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垂着头,整个人都蔫了,其实不是没有想明白,只是自私的还想再搏一次。
觉着万一对方说的是事实呢,就算他不做,对方把那些事抖出来,他也一样会跟着倒霉的,到那个时候就一点胜算和希望都没有了。
叶筱筱明白他的心思,也知道他是怎么被人利用的了,这个时候她说道:
“行了,说吧,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老头无奈叹息了一声,说道:
“好,我说。”
“就从我得到了红虫说起吧,其实我是故意要去男夷国寻找红虫的。”
“我家世世代代都在木棉城给布帛染色的,但是染出来的颜色很单一,也很难看,布帛更是卖不上价格。”
“后来我就听说,在男夷国有一种红虫,它吐出来的毒液可以作为浸染的染料,只要在里面加上其他的颜色,就可以变换出不同的色彩来。”
“而且每一种色彩都很绝美、漂亮。我便动了心,和家人打好招呼后,收拾东西去了男夷国。”
“其实,我也没抱太大的希望。当时就觉得如果不去尝试一番,肯定会后悔的,等我到了男夷国之后,让我没想到的是,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救了一个女孩。”
“那女孩的手中偏偏就有一个红虫。”
“红虫在男夷国的蛊虫排行榜上是名列前茅的,据说一个红虫若是在男夷国贩卖,最起码是百两黄金。”
“其价格就可想而知了,男夷国的人因为长年生活在深山中,他们身上穿的衣服自然是不能太过亮丽的,所以这红虫留在男夷国简直就是暴殄天物。”
“我想要把红虫拿下来,可我又没有那么多的钱去买,而且红虫的主人说这东西是不卖的,我见那女孩似乎对我很有兴趣,所以我便开始忽悠她,追求她,对她甜言蜜语,她很快便喜欢上了我,委身于我。”
“男夷国的女孩,很是爽快,喜欢谁就会和他在一起,只有一个很简单的仪式,便算成了亲,而且在成亲之后也是不离不弃的。”
“我们成亲后,女孩便将红虫移植入我的身体里,当做她的嫁妆,我因为受不了男夷国穷苦的日子,便将女孩给带回来了,她显然是很爱我的,愿意和我在一起到任何地方去。”
“但是,当她知道我已经定了亲,而且要迎娶正室的时候,就怎么也不肯了,她要我将那女人杀了,因为在男夷国,两个女人争夺一个男人的时候,势必是有一场争斗的。”
“那个时候,就算我想要退婚,她也不会答应,她觉得我家人给我定亲这件事已经触及到了她的底线,落了她的脸面,会让她丢脸丢到家的。”xǐυmь.℃òm
“我们争吵之间,我愤怒的推开她,她从山顶摔了下去,直接摔死了。”
“那女孩上面还有三个哥哥,这三个哥哥也经常和内地的人通商,如果我将实情公之于众,那三个哥哥肯定会知道。”
“势必会来找我的,就算不找我算账,把红虫要走也是会让我前功尽弃,什么都捞不到。”
“所以我便想了一个计谋,推说女孩自己走的,并且扬言女孩将她的嫁妆留下,算是给我的补偿。”
老头说到这里,抬起头怯怯的看了看叶筱筱。
叶筱筱哼了一声:“接着说。”
老头点头答应一下,然后才继续说道:
“她死了之后,我拿到了那本册子,也拿到了红虫。便开始研究如何染布,可是我怎么都研究不出来,那段时间我尤如疯魔了一般,最重要的是,我发现我的能力下降了很多,这让我在应付女人方面极其疲惫。”
“这是我不愿意看到的事,可是我已经无能为力了,因为我体内的很多精力都已经被红虫吸收,所以才会导致我无法再应付女人。”
“这个时候,我想将红虫移出体外,却已经无法做到,接下来,我不停地购买奴隶,大多数都是和那女孩很相似的女人,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为什么要这样做,或许在我的内心深处还是对她有愧疚的。”
“我的夫人因为生了一场大病而去世,给我留下了这么一个儿子,日子过得也是极其艰难,我依然没能找到浸染布匹的好方法,日子就这样迷迷糊糊的过着,一直到那一天。”
“一个最像那女孩的小妾,居然和别人私奔走了,我一怒之下,花重金将那女孩带了回来,这个时候我才发现,其实我最爱的还是她。”
“可是我就只能在这些小妾的身上去寻找她的影子,那天我发疯一般的杀了那个女人,当我看到鲜血涌出的时候,我觉得全身都在兴奋,这一刻,我忽然所有的灵感都涌现出来。”
“我忽然明白如何去浸染布帛了,于是我便就地取材,用那盆子里的鲜血和红虫吐出的毒液混合,第1批红虹裳就这样出来了。”
当老东家说完这些话的时候,旁边的少东家已经彻底的傻眼了,他震惊地,颤抖的看着老东家说道:
“原来,原来那些虹裳真的是用女人的鲜血染红的。”
老东家深深看了他一眼,摇头说道:
“不,不完全是,因为里面还有我的血。”
少东家哑口无言了,老东家又接着说道:
“那一天当虹裳出来的时候,我便知道我的春天来了,我的巅峰来了,我的运气也终于来了。”
“随后我从这一种配方里得到了启发,真正找到了演出彩色布料的方式,现在锦绣坊里的其他有颜色的布料都是我用自己的这些方式侵染出来的。”
“而且,这里没有任何脏东西,是可以言传下去的,这也是我唯一的一点收获了。”
“但虹裳依然还是虹裳。她的地位是没有人能够撼动的。”
“因为虹裳需要的鲜血很多,既要女人的,也要我的,所以我每年只有两批布。”
“为了让虹裳的产量能够维持下去,我便更多地购买奴隶,将那些背叛我的杀掉,然后用她的血,加上我的血,加上红虫的毒。”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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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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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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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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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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