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佟贵妃什么时候有喜(清穿)>第 144 章 如果
  上书房得了让随驾的旨意,一片欢腾。与干燥酷热的紫禁城相比,有山有水的畅春园里,乐子太多了。

  若是在畅春园里读书,上课的时候就能听到鸟叫,更别提下课后可以去钓鱼划船,晚上可以扎进清凉的湖水里洗澡,甚至还可以骑马纵奔。

  四阿哥扬着嘴角得意地笑。这是他向皇额娘求来的。昨晚在承乾宫里央求了好久呢,差点没哭着求。他就知道,只要是他央求的事,皇额娘一定会想办法让他如愿。

  “七月初七,是你皇阿玛亲政的日子,我们送他一份特别的礼物。”下课后,四阿哥去承乾宫里请安,佟宝珠对他说,“你告诉太子以及其他几位阿哥。大家都准备。”

  “儿子准备什么好呢?”迁到东二所之后,他就算是独立了。每年一千三百两银子,以及各种赏赐,都由他自己保管。逢着谁的生辰,或是年节,需要给谁送什么,都是由佟宝珠替他准备。他从未操过这方面的心。

  就比如不久前,送给成嫔五十两银子的红封,以及福缎,毛皮都是由黄忠送到东二所,然后他再拿给成嫔。m.χIùmЬ.CǒM

  他的俸银基本没动过,现在已经存了一万多两。

  四阿哥特别喜欢这种感觉。把自己的东西存起来,然后用承乾宫的。用承乾宫的银子以及物件,让他觉得特别开心。

  “这回你自己想吧。”佟宝珠用铁夹子夹着核桃,说,“你已经十岁了,快到了成亲的年龄,这些人情礼往的事,以后需要你操心了。”把核桃仁剥出来,放在青花瓷碟里,推给了他,“额娘不可能照顾你一辈子。”

  四阿哥嘟着嘴,不接话。也不去拿核桃仁吃。这是他惯用的手段,不高兴的时候,拒绝佟宝珠对他的投食。

  佟宝珠把铁夹子放在桌子上,把碟子拉回自己跟前,自己捏着吃,“我自己要送什么,还没想好。珠宝玉器、银子布料这些寻常的东西不能送。一时间,还真想不起来,有什么稀罕物件。”

  四阿哥又高兴了,“儿子帮额娘想。”说着话去拿核桃仁吃。

  就在这时,十阿哥蹦蹦哒哒地从外面进来,“皇额娘,四哥呢?”糯米团子似的小人儿,上身穿了一件月白色的中袖棉褂,下身是露着脚脖子的肥腿裤。

  四阿哥一看这样的打扮,脸上的笑意便没了。皇宫里着重规矩,既使是这样炙热的夏季,仍是要穿三层,里衣、中衣和外衣。只有在承乾宫里,才会有此凉爽的装扮。

  他小时候就是这样过来的。

  皇额娘又收养别人家的孩子了。

  四阿哥斜眼看着这个胖嘟嘟,一笑,脸上带着两个小窝的小团子,猜测他究竟是老九,还是老十。

  自己有额娘,额娘的身份高,有资格抚养,来这里做什么?混饭吃呢?不管是老九还是老十,都不应该出现在这里。

  十阿哥走到佟宝珠跟前,依靠着她的腿,冲四阿哥笑,奶声奶气道:“四哥,你就是四哥呀。”

  四阿哥捏起一颗瓜子,照着他的眉心,掷了过去:“我不是你四哥。”瓜子碰着十阿哥的脑门,掉在了地上。十阿哥蹲地上捡起来,塞进了嘴里,笑呵呵道:“你是八哥吗?”

