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有自家历代传下来的轻功,都是飞贼走千家过百户时的必备技能,名称唤做“揽燕尾”。练成此功,需要自小用草药煮水洗澡,这叫做“换骨”,能使人身体轻捷,再通过磨练提,纵,攀,蹬,踩,翻几种要诀,□□越脊一类的本领远胜于常人。加上陈玉楼作为陈家独子,从出生起就被当成未来的总把头培养的,少年之时还在深山里跟着一个老道学了几年,他身法之快,虽然做不到飞檐走壁,但要追上鹧鸪哨的脚步是一点问题也没有的。

  日头转眼西斜,花玛拐没有陈玉楼和鹧鸪哨的本事,自然是被远远抛下。

  鹧鸪哨一路狂奔,陈玉楼在后秉气疾追,须臾间两人已经跑进了狼谷深处。

  鹧鸪哨知道后面有人,开始之时他并不放在眼里,以为几下就能把他抛下。但是一直到日头西转,身后那人依然保持着一定距离紧跟着,鹧鸪哨发现自己居然没办法甩开他。

  鹧鸪哨一向性情孤傲,不喜与人来往。眼见甩不脱对方,干脆停下脚步,转身面向陈玉楼。陈玉楼见他不跑了,于是便将脚步放慢,走到了鹧鸪哨面前对他一拱手,开口道,“这位小兄弟,你可知此地乃狼谷的中心地带。你独自一人……”

  “干卿底事?”,还没等陈玉楼说完,面前这个瘦小的少年便毫不留情地抢白了一句,然后转身便走,走了几步,他又回头,“你不要跟着我,狼谷这种地方,不是你这种大少爷该来的地方,趁你还能回得去,赶紧走。”Χiυmъ.cοΜ

  果然鹧鸪哨还是鹧鸪哨,虽年幼,却已做惯了迎风博浪的勾当,视千难万险如同无物。只不过他…似乎并没有前世的记忆。

  陈玉楼不免觉得有一些可惜,但他马上又释然了。

  只要他还是他,还是活蹦乱跳完完整整的他,那就够了。

  陈玉楼又走近了几步,他尽量让自己看起来诚恳一些,免得又被这个倔小子驱赶,“我说兄弟,狼是群体性动物,要是遇到一只就会有一群在附近,如果你想在这里活下去,我们应该动手做一些陷阱。”

  “你看呐,我带着的这把小神锋削铁如泥,你把我留下还是有些用的,我可以帮你做陷阱呐。”,陈玉楼似乎担心鹧鸪哨不信自己,于是便把小神锋露了出来,在鹧鸪哨面前晃了晃。

  “小神锋?那是历代卸岭总把头才会有的宝物,你怎么会有?难道你就是那位江湖传闻新近上任的陈玉楼,陈总把头?”,鹧鸪哨盯着小神锋,脸上露出疑惑的神情,虽然刚才已经见识过这人的轻功,但他依然很难想象面前这个白白嫩嫩身穿华服的小少爷,居然就是常胜山新任首领。

  居然…他居然那么年轻啊,还长着一张娃娃脸。这人哪里有一丁点像绿林首领了?面对着陈玉楼,鹧鸪哨没来由地生出想亲近之意。

  他也不懂这是为什么。

  虽然是第一次见面,但总感觉这个人似乎已经认识很久很久了,这样的感觉有些奇妙。

  在两人攀谈之时,一只灰白色的土狼从旁跃出,动作快得难以想象,根本不留给丝毫反抗躲闪的余地,变故在刹那间发生。

  “小心!”,陈玉楼一咬牙,左脚猛一踏地面,整个人便飞身跃起,右手握住的小神锋便向着野狼的背脊插了过去。同时左手把鹧鸪哨狠狠一推。无奈野狼速度奇快,一击未成,小神锋擦着这畜生的皮毛滑过。好在,这一耽误,鹧鸪哨便也脱离了狼口。

  还未等他站稳身子,脑后恶风不善,鹧鸪哨下意识地侧头,险险躲开了刚扑上来的另外一头野狼,此时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鹧鸪哨回头观看,好家伙!远处的丛林里,隐隐约约能看见一双双幽绿的眼睛,至少有七八头野狼,正在伺机而动。

  陈玉楼有一双夜眼,他在黑暗之中可以视物,他自然看得更加清楚,见狼群逼近,他也暗自心惊,握着小神锋的手也出了汗。

  鹧鸪哨和陈玉楼背靠着背,鹧鸪哨手上只有一根木棍,这种武器其实只是聊胜于无。而陈玉楼只拿着小神锋,所谓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小神锋是锋利无比,但这种短剑面对狼群逼近也是白搭,如果只有一只狼的话,或许还能飞刀取其性命,但现在面前却有一群狼。

  怎么办?

  “陈…兄,我们只能爬到那棵树上了,快!你先上去。”,鹧鸪哨当机立断,马上拉过陈玉楼,并把他推到附近的一棵高树旁,示意他赶紧爬上去。

  陈玉楼点了点头,一个飞身跃到较矮的一个树杈上,并马上伸手把鹧鸪哨拉了上来。两人不再说话,当下手脚并用往高处攀爬着。

  狼群在树下转悠,时不时往上望,发出令人胆寒的狼啸。在两人攀爬到树的最高处,才松了一口气,应该暂时安全了。

  “鹧鸪哨兄弟,我们应该安全了吧。”,陈玉楼找了一个稳当的树杈,示意鹧鸪哨靠过来,“看情形,我们今晚得在这过夜了。”

  鹧鸪哨爬到陈玉楼身边,确认了那个树杈是稳当之后,发现位置有点挤,容不下两个人,干脆把陈玉楼一把抱进怀里,让他依偎着自己坐。

  鹧鸪哨此时还是一个身材单薄的少年,男孩子发育晚,他此时比陈玉楼还矮着半头。他这样做也只是为了安全起见,免得两人在树上坐不稳摔下,那可得命送狼群了。

  但有着前世记忆的陈玉楼躺在鹧鸪哨怀里却没来由地脸红了,他庆幸对方没有夜眼,看不见自己此时的窘迫。

  “对了陈兄,你为什么会知道我的外号?我们以前认识吗?”,鹧鸪哨抱紧了陈玉楼,对方身上的味道很好闻,淡淡的熏香,让他有些迷醉,不由得收紧双臂,把人搂得更紧。

  “嗯,也许吧。我觉得我们认识很久很久了呢,说不准,上辈子起就认识了。”,陈玉楼回头一笑。

  我找到你了。

  我们,再也不分开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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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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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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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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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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