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从八百开始崛起汉唐风月1>第379章 雕塑
  程铁首狠狠一拳砸在身边的树干上。

  树冠剧烈颤抖。

  指节之间早已是鲜血淋漓。

  可肢体之痛远不及其心中之痛。

  领先的头车上,是他火力支援排的弟兄,一个有着六年兵龄老兵,他知道他不可能活了,自从日机的机枪子弹在其头车上闪耀出火星的那一刻。

  可是,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他的兄弟在移动的火炬中继续向前,而他却什么也不能做,面对着日机也敢与之对射的陆军中尉,在这一刻也忍不住泪水长流。

  但他却没法怪责自己的长官,他知道,他的长官或许更心痛,那已经牺牲掉的十七人,都是领他之令由各连挑选出来的军人。

  不论战技,仅是那份向死而死的勇气,就已经是这支数千精锐中的精锐。

  可这样的精锐,没能端起枪死在和日寇搏杀的战场上,却只能用身躯去承受日寇炸弹和机枪的肆虐。

  这对于任何一个指挥官来说,或许都会成为毕生的梦魇。

  “无我军令,敢开一枪者,军法从事!”唐刀语气极冷,不露丝毫情绪。

  但只有熟悉他的人才会知道,越是这样的唐刀,越是危险。

  上一次他这样,还是在四行仓库的时候,那一次,数百日寇尽灭。

  那这一次呢?他会怎么做?

  没人知道。

  只是,看着他们身形近乎凝固指挥官的中国军人们很笃定的是,他们一定会有机会朝着空中正在耀武扬威的日军飞机射出复仇的子弹的。

  否则,哪怕拥有长夜,又如何能入眠?

  是的,让他们晚上能睡着的催眠药,只能是敌人的尸体。

  可是,开火的军令没有发出,他们只能眼睁睁看着四架日机还在500米的高空中疾驰。www.xiumb.com

  他们没有拉升,而是将目标对准了旷野中还在四散奔逃的马车和骑兵。

  为了距离移动速度慢一些的步兵们远一些,骑兵纵马逃向更宽旷的野地,没有钻进可以遮挡他们身形的树林。

  这样明显的目标,渡边淳二当然不会放过。

  虽然这些马儿已经竭力狂奔,但对于一秒钟可以飞过数十米甚至百米的战机来说,缓慢如同地面上爬行的蚂蚁。

  手指扣动,金属弹流喷溅,而后骏马和人体被撕裂,漫天血肉横飞,这种感觉,甚至要比用机枪生生将卡车打成火炬的感觉还要舒爽。

  。。。。。。。。。

  吕三江正在纵马飞驰,他甚至顾不上回头看,飞机发动机的轰鸣声越来越响,在生死边缘游走逐渐形成的战场直觉告诉他,日机已经距离他越来越近了,近的仿佛已经把枪口抵上了他的脊背。

  可他没得选,在这样的时候,逃入树林反而是最愚蠢的选择,日机丢下的炸弹会把他和可能隐藏其中的步兵一起炸成飞灰。

  他也不愿弃马钻入灌木丛,失去他的操控,马儿很有可能等在原地,成为日机轻易就射杀的目标。

  战马,亦是骑兵最亲密的战友!

  所以,他只能继续逃。

  身后的马蹄声隆隆,吕三江稍微安心。

  他知道,那是老兵还紧跟在自己身后。

  虽然老兵只剩单臂,对于一个需要控马又需要举枪和提刀的骑兵来说,已经代表着失去大半战斗力,但只要有老兵在,已经逐渐独当一面的吕三江就会感觉心里踏实。

  哪怕那天凌晨吕三江终于做出自己的选择,冲着黑暗中远方的马队开了一枪,那其实也是因为他的老兵在身侧,他对数百米外的日本骑兵没多少惧怕的缘故。

  长期形成的依赖,并不会因为他的成长而消失。

  但为什么,紧随他其后的马蹄声突然变轻了呢?就像逐渐无力的战鼓。

  吕三江回头,肝胆欲裂。

  老兵,竟然选择勒停战马,从插在马背上的枪套里抽出枪,跳下马来。

  他想干什么?吕三江大脑一瞬间没转过弯来,他本能一勒缰绳减速。

  “混球,特良的给老子跑啊!停下来等死吗?”老兵单手持枪,枪口对准吕三江座下战马,嘶声怒吼:“吕三江军士听令,全速向前100米,向左折向!不领军令者,杀!”

  此时的旷野中,日军96舰爆机发动机的嘶吼声响彻长空,旷野中四散而逃的马蹄声犹如不断敲击耳膜的闷雷,虽然吕三江和他的老班长相隔不过30米,但其实他什么也听不到。

  他只看到他的老班长张大嘴在拼命嘶吼,他的枪在对着自己。

  然后,就见老兵狠狠的用枪托捶打他座下的枣红色战马。

  战马对于骑兵,就像是自己的双腿,没了战马的骑兵或许连兵都算不上,对于自己无言的战友,骑兵们无不精心呵护。

  就像老兵座下这匹被他亲切称呼为‘大个儿’的枣红蒙古马,天生一副大骨架,强健有力,原本营长顾少勋极为喜爱,但‘大个儿’马性桀骜,在受训之初好几次把顾少勋摔下马,顾少勋身为营长事务繁忙,那有多少时间和烈马培养感情,最终分配给老兵处理。

