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子……骏……”,不知道为什么,闻听这个名字,陈玉楼心里就是一咯噔,他不由自主地观察起张掌柜的容貌来。
张掌柜外观上二十几岁,面相并无什么辨识度,他的容貌只能算是中等稍微偏上,甚至算不得俊美,和张子轩长得一点也不像。
而且,这个人虽然是店里的掌柜,其实过得并不宽裕,他虽然也身穿长衫,但衣服看着有些年头了,在衣袖口那些容易磨损的地方还能看见补丁。
我是草木皆兵了吗?……张这个姓氏本来就很普通,再说了这里远在太原,不是在湘西,这个张子骏,应该不会和那个人有什么关系……陈玉楼暗骂了自己一句太多疑,但他还是招呼张掌柜坐下,和他攀谈起来。
“这里的生意似乎不太好做啊,张掌柜怎么会想到在此地开客栈呢?”
“客爷说得是,乱世中,不敢求富贵,只求平安度日即可。不瞒客爷说,在下的父亲乃家中的庶子,当年分家,财产和资源都只分给了家中的两位嫡出少爷,家父只好只身一人离开老家,在各地旅居的时候在太原这里遇到家母,便安定了下来。”
“如此说来,也算良缘天赐,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人的命运就是这样不能预料。”,陈玉楼闻听此言,他也内心感慨,便安慰了几句。
这个时代,嫡庶有别,家中庶子不受重视,虽然也是稀疏平常,但是在当事人眼里,何尝不是一种难以磨灭的伤痛。
张掌柜低头一笑,灯光之下,他的侧脸被打上了一层薄薄的阴影。
陈玉楼等人旅途疲惫,聊了一会,随便用了饭,便回房休息了。张掌柜并没有雇任何店小二,他一个人默默地收拾了陈玉楼他们吃过了的残羹剩饭,擦好了桌子,今天看来是不会再有其他的客人了,他张罗着用木板把店门封好,准备打烊。
他的日子的确过得很不好,本来开着家小店,虽然不能说大富大贵,但糊口度日还是凑合的,奈何这两年的局势越来越不稳,上头管事的人换了一批又一批,而每一个新官上任,都需要下面的人前来进贡,他过得是越来越捉襟见肘。
无论是管事的军阀老爷,还是街头上流窜的土匪恶霸,他都得罪不起。
他怀孕中的妻子,在某次为店里采购食材的时候被流弹射中,当街一尸两命,最后也不了了之,他只能把妻子草草安葬,忍气吞声继续度日。
这样朝不保夕的日子,他真的过够了。
凭什么呢?明明家里也是富商巨贾,就因为父亲是妾室所出,家产全被正室的两位嫡少爷霸占,父亲当年无法面对这个尴尬的局面,才只身一人离家出走。
张子骏自嘲地一笑,他脱下自己待客用,用来装门面的长衫,细细叠好,然后换上一身粗布短衫,他有点不想回到内堂,又要面对母亲的絮叨。
他的母亲年龄其实也不大,四十来岁,只是已经满头白发,满脸风霜,张子骏没有告诉陈玉楼,父亲当年和母亲的结合其实并非什么天赐良缘,只是父亲盘川用尽,穷困潦倒地倒在母亲的家门口,母亲只是一个不识字的农妇,身材魁梧,并没有一丝女性的柔美,父亲当年决定留下,大概也只是走投无路罢了。
张子骏的容貌随他母亲,性格却还是随父亲。他不甘心,是啊,明明都是一家的子弟,同一个祖上,凭什么,凭什么呢?
“骏儿,反正你现在也只是孤身一人了,还开劳什子的店,按娘说,我们就该回到湘西去,听说张家现在可显赫了,子轩这孩子甚至还当上了云南的督军,你可是他的二堂哥,关系那么近,要是你……”
“娘!”,张子骏不耐烦地打断了母亲,他先是在母亲跟前放上了一份预备好了的饭菜,虽然只有青菜白饭,但至少是新鲜的。
然后他把陈玉楼他们吃剩下的残羹剩饭热了热,点上了煤油灯,就着灯光便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这是他一天里面唯一的食物,哪怕只是客人吃剩下来的残羹。
“娘,他们是他们,我们是我们,这种事不要再说了。张大帅跟我们并没有任何关系。”琇書網
“怎么会没有关系……你是他的二堂哥啊,你们俩乃同族的兄弟,这层关系可近了……”,张母并不甘心,张子骏不忍心对母亲过多责备,但又不想听她继续絮叨,便捧着碗到了外面,蹲在门口继续吃。
天已经黑全了,从院子里能看见满天星斗,甚是璀璨耀目。
张子骏抬头望天,能甘心吗?当然是不甘心的,母亲说得没错,他和张子轩是同族的兄弟,他们的名字也只差了一个字。
只因为张子羽和张子轩的命好,他们的父亲是家里的嫡出少爷,而自己的父亲是妾室所出。
要是张子轩没有家族的财产支持,光凭他自己,他还能坐上云南的督军之位吗?
如今那人过着如天上神仙般的日子,享尽荣华富贵,所有的好东西随手可得。而他自己,过的是什么日子,朝不保夕不说,也只能吃客人吃剩下来的残羹果腹。
上天怎能如此不公?这一切,凭什么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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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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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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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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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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