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氏倚在榻上,看着这一双儿女,突然就觉得自己这几日病得实在不该。失了往日的冷静不说,也是关心则乱了。
等翻过年,谢笙就七岁了,在这时候的人看来,七岁已经能算是小大人,有男女七岁不同席的说法了。
虽然李氏不舍,可要是换到侯府里头,谢笙也是要自己独自掌管屋子里的事情,学会驭下的时候。如今早了一年,可正如周夫人所说的,杨氏身为祖母,就不得不好生照顾着谢笙。
府里侯爷和侯夫人不在,旁的侍妾岂能当家?老夫人就是最正经的主子。
不管是为了谢麒还是谢家,老夫人都必须照看好谢笙。如同李氏身为媳妇,必须要尊敬着她,老夫人也必须要在一些大面上的场合对谢笙好。李氏怕被人说不孝而影响自己的儿女,老夫人也因为在乎谢麒,会怕人指责不慈。
何况如今几乎是摆明了谢笙不和勋贵这边接触,不会抢夺了谢麒的资源,老夫人自然也就乐得让谢笙活得好好的,成为谢麒的助力。大家族都讲究一个独木难支,谢家只得谢麒谢笙两个儿子,旁的都是女儿,就算高太尉家再多孙辈,到底不是谢家的。
再者也如谢侯所说,还有李翰林夫妇在呢。
李氏心里拐了个弯,对自己这些日子生的气有些羞恼起来。谢侯是早看明白了的,只自己还记着过往的仇怨,心里过不去。
好在谢侯是叫了周夫人来劝,又有谢笙两个时时陪伴,不然凭着谢侯那口才,只怕谢侯越说得多,李氏对谢侯怨怼就越深,还不晓得什么时候才能解了这心结呢。
“娘,你怎么起来了?”暗自背书的谢笙头一个发现了李氏的动静,大姐儿也随后跟了过来,想按了李氏躺下。
“再躺下去,只怕骨头都要酥了,”李氏面上神色松快,“小满快去叫人进来服侍我梳洗打扮,我领你和大姐儿出去转转。咱们在这谷中住了这么久,还没有好好出去走过。再迟些你爹也该回来了,那时我们再与他一起回转。”
谢笙认真的看了看李氏的神色,才出去叫了人,不过谢笙却没再回屋,而是直接坐在了廊下。
对于李氏的病,谢笙起初是真以为李氏是着了凉,心里十分愧疚,若不是李氏为了来看他,也不必有这一遭。不过谢笙慢慢瞧着,李氏似乎是有些心病。后来不小心听见了李氏和周夫人的谈话,谢笙才晓得李氏是担心自己。
这身体上的病症还能用药物来解决,可这心病还须心药医,可不是假的。别看谢笙这几天坐在李氏这里,只侍奉汤药,其他万事不做,很是轻松的模样。他也是想了好久,才选了这么个笨办法。好在李氏不用人提醒,自己调节了两天,就想通了,这也让谢笙松了口气。
谢笙招来了小六子:“你去同我姑祖父姑祖母说一声,我和姐姐要陪母亲出去转转,请他们不必担心。”
小六子闻言一口应下,赶忙先去了管家处说了一声,才亲自往周老爷子的院子去了。
过会子小六子回来,同谢笙学话:“周先生和周夫人都欢喜的很,说夫人愿意出去走走,必然是好了。先生还说明儿课照常上,得把这些日子耽搁的都补起来才行。”
“我知道了,”谢笙半点没怵,反正都是一样的看书。李氏休息的时候,谢笙在旁边守着无事,作息其实和平时上课的时候比起来也差不了多少,说是要补课,等到时候周老爷子考教过后,再按照原计划行事也就是了。
“怎么在这里坐着,”李氏叫了谢笙上前,摸了摸他的脸,发现没有被吹凉了才放下心,“也不晓得在耳房待一会儿,自己跑到外头来,可叫人好找。”
“是孩儿的不是,娘这身可真好看。”
因是出门,李氏穿了一件海棠红的裙子,眉心贴了花钿,云鬓飞鬟,娇艳无比。谢笙一看李氏手臂上还挽着披帛,就想到李氏的目的绝对不仅仅是出去玩这么简单的了,想想方才还说要等谢侯回来,谢笙就自觉自己猜到了什么。
果不其然,跟在李氏身后出来的丫鬟手里还抱了一张琴。
大姐儿跟在李氏身后,笑眯眯的和谢笙悄悄眨了眨眼睛:“娘说飞珠溅玉对面有个平台,咱们就上那儿去。”