  为了让‘大个儿’服帖,老兵极尽怀柔,不光是省下自己的面饼喂它,甚至到晚上把自己铺盖卷一搬,滴水成冰的天气里就睡在马厩里,超过两个月的同吃同睡,硬是把桀骜不驯的‘大个儿’给征服了。

  ‘大个儿’也没辜负老兵的厚待,不管是长距离行军距离还是短距离冲刺速度,都为全营之冠,这也是老兵最为得意之处,被他带入军营的吕三江闲暇之余听他吹嘘最多的,就是他和‘大个儿’之间的默契和人马情谊。

  但现在,他在打它,用枪托死命的捶它。

  那是,想让它离开。

  吕三江突然明白了。

  他明白他的老兵班长想做什么了。

  老兵想留在原地,一个不畏惧死亡不闪不避的目标,当然会让气势汹汹扑来的敌机注意并愤怒。

  看着猎物在自己的威势下四散奔逃任由自己肆意屠戮,那种快感其实远超杀戮本身,但突然出现一个竟然不自量力主动挑战的异类,那第一反应自然是将其撕碎。

  战机的速度每秒钟超过一百米,当日军战机将攻击的目标放在他身上的时候,只需耽误几秒,日机将会从这片区域的上空一掠而过,机枪的威胁将会尽去,除非他舍得为这片区域里不过十几名骑兵投下重磅炸弹。

  哪怕日机将会再次转向攻击,但至少这一波,不会对骑兵们再产生大的威胁。

  吕三江不光是明白老兵想做什么,他也明白了老兵刚刚是在喊什么,那是让他不要停留继续跑,而且,要转向,不要和他保持一条直线,那是军令。

  一名骑兵少尉对骑兵军士所下达的军令。

  “啊!”吕三江痛苦的狂吼犹如狼嚎。

  扭身回头,狂踢战马腹部,座下原本就极为焦躁的战马立刻放蹄狂奔。

  马儿对于危险逼近的本能恐惧远超人类,天空上不断逼近的轰鸣声就像是一头不断接近的猛虎,它早就想离开这里,越远越好。

  只是,老兵的战马‘大个儿’选择拒绝,被连砸了好几枪托,‘大个儿’愤怒的嘶鸣着,却不愿就此离开,就围着老兵转圈圈。

  骑兵亲密的战友不光拒绝了兄弟所下的口令,也拒绝了自己的本能恐惧,如果兄弟不离开,它也不走。

  老兵哭了。

  从东北到华北,再从华北到东南,他经历过无数场战斗,无数的战友在他的眼前离去,甚至连他的手臂被生生剁掉,坚强的老兵都没流过一滴泪。

  但现在,他哭了。

  “蠢货,你不跑,就死定了。”老兵泪流满面的看着被自己捶打依旧不离开的战马,喃喃自语。

  “我知道,你想带我走,可我,不能跑啊!那些小兄弟活着,就能干掉更多的日本人,我是不行了,只能给他们做最后一次掩护。”

  老兵看向吕三江不再回头的背影,泪光中闪出欣慰。

  他曾经青涩的小兄弟,已经成长为最坚强的战士,因为他知道领受军令,知道自己兄长兼长官的抉择,也知道他自身还在担负的责任。

  如果不懂这些,他就会跑回来和自己的兄长同生共死。

  他如果敢向这边一步,老兵会很失望,会毫不犹豫一枪击毙其座下战马。

  至少,马死了,还没成长的兄弟会活下来。

  但现在,他离开了,这很好!

  “你跑吧!你还能成为他们的好帮手,帮我干掉日本鬼子。”老兵用缠着绷带的秃臂抚摸向硕大的马头。

  枣红马似乎听明白了老兵的喃喃自语,硕大的马眼闪出泪光,口中‘恢恢儿’嘶鸣着,四蹄不断在地面上踢踏着,显示着它对不断逼近飞机的恐惧,却依旧固执不走。

  “蠢货!蠢货!”老兵不断咒骂着,却狠狠将马颈搂着。

  “你不走,那咱哥俩就一起对敌,看看日本人的飞机有什么了不起的。”老兵眼中泪水长流,却突然笑了。

  老兵没有再固执赶走自己的兄弟,而是举起了枪,斜指着天空。

  以残臂做枪托。

  战马,昂首站在他身前。

  在‘猛虎’凌空扑来之前,无言的战友选择做兄弟最后一次盾牌。

  就像老兵做出的选择一样。

  那一刻,东升朝阳金色的阳光照在枣红骏马身上,镀了一身金光。

  就像是一尊凝固的人马雕塑。

  哪怕是此刻日军战机的轰鸣声,响彻长空。

  这一幕,镌刻在周边能看到的所有军人心里。

  终其一生,无人能忘!

  。。。。。。。。。。

  PS:昨天上午那会儿真是太痛苦了,中午碎石以后就好得多了,但身体依然难受,下午强忍不适又上了四节课,休息了一个晚上,终于好点了,感谢大家关心。

  这一章末尾,风月突然湿了眼眶。因为人,也因为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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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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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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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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