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不纯臣>第 523 章 五二一
  “喝酒喝得身上发热。”

  纪逐鸢探手去摸。

  沈书笑得滚在榻上,不住求饶。这些日子里纪逐鸢就像被饿惨了的狼,沈书真有点吃不消,今夜喝完酒,沈书便有点犯困,絮絮叨叨地小声朝纪逐鸢求告,最后纪逐鸢虽不乐意,终究还是抱着沈书由他睡觉。

  月末,海上的行程结束,大船驶入内河,又过了一日,抵达大都。恰恰是夜晚,粮船仓促地停靠在湾中,馆驿有人来迎接,态度说不上热切。

  晚上在馆驿里随便吃了点东西,一粒米都没见到,几个白面饼便把沈书和林丕二人打发了。按说是朝廷接待官员的驿站,每日米、面、酒、肉,冬日还要提供取暖所用的炭,何至于如此寒酸?

  “瞧不起你我呗。”林丕不以为意,拿起杯,看到杯底没有洗干净的茶渍,胃口倒尽,放下杯,朝沈书说,“季孟老弟再无复信,这情势……贤弟,你那几位好友,可是京中的客商?”

  “有,等天亮,我就去访一访。林兄且放宽心,还未曾到水穷处。”

  林丕肃着脸点头:“我自然放心贤弟,不过大都到底是蒙古皇帝的脚下,你行事万万小心。”

  现在林丕跟自己是一条船上的人,在嘉兴,林家根深叶茂,然而对于大都,林丕却一无所知。

  “咱们也没有熟人。”纪逐鸢替沈书叠好袍子放在榻畔,示意沈书把脚放到盆子里。

  沈书踩着纪逐鸢的脚,叫了一声:“烫!”

  “待会就不烫了,当心些。”纪逐鸢把住沈书的手臂,让他踩在自己的脚脖子上。

  “你都不怕烫。”沈书目不转睛地盯着纪逐鸢的脚看。

  “唔,我是死猪。”

  沈书愣了一下,旋即大笑起来。

  纪逐鸢拿他没办法,抓住他的两只手,怕沈书会栽进洗脚盆。沈书小时候确实有过一回,如今他长大了,他们都长大了。

  “明天就去取穆华林说的东西?”纪逐鸢询问沈书。

  “先去淇露坊,这趟没带多少钱,我有卫济修的亲笔书信,可以在卫家的柜上,先支取些银钱。”当初为了查清卫家在京城到底有什么底子,探得卫家同蒙古诸王贵族的交易,大多在淇露坊进行。卫济修取代卫焱陇成为新任家主后,通过沈书搭上朱文忠的线,于是礼尚往来的时候颇多。

  淇露坊买卖的是名贵之物,像是象牙制品,宫马所用大红鞦辔,各公主驸马府成套所用的金银牌、玉牌,贵族官员佩戴的各式样丝织绦带,更有各种风靡京城内外的时兴配饰、香料、印章、刻章所用的石料之类。余下间或开着些金银铺子、珍宝古玩店。

  沈书东看看西瞧瞧,侧头对纪逐鸢小声说:“这边的匠人十个有九个是在宫里头做过的老手艺人了,不可小觑。”

  “买点什么回去?”在沈书四处看时,纪逐鸢一直在看沈书的脸色。

  “买不起,省点花用。”沈书哭笑不得。

  “真要借钱给林丕?”纪逐鸢拧起眉。

  沈书拽了一下纪逐鸢的袖子,示意他跟上自己,便抢先一步,闪进门外悬挂着绣有葵花徽记幌子的卫家铺子。

  柜上的人看过沈书拿出的信后,怀疑地把二人来回打量个遍。

  纪逐鸢眉头一皱,右手按在剑鞘上。

  沈书循着店伙计畏惧的眼神侧过头去看,示意纪逐鸢坐下来喝茶。铺面上备给选货的客人吃的茶不差,虽非珍品,也已很过得去。

  “不认识你们家主的字了?”沈书又从怀中取出一块玉佩。

  店伙计将信将疑地接过去。

  掌柜见到玉佩,一时色变,脸上仍带着警惕,勉强挤出一丝笑来,朝沈书点头:“二位稍等片刻。”

  沈书漫不经心地点头,起身,随处信步瞧卫家在淇露坊开的铺子都卖些什么,着实有点大开眼界。在和阳他只知道卫济修的父亲卫焱陇是米商,而开在淇露坊这间铺子卖的都是珍珠、宝石,琳琅满目的海外瑰宝,很多小物件沈书都叫不出名字,只知道看着做工精细,材料也价值不菲。

  店伙计换了新茶。

  沈书坐下来再品时,眉毛略抬了抬,看一眼纪逐鸢。

  纪逐鸢也喝了一口,没察觉什么,询问地看沈书。

  “换茶了。”沈书不好当着店伙计说得太明。

  纪逐鸢冷着脸又喝了一口,无所谓地跷脚,拍拍沈书的手,侧过头来,一面戒备地瞥不远处的伙计,一面以只有两人能听清的声音问沈书:“不认怎么办?”

