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杨梅树林还是一片苍翠。
“等到成熟的时候,就像晚霞一样,漂亮得很。”林丕随手捡来一根树枝,从背篓里拔出柴刀,剔去木刺,作手杖撑住自己摇摇欲坠的身体,从山脚下爬上来,险些要他的老命。林丕自嘲地说:“说读书也未读过多少书,却有一身读书人的毛病,四体不勤,五谷不分。”
“还是分的。”沈书与林丕相视一笑。
与过去不同,蒙古人做皇帝以来,汉族地位大大下降,而汉人又多出儒生,读书人,一辈子总是想求个官做,不能免俗。朝廷免去儒生的苛捐杂税,却不肯多给录用的名额,蒙古人、色目人,都骑在汉人的头上。苦读书一场,也不过混个胥吏做。
郁郁不得志,难免就想纵情山水间,若只身一人,混迹在勾栏瓦肆,同戏子歌女为伍,虽说是放浪形骸,也多有自在。一生匆匆而过,转眼就是白发换了青丝,多少浮生大梦,俱留在戏台上了。
沈书年少时问父亲,为什么不去写戏。他爹爱看戏,也爱拣自己喜欢的本子,把沈书抱在膝头上,讲给他听。
那时爹怎么说的?
父亲似乎是说,要躲避人生中的苦痛,只需每日里黄汤半埕,一醉方休易,养家糊口难。在沈书的印象中,他爹娘从没吵过嘴,母亲的话总是很少,成日操劳,父亲只管他的书塾,学生放假时便带着沈书去钓鱼。
直到后来沈书与纪逐鸢相依为命,才明白那时家里根本算不上富裕,他领着乡民开荒种桑,下到山间矿场,走的路多了,见多了光腿的庄稼汉、穷困的渔民,竹筒一天也填不满的艄公,随着年纪渐长,沈书才开始思索,人来到这世上的一生,都是汲汲营营,为填饱肚子四处奔波。
也许这便是为何一待成年,都要忙着娶妻生子,也许有了子孙后代,人的想法也会不同。沈书越想越觉得,他读的是孔子,真正心悦诚服的却是老庄。
走遍了林丕的家业,回林家的祖宅时,沈书只觉得一声都要脱力了,进屋便倒在榻上不想起来。
纪逐鸢打来热水,坐在榻畔,脱了沈书的鞋,食指屈起抵着沈书的脚心。
“别,痒,哥,哥,我自己洗。”沈书话音未落,脚板心里一股难以形容的酥麻奇痒令他止不住在床上打了个滚,笑得眼角带泪,不住大叫,“纪逐鸢!”
“不闹了。”纪逐鸢板着脸,双手托在沈书的腋下,让他坐好,卷起沈书的裤腿,给他洗脚。
沈书脸上忍不住发红,纪逐鸢的手掌很大,轻而易举就能握住沈书一整只脚。
“我自己可以洗。”沈书不甘心地说。
纪逐鸢没理会他,擦干手之后,也解了鞋袜,脚伸在桶里,跟沈书一起泡脚。他们的脚叠在一起,沈书抿着唇,瞥一眼纪逐鸢。
“累了?”纪逐鸢问。
“嗯。”沈书已经很久没有想起小时候的事,今天这一趟,却让他不断想起父亲和母亲,心里沉甸甸的。
“先别睡,吃了晚饭再睡。”纪逐鸢抬手刮一下沈书的鼻子。
二人离得很近,也不知道谁先靠近谁,等沈书反应过来,纪逐鸢已在亲吻他的唇,沈书被他亲得浑身发软,止不住用手撕扯纪逐鸢穿得整整齐齐的武袍。纪逐鸢嘴角带着笑意,推开些许,抓过沈书的手,按在腰带上,双眉一扬,眼神隐有挑衅的意味。
翌日清晨,沈书在极度的饥饿中醒来,气呼呼地一脚踹醒纪逐鸢。
纪逐鸢双臂的力气很大,醒来也只是将沈书抱得更紧,哄他睡觉。
恰在这时,沈书肚子叫了起来,他本还有点不好意思,细一寻思,昨天晚上要不是纪逐鸢乱来,他能不吃晚饭就睡了吗?能这么早就饿醒吗?一时怒从心头起,闹得纪逐鸢只得起床去给他找吃的。
吃完饭,林丕的人过来传话,他今日出门,让沈书好好休息。
“终于不用到处走了。”沈书累得要死,原是兴致勃勃来嘉兴的,被林丕天天带着到处逛,只觉得脚都已经废了。林丕又与陈迪不同,他就是一张嘴好吃,没什么可玩的,无非就是四处游访古迹,跟着林丕出门玩,一天从日出到日落都在走路,简直令人抓狂。然则盛情难却,也不好一口回绝。
得空沈书也不能清闲,找人取了笔墨纸砚,信写好之后,着张隋出去送。
“嘉兴有办法传消息出去?”
