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煞气腾腾,只打算抵达海外东瀛后,就直接斩杀徐巿。
他委托和黑冰台有暗中联系的秦人修整船只。
自身则是调整身体状态。
而后,在十一月的时候,那三十多岁,本来颇为沉稳的男人却踉踉跄跄地奔来寻找渊,面色煞白,渊问他发生了什么事情,男人只是说不出话,最后身子一个不稳,直接跪倒在地,张了张口,嗓子里干哑了好一会儿,才嚎哭出声:
“没了,全没了啊!”
“全没了……”
渊把他扶起来,道:“什么没了,你说清楚。”
三十多岁的男人抬起头来,竟然已经泣不成声:
“我兄弟,在章邯将军那里当差,后来被迫入了诸侯联军,可那项羽,竟然在新安,把二十多万秦军父兄,全部坑杀,一个活口都没能留下啊……”
“二十多万啊,二十多万人,就跟割麦子一样全倒下去了。”
嗡的一声。
渊的面色一下苍白,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踉踉跄跄倒后,手掌重重扶着桌子这才稳住身子,二十多万秦军将士,哪怕是为了活命投向于诸侯,渊心中仍旧能够理解他们,但是现在,这些关中出身的将士就这么死了。
那不是一个,一百个,一千个。
那是二十多万。
过去了不知多少时间,他嘴唇微微颤抖,问道:“章邯呢……”
男子重重擦了一把眼泪,咬牙道:“章邯,还活着,被封为雍王。”
渊在这一瞬间真切地感觉到茫然,感觉到了他和少年好友之间的沟壑,那是时代,是拍马而过的浩荡乱世,他眼睁睁看着那曾经发誓为大秦效死的好友,最后以二十余万袍泽的性命,换了一身王位。
那是曾经高唱岂曰无衣的袍泽啊。
秦风之下,竟然只剩下王座后的累累白骨。
他张了张口,一种难以用语言形容的痛苦腾起,二十万人,换一人称王,在这一瞬间,他更恨独活的好友,他的右手重重砸在旁边墙壁上,一整座屋舍直接被砸地坍塌,额角青筋贲起,双目满是血丝,口中沉沉怒号:
“章邯!!!”
二十万。
二十万!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
本要出海的渊提起那一柄磨砺地森寒的秦剑,转身回返咸阳城。
这是个乱世,身不由己的人太多。
但是至少他知道,自己的剑要刺向什么方向,知道自己为何而战。
至少他还能够,在这乱世中做自己。
………………
当渊回到咸阳城的时候,见到的是一片凄惨景象。
他安静站着咸阳宫前,看到了曾经年少数次进出的宫殿,化作了彻彻底底的废墟,仅剩下的墙壁石块上有着被烈焰焚烧后的痕迹,显然,在掠夺之后,来人更一把火,把这座宫殿焚烧,而咸阳宫蔓延到了咸阳城。
这一座天下雄城,终究不再繁华。
项羽联军对这一座城池造成了巨大的创伤。
但凡有所反抗之人,尽数屠杀,劫掠财物,焚烧宫墙,三月余火不熄。
离去之时,更是将秦女子劫掠一空。
曾经繁华的街道早已经空空落落,地面上的血迹干涸变黑,人人面色惶恐不安,渊回到自己的家中,看到锁链早已经被砸开,看到自己母亲留下的遗物被砸开,里面的金器被掠夺一空,只剩下一枚扳指。
‘你爹当年的军功,曾换了这些金器来。’
‘待我儿长成,有了心上人,便将这金器予她,以定此生。’
渊心痛至极,张口喷出一口血来,踉跄半跪在地,咬牙切齿,字字泣血,几近于痛嚎:“焚我宫墙,屠我城池,劫我妇女,坑杀父老……”
“项羽,若不杀你,渊枉为人,渊枉为人啊!!!”