  “我是你四大爷。”四阿哥站起身,揖手道,“额娘,儿子告退。”

  “这么急,有事?给碗里的凉茶喝了,再走。”还以为四阿哥会像对七阿哥和八阿哥那样亲切呢,没想到是明显的排斥。佟宝珠笑道,“十阿哥这个年纪,正是学东西的时候,别胡乱教坏了他。”

  摸了摸十阿哥的光脑门,“这就是你文武双全,英俊潇洒的四哥胤禛。”

  十阿哥扭头,眨着忽闪闪的大眼睛,一脸迷茫,“他说是四大爷。”

  四阿哥对佟宝珠这么夸赞他,早就听习惯了。端起桌子上的茶碗,一口气喝完,走过来拍打了一下十阿哥的脑门,连声问:“你是个傻子吗?我说大爷就是大爷了?储秀宫里是没饭吃,还是没茶喝,跑这里干什么?”

  十阿哥摸着被他打得有点疼的脑门,憨笑:“我要去畅园春的喔~”

  “是畅春园,你个小傻子。”

  佟宝珠拍拍十阿哥的小肩膀,弯下腰跟他说话:“打是亲,骂是爱。你四哥是喜欢小十,逗你玩儿的。”

  四阿哥在十阿哥傻呵呵的笑声里,出了殿门,正迎上端着西瓜过来的三公主,“老四,这就走了?姐特意给你切的西瓜,刚从井里提上来,又凉又甜。”

  “我还有事,你和皇额娘一起吃吧。”四阿哥从碟子里捏了一片,大步下了台阶。

  “皇额娘,我怎么看着,老四有点不高兴啊!”三公主喜欢小孩子,捏了一小块西瓜递给十阿哥,然后把碟子放在了佟宝珠手边,“来的时候,不是挺高兴的。”

  佟宝珠挠着额角,想了想说:“可能是想到一会儿要去骑射场练射箭,嫌热,不想去吧。”她早看出来了,四阿哥不喜欢这里有其他孩子。

  也是啊!他小时候跟着自己,还以为是她的亲儿子。在现代,很多孩子对自己的亲弟弟妹妹还排斥呢,别说这些同父异母的了。从小没生活在一起,在读书之前,甚至是很少见到。

  对于四阿哥来说,无论是八阿哥还是十阿哥都是别人家的孩子。住到承乾宫里,等于着抢占了他的资源。

  这些原因,不能说出口,只好随便找个理由,搪塞三公主。

  三公主当了真,坐在四阿哥方才的位置上,笑着说:“到了畅春园就好了。听说那里到处都是湖泊,树林,凉快的很。”说完,对旁边立着的一位嬷嬷吩咐,“去把十阿哥带去后殿玩儿。”

  十阿哥不想走,他这个岁数,正是喜欢跟大孩子玩儿年纪,想和三公主在一起玩儿。

  三公主掐着他的腋下,直接把他抱到了门口,“去后殿里等三姐,三姐一会儿找你玩儿。”

  打发走了十阿哥,三公主坐回方才的地方,红着脸问:“皇额娘,女儿听说皇阿玛正在给女儿挑驸马是吗?”

  不是正在挑,是挑好了。但不能这么告诉她。准备给她制造个偶然相遇,让她容易接受一些。

  佟宝珠吃着西瓜,笑道:“你皇阿玛跟本宫提过此事,他的意思是不着急,慢慢挑选。等确定了人选,本宫提前告诉你。”

  三公主拍了拍胸口,长出了一口气,“吓死我了。女儿还以为已经选好了。”转脸笑了,“这下可以开开心心地玩儿了。”

  在众人的期盼中,七月初七,姗姗而至。太子在神武门前为众人送行。佟宝珠从马车的窗户探出头,对太子挥挥手。看着他瞒眼的羡慕,不禁有些心酸。

  这个孩子,从记事起就是为了做一个好储君而努力,一言一行都严格遵守规矩。没有吃过一顿饱饭,没有一天睡到自然醒。

  皇子们个个优秀,他要做到比他们更优秀。兢兢业业做了三十多年的太子,最后却被废除,囚禁到老。

  如果她能活得更久一些,该多好啊!

