问余近洋:“要上去坐一会儿吗?”
余近洋:“?!”
余近洋的脑子里有两个小人开始打架。
一个说:上!
另一个说:我我我……这才刚刚认识两天,我是不是要矜持一点?
冲冲冲小人:??
你个大老爷们,矜持个鬼?
冲冲冲小人:你看他那眼神,水汪汪的,人家也没有想什么,你要是就这样拒绝了,岂不是会让他很伤心?
于是冲冲冲小人打败了瞻前顾后小人,余近洋开心道:“我看你箱子还挺沉,帮你搬上去吧。”
陆思意:“……”
你说谎也不打草稿,我箱子一点都不沉的好吗。
他将箱子塞进了余近洋的手里,看余近洋单手托着它,跟在他身旁进了电梯。
唐洵的家其实可以用整洁无比和一尘不染来形容,比北欧极简风还要再简单一个程度,根本就不像是经常住人的。
不过想想也是,唐洵以前做经纪总监的时候,经常全国、甚至是世界各地到处飞,家里确实只是一个他睡觉的地方。
“你随便坐,不用换鞋。”陆思意把余近洋安排在了沙发上,然后打开冰箱,看了看里面的东西,问他:“矿泉水,果汁还是牛奶?”
余近洋愣了一下:“牛奶。”
——大概是因为他平时不做饭,家里没什么烟火气。余近洋看着客厅茶几上倒扣着的玻璃杯,这样想着。
但余近洋是会做饭的啊!
余近洋无法无天,继续脑补:他可以让这个客厅更温馨一点,生活气息更浓一点,还可以让厨房里飘出阵阵饭香……
而这间房子原本的主人,什么都不用做,只需要在一旁做自己的事情就好……
“喂——”余近洋猛地回过神,抬眼看向了房子里真正的主人。
陆思意拿着一瓶香蕉牛奶,歪头看着刚刚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乱七八糟事情的男人,将手腕往上提了提:“给你。”
余近洋愣愣地接过来,想起自己刚刚无意识地说了那一句“牛奶”。
余近洋:“……”ωωω.χΙυΜЬ.Cǒm
冰镇过的香蕉牛奶味道很好,甜而不腻。余近洋喝了两口,冰凉的口感划过喉咙,让他清醒了一些。
——他刚才都在想些什么啊!
余近洋开始觉得,答应唐洵上来坐一坐,可能是个错误。
什么冲冲冲小人?!余近洋你准备好了吗你就冲??
余近洋心虚地喝了一口香蕉牛奶,然后看到他的小笨蛋喝了一口草莓牛奶。
手里的那一小瓶草莓牛奶是粉色的,看起来很……可口?
“……”
余近洋觉得自己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他越想越心虚,看了一眼手腕,发现自己今天并没有戴手表。
于是他又看了一眼手机。
之后三下五除二地把香蕉牛奶喝完,和人说道:“不早了,你早些休息?”
陆思意刚刚喝了一口草莓牛奶,嘴角还沾了一点点粉色的牛奶珠:“这就要走啦?那你晚上开车回去要小心哦。”
余近洋点点头,逃也似的拿上自己的大衣,出了家门,临走还不忘和人说一句“晚安”。
陆思意:“……”
他顿了顿,跑到窗边,一边喝牛奶,一边看着单元楼底下冲出了一个穿棒球衫的大傻子。
大傻子走到车门边,揉揉头发,又往上看。
陆思意赶紧躲到了窗帘后面。
然而,人都躲完了,他又突然反应过来——他躲什么啊?躲了正常吗?
不正常。
于是,他又从窗帘后面伸出了脑袋。
余近洋试探性地和他挥了挥手,陆思意翘了一下嘴角,也挥了一下手。
车子终于开走了。
陆思意喝完草莓牛奶,回到了卧室。
——人不能在同一天中犯傻两次。他现在冷静下来了。
所以他先给浴缸放好了水,又丢进去了一颗无色泡泡球,等泡泡起来后脱掉衣服,跨了进去。
直到泡好澡、估摸着余近洋也快要到家了,他才拿过手机,给他发消息:
“洋哥,我好像有东西落在你车上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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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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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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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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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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