……………………
渊不顾自己不过孤身一人,和项羽那种天下奇才的统帅完全不能相比,国仇家恨,仿佛浪涛一般席卷,无论是早已经放弃自我,随波逐流的人,还是说秉持某些信条的人,都会在这大势之中。
身不由己,便是乱世。
乱世之中,无人能够逃脱。
在项羽道出那一句,‘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启程归乡的路上。
一身黑衣披甲的大秦锐士于夜间突袭。
没有人想到,在项羽成为这个时代巅峰统帅的时代,还有人敢做这样荒谬的事情,也没有人知道,这个人是如何以一己之力突袭的,但是事情就是如此发生了。
他像是夜间振翅的雄鹰,从高空中扑击而下。
大秦剑器无声无息地刺出,轻易地斩断了楚军的咽喉。
一个,两个。
直到斩杀超过三十名楚军后,才终于有人意外发现了这个人,整个营寨骚动起来,而他也已经找到了项羽的主营,项羽推开帐篷,走了出来,渊看到那是个足够高大魁梧的男人,面容说不上俊朗,但是足够大气足够坚毅。
眉眼扬起,像是什么都没有办法在他的眼里留下痕迹。
即便是在夜里,他仍旧披着铁铠,戴着头盔,威严而魁梧,月色穿破乌云,落在他的身上,像是给铁铠覆了一层微光,他站在那里,二十六岁,仿佛神明一样。
“你是谁?”项羽发问。
渊撕开覆盖在脸上的黑色布料,他一双眼睛泛红,盯着那高大伟岸的男人,手中的秦剑震动,月色下散发出清冷的光,他道:“大秦,黑冰台,始皇帝二十六年执戟郎,渊。”
出乎他意料的,那高大的男子笑了,他摆了摆手,让周围围上来的诸侯联军散开,解下了头盔,舒展开胸膛,微笑道:“原来是来复仇的吗?孤身前来,当得上一句勇士!”
“我给你和我一对一交手的资格。”
为将者却放弃了自己最大的优势,这是相当傲慢的举措,但是那些士兵却都散开来,显然是对项羽有着足够的信任,他们的眼底甚至于还有几分期待和跃跃欲试,渊抬手,握着秦剑,而项羽没有用枪,他同样用战剑。
已经三十一岁的执戟郎,对上了即将号称霸王的项羽。
渊大口呼吸着,让自己刚刚厮杀过的身体恢复体力,他体力下降了许多,但是那种炙热的情绪影响下,他的战力并没有损耗多少,甚至于还有还有些超越过往。
但是他仍旧不是正当巅峰的霸王对手。
大秦的剑法,就像是老秦人一样刚直凌厉,他大步地上前,伴随着口中呼喝,手中的秦剑或者重重劈斩而下,声势像是要劈山断石,而项羽的剑法同样强大,两柄战剑不断交错,渊感觉到来自于对方的巨大力量,震得自己气血翻腾。
对方的根基和体魄远远超过自己。
渊只能竭尽全力拼杀着,一招,五招,十招,慢慢的,周围的楚军兵士都不再说话,只是安静地像是死寂一样,看着最后的大秦锐士疯了一样拼杀项羽,他们第一次见到,能有人单打独斗和项羽到这个程度的人。
渊手中的战剑重重斩落,砸在了项羽的战剑剑锋。
然后鼓足气力,猛地劈斩。
但是这个时候,渊的后背突然一寒,他感觉到剑锋下完全没有反抗的力量,就像是击在空中一样,是虚招,突然,项羽的剑锋震颤跃起,像是一道流光,轻巧地拨开了渊手中的剑,项羽是武道上不世出的天才,既然是大才,又怎么可能只会以力压人。
楚人的剑刺向渊。
渊一咬牙,生生扭转身躯,以肩膀承受了这样的一剑,而后伏低身子,在项羽那一刹那的傲慢和轻敌的时候,猛地踏前,掌中秦剑像是猛兽一样,剧烈地嘶鸣着,他的突然冲进,带来席卷的流风,全身的力量汇聚在剑上,而后,再把剑往前递出。
这危险到像是主动将自己送到项羽剑下,却也是最后的绝杀。
三步。
短促的爆发,剑锋将会配合这瞬间爆发冲锋的速度穿刺出去,在他气力抵达巅峰的时候,这柄秦剑将会刺穿项羽的铠甲,刺穿他的心脏,剑柄上的铁鹰将会再度喋血。
“竖子敢尔!”