飞珠溅玉是谢家人自己附庸风雅给取的名字,小股流水从山涧中激驰而下,敲打在下头伸出的石头上,溅起千万水花,才落入潭中,故名飞珠溅玉。
“可还需要带什么?”谢笙只等着李氏开口,就叫小六子去准备。
“已经叫人去取了,”李氏只自个儿领着谢笙和大姐儿走在前头。
当初谢侯选宅子的地址时,就是特意挑过的,这处宅子位于山林掩映之中,若不晓得路线,鲜少会有人经过。地势选的高,就不怕夏日雨大涨水。
宅子有一条小路往下,方便谢侯去衙门里,也离着谷中一些风景优美的地方不远,想要赏景也不必走远,只在左近。
去的地方不远,谢笙就不乐意让小六子抱着自己,只慢慢跟在李氏身边。
李氏也不管他,只道:“你爹说等回京了,就叫小六子只在你跟前伺候着,不必再回蜀州了,另外也还得寻个人掌管着你屋子里的事情。你是想叫管家跟着你去,还是我先派个人随你同回,再叫府里守着的嬷嬷帮你管着?”
“怎么能叫管家同我回去?这不是大材小用吗,不可不可,”谢笙一听就赶忙拒绝了,“也用不着什么嬷嬷,我身边有小六子在呢,等回去了,也不会缺了服侍的人。”
“叫管家跟着你,不过是瞧着这两年你们熟悉了,不必另外磨合,”李氏心里其实已经打定了主意,不过白问一回,“管家回京,一是可以好好照顾你,二也能帮着你爹注意着京城的动向。若你爹有个什么口信,或是你要传些什么消息给你爹,不好走官驿的,大可以叫管家去办。”
“如此说来,倒真要叫管家伯伯跟着小满回去才好,”原本没开口的大姐儿也道,“管家伯伯是当年爹身边退下来的亲卫,小满去了京中,于文上还能向外祖请教,于武上就只能荒废了。管家伯伯一道回去,也能多指点指点他。”
“可……”谢笙还是有些犹豫。
“也是我和你爹都不在你身边,只一个小六子,也算不得什么大人,跟着你在外头跑或许是够了,到底还是要有个能压得住场面的人在才行。”
李氏的情绪一时低落下来,连着额上鲜艳的花钿都瞧着淡了些颜色。
谢笙唯恐李氏又钻起牛角尖,忙一口应下:“那就要麻烦管家伯伯了,只是这事儿还得和管家伯伯说上一声,另外也得要爹同意才行。”
“你爹必是同意的,”李氏道,“这事儿还是他自个儿提出来的。”
一旁被李氏说是还不算大人的小六子也忙开口道:“林叔定然也会应下的,他一贯宝贝少爷小姐得紧,前两日还在同我说,担心少爷回京没人照看,叫我好好谨慎着,千万不能叫人钻了空子呢。”
这左一句右一句的,说的谢笙不乐意也不行,便赶忙应了。
小六子见谢笙应下,欢喜的就想立刻回去院子里,告诉管家这个好消息,若不是还惦记着伺候谢笙,只怕这会儿连人都跑不见了。
又行了两步,谢笙就听见了水流声,还有淡薄如雾的水汽扑在脸上,稍一呼吸,就只觉肺内、鼻腔都被清洗了一遍。
这里湿气太重,不适合久住,但多来玩一玩却是可以的,虽然没有什么仪器,谢笙却能肯定,这里的负氧离子一定非常丰富。
登上飞珠溅玉对面的小平台,简陋的坝子已经大变样。
地上被铺上了竹席,又加了毯子隔绝地上湿气,才在中心摆上了琴。边上的香炉里焚上了檀香,左右也摆了小几,还放了些点心、果子。若不是李氏吩咐过,只怕连帐子也要架起来了。
“可惜慎之哥和红玉姐去了南寨还不曾回来。”
“过两日再来便是,”大姐儿浑不在意。
李氏领着谢笙两个在琴边坐下,先指了大姐儿去弹琴:“也叫我和你弟弟听听你长进了多少。”
等大姐儿起了阳春白雪的调,李氏才又看向谢笙:“等回了京城,你先好生在家里呆上一阵,你爹回蜀州之前,必要先领你去拜见你外祖父。”
“回京之后,必要尊重你祖母,和你长兄好好相处,二姐儿那头,你也用不着太接近,她年纪也大了,便是亲兄妹也要避嫌,”李氏慢慢说着谢家的姻亲故旧,告诉谢笙要如何处理。
谢笙听得认真仔细,一一默在心里。
远处,蜀州书院里隐隐听见了琴声,不少人都停下了手中事务专心欣赏。
有人问:“也不晓得是谁在弹琴,沈平安,你听出来了吗?”