  “不会不认。”沈书道,“玉佩是卫济修他母亲的贴身之物。”

  “他就这么给你了?”

  “借我用的,回去还得还。”大都沈书自己也是头一回来,人生地不熟,南北口音差距之巨,旁人只要听他和纪逐鸢说话,就知道他们不是大都人。蒙古皇帝的脚底下,最尊贵的便是蒙古人,其次是色目大人,淇露坊专营贵重之物,许多店铺都通知的诸王公主的后院,专为他们供应金银器、马具、香料之类。卫济修的母亲出身虽不贵重,但嫁给卫焱陇这样的大商人,还是留有几件信物,以利通讯。

  纪逐鸢的脸色不好看,还要说什么时,掌柜的已经从里面出来了。身后跟着比他年轻的一个华服青年,眉眼间同卫焱陇有几分相似。

  一看这人的面相,沈书便猜到该是与卫家沾着亲的人在管大都的这间铺子。那青年人相当客气,将沈书和纪逐鸢请到内院,好茶待客,问明原委。

  “这么多银子,你一趟也不好带走。这样。”卫家人思索片刻,拿出来的办法是,让沈书和纪逐鸢留下现住的地址,等需用的时候,卫家派车送过去。

  青年向外唤人,掌柜送上一口长二尺半,宽一尺半的黑木箱子,近前开箱。

  是码得整整齐齐的一箱银铤,青年人和颜悦色地说:“家里早有书信送来,这是家主的意思,给主簿在京备了点酒水银子。”

  这倒是沈书没想到的,他同纪逐鸢两手空空而来,装钱的箱子不大,却很沉。回到住处,林丕早已经在焦急等待,看到纪逐鸢带了口箱子,脸上先有喜色,只一瞬又沉下了脸。

  沈书示意纪逐鸢先进去,不等林丕开口,沈书解释道:“是酒水银子。”

  林丕双眉一扬,吁出一口长气,将小马扎拉在自己身边,拍了拍。

  沈书坐下同林丕说话:“还不知道赔多少,等有数了再说,商量好了,到时候直接送过去。”

  林丕嘴唇干得起皮,搓着手说:“也只好如此了,确定能拿出足够的钱来?”

  “是米商。”

  林丕了然,连连点头:“既是贤弟的朋友,我便不问了。”旋即林丕又想到一事,抬头盯着沈书看。

  这林丕才说了不问,此时一定很尴尬,沈书低头喝茶,本想不问,终于还是给了林丕一个台阶。

  林丕:“他要是米商,有没有法子弄来四万石粮?或许咱也不必花钱。”

  “他在江浙是米商,在大都不是。再说大都饥荒都闹了几年,谁铺子里还敢囤粮?”

  “也是咱江浙的?”林丕更犯嘀咕了,“是隆平的米商?”

  沈书打了个哈欠,以眼神询问林丕,要不然进屋再谈。沈书的房门虚掩着,林丕向里张望,看到纪逐鸢在铺床,忙摆手道:“不急,贤弟昨夜没睡好?”

  沈书苦笑摇头:“哪能睡得着?”

  林丕心有戚戚然地点了一下头,让沈书先去休息,等他睡醒起来再说也不迟。沈书索性大方地将其余需要与朝廷交办之事,吩咐给林丕先去。

  “需要印章的地方,等我睡起来再去办,有劳林兄了。”沈书朝林丕拱手,二人就此分别。

  这一觉沈书睡到天黑才起来,先揣上印章带纪逐鸢前去办粮,足足四万石粮的差距,无论谁来盘问,沈书俱是一句:路上遭了海贼。

  查问的官员身形微胖,从下巴到耳畔生一串浓密的络腮,怀疑地睨起眼,笔在册子上停下来,侧过头去同旁边一个像是回回的官员说话。

  林丕在旁边椅子里坐着,累了一整天,像一具坍塌下来的空皮囊,双目失神,捉起茶杯,嘴唇碰到杯口,旋即又放了下来,茶一口没喝,自己竟也没有察觉。

  如同沈书料想的,朝廷要求将四万石粮折算成白银,补齐后才能兑和籴款,至于给张士诚的赏赐还有没有,官员不提,沈书也识趣地没问。

  出来之后,沈书让林丕先走,便跟纪逐鸢各自骑马,取道城南的一间赌坊,穆华林要的东西,便在大都城中最大的这间赌坊里。已经接近亥时,两人骑着马在赌坊外盘桓了两圈。

  按照说好的,纪逐鸢进去打探情况,沈书牵着他二人的马,想在外面找个地方吃点东西。

  然而大都竟完全不比隆平府,开张的铺子不多,还都不是吃的。街上的气味不好闻,已经是五月开头,夜里比白天凉爽,不时有打马经过的蒙古士兵。道路中间空空荡荡,人们已经习惯在屋檐下就地一倒。

  沈书牵马避进一个巷子口,他的运气实属不错,直到纪逐鸢出来,也没碰上盘查。所谓盘查,抓奸细事小,借机索取钱财是真。

  纪逐鸢牵起缰绳,另一只手握住沈书的手,侧头问他:“走走?”xǐυmь.℃òm

  沈书正好也想看看大都到底是个什么样,他们住的馆驿远离城中心,而这赌坊四周甚是热闹。加上肚子饿了,沈书很想找个地方饱餐一顿。

  于是二人沿街随处漫步而行,走了没多久,沈书神色凝重起来。

  “没东西吃,都是一样的。”纪逐鸢道,“回去了?”