“住手!”
周围的楚军齐齐慌乱怒喝,混合着那清越至极的剑鸣。
却被项羽痛快的大笑声音打断。
他在常人绝不可能的情况下后退出了剑势巅峰的范围,抬手,伴随着仿佛龙兽嘶鸣的咆哮声,霸王枪出现在他手中,枪锋撕扯出银光,点在了剑锋上,一瞬间的凝滞,这柄伴随着渊十几年的铁鹰剑竟尔寸寸崩碎。
在致命的厮杀之中,却失去了兵器。
渊的眼底充斥不甘。
霸王枪顺势递出,那本就是天下武门第一人的枪法。m.xiumb.com
枪锋毫无迟滞,刺穿了渊的心脏。
他也在等待绝杀的机会。
渊踉跄了下,他抬手握着霸王枪,死死握着这把枪,却无法阻止膂力本就在自己之上的项羽缓缓将枪拔出,锐利至极的枪锋划过心口,甚至于还有死死缕缕的凉意,而后就是绝无仅有的剧痛。
渊的意识缓缓消失,被当做另外一名项羽的手下败将,抛出营寨。
但是在他最后不甘的时候,心脏突然溢散出了一丝丝奇异的清气,这清气让他的心脏似乎愈合了些,而后加快跳动,渊自昏迷中苏醒过来,捂着心脏,不甘心地自尸体当中爬了出来,他踉踉跄跄着往外离去,他很清楚,他需要疗养。
心脏中的清气缓缓消散,就像是发现他不是自己主人的神兵一样。
神物自晦,若不是认可的主人,根本无法动用。
伴随着心脏跳动越来越慢,渊眼前逐渐黑暗下去,最终倒下。
……………………
不知过去多久,渊才缓缓睁开眼睛,苏醒过来。
他感觉到咽喉火辣辣地痛。
“水……”
他低声呢喃,一个瓷碗放在他的唇上,他大口吞咽着那清凉的液体,最后支撑着道谢,却看到一双熟悉的,澄澈如长风的黑色双瞳,微微怔住。
“咳咳……是你?”
“珏先前察觉到了熟悉故人的气息,所以回来寻找,只可惜,那气息在途中就断绝了,终究是没能够找到,不过倒是遇到了将军你,见到你身受重伤,便带来疗伤,总算是保住了性命。”
雍容的女子微笑解释。
渊看着旁边安静的小姑娘,郑重道谢。
顿了顿,问道:
“没能找到你的故人吗?”
小姑娘摇了摇头。
渊叹息道:“可惜。”
这几位女子很快就要离去,而渊也发现,似乎是因为心脏受到了致命伤的缘故,他自身气力和实力几乎大损,离去的哪天,那位雍容女子注视着他,叹道:
“将军本来是要死的,就算是机缘巧合之下,活了下来,也不过是四五年的寿命了。”
“但是要注意,这些年,不要再妄动兵戈,否则……”
渊问道:“否则会死吗?”
那位雍容女子摇了摇头,带着一丝神秘莫测的意味,微笑答道:“不会,但是煞气累积,将军的来生,必然天生亏损,根基破碎,终其一生都无法在修行上攀抵高峰,更会被病痛缠身,无法痊愈。”
渊放声大笑道:“大丈夫死亦不惧,岂怕什么病痛?”
“更何况,来生之说,不过虚妄,我却不信。”
女子只是微笑不言。
最后分别的时候,渊看着不过十三四岁的小姑娘,半跪下来,以好和她对视,问道:
“你的名字叫什么?”