谢笙见四下无人,就悄悄的把自己的手从裹得紧紧实实的襁褓里慢慢往外移,等终于成功了,谢笙也觉得自己浑身的力气去了大半。
看着眼前跟鸡爪子似的小手,再想想自己以前像白玉一样保养得精细的让人尖叫的手,谢笙小大人似的叹了口气。
谢笙上辈子是父母的老来子,还没等谢笙大学毕业呢,两位老人就先后辞世。谢笙要说有什么遗憾,也就千辛万苦的进了三甲医院还没轮转完呢,就过劳猝死穿到了李氏的肚子里。
不就是多倒了几个心内的夜班,在才下夜班的情况下去搭了个开颅手术的台吗。在医院里,男医生都不叫医生,工作强度堪比畜生,谢笙也没觉得这个强度超出自己平时太多啊,只能说他觉得自己穿的有点冤。m.χIùmЬ.CǒM
谢笙裹着襁褓,头抵着软塌,艰难的学着蚕宝宝的样子翻了个身,从躺着变成了趴着。果然,这个姿势对于小孩子的身体来说可真是舒服。
谢笙脸上露出几分笑意,口水再次滴了下来。谢笙愣了愣,闭紧嘴巴,往旁边蠕动了一点,坚决不认那一滩不明液体是他的杰作。
谢笙把自己翻成面对着门侧卧的样子,准备注意着自己那个说好下晌就回,结果到现在还不见人的侯爷爹啥时候回来,力求能在看到他的第一眼刷一下存在感。毕竟当初李氏带着自己这个才刚刚满月不久的小孩匆匆上路,不管不顾的跑到这个她一直担心害怕着的蜀地,可不只是因为那个侯爷爹。
谢笙把自己鸡爪子一样的手伸到面前,反复的重复着握拳再松开的动作,重复三遍之后,又开始做普通人再简单不过的两手交握的动作。
要是有人瞧见谢笙的动作,估计也就以为谢笙在和自己玩呢,事实上,却并非如此。作为一个西医,谢笙一直有意识的保持着自己双手的灵巧性,毕竟他曾经的目标是手术台。虽然现在成了含着金汤匙的侯门公子,谢笙也还是更喜欢做一做这样的小动作。
小孩子三翻六坐七滚八爬,手的动作也是从粗到细。侯府虽然照顾的人多,可有时候也抑制了小孩子成长发育的必然规律。作为学过儿科的前西医谢笙来说,他更愿意相信现代总结出来的科学理念。为什么有些动作被认为是不能跳过去的,这就是正常发展的一般规律,对于孩子的大脑、体格的发育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侯爷,您回来了!”
谢笙正觉得做得累了,突然听到门外有细碎的声音响起。
“屋里的灯怎么亮着,是谁在里面?”