  “再走走。”沈书一边走,一边四处看,屋檐下多半都躺着人,这不比他们曾经走过的那些刚经受过劫掠的州县好到哪去,只是大都的富人多。一边是饿殍遍地,另一边却是朱门大户。高楼酒肆里丝竹管弦绵绵不绝,沈书和纪逐鸢行走在死人堆里,目之所及,遍是毫无光彩的一双双眼睛。

  渐渐的,他们行走的方向偏离了主街,两旁门户洒下的灯光微弱起来。寂静的街道旁总是靠坐着人,他们久久不动弹一下,不知道是活着还是死了。哪儿的空气都一样难闻,有些街道弥漫着浓重的异域香料气味,这样的街道上往往有雕饰精美的门楹。

  “希望这几日都不要下雨。”纪逐鸢道。

  “这个夏天最好都不要下大雨,否则……”话到一半,沈书没有再说下去,遥遥望见街道尽头有一簇明亮的火焰。空气热腾腾的,隐约看见火焰上架了一口大锅,锅里翻腾着热气,似乎在煮什么东西。

  走近之后,竟有数百人,围聚在正在修整的寺庙前的空地上。

  “走走走,谁让你们在这儿煮东西?亵渎神明,赶紧走。”寺内的僧人与打着赤膊的光脚汉拉扯起来。

  “这几日都在你寺内做工,饭也没一口吃,借庙里的灶房也不给用。这么夜了,难不成还有谁来进香?”掌勺的壮汉将胸朝前一挺。

  僧人畏惧地看了一眼他手里的大铁勺,勺子刚从大锅里拿出来,落在人身上必然要脱一层皮。

  那僧人恶狠狠地瞪他,却也拿他没办法,只好跑回寺庙,把门关上。

  “这吃的什么?”沈书凑过去往锅里看了一眼。

  “哟,谁家的小公子也要来讨饭吃?只怕你一口也吞不下去。滚开!”壮汉手里的大勺一挥,撞在纪逐鸢的剑鞘上,那壮汉脸色不好。

  “正好饿了,大哥能不能卖一碗给我?”沈书笑呵呵地说。

  “好啊,破钞咱不要,一两白银一碗。”

  不等他话音落地,沈书已经递出银子。

  那壮汉吃了个瘪,还要再说什么,旁边的人相劝,只好收下银子。围聚的人大多衣衫褴褛,一边从破碗里啜黑乎乎的东西,一边从碗沿抬头打量新来的两个傻子。

  “真要喝?”纪逐鸢和沈书一人端了一个破陶碗,纪逐鸢怀疑地皱眉看碗里的东西,漂浮的黑绿色絮状物不知道是什么。

  “他们都在吃,吃不死我。”沈书这话恰好被旁边的人听见,有人忍不住笑了,更有人觉得他有趣,出言调侃,“小少爷,咱们这些人什么没吃过?就是观音土也填过肚子,您要是没吃过苦,可别乱来。”

  沈书也不是没有分寸,这东西不知道是什么,但大家都在吃,应该是可以果腹,而且闻上去有点像鱼虾熬煮的汤羹。

  “这叫什么?”沈书尝了一口,汤里没放盐,却有一点淡淡的咸味。

  纪逐鸢看沈书喝了,皱眉看碗,正要下嘴时听见旁边的人说话的声音。

  “不知道是啥,前年冬天,有人从水潭里凿冰取出,熬成这神仙羹。现在穷人都指着这东西活命,原先还怕掘没了,结果这玩意会长得很,挖多少长多少。大家就给起了个土名儿,叫神仙草。常说是,拜佛拜观音,都不如这一碗神仙羹,神仙羹可以救人性命!”那人侧身凑过来,看了一眼纪逐鸢,不敢再接近,表情却仍是无赖,“嘿嘿,少爷尝一尝,快活赛神仙。”他吸溜了一下嘴边的涎水,低头呼哧呼哧地喝起碗里的“神仙羹”来。

  “别喝了。”纪逐鸢低声道。

  “还不错。”沈书看着纪逐鸢又喝了一口,使眼色让他也尝一下。

  纪逐鸢倒不怕自己吃坏肚子,喝第一口时,神色就变了,低头疑惑地皱眉看汤碗。

  “是不错吧?”沈书笑了起来,把一两银子买来的神仙羹喝得干干净净。

  作者有话要说:这个神仙草不是指现在所说的神仙草,是文中大都人因为这种东西可以吃还可以活命,起的土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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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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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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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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