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古希腊日常生活>第 89 章 花节
  第八十九章修

  挑完饰品后塞雷布斯并没有立刻把它们带走,而是和凯丝说好,只演出那天借用一天。这些贵重的饰品不易保存,不拿走正好也不耽误凯丝平时佩戴。凯丝还慷慨地主动提出借给他们几条绣花腰带。

  神话中赫拉的形象是脚穿金鞋、头戴王冠。凯丝没有王冠,塞雷布斯和埃斯库罗斯也借不来男子的脚能穿上的大码女式金鞋,这两样都需要特别订制。他们找到金匠打了个铜制王冠,镀上金,又请鞋匠做了双大码女鞋,在外面裹上金箔,也非常漂亮。

  雅典娜女神的形象是头戴头盔身披铠甲,一手拿着战矛一手持着羊皮盾,盾上镶着蛇发女妖美杜莎的图案。盔甲与战矛不分男女,不用特别订做,镶美杜莎图案的皮盾也好做,比较大的道具弯角船和马车却不太好办。

  埃斯库罗斯想把真正的战车带上舞台,可是舞台太小,战车加上拉车的马匹活动不开,没法表演。弯角船舞台上倒是能放下,可是没有水又漂不起来,无法移动。最后在塞雷布斯建议下,他们请木匠用重量最轻的木头做了精美的战车和弯角船的模型,花大价钱漆出漂亮色彩,马用演员来代替,弯角船底装了滑轮,在舞台上试了试,效果也极好。

  至于演员们的演出服,大酒神节的时候天气就已经开始热起来了,演出服用的是亚麻面料,价格并不昂贵。塞雷布斯购买了上好的布料,让家中的染坊特意为这些衣料染了色,加上凯丝出借的绣花腰带,算得上尽善尽美。

  埃斯库罗斯非常满意,声称这一切是悲剧舞台上前所未见的奢华,一定能震慑住那天前来观看悲剧的所有人,无论是本邦人还是远道而来的外邦人。

  悲剧合唱队队长的主要义务就是提供道具和服装,这些齐全之后基本上就没什么事了。合唱队的排练轮流在剧场里进行,不需要另寻场地,队员们全部是公民,演出是义务的,也不需要付薪水。只有伴奏的乐手们还需要付报酬,除此之外,理论上不需要队长们做什么了。

  不过通常歌队队长们对自己赞助的歌队都很关心,因为如果哪支歌队能赢得桂冠,会为他的赞助人带来极大的荣耀。

  城市酒神节是雅典最盛大的节日四年一度的泛雅典娜节除外,不止有宗教意义,还是城邦展示武力与凝聚人心的重要场合。悲剧竞赛开始当日剧场里要进行十将军祭酒仪式、宣布荣誉公民名单、展示籓属贡物、烈士遗孤。除了本邦公民与侨民,籓属地公民与许多外邦人都会千里迢迢赶来参加,夺冠的歌队与队长名声将会远远传扬到海外去。

  在塞雷布斯看来,这实在是再好不过的广告宣传时机,而代价只是需要赞助一场悲剧演出,实在是便宜至极。

  他鼓励埃斯库罗斯发挥奇思妙想,不必担心金钱,舞台可以怎么炫人眼目怎么布置,演员们造型怎么奢侈震撼怎么来,借不到的东西就专门订做,务求最后就算没有夺得的桂冠,也能使观众们也对他们这出剧印象最深刻。

  埃斯库罗斯得到这个许诺高兴极了,他原本还因为马库托利斯没有露面,怕塞雷布斯做不了主,花钱很克制。再三确认马库托利斯不会反对后,大手笔地添置了许多布景道具,有众神之王宙斯与赫拉精美的王座、麦秆扎的逼真的特洛伊城、冥界黑色的白杨树……甚至还让塞雷布斯染了一幅又宽又长的蓝布,充做河流。

  除此之外,每当歌队训练,塞雷布斯都遣奴隶过去送葡萄酒与食物。

  在这种支持力度下,埃斯库罗斯与歌队成员们排练起来都卖力极了。塞雷布斯去看过几次,无论是主演的埃斯库罗斯,还是身兼好些配角的另外一个演员,或者是歌队的普通队员,演唱对话起来都是情绪饱满感情真挚,非常动人。

  在演员们用心排练中,安塞斯塔利亚月到了。

  安塞斯塔利亚月,是花节月的意思,顾名思义,这是一个百花盛开的月份。在这个月的第十二天,是安塞斯塔利亚节。没有战争的时候,安塞斯塔利亚节的庆祝时间是五到六天,这段时间雅典没有与别的城邦发生战争,因此城邦决定庆祝六天。