“回侯爷的话,是夫人。今早您才出门不久,夫人就到了,小人自作主张,先安排了夫人住下。因您早晨吩咐过下晌就会,夫人便说不必打扰您。只没想到您今日回来迟了。夫人想等您回来,就带着小公子在屋里玩,早先没了动静,想来是歇息了。”
那话音刚刚落下,正房的门就被直接推开了。听过刚才对话的谢笙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这肯定就是自己那个侯爷爹了。
谢笙没事可干,条件反射的上下扫了谢侯爷两眼,心里立刻默念道。大概一米八二左右,身材魁梧,营养中等。不错,以后我的身高肯定不会矮了。神志清楚,神色疲惫,肯定是今天做事情很辛苦。面色红润,皮肤弹性尚可,肤色偏黑。想想自己和姐姐的肤色,估计这侯爷爹是晒的。不对,一不小心又按以前写大病历的习惯看人了,这可要不得,古代可没有西医的大病历规范用语。
谢侯爷是知道自己夫人来了的,只是事先没想到这刚出生不久的次子也被夫人一起带了来。便在听了下人的禀报之后,匆匆推开了房门。让谢侯爷没想到的是,他第一眼看到的不是自己的夫人,而是那榻上包的红彤彤的小孩子。那小子自个儿躺在那里,也不哭不闹,一双葡萄大的眼睛好奇的看着自己,让谢侯爷的一颗心立刻软了下来。
“啊啊,”谢笙伸出右手,对着谢侯爷做了两下伸手握拳的动作,露出了一个无齿的灿烂笑容。
“笙儿?”听见谢笙的声音,先前没被外头说话声吵醒的李氏条件反射的坐了起来,明明人还迷糊着,手就已经习惯性的往旁边伸去。
因为谢笙刚刚翻了个身,李氏按照自己习惯的距离竟然没有摸到襁褓,几乎是一个激灵,李氏立刻就被吓醒了,直到看见谢笙安安稳稳的躺在离自己方才所及之处约莫一掌的地方时,李氏这才松了口气,发现了不对。
“侯爷,您回来了!”李氏眼中迸发出惊喜,她立刻站了起来快走几步,来到了谢侯爷身边。可不过多看了几眼,李氏眼中就带上了泪,“瘦了、黑了,侯爷您辛苦了。”
谢侯爷心里对李氏的关心十分受用,笑了起来:“哪有你说的这么严重,不过蜀中夏日确实要比京中更热些,这两日你来得巧,天气不错,过几天热了,你就去我在山谷的别院里住去,那里景色宜人、气候合宜,最是养人了。”
李氏见谢侯爷和自己说话的时候,眼睛不住的往谢笙身上看,忙侧身让开,对侯爷道:“侯爷,这就是咱们的笙儿。”
“好好好,”谢侯爷笑得更是开怀,一把抓着谢笙襁褓上束带的地方就把谢笙从榻上提了起来,而后抱在了怀里。
谢笙对这个动作倒是没什么感觉,反而觉得有些刺激,或者说,对于小孩子来说,这个稍微有些大大咧咧,飞高高一样的动作,都是比较讨小孩喜欢的。不过谢笙瞧见李氏被谢侯爷这样毛躁的动作吓得脸色都白了几分,只是在这会儿的烛火下,看得不是太分明。为了不叫母亲担心,谢笙双手做了几下拍手的动作,笑得格外欢快。
李氏见谢笙喜欢才放下心,转而道:“侯爷还没梳洗吧。”
李氏说完,就对着外头吩咐了几句,很快就有人捧了水上来。谢侯爷原本想要自己来的,被李氏抢了过去。
“就让我服侍侯爷一回,侯爷可不能嫌我毛手毛脚。”
“怎会,”谢侯爷又颠了颠在怀里抱着的谢笙问李氏,“我方才仿佛听见你喊笙儿?是哪个笙?”
李氏背着谢笙爷俩,看不清她面上的神情,只能看见她如凝脂软玉一般的手轻轻的洗着帕子,她的声音放得又轻又慢:“还能是哪个?正月之音,物生故谓之笙。娘说按着族谱,合该轮到这个字,也就不必再去另选旁的了。”
谢笙抬头一看,发现谢侯爷脸色立刻就变了,只是这话是他老娘说出来的,他也不好反驳,只能在洗了一把脸后,一手抱着谢笙,一手拉着李氏道:“这些年,辛苦你了,等咱们笙儿长大,我定请名师为他择一寓意上佳的字。”
“孝顺婆母,抚育儿女,这都是妾身应该做的,怎么能说辛苦,为了侯爷,妾心甘情愿,”李氏脸上带着几分坚定和爱恋,在烛光下竟展现出惊心动魄的美感。
谢笙眨了眨眼睛,有些不敢认,这还是他母亲吗?或许,只是因为他自个儿孤陋寡闻?
