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晓晚把线头修了修:“别看不厚,这羽绒的就是暖和,让我爸穿穿看,要是舒服,过一阵我再给他做一套替换的穿。”
沈凌君笑着应下:“嗯,妈不跟你客气,以前我就希望有个女儿,像你这样贴心的,之前小红来咱们家时候,我也是真的把她当成女儿一样对待,可惜了我的一片真心。还好,我这回可是真的有女儿了。”
林晓晚也理解沈凌君之前一片真心被陆红红泼凉水的感觉:“妈,不值得的人咱们不多伤心,吃饭。”
“对,咱们吃饭。”
两人把东西收拾了,也就吃饭了。
吃了饭,两人收拾了碗筷,把院子里也打扫了了一下,然后进屋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了。
没一会陆建国回来了,放下了东西,沈凌君就拉着他进屋去试衣服了。
穿上之后陆建国活动活动,还挺舒服的,这一活动开,就感觉到羽绒的热度了,特别是腿上和腰上真的很暖和:“这不错,这比棉衣棉裤要舒服,没那么厚,还比那轻快暖和。”ωωω.χΙυΜЬ.Cǒm
因为林晓晚就怕穿着不舒服,所以膝盖上特意做了调整,这样蹲着站立都不会觉得费尽。
沈凌君上下摸摸:“还真挺好,对了晓晚,还给你做了个里怀内兜,有啥揣着也安全。”
陆建国穿着儿媳妇给自己特意做的衣服,真的心里也美滋滋的,当然也想到陆红红,这么一对比,真的就更看见差距了。
说实话,他自己都不好意思提起自己的那个不争气的侄女,只是笑着夸林晓晚手巧。
沈凌君这边帮着陆建国整理衣服,边把这料子是林晓晚自己卖设计图挣来的钱的事也说了,这让陆建国更是对林晓晚有了新的认知。
没一会两口子从屋里出来了,陆建国对着林晓晚道:“晓晚啊,你这手艺真的不错,你要是真的喜欢服装的话,你就找个地方去学学?”
林晓晚笑着道:“爸,我暂时还没决定以后要干什么,等我想好了,我一定跟爸妈商量。”
陆建国也看出来了,找个儿媳妇比儿子还有主意呢,这一个比一个心里有数,当初自己也想让陆战北考军校的,可是人家悄么声的就报了国大的地质专业,自己当时还生气了,可是现在看,人家的选择一点没错,是人家喜欢的,人家干的也很好。
所以他现在也不想左右孩子的思想了:“行,那你自己有了什么想法就跟我们说。”
林晓晚笑着应下了。
时间也不早了,说了会话,林晓晚也就上楼了。
上了楼之后,她睡不着,想到自己的以后一定还是要做建筑设计的,因为这才是自己的特长,才是自己要为之奋斗一生的事业,自己一定要成为全球最优秀的设计师。
她拿出了自己的纸笔,又开始随手的画着建筑设计图,自己不能让自己的手生了,要坚持的画,以后有机会去买些书,尽可能的多学习。
第二天林晓晚就在家给陆战北做衣服了,做的很精细,这种感觉让自己心里很温暖,一针一线的都是自己的心意,前世的亏欠,这一世只能这么一点点的报答。
今个周丽丽没来,林晓晚也知道自己提出那些要求,周丽丽得花时间和钱去张罗准备,其实周丽丽没什么钱,她还没开始工作呢,她做这些估计都要求人借钱的,顶天她哥周庆海给她点,还有个喜欢的她的小混子能帮她点,上次的事情估计就是这个小混子帮她的,自己这次就要让周丽丽付出惨痛的代价,让她血本无归一屁股债。
此时周丽丽确实在忙着这个事,别的还好说,但是租机器可是大事,她想着只要便宜就行,坏的也行,反正林晓晚不懂,但是说起来这个东西还是没那么容易的,自己本来是不想找那个江串子的,上次让他弄了药之后,自己一直躲着他的,但是这些事除了他没人能帮自己了。
所以想到最后,她还是去了江串子那。
江串子本名叫江河,不过到处溜达没个正事,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得了这么个外号。
江串子是真的喜欢周丽丽的,所以周丽丽能再来找自己,他是一百个愿意的,不管周丽丽干什么,他都应下了,反正是偷是抢,自己都能满足了她。
周丽丽这事定了,也放心了,反正自己再有半个月也就去原县的地质队了,江串子也不好找到自己了。
今天林晓晚过得挺平静的,下午给陆战北的大衣就做好了,林晓晚本来是想挂在客厅的衣服挂上,等着陆战北回来试试就行了。
没想到沈凌君是说什么都让林晓晚拿到楼上,放在柜子里,让林晓晚给陆战北一个惊喜。
每每这个时候,林晓晚都觉得有几分的尴尬,因为表面夫妻真的不太需要这样的惊喜好吧?但是每一次都是婆婆取胜,因为她急眼自己就把衣服拿上楼了。
林晓晚只能剩下一头的感叹号。
吃过了晚饭,林晓晚出了门,顺着甬道往前走走,自己就是好喜欢这个时候的感觉,自己真切的感觉到自己活着,自己还年轻。
忽然一个熟悉的声音让她停住了脚步抬起头,看着眼前的人林晓晚莫名的心中高兴:“战北?你不是明天早上回来么?”
陆战北大步的走到了林晓晚的面前:“手上的事都忙完了,所以就坐晚班车回来了。”说完又问:“你怎么大晚上的一个人出来了?”
林晓晚微微地抬头,迎着路灯昏黄的等看着眼前高大的男人:“我就是吃多了出来消食的,也是想要溜达溜达,这院子的夜景也挺美的。”
陆战北低着头,看着眼前这个让自己牵肠挂肚的小丫头的,嘴角不自觉的就微微上翘:“那我陪你走走。”
林晓晚皱眉看着道:“你这路上够奔波了,咱们还是回家吧?”
陆战北笑着道:“我都是坐车的,一路上坐的也累,咱们走走吧。”跟别人自己不喜欢说多一个字的废话,可是跟林晓晚,自己总是会毫无防备的做回真实的自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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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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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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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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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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