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在这一天吃完饭之后,便询问叶筱筱:
“你和王爷是不是生气了?”
叶筱筱瞟了她一眼笑着说道:
“没有的事,我和王爷怎么可能会生气呢,他是王爷,我只是普普通通他身边的一个女人而已。”
“我的性命和生杀大权都掌握在人家手中,我哪里敢和他生气?”
叶筱筱说的一本正经,巴拉公主一阵无语,她古怪的看了看叶筱筱没吭声。
叶筱筱随后便催马上前,现在她学会了骑马,在赶路的时候,有时候不愿意坐在马车里嗝屁股,就到马上吹吹风。
尽管每次骑马下来之后都屁股疼。但好歹比坐在马车里要舒服了很多,至少不会那样憋闷了。
而且叶筱筱总是和秦御凌故意错开,如果秦御凌骑马,叶筱筱便坐在马车里,如果秦御凌进了马车,叶筱筱便出来骑马。
这时候秦御凌也感觉到,叶筱筱对自己的疏离了,他沉默了片刻没吭声,也没有多问。
巴拉公主看着这两人别扭的样子,起初还挺担忧的,后来也懒得再管。
虽然叶筱筱也是有意的在躲避秦御凌,但是在遇到事情和大是大非上,叶筱筱还是和王爷很认真的交流。
就比如说现在。
秦御凌说:
“我们现在接下来有两条路可以选择。”
“往南去,下一座城市可能会有一些麻烦,因为这座城市里的城主是远近闻名的流氓。”
“有不少人写奏折到皇上面前去告他,并且想要换掉他这个城主,但因为这位城主和皇上有一些暗中的交易,所以他的城主一般人是无法将其换下来,除非他做了什么特别不好的事。”
“比如里通外国,再比如杀人无数,皇上不得不将他换掉,否则他的这个城主做得是相当稳的。”
“如果我们向南去,下一座城池名为:白城。”
“白城的城主是一个中庸之辈,没有太显赫的声名,但也没有什么太大的错处,平平常常。”
“如果是你,你会去做哪一座城?”
秦御凌在说出这些之后,眼睛灼灼的看着叶筱筱,似乎等待着叶筱筱下一步的回答。
叶筱筱有些疑惑的看了看王爷。
“王爷是在询问我的意见吗?”
秦御凌点头:“自然是。”
叶筱筱想了想:“那就去流氓城了。”
“你不是说,那里的城主是个流氓吗?既然如此我们就去见识见识流氓,你都已经有了死神的称号,那又何必在乎下一个城主是哪里。”
“相反的,不如趁着现在威名远播,直接到那些无良的城主那里,或许还有一番震慑作用。”
秦御凌觉得叶筱筱说的也有道理,便答应了下来,于是大队朝着南边去了。
这里的城池名字叫绒城。
取之于一种绒树。
据说这种绒树到秋天的时候,漫山遍野都会开满红色的花,名为绒花。
这种绒花很细腻很柔软,就像是棉花一样,但它是红色的,那种红是浅浅的红,看上去特别的妖娆美丽。
因此每到秋天的时候,绒花几乎开遍了周围的山野和整个城池。
整个城池和山都会被红色所浸染着。因此也有人管这座城市叫做血城。
他们来的不是时候,还没有到绒花开放的季节,漫山遍野只看到了绒树,而没有绒花。
所以让人感觉有些遗憾,秦御凌似乎看出了叶筱筱心中的遗憾,随即说道:
“不用担心,我们在回去的时候,可以选择从这边走,刚好绒花开放,也许你就能看到漫山遍野的血红色了。”
叶筱筱闻言笑了笑:“无妨的,不过是绒花而已,以前也有见过,只是没有见过这么多。”
叶筱筱想的是前生,在电视里,哪样的美景没有见过。
这小小的绒花开遍了整个山野,又有什么好觉得新奇的。
一行人之后行程变得很顺利,在路上的时候,还碰到了几个商户,这几个商户都是要去绒城的。
秦御凌有些好奇地问那些商户:
“听说绒城的城主是一个流氓,烧杀抢夺,无恶不作,不少人在告他的黑状,你们还要到那里去经商吗?”
“难道就不怕被人坑了,尸骨无存?”
那些商人闻言看了看秦御凌,说道:
“看来你应该是外来的人,对这里的情况并不了解。”
“我可以很负责任地告诉你,这里的城主虽然名声不太好,但他也是有原则的。”
“他有三大原则,第一原则是不会对百姓做过分的事,烧杀抢夺,这些事全部都和百姓无关。”
“只要你是普通的百姓,只要你没有犯错,他都不会伤害你们。”
“第二大原则,不会动过往的商户,只要是到荣绒城里经商的商户,不管从哪里来的,只要你不犯十恶不赦的罪名,城主是不会理睬的。”
“更加不会像其他城主那样,巧立各种名目在商家这里收费。”
“第三大原则,但凡是有损于秦国,有利于敌国的事,他们都不做。”
“有这三大原则在,我们就算在绒城里经商,也是心安理得,就算是有一个流氓城主和我们又有什么关系呢。”
商户的老板说完便去忙自己的事了。
秦御凌听了这三大原则,倒是感觉蛮新奇的,一边的叶筱筱也是眸光闪烁,忽然觉得或许这城主会给他们一个惊喜,也说不定。
一个人对外是怎样的,其实并没有那么重要,关键在于他的本质是如何。
能把一城的城主之位坐稳了,如果没点手段怎么能行,善良是肯定不行的,可就要看这手段针对谁。
所以,叶筱筱对这位流氓城主倒是多了一些期盼。
队伍很快到了绒城,依然还是进入了客栈里,这里的客栈很是繁华,来住店的人也有很多,大多数都是商户。ωωω.χΙυΜЬ.Cǒm
叶筱筱站在窗口,看着楼下的那些商户聚在一起热火朝天的议论,总感觉这里给了人一种不真实的经历。
虽然已经经过了三座城,但是这三座城没有哪一座城如这里这般繁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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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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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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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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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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