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她今天穿了件长袖外套,袖口宽松,手一放下便藏到了袖子里,将一切隐藏于无形。
是无意的……还是有意为之?
孔婉歌心下百转千回,面上却不显,一边落座一边乖乖叫了声:“姨母,舅舅。”
对面,温潇潇见孔婉歌毫发无伤,心里愈发生气,难道温家真就没人能奈何这个村姑了吗?
她气冲冲的风言风语道:“真是好大的架子,第一天早上就让我们一家人等你一个。”
孔婉歌微微一顿,装作有些惶恐的样子:“啊,对不起啊表妹,我其实早就起了,一直在房间里等着没敢动,直到嬷嬷刚刚过来和我说用早饭了,我才出来,没想到大家已经等这么久了吗?”
她说着明显有些愧疚的样子。
温峥宁看了一眼孔婉歌,转头问:“今天去婉歌那传早饭的是谁?”
旁边的管家平叔余光看了一眼旁边的温梓柔,随后躬身道:“是孙嫂。”
温峥宁“嗯”了一声:“从明天起,让她去后院吧,不用在梓柔那伺候了。”
管家顿了顿,随后恭敬道:“是。”
旁边温梓柔一愣,反应过来赶忙道:“哥,孙嫂是我房里的老人了,后院活重,怕是不妥……”
温峥宁抬头看她一眼,不咸不淡道:“既然是老人,怎么一点规矩都不懂,早饭的时间都会记错?”
温梓柔勉强道:“许是年纪大了,一时糊涂……”
她说着将目光投向孔婉歌,露出个牵强的笑道:“这种小事,婉歌也不会计较的是吧?”
孔婉歌抿了抿唇,小声道:“舅舅,您别怪孙嫂,我该自己问好时间早点来的……”
温梓柔看她乖乖认错的模样,心下稍安,赶忙对温峥宁道:“哥,你看婉歌都这么说了……”
“既然孙嫂已经糊涂了,更不该在你房里,”温峥宁神色清冷的看向她,打断了她的话,淡声道:“记着你的身份,不要因为房里的人掉了身价。”
温梓柔脸色发白,嘴唇嗫嚅了两下,最后只道:“是,哥,我知道了。”
“去安排吧。”温峥宁和平叔吩咐。
“是,家主。”平叔点点头,躬身离开了。
孔婉歌将一切尽收眼底,见状勾了勾唇。
她这个舅舅在这个家里,比她想象的更有地位和威严。
温峥宁也不是傻子,用脚指头想也知道,一个老奴哪有那个胆子故意拖延时间,肯定是受了谁的吩咐。
显而易见,这招杀鸡儆猴效果很不错。
只是她本以为温峥宁会对自己家里人更偏爱一些,温梓柔是他的亲妹妹,温潇潇是他的亲外甥女,更是从小在他身边长大,说是半个女儿也不为过。
可即便如此,从昨天到今天,他却没有一次宠着她们。
温潇潇虽然跋扈,但从来不敢在他面前造次,温梓柔明显也是怕他的……
若是像孔志钊一样的草包,还好对付一些,反而像温峥宁这般冷静果断,深藏不露的人……
倘若母亲的死真的和他有牵扯不断的关系,怕是查下去的难度会更高。
孔婉歌想着,目光不由得朝温峥宁的手上望去,却见他左手始终垂在桌下。
她心下一顿,探究心起,正要开口,却听温峥宁问道:“司晨呢?”
旁边佣人恭敬道:“家主,小少爷说他不用早饭了。”
温峥宁筷子顿了顿:“现在的年轻人怎么回事,怎么天天不吃早饭?”
温梓柔闻言开口道:“哥,司晨刚上高中,他学校功课重,昨天回来都快半夜了,今天周末难得休息,肯定想多睡会儿。”
孔婉歌听温梓柔这么说就想发笑。
还功课重,她要把他一大早干的那些事儿抖搂出来,他们就知道他都在忙活什么了。
果然,温峥宁听温梓柔这么说,没再多说什么,拿起筷子道:“好了,那不用管他了,我们先吃吧。”
几个人开始动了起来,眼看早餐过半,但温峥宁的左手自始至终没抬起来过。
孔婉歌想了想,看向温峥宁,指着桌子另一边的汤道:“舅舅,我想喝那个汤,我够不到,您能帮我拿一下吗?”
汤在温峥宁的左手边,他要拿肯定是用左手更方便。Χiυmъ.cοΜ
旁边,温潇潇听见动静,没好气儿道:“孔婉歌你有完没完,自己没长手吗,想喝自己去拿,多大面子还想让舅舅帮你递汤?”
“潇潇!”温峥宁冷斥了一声,温潇潇气焰立马灭了。
温峥宁没再多说什么,伸手盛了一碗汤递给孔婉歌。
孔婉歌紧盯着他的左手背,果然一片麻红。
没错了,箱子就是他动的。
这温峥宁果然有问题,母亲的死,八成和他脱不了干系!
孔婉歌心绪激荡,接过汤装作不经意问道:“舅舅的手怎么了?要不要我帮您看看?”
话刚落下,温潇潇就接过了话茬,眼睛不屑道:“看把你显摆的,你以为温家中医世家的名头是摆设吗?真有什么问题,也轮不到你上场啊。”
说罢,她将碗递给了温峥宁,争宠道:“舅舅,潇潇也要喝,您也给我盛一碗吧。”
温峥宁虽然不苟言笑,但是温潇潇毕竟是他看着长大的,心里还是很宠她的,他抬手接过碗。
二人的手在饭桌上空交叠时,孔婉歌不经意的一瞥,她却愣住了——
只见温潇潇的手上,同样起了一片红疹!
怎么回事?
难不成温潇潇也动过她妈妈的箱子?
孔婉歌心下思绪起伏不定,温梓柔却在这时开口打着圆场道:“婉歌,潇潇这孩子心直口快,你别介意,你的好意我们明白了,你舅舅的手没什么大事,已经抹过药了,昨夜可能是大家吃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好多人手上都起了红疹,你瞧,我也有。”
温梓柔将一直藏在袖子里的手伸了出来,果然上边也是一片麻红。
孔婉歌愣住,下意识又转头去看温峥宁和温潇潇的手。
只见他们手上的红疹一模一样。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红疹明明是碰到自己箱子上药粉会产生的症状,温家人怎么都会染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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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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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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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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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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