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现在要赶紧去运作骗林晓晚做生意的那事,要不然自己早晚被气死,自己这次要让林晓晚吃不了兜着走。
林晓晚现在每次跟周丽丽说话都是心情大好,今个也差不多了,站起来:“那我送你下楼。”
这个时候沈凌君应该醒了,自己也下楼跟婆婆说说话去,当然周丽丽是客人,自己的礼节可是要全了,这样才让周丽丽更没有什么文章可做。
周丽丽本来是不想让林晓晚送自己的,还想到楼下单独跟沈凌君说说话呢,可是林晓晚这架势,不让她送也不行了,不过自己心里有数,自己在这大院里的名声可是极好的,反正自己说什么也比林晓晚有可信度。
林晓晚送着周丽丽下楼,沈凌君坐在沙发上,见周丽丽出来笑着道:“丽丽来找晓晚玩了?”
周丽丽对沈凌君那是极度的讨好,笑着过去:“沈阿姨,我来看看晓晚,她和战北哥这次回娘家可真是够久的,没想到战北哥还会干农活,晓晚说,战北哥在他们家没少干活。”
林晓晚还能不懂周丽丽的挑唆,她笑着道:“战北确实是个不一般的男人,他干什么像什么,学习好工作好,就连农活也比很多人干得好,连邻居都夸他,我们家战北真的太优秀。”她直接把话题转移到了陆战北的优秀上,哪个妈妈不喜欢听自己儿子优秀?
果然这话让沈凌君高兴:“晓晚说的可不是夸自己家人,战北还真是干啥都有一套,我之前还担心他干不好农活丢人呢,还好,这小子争气,第一回去老丈家,这女婿就得好好表现。”
周丽丽的挑唆完美的失败,这时候她的气势已经全无,只能对着沈凌君和林晓晚道别,回家了。
周丽丽走了之后,沈凌君想到儿子种地还挺好奇的,拉着林晓晚坐下问这问那的。
林晓晚真的觉得自己的这个婆婆真的是单纯的人,当然也想到了以后沈凌君被陆战北的奶奶和叔叔欺负,被陆战胜欺骗,也是心里有很多的感慨,不过这一辈子,自己要保护好她,她是个好人。
说了一会话,林晓晚跟沈凌君打了招呼,说要出去走走,她也要为自己挣钱的事情开始忙碌了,虽然自己信心有,能力有,但是自己以前没有做过生意,所以也要先考察清楚,做好充分的准备。
沈凌君再三交代她不要走的太远了,不要跟陌生人说话,早点回来,才让她出去。
林晓晚先打算去周边的服装厂转转,自己现在没什么本钱,也没什么人家关系,有的就是手艺,所以第一笔资金,也就是画些服装设计的图卖给服装厂,等自己积累了资本,然后上学,再学建筑设计,之后自己再创业。
这个是她现在初步的打算,至于以后会有什么变化,自己不确定,到时候再因情况而定吧。
她印象里,铁西有一家服装厂,后期很发展的不错,上过新闻,自己不知道现在是不是已经有着厂子了,所以今天过去看看,如果没有,自己就得再找下一家。
到了铁西,这边现在还没什么高楼大厦,还是民院比较多,林晓晚边走边打听,到了一个大院门口,贴门上的牌匾写着四季服装厂。
林晓晚到这看了一下,也看出了大概,这应该是国企的厂子,后期这是承包给个人或者卖给个人,这些自己还不能确定。
不过这个厂子,自己倒是挺满意的,毕竟自己知道他的后期发展不错。
她正看着的时候,有人拍了一下她的肩膀:“姑娘,你看啥呢?”一个男人的声音。
林晓晚刚才想事情想的投入,吓了一跳,赶紧转过身,面前是一个浓眉大眼,皮肤有点黑的年轻男子,她摇摇头:“我没事,就是路过看看。”
那个男人看见林晓晚的长相之后,一下子腰板挺直了,还捋了捋头发,一手插在裤兜里,一手捏着西服的开襟,声音都变了:“这位小姐是这附近的人么?怎么从未见过。”
林晓晚被这家伙两种不同的语气弄得十分警惕,她赶紧道:“我不是这附近的,只是路过,我还有事,再见。”
自己可不知道这是好人还是坏人,虽然看着穿戴不像是地痞流氓,但是坏人也不会把坏人两个字写在脑袋上,自己一个姑娘,还是小心为上,说完,林晓晚赶紧往回走。
那个男人不甘心的跟在她身后:“小姐,我叫于金山,不知道小姐如何称呼?”
讲真这些年于金山做生意跑社会,认识的女人真的是各种各样的多了去了,可是这么有气质这么漂亮的姑娘,他真的没遇见过,主要这个姑娘的眼里有种说不清的感觉,清澈,可是又很深邃。
林晓晚可不敢跟人家乱搭话,小跑着就奔着公交车站去了。
于金山看着人家姑娘这么怕自己,也不好再追了,站在原地,看看自己的身着打扮,这不是挺像好人的么?怎么姑娘那么怕自己呢?
他远远的看着林晓晚上了公交车,自己挠挠头,回了厂子里。
林晓晚上了车才松了口气,刚才真的吓够呛。
到了百货大楼,林晓晚下了车,去了卖文具的摊位要买一些纸笔,还有文件夹什么的,准备画服装设计图用,自己至少要显得专业,才能更让对方信服了。
不过当她到了卖文具的柜台才发现,这时候的很多东西都还没有,当然自己也不能高价去寻找那些设计的用具,所以看来看去,买了个十六开的硬纸壳讲义夹,为了显得不那么幼稚,挑了个山水封面的,然后又买了水彩笔和白纸本,家里铅笔橡皮的都有,就不浪费钱再买了。
都装好,付了钱,林晓晚抱着这些东西回家了。
到了家,沈凌君已经开始做晚饭了,听见林晓晚回来,从厨房出来了:“晓晚,你咋才回来,我还担心你丢了呢。”
林晓晚把手里这些给沈凌君看了:“妈,我喜欢画画,所以买了点纸笔。”
“也是,你在家也没意思,买点这些画着玩,挺好,你回来就行,那我做饭去了。”沈凌君这着急忙慌的又回了厨房了,灶上的火还着着呢。
琇書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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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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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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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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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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