  即使左右不了这些皇子们的抉择,左右不了历史的进程,但可以多陪几年太子。在他被囚禁的时候,开导开导他,趁着不用管理朝政,正好做些他自己喜欢的事。告诉他,即使成不了皇帝,也会被后人称颂。

  在开导人方面,她觉得自己比较有天赋。很容易劝解到别人心里去。在现代的时候,就被同学说共情能力强,应该选择心理咨询这方面的工作。

  “皇额娘,看什么?”十阿哥扒着佟宝珠胳膊问,大眼睛里充满了好奇。”

  佟宝珠坐正身,笑着捏了捏他光滑的脸蛋,“看你二哥。为了让我们在外面玩儿的安心,你二哥要留在皇宫里看家。”她知道一个三岁的孩子听不懂这些话,还是想跟他说,“小十长大了,要听二哥的话,知道了吗?”

  十阿哥拍着肉乎乎的小手笑,蹦跳着说:“知道了~”

  佟宝珠把十阿哥抱到自己膝盖上,用小指勾了勾他的小指,“胤俄要说话算话,长大了一定要听二哥的。”想到历史上的老十,是太子对立面的人,瞬间有些对他喜欢不起来了。

  她和八阿哥在一起的时候,没着实的去想这些问题,单纯地把八阿哥当成了一个孩子。面对有些畏怯的八阿哥,她也实在无法与将来能赢得大半朝堂支持的八贤王联系在一起。

  这些孩子们呢,现在看着个个都是好的。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撕破脸的去争斗呢?还争了个你死我活。

  如果她能活得更久一些,就好了。

  芳华姑姑看到皇贵妃神色黯然,装着不知道的样子,笑道:“娘娘,让奴才抱着十阿哥吧。三四十里路呢,估计中午才能到。”

  十阿哥转身搂着了佟宝珠的脖子,“皇额娘抱。”热哄哄的小身体贴着自己,方才对他的恼意,瞬间消了干净。

  这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娃娃。

  佟宝珠又存了一丝幻想,兴许将来不是如此。是太子顺利的继了皇位。在现代,有平行空间之说,在某个节点上发生了分歧,分出了截然不同的两个走向。

  这个世界,也许在她穿过来的那一刻,已经从历史的洪流中分支出去了。这么一想,心情又逐渐好了起来。

  “娘娘。”梁九功在外面敲了敲车窗,待佟宝珠拉开车窗户,才接着往下说,“主子爷让您去前面的马车里坐。”

  佟宝珠笑道:“皇上坐的是龙辇,本宫坐不合适。你跟皇上说,若不是急事,等到了畅春园再说。”她不想去,在凤辇里多好。有人闲聊着,半天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梁九功暗道,主子有先见之明,知道只是说让皇贵妃过去,她会拒绝。又说道:“主子爷说,让娘娘过去商议,娘娘住在何处的问题。是住在集凤轩呢,还是住观澜榭。还有十阿哥的问题,是跟着娘娘住呢,还是另安排住处。”

  佟宝珠:“......”这是他的儿子,不是她的儿子。拿他自己的儿子,威胁她!这是什么世道!

  康熙看着青衣女子身姿轻盈地下凤辇,朝着他的方向,快步而来。心情愉快极了。做皇帝虽然有诸多的不好,但也有很好的时候。就比如此时,不管贵妃愿不愿意,朕招之既来。

  “朕住清溪书屋,离清溪书屋最近的是观澜榭,其次是集凤轩。贵妃想住哪里?”待佟宝珠坐定了,康熙笑问。

  “臣妾想清溪书屋。”佟宝珠认真地说。她住的地方,肯定早就准备好了。他既然故意问,她就为难为难他,“皇上住的地方,肯定是畅春园最好的地方,臣妾好不容易出来一次,想住最好的。”

  康熙拉起她的手,放在自己手里,轻拍了两下,吃吃笑道:“行是行,不过有条件。”顿了片刻道,“晚上得侍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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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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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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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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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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