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侯心疼谢笙,所以事事自己亲力亲为,却偏偏给了别人一个谢侯逐名利的印象,谢笙身为其子,想必也好不到哪里去。那些人又不曾见过谢笙,自然就会妄加揣测。
拒绝这样的事情,只要有一个人开了个头,别的人或真心或假意,又或是为了成全自己的名气,几乎都不会选择第二条道路。
蜀州书院同在黑山谷中,离谢家别院不愿,想必当初谢侯也是认为,若不能给谢笙拜到一位名师,便在他再长大些后,就送到书院之中,也能有个说得过去的出身。
“爹爹为我筹谋许多,只是我却不能回报他万一,”谢笙的情绪有些低落下来。
对于谢笙的话,周老爷子只是摸了摸他的头,并不开口劝解什么,因为他相信,别人所灌输的终究是别人的意志,有的事情只有自己真心想做,才有意义。
这一次,两人先于整个谢家整整大半个月的时间来到黑山谷,就是因为前几日周老爷子收到的那封信,就刚好来自于蜀州书院。
“你可知道这一次我为什么要带你来蜀州书院?”周老爷子问道。
“因为书院山长曾是您的学生?”那封书信很尊敬的称呼周老爷子为师,不过谢笙还有一点想不明白,“您在我家的事情,他又是怎么知道的呢。”
周老爷子行踪隐秘,这人竟能如此准确的送信过来,难免不叫人担心,毕竟才出过一次内贼,当初伺候谢家人的下人还不知道被谢侯带去了什么地方,现在谢家从上到下,都绷着一根弦呢。
周老爷子先是摇了摇头,听到后一句,又有些满意:“他如何得知,这是你父亲的事情,不是你我的事情,你也无需理会这么多。至于学生……他考进士时,我正是主考官,只是进士数十人甚至上百人,都尊我为座师。若是人人都为我学生,你又如何能做我亲传?再想。”
谢笙抓了抓耳朵,面色茫然:“莫非是您在家里待久了,想出来走走?”
“山中景致美丽至此,我又何必自找麻烦,”周老爷子不满意道,“我教你的东西,你都学到狗肚子里去了?”
谢笙闻言面色发苦,干脆耍赖道:“姑祖父您还是直接告诉我吧!”
“正经求学就叫老师,一撒娇就喊姑祖父,再没你这样不知道动脑筋的学生,”周老爷子见谢笙实在是想不到了,才极得意道,“我听说蜀州书院新得了一名余大儒,说是之前不愿收你,屡次搬家,还在外说你父亲势大,他自己淡泊名利的。他前些日子收了一农家子为徒,业已十岁有余。我带你去瞧瞧。”
一个十岁,一个三岁,有可比性吗?
谢笙看到周老爷子面上的轻蔑和兴味,有些迷糊,对周老爷子道:“可是爹爹拜访了五位大儒,并没有任何一人姓余啊。”
“真是个傻子,这样的事情,哪里就非要确凿的证据了,左右也没人能揭穿他不是,”周老爷子敲了敲谢笙的脑袋,“你去揭穿他,叫他不能继续毁坏你爹的名誉是一回事,另一个,也是你年纪小,该多出来走走。皇子还要两三个伴读呢,你一个人在家里闭门造车是什么道理。”
话是这么说,谢笙心道,我可很难想象不是您自己想找乐子啊。
“喂,前面的人,让让,”一个嚣张的声音在周老爷子和谢笙身后响起。
谢笙循声看去,是一个穿着儒衫的少年,脸上满是朝气,皮肤细腻,手上连半个茧子也无,身边跟着一个大包小包的年长书童。
那少年见谢笙扭头看他,被吓了一跳:“诶,你看我做什么。你们走的太慢了,快让让,叫我们先走。”
正是方才那个嗓音。
这人可真奇怪,谢笙心道,说他嚣张吧,人又有些胆小,他一个三岁的小孩子,都能把他看得吓一跳。
“你突然叫住我们,我又为何不能看你?”
“你说的对,是我问的太奇怪了,”那少年自己也往旁边让了让,对身边书童道,“你先快点走吧,我慢慢去。”
那少年说完,又打量了一下周老爷子和谢笙道:“我是沈平安,你们是要去书院吗?书院不收年纪这么小的小孩的。你们走那么远也挺累的,到时候被拦在外面,进不去,那不是白走了吗,还不如趁现在赶紧下山去吧。”
谢笙看了周老爷子一眼,才对沈平安道:“不管能不能进得去,也要走到山门前才知道,哪里有半途而废的道理。”
“诶你这小孩真是,我好心提醒你,你们不听就算了,”沈平安见自己的好意并没被人领受,脸上的神色就有些垮,“等你们走到了,就知道我说的是对的了。”
这人心思真浅,瞧着简直是一眼就透,就是嘴巴说话不好听,容易得罪人。
“诶,老人家,你是大人,干嘛叫个小孩做主,你们一个老一个小的,走那么远不累吗!”沈平安见两人转身继续往前,也急了。
谢笙听见沈平安说老人家的时候,下意识的看了周老爷子一眼,发现他脸色不好,心里偷笑。不过打从遇见沈平安之后,一切需要出面的事情,周老爷子都叫谢笙自己去说,自己只在一旁,全然不掺和。
“大路朝天,自然是想怎么走怎么走,你担心这么多做什么,”谢笙这才好奇问道,“你是蜀州书院的学子?”
“那可不,”沈平安面上显出些自豪,“我今年春天才进的书院,年纪可是我们书院里第二小的,不过书院里再小的,是真的不会收了。”m.χIùmЬ.CǒM
“我们知道了,你刚刚就说过很多遍了,”谢笙点了点头,还要再说什么,就看见一个身影从后面赶了上来。那显然也是个蜀州书院的学子,身上的衣裳和沈平安是同样的款式,看上去年纪也和沈平安差不了多少,皮肤有些干皲,手上茧子也有不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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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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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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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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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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