不过谢笙也只是看了片刻,就收回了视线,这是自己的母亲,这个世界上最爱自己的人。
关于谢笙名字的这场官司,虽然难以接受,到底已成定局,没什么可以辩驳的。可导致李氏刚刚出了月子,顾不得入蜀一路遥远而颠簸的路途,也要带着自己这个小婴儿走的关键原因,是因为谢笙那个偏心眼的祖母做的太过,要是再不跑路,谢笙就要夭折在侯府里了。
比起几乎必死的侯府,路途虽远,到底还有一线生机。
“侯爷,我想请您答应一件事儿。”
“你说,”或许是李氏的气氛铺垫的太好,谢侯爷不自主的理了理她鬓边的碎发。
“咱们府里已经有麒儿在,侯府后继有人,我就想着,是不是让咱们笙儿走科举一途。倒也不为其他,读书明理,也算是为我们府里留一条退路。”
烛火明明暗暗,照在李氏脸上。这话虽然说得好听,在场之人却都知道,这不过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好,蜀中有名师,等笙儿满了三岁,我亲去求他收笙儿为徒。”
谢侯眼中闪过几分心疼,但想到昨儿和周老爷子那一场谈话,又不得不狠下了心肠。
看上去谢麒站在太尉和太子那边,谢笙站在皇帝和那位不知是谁的殿下那边,不管最后谁胜了,谢家都不会有太大的损失,仍旧屹立不倒。可作为一个父亲,手心手背都是肉,谢侯哪个儿子也不想失去。
也正是因此,谢侯理解了周老爷子的急迫。
这两年正是太尉势力如日中天的时候,谢麒看似站得更高,却是人在山巅,山腹已空,如有大动,便是摧枯拉朽。
小满看似前程已定,在皇帝心里却只是考量人选之一。谢侯是断不敢将所有的宝,都压在皇帝的善心上的。
谢侯想了一夜。太尉绝不可能长久,谢麒想要保住了,生机或许还在幼子身上,所以谢笙必须保证能入皇上的眼。
谢侯心里对谢笙生出了许多愧疚,分明幼子才三岁,不该承担这么多的事情的。
“爹?”谢笙有些疑惑,亲爹这是怎么了,进了门又不说话,该不会亲爹有起床气吧。谢笙努力的睁大了自己的眼睛,做出一副可爱的模样,水汪汪的看着谢侯。
谢侯更揪心了,即便平日里小满表现得聪慧,也掩盖不了三岁孩子的天性。上房揭瓦,猫嫌狗憎还是轻的,爬树也算不得什么,前次给他姑祖父脸上写了大字,惹得他姑祖父罚他抄了好多页的书。
要是谢笙知道谢侯心里的想法,一定会大呼冤枉。上房揭瓦那是意外,本意其实是登高望远,猫嫌狗憎这就算了,咱们家可没这两种动物,就有个雕儿你都不愿意叫出来陪我呢。爬树其实是因为有东西被扔上去了,想悄悄的拿下来,结果错估了自己的三寸丁身材。至于给周老爷子脸上写字……这是真的一时手贱了。
谢侯直接把谢笙抱了起来,怜爱的揉了揉他的头发,才把他裹进了自己的披风里,包的严严实实的:“外头有些冷,小满你乖乖呆着,等到了地方爹再喊你。”
“爹,您给娘说了吗,我昨儿回来给忘了,”谢笙感觉到抱着自己的谢侯一僵,眉心一跳。
“你过会儿去和夫人说,我带了小公子同去,”谢侯吩咐了伺候的人,才轻咳一声,安慰谢笙道,“别担心,你姑祖父在呢。”
谢笙这才想起,昨儿周老爷子的确也在呢,定然是知道这事儿的,就把心放回了肚子里。
“爹,南寨在哪儿啊?”