  第一天是开瓮节。

  这天是少有的奴隶与主人共同欢庆的日子,塞雷布斯给家里所有的奴隶都放了假。一大早,除了腿还不能长久行走的马库托利斯与性格持重的贡吉拉,所有的人都跑到了野外去,包括梅加娜与塞雷布斯。只不过梅加娜是与女奴们在一起,塞雷布斯与男奴们同行。

  他们要到城外去采花,回来妆点房屋和酒瓮。

  这天类似于中国古代的清明,雅典几乎全城的人都出蜂拥出城了,不管男女老幼。人们穿着轻薄的春装,拎着盛满酒食的篮子到郊外去玩耍,采回鲜花装饰房屋和酒瓮,为傍晚庆祝新酒开瓮的仪式做准备。

  到了城门口,塞雷布斯与奴隶们分开走了。奴隶们与他在一起到底不自在,恰巧他在这里碰到了阿里斯提德,与阿里斯提德一起出了城。

  塞雷布斯不知道城外哪里花多,问阿里斯提德:“我们往哪儿走?”

  阿里斯提德望望他的黑发,笑着说:“我们顺着伊利索斯河走,看能不能采到一些水仙。”

  塞雷布斯不了解城外哪里花多,没有意见。

  两人绕到伊利索斯河,沿着河岸走,与他们同一选择的人不少。

  有许多成群结伴妙龄少女,嘻嘻哈哈地笑闹着肆意行走在春风里,采来鲜花编成花环戴在头上、点缀在身上,脸上的笑容比春天的花朵还美。

  塞雷布斯和阿里斯提德都出神地欣赏着这少见的美丽风景,雅典的女人们只有这几天会出门,她们的风姿将春光都压了下去。

  有一些年轻的小伙子远远跟着她们,跃跃欲试想去和她们搭话。偶尔有人大胆地凑上去,姑娘们就爆发出一阵快活的笑声,或者将一名红着脸的女伴推出来,让两人手挽手单独走开,连空气中都充满了甜蜜的味道。

  看着这样的情景,塞雷布斯想起来问阿里斯提德:“阿里斯提德,你也还没有结婚,你有心爱的姑娘吗?我是否耽误你和她见面了?”

  阿里斯提德笑着摇摇头说:“你想多了,我没有心爱的姑娘。”

  塞雷布斯很少和阿里斯提德聊到关于他的私人话题,这时起了些好奇之心,问:“你喜欢什么样的姑娘?”

  阿里斯提德看了他一眼,坦率地说:“我不知道,我没有和姑娘接触过。”

  以雅典的保守风气,这个塞雷布斯倒是不惊讶。据他所知,这边很多时候也是盲婚哑嫁。他又问:“那么你想娶一个什么样的妻子呢?”

  阿里斯提德奇怪地看了他一眼,好笑地问:“塞雷布斯,你现在就开始对异性感兴趣了吗?我知道你一向成熟的过份,不过你现在还不到十岁,起码也该等到三十岁再考虑婚姻问题吧?”

  塞雷布斯当然不会被这样一句打趣囧到,反倒被他话里流露出来的信息吸引了注意力。

  在他的印象里,早期文化里东西方普遍都早婚,但阿里斯提德的话里却流露出三十岁才是适宜结婚的年龄的意思他敢肯定这是特指男性,他清楚记得梅加娜还私下议论过隔壁家的姑娘,说人家都十九岁了,再找不到丈夫就要嫁不出去了。不过即便如此也够奇特了。他疑问道:“为什么要等到三十岁?”

  阿里斯提德解释道:“塞雷布斯,你这么聪明,以后一定能进入国立体育馆学习。学习完之后再服三年兵役,起码也该二十多岁了,然后作为正式公民参加几年公共生活,到三十岁左右时正好风华正茂。那才是结婚的好时候。在此之前结婚的人心性不成熟,会无法好好地教导妻子与孩子,结婚于他有害无益。”

  塞雷布斯明白了,阿里斯提德的意思是说过了三十岁的人经济基础与性格相对稳定了,才好担负家庭的重担。中国也有三十而立这个说法。

  这倒是挺科学的。

  塞雷布斯是个独身主义者,在后世都没有结婚的打算,更别说在这里了。这个话题问过就算,没有再深究下去。比如为什么同样都有这个认知,中国古代却没有做到这么理性的决定适婚年龄。

  蜿蜒的伊利索斯河欢快地哗哗流淌着,明净的河水倒映着蔚蓝的天空与洁白的云朵。河岸边盛开着星星点点的鲜花,有水仙、蒲公英、风信子、紫罗兰……开的好的已经都被前面经过的人摘走了,只剩下一些不太起眼的。

  不过阿里斯提德和塞雷布斯都不在乎这个,阿里斯提德摘花是为了过节应个景,塞雷布斯是见风和日丽的,出城来透气。两人随便摘了一些,边走边闲谈,走累了就挑了片柔软的草地坐下,享受温柔的春风与明媚的阳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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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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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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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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