“珏,双玉为珏。”
“珏。”
大秦锐士渊道:“谢谢你救我一命,我还有必须要做的事情,所以现在没有办法回报你,但是我一定会有所报答。”想了想,他用此刻即便伤势平复,仍旧还有些颤抖的手掌伸入衣领,拽下一个坠子,上面串着母亲最后的遗物,那枚扳指。
渊出神地看着这最后的遗物。
将这扳指自中间分成两半。
然后一只手拉着珏的手,将其中一半带绳索的坠子放到小姑娘手心,微笑道:
“这是现在对我最重要的东西。”
“现在给你,我叫渊,和你做一个约定,有朝一日,当你有危险的时候,只要我还活着,无论间隔有多遥远,我都一定会全力赶过去,救下你,这是大秦之约,必然不会违反!”
他咬破手指,施展了最核心也最简单的契约术式。
小姑娘收下了这对于渊来说,最后重要的东西。
而在他伤势养好之后,他背负着断剑,前往了刘邦的麾下,刘邦正头疼于手下没有可用之人,即便是重创的渊,仍旧受到了他的接待和欢迎,而第一战,是对抗身为雍王的章邯。
在废丘之战,章邯看到了曾经的少年好友。
那一战,章邯最终没有了投降的心思,也再无脸面面对好友和那尸骸累累的二十余万同袍,当日发生的事情,他确实事先不知道,但是之后接受了项羽的招揽,也是事实,是以,于城破之时自尽而亡。
伴随着征战,渊的身体也越来越差,鬓角甚至于有了白发。
若是从气息看,那几乎是一介平凡老农,而非是大秦最后的锐士。
于渊眼中,始皇帝四十五年的时候。
根据黑冰台锐士的手段,以及张良,陈平,韩信之计策,韩信结阵,驱赶霸王,而此刻气机已然萎靡,不复曾经年少勇武的渊,化身老农,将曾经焚烧咸阳,坑杀秦军,不可一世的霸王,引导向了末路。
最后他向刘邦讨来了霸王枪。
张良看着他,叹了口气,道:“果真要走?”
“你我年少相识,而今功成名就,你一走,就又有一个熟悉之人不见了,何况,你的身子,还能支撑多久,十天,还是一月?亦或者三月,最后都要折腾自己吗?”
鬓角发白的渊望着远处,道:
“东海之外,多有异兽,又和我有仇,我远不如当日修为,再加上项羽所留的煞气伤势,时日无多,或许,会死在东海上吧,也或许,连东海都无法抵达,就要死在路上。”
“但是这并不是我不去做的理由。”
“此仇,必报!!!”
他声音顿了顿,自嘲道:“只是可惜,无法守诺了。”
张良怔了怔,看到身穿黑衣,双鬓半白的锐士转过身,骑着战马,拍马而去,他仰脖饮酒,嗓音沙哑而沧桑,拍击着剑鞘高歌: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苍凉的战歌声渐渐远去,是从现实,还是从这个时代上,却也不得而知,张良听得出神,摇了摇头,叹道:“好一首秦风。”
“往后怕是听不到咯。”
转过身,迈步离去。
这是他最后一次见到渊,后来啊,连秦风都很少听到。
当年老的留侯回忆过往的时候,突而自回忆中惊醒,奔走追逐着从长安走过的孩童们,口中高歌着另外的曲调,这是另外的传说,是另一个时代和传承,将记忆中秦风的曲调冲击地斑驳褪色。
他拍击着膝盖,轻声哼唱。
“大风起兮云飞扬。”
“威加海内兮归故乡。”
“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PS:今日第二更……五千两百字,感谢大圣斋的万赏,谢谢~
大秦篇结束~
毕竟仇要留着卫渊报啊,这也能够解释之前的各种剧情,为何转世根基孱弱,和霸王的恩怨,为何能讨来霸王枪,然后连起来。
屠咸阳,杀秦降王子婴,烧秦宫室,火三月不灭。收其货宝、妇女而东,秦民大失望——《史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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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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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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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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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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