谢侯抱着谢笙,利落的翻身上马,轻声给谢笙解释道:“南寨里住的多是南族族人,多年来一直自给自足,少与外人往来。你好好和他们的小孩玩,多看看。南寨以女子为尊,你若见了,莫要惊慌。”
女子为尊?谢笙听见这个词,心里不由得有些期待起来。
去南寨路途遥远,谢笙等人早早出发,直到天大亮了才到。
谢笙被叫醒的时候,还觉得有些迷糊,一睁眼,就对上了一双乌溜溜,十分灵动的眼睛。
“你醒啦!”那是个看上去比大姐儿稍微小一点的女孩子,穿着色彩艳丽的民俗服饰,头上还戴着漂亮的头巾,头巾的角上还缀着银饰。看风格,和现代的苗族有些相仿,却又大不相同。
“哎呀,还没醒呢,”那女孩子自我介绍道,“我的汉名是古娜。你可以叫我娜娜姐姐,你阿爸同我阿妈他们谈事情去了,就叫我照顾你。”
“娜娜姐姐好,我叫谢笙,你可以叫我小满,”谢笙发现自己正睡在一张竹床上,鼻尖嗅到的是满满的松香。谢笙下了床,才发现这竹床上铺满了晒干的松针,只在松针上头铺了床被,供人休息。
古娜见谢笙在看那床,便道:“是不是以前从来没见过用松针铺床的?”
谢笙诚实的点了点头:“我刚刚睡着的时候就觉得很香,很舒服。娜娜姐姐,你们的松针就是晒干的吗?我回家也想这么做了,给我娘试试。”
“给你娘?”古娜眼前一亮,看向谢笙的视线比之前添了几分友好,“我阿妈说了,外头的男人要是做什么都能想到自己的阿妈,就像是我做什么都想着我阿爸一样,是孝顺。可惜你太小了,不然我一定让你做我的丈夫!”
这是什么逻辑?谢笙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话了。难道只要孝顺就是你的丈夫人选?
谢笙想了想,正色道:“我以后的妻子一定要我娘喜欢才行。”
谢笙说这样的话出来,一个是随心,另一个也是实在不清楚南寨风俗如何,倒不如直接把这事儿说断。他看得很清楚,自己不会一直留在蜀州,所以他的妻子一定要是像李氏一样,能周旋于京城贵妇人之间的女子才行。
其实要求不算高,也就是时下贵女们应有的教养。
古娜一怔,紧接着便笑了起来,她只当谢笙是小孩子,却也把这话放在了心上。
古娜提醒谢笙道:“我们寨子里的小姑娘要是给你送花,你可千万别接,要是接了,你娘就得见她了。”
谢笙听罢,忙不迭的点头应下。古娜又夸了他一句,才带他出了门。
南寨隐藏在大山深处,依山傍水,空气清新。不过才出了门,谢笙就觉得精神一震。
“好漂亮!”
入目所及,是错落有致的吊脚楼,主体材料都是竹子做成,下头养着牲畜,上面住着人,顶上盖着厚厚的松针。
古娜本是领着谢笙往阿妈那里去的,见谢笙看见寨子好奇,就小声的给他介绍。不过古娜很聪明,只给谢笙说些建筑用的东西,其他往深了去的地方却半点不提。
谢笙不以为意,只把自己当做真正的小孩子一样,看到什么稀奇东西都要问一问。
谢笙本来也是想要找小孩子玩的,只是还没等他和古娜说出口,就看见不远处山路上走来了两个孩子。
大的和大姐儿年纪相仿,背着好大一个背篓,里头满满当当,步履维艰的走着,不时还回头看一眼。小的比谢笙还小一些,流着鼻涕,浑身脏兮兮的跟在后头,却已经懂事,知道捡起姐姐不小心掉下的草藤了。
因在南寨用过了中饭,谢侯就得快些赶路,才能在日落之前到家了。
“是个有些奇怪的大姐姐,我说她叫朱红玉,她哥哥叫朱弦。她还带着她弟弟,叫李夷,”谢笙想了想继续道,“娜娜姐姐说她和她哥哥不是寨子里的人,不过李夷是。”
朱红玉?朱弦?
这名字在谢侯的脑子里过了一遍,也没在意,只是行到山脚,谢侯突然勒马。
马儿扬起前蹄,嘶鸣一声。
“侯爷?”谢侯身后跟着的人也赶忙停了下来。
谢侯却没理会那些人,只问谢笙:“小满,你说她叫朱红玉?她哥哥叫朱弦?”
