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神奇的地方,在古镇最中心的那条青石街道上,正午真的没有影子,非常宁静,甚至还飘着菜香和酒酿的香味。
小北换上了凤袍,裴擎南换上了龙袍,两道明黄色的身影牵手站在青石路上,两旁是古色古香的房子。
裴擎南执着小北的手与她对望,仿佛真的穿越了千年!
原本摄影师准备拍摄一个小时就结束,剩下的部分留到次日中午再拍摄。
因为到下午一点以后就开始会有影子投射下来,拍出来会有大片的建筑黑影,效果大打折扣,所以剩下的部分留在次日正午的时候拍摄。
结果只用了不到四十分钟的时间,就把原本要拍两个中午的照片全部拍完了。
他们数年的摄影生涯里,从未经历过如此轻松和高效的拍摄。
所有的拍摄几乎都是一气呵成,他们只需要找好角度,让助理做好遮阳、挡光的工作,剩下的就只需要不停地按下拍摄键。
每一张照片里,裴擎南与秦小北之间的配合都十分默契。
仿佛他们就是为这些服装而生的。
拍摄龙凤图时,裴擎南穿上龙袍单手置于身后,身姿挺拔地望着小北时,眸子里带着柔情周身却透着上位者的威严,俨然就是古时的皇帝,一身天子之威浑然天成。
小北换上凤袍戴上凤冠时,高贵的气息仿佛真的母仪天下,而她看裴擎南时的仰望与柔情的眸光,就连摄影师都为之动容。
化完妆以后的美人很多,美到把凤袍穿出如此意境的,裴太太是第一人!
因为他们在她的眼里,除了仰望、温柔、深爱以外,分明还看到一抹不舍。
这不正是古时皇后对皇帝该有的那种复杂情愫么?我爱你,所以不舍得你雨露均沾!
拍摄民族服时,小北与裴擎南偎依在一起,仿佛阿哥阿妹终于得到了亲人的祝福,那种甜蜜与幸福满足感溢于言表。
拍摄情侣装的效果也是极好的,气氛和节奏都变得轻快了起来,两个人仿佛化身十七八岁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青春而灵动!
裴擎南趁着小北还没有把衣服换回来,偷拍了几张,一边偷拍一边笑。
拍完了以后,他挑了两张格外有灵气的照片发给爷爷。
裴宅。
正是午餐时间。
司爱华与裴老说话:“爸,新闻的事情没事了吧?”
裴老颔首:“没事了!”
“那就好!请柬我写得差不多了,我下午再核对一下,之后我让大家都再看看名单,看看有没有漏掉的?”司爱华说。
裴老说:“辛苦了!”
司爱华就不好意思起来:“爸,这些都是我应当做的。今天一直写请柬,写着写着就想到擎业、擎宇他们结婚时的场景。那时候我一边写请柬一边想,要是擎南也结婚,就更圆满了。
还以为擎南结婚至少是好几年以后的事情,没想到这么快就到他结婚了。
一开始写请柬我是有些不情愿的,总觉得秦小北配不上擎南,心里别扭,也替擎南不值。但是写着写着,也就渐渐想开了。擎南在家里最小,虽然一直在部队里生活,但家里最小的孩子,脾气都难免霸道,娶一个条件稍差的,也许反而能容忍他一身的脾气。”ωωω.χΙυΜЬ.Cǒm
裴老闻声,心中稍喜,微笑颔首:“你能这么想,我很欣慰!”
手机滴滴响了两声,裴老拿起一看,便看到微信收到两张图片。
背景是古城,秦小北一脸青春洋溢,她冲着镜头笑,笑得天真无邪。
看着照片里一双清澈的眸子,裴老再欣慰地笑了一下,他将手机递给司爱华。
司爱华接过手机,看着照片里秦小北清纯甜美的样子,脸色也柔和了很多,她说:“撇开她卖酒的身份不谈,别的方面倒是也没有什么大毛病。那天去她的办公室,看到她设计出来的东西,还挺好看!”
裴老满意地点头。
手机又响了,再跳出一张照片来。
照片里,裴擎南伸手搂着小北的脖子,把小北的脸和他的脸挤在一起,小北被挤得一副炸毛的样子,裴擎南笑得爽朗帅气。
看着儿子灿烂的笑容,司爱华一脸母爱的光辉,心头是无比舒畅的。很久没有见到擎南脸上有这样的笑容了。
三年前擎南与帝都柏家千金分手以后,他就不爱笑了。
那时候,裴家的每一个人都担心擎南,可是擎南跟个没事人似的,他把所有的心思都投入在部队和学习上。
除了不爱笑以外,在他身上倒也看不出任何异常。时间久了,大家就认定擎南是成熟了,性情变得内敛了。
原来依然是爱笑的,只是缺少那个能让他笑的女人。
司爱华笑了笑,她把手机递给裴老:“爸,您看看!擎南现在过得挺开心!”
裴老接过手机,看到照片里的孙子和孙媳,他心情又复杂起来。
司爱华看了裴老一眼,说道:“其实擎南不在部队了,挺好的。也就少为一个人担惊受怕了。当初季叔也是因为雨薇父亲明辉牺牲了,所以才举家搬到帝都去,专注经商!”
裴老叹了一声:“不想了,一切都不去想了,擎南都已经这样选择了。只希望未来裴家的一切都好好的。不求大富大贵,不求光宗耀祖,只求他们不要给裴家抹黑,只求他们都好好的。”
“会好好的。”司爱华反而对未来充满了信心。之前的三个儿媳妇她是十分满意的。现在她看秦小北也比以前顺眼很多。
她想到刚刚看秦小北照片时的感觉,说道:“爸,您看小北的照片,有没有觉得她长得像一个人?”
“嗯。与柏家千金长得像!”裴老说。
司爱华说:“我说的不是柏家千金,我倒是觉得她长得有点像季家长媳白芷。”
裴老再看了看照片,说道:“倒是有点像,眼睛挺像的,别的地方不太记得了。十几年没有见过白芷了,听说与光耀离婚以后去了国外。上次听季老提起,是个孝顺又懂得感恩的。每年都会给季老寄礼物,也会打电话关心他。现在事业做得很大,在国际上也很有声望。”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十多年没见了!”司爱华说。
“是啊!真快!”裴老也感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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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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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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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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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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