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那个少年自信满满,他一语便道破了玄机。
“哈哈哈哈,好,好,好!”,他放下手中的文玩核桃,站起身来,拍了几下掌,对着陈玉楼一笑,”果然名不虚传呐,您虽然这么年轻,但已有这般眼力,前途不可估量。”
“陈总把头,在下摸金校尉金算盘,幸会!”
初次见面时,金算盘便折服于陈玉楼的聪慧机智,甚至在此之前,他在进入湘西地界之时也钦佩于百姓对他的赞不绝口。
倾慕陈玉楼的人很多。
很多很多。
陈玉楼这三个字,在湘阴,以及整个湘西地界,都是那么响当当。
他心怀天下,他重情重义,他是那样的有血有肉。诚然,情不知所起,却一往而深。他曾经想过,若有一天,能和他携手,鲜衣怒马,肆意江湖。只有两个人,一日看尽长安花。
这真是一个美好的愿望。
可惜,他们之间还有一个人,那个名叫杨邵,外号鹧鸪哨的破小孩儿。
破小孩儿是金算盘对鹧鸪哨的称呼。
金算盘本看不上鹧鸪哨,鹧鸪哨也是同样看不上他。
两年前。金算盘受陈玉楼所托,救下了单身匹马闯入张府的鹧鸪哨,在回程的路上,金算盘一直抓住鹧鸪哨的一只袖子,表情阴沉,似乎是怕他一松手,人就跑了似的。
鹧鸪哨也不说话,两人一路闷闷地走着。
终也是金算盘忍不住,在走远了张家范围的时候,他松开鹧鸪哨的袖子,嘴一歪,略带鄙视地说,“切!真是一个让人不省心的破小孩。”
鹧鸪哨耳力甚好,这句话被他听见,当时眉头就立起来了。但鹧鸪哨虽年少,却是一个很讲原则,恩怨分明的人。金算盘方才对自己有救命之恩,他咬了咬牙,没有回嘴。
但金算盘并没有见好就收,继续唧唧叨叨地自言自语道,“如果不是看在陈总把头的面子上………”
“是阿楼叫你来的?”,鹧鸪哨闻言脸一红,脸部的肌肉跳动了几下,他一时情急,居然把私底下对陈玉楼的称呼说了出来。
金算盘又是一愣,“啥?阿楼?你在说陈总把头吗?没规矩,他明明比你大吧,你应该叫陈兄!”
鹧鸪哨翻了个白眼,没理他。
可是金算盘接下来的话又叫他立马跳脚。
“不过,阿楼,嗯,好称呼,我倒是可以这样叫叫他。”,金算盘捋着清秀的八字胡,摇头晃脑。
“不行!”,鹧鸪哨瞪着金算盘,眼中已带上了一丝敌意。
“凭什么不行,我比他大,我叫他阿楼天经地义,你这破小孩就应该尊称他陈兄才对!”,金算盘毫不示弱地回瞪。
两个年龄相差了十岁的男人,就如两只展翅的雄鸡,在湘阴的一处街头,互瞪了半天。
回忆起往事,金算盘的嘴角微弯,虽然事隔两年,他还是不敢相信自己当初居然会做出如此幼稚的举动来,不过在回想起来的过程中,他不自觉地感到心情愉悦。
虽然那时看不上鹧鸪哨这个比他小了十岁的小孩儿,但是金算盘并不讨厌他。
他知道鹧鸪哨肯定也不会反感自己。
三人就这样微妙地相处着,有一种奇特的平衡。
“陈总把头……阿楼……鹧鸪哨……破小孩……,咳,已经两年了啊,还真是快呢。”,金算盘自言自语,他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一仰脖全部喝下,桂花酒本应是甘甜爽口,但不知道为何,入口之后却有一丝苦涩的滋味,久久不散。
两年前,金算盘把那块从云南得到的闻香玉让给了哨楼二人。陈玉楼本有意把这块宝玉一分为三,他却执意推辞,说道,“这次下墓还是总把头和鹧鸪哨兄弟最为劳苦功高,这块玉石,就该你们二人所得。”
而现在,鹧鸪哨这个破小孩也已经十七了,他已经长得比陈玉楼更高,他高鼻深目的轮廓俊朗帅气,已然是翩翩一位美青年。
“已经不能再叫你破小孩了啊,啧,不对,你还是一个破孩子罢了。”,金算盘继续自言自语,不知道在较啥劲。
虽然,不得不承认,那破孩子和陈玉楼站在一处时,竟如阳光般耀眼。
“哼,我也不差呢。”,金算盘也并不后悔当初把闻香玉拱手相让,甚至更早之前,他也从来没后悔过把鹧鸪哨从张子轩的手里救出来。
如果一切可以重来一次,他还是会这样做,他也相信,要是他和鹧鸪哨角色互换,对方也会做出相同的选择。
大概是,他们都不希望看见陈玉楼露出难过的表情,哪怕只是一丝一毫。ωωω.χΙυΜЬ.Cǒm
甚至是,舍弃自己珍视的东西,去成全了他,金算盘做得到,鹧鸪哨也同样做得到。
陈玉楼的笑容,如明珠生晕,似美玉荧光,值得他耗尽一切去交换,倾尽所有去守护。
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和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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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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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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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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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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