“嗯,”谢笙见谢侯这么大的反应,小心翼翼的问道,“爹,你认识那人?”
谢侯回头看了一眼南寨的方向,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侯爷?”谢侯的属下面面相觑,和南寨的协议不是已经达成了吗。
“回府,”谢侯被人一提醒,也没再过多停留,只小声对谢笙道,“小满你回去了,先莫对你娘和姑祖母说这事儿,我同你姑祖父商量过后再说。”
“我记得啦,”谢笙闷闷的答道。
谢笙可以看出来,谢侯和周老爷子有很多秘密。如今就连在南寨遇上的一个不认识的人,似乎也有秘密,还是和亲爹认识的人。
谢笙扒拉了一下谢侯的披风,露出个小鼻子,任由风吹打着自己的脸颊。也就是自己现在才三岁,实在太小了。要是现在自己在大姐姐的年纪,肯定会打破砂锅问到底的。
谢侯心里存着事情,便催促着底下人加快脚程,总算是在太阳偏西,将将洒下金色光芒的时候,赶回了家中。
谢侯带着谢笙下马,小六子赶忙跑了出来,对着谢侯挤眉弄眼的。
“去请姑父到书房,就说我有要事与他相商,”谢侯大步跨进门。
谢笙看见后头小六子追上来,还在做怪相,并没有按着谢侯的吩咐去寻周老爷子,觉得有些奇怪。不由道:“小六子哥哥你干嘛呢?”
因为谢笙这句话,谢侯总算是停了下来。
小六子松了口气,两三步上前,小声道:“侯爷,您今儿没同夫人说一声就把小少爷给带出去了,夫人正恼着呢。”
谢笙眼见着小六子说完这话,一溜烟儿的跑了,这才想起来,还有这事儿在呢,不由和亲爹面面相觑。
“爹你不是叫了人给娘留话的吗,姑祖父也在家啊,”谢笙见谢侯脸上也有些茫然,想起方才小六子的话,突然灵光一闪,“娘定然是恼了咱们没先当面同她说。”
谢侯这才恍然大悟,在去书房之前,先去了正房。
李氏早已听见谢侯进了门,却故意不理会他,只一心一意的做自己的刺绣。
谢侯轻咳一声,把谢笙放到了地上。
谢笙走了两步,觉得自己步子不虚了,就直接蹬掉了鞋,爬到了榻上:“娘,我们回来啦!”
被谢笙这么一喊,李氏再不答应,似乎也不合常理。她便放下了手里的绣品,将谢笙抱进了怀里:“可算是回来了,叫娘瞧瞧。”
“脸怎么这么凉,都有些吹干了,过会子拿面脂搽一搽。”
平日里伺候李氏的丫鬟走了进来,按着李氏的说法,拿了她平日惯用的面脂盒子来。而后给谢笙洗了脸,让李氏净了手,才小心的打开了盒子,让李氏亲自给谢笙搽脸。李氏只围着谢笙转,把谢侯忽视了个彻底。
谢侯脸上有些不好,可也不能发作,这事儿说起来也是自己的不是,竟然因为心里存着事儿,就忘了和李氏先说一声。
因有丫鬟在此,谢侯拉不下脸面,便对那丫鬟道:“你先下去吧,这会儿用不着你伺候了。”
等丫鬟离开之后,谢侯才对李氏拱手道:“这次是我不对,还请夫人原谅。”
李氏侧过身子,不肯受谢侯的礼:“侯爷说笑了,您何错之有?”
谢笙眼见得谢侯就要愣在当场,心里轻叹一声,忙拉了李氏道:“娘,其实不怪爹,小满昨儿也忘记给您说了,今早上我们走的太早,娘还歇着呢,就没打扰您。娘别怪爹爹。”
谢侯也顺着谢笙的话道:“正是,昨儿我心里存着事情,一时给忘了,可今儿早晨实在是走得太早了,便没亲自同你说。因念着姑父也知道这事儿呢,便只吩咐了一个小子记得千万要告诉你。夫人,可否原谅为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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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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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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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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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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