“少主放心。”张隋一抱拳,走了出去。
这封信乃是送给刘斗,二月已经见底,方国珍的船还不见踪影,如果方国珍要毁约,还需早做打算。
“我看他也不敢。”纪逐鸢拿着一杆笔在手里把玩。
“就是在拖日子,我察看了林家的仓库,不会出什么问题,但还是尽早动身的好。”
“你想早点见到皇帝?”毛笔被挂回笔架上,让纪逐鸢的手指一勾,晃动不休。
沈书看一眼纪逐鸢。
这一眼当中纪逐鸢觉得捕捉到了什么,不等他看清,沈书又已经低下头,铺开另一张纸,开始写第二封信。
“这又是要给谁?”纪逐鸢的注意力落在了信纸上,看到开头,一哂,“那小子有媳妇就把兄弟都忘了,还惦记他干什么?”
第二封信是捎给朱文忠,告知他自己将要北上一趟,需要时日,待返回之后会联络他。这是为了防止朱文忠不知道自己不在隆平,有事要找他,被旁人截胡会惹出麻烦来。www.xiumb.com
“这不是人之常情吗?”沈书丝毫不在意,提笔写第三封信,是要送回隆平,安顿家里人,去往大都的行程比沈书意料中晚,但对黄老九的安排没有变,仍是要提前将他送回应天。套在第三封信内的,还有一封是给陈迪的信,这要让周戌五去安排,黄老九是先由陈迪接应,还是直接回应天,请他老人家自己定夺,高兴怎样便怎样。
“王妸呢?”
“什么王……”沈书的思绪还沉浸在信里,手上一顿,想起来家里头还有女人。
“你不怕我们走后,王妸会受牵连?”纪逐鸢抽出沈书手底下的信纸,替他封好,取走沈书手里的笔,就着未干透的墨,题写封套。
“我让人另给她找了地方住,我们走了她即刻便能搬走,她又不是什么重要的人,谁也不会留意到她是从我家里出去的。”沈书回过味来,皱眉审视纪逐鸢,“你又吃醋了?”
纪逐鸢不自在地挪开眼,将封好的信丢在沈书的手边,跳下桌子,一手按在沈书的椅背上,手上发力时,沈书连人带椅子都转向了他的方向。
“你想娶她吗?”
沈书脸色一变,几乎要发火,突然间却被纪逐鸢的眼神所触动。纪逐鸢是单眼皮,不笑时有些凶,眼前纪逐鸢脸上就没有半点笑意。
他很严肃。
这个问题纪逐鸢应该已经想了很久,他的嘴唇微微发抖,眼睑也是,下颌的线条绷得又紧又直。
“不想。”沈书认真地看着纪逐鸢,这样被纪逐鸢俯视,扑面而来的压迫感让沈书几乎有点难以动弹,然而他的感觉是安全的,就像无数个在外漂泊的日子,无论在江上还是在野地,纪逐鸢总是会脱下他的外袍作被盖,用他尚未长成的稚嫩躯体作护盾,执着而坚定地保护着沈书。
纪逐鸢抿了一下唇,像还有什么要问。而他的目光却突然移开,回避沈书的注视,松开椅背的同时,纪逐鸢双眼突然睁大。
沈书拈着纪逐鸢的下巴,令他垂头,无惧无畏地直视他。
“我这一辈子,都是你的。”沈书嗓音微微发颤,眼神却无半点犹豫,说出这句话时,他的心里反而踏实了,也明白了纪逐鸢时常会流露出的不安究竟是为什么。
“不、也不用现在就……”
“是早了点。”沈书看到纪逐鸢神色间的狼狈,贴近他的脸,微微张唇,吻在了纪逐鸢唇角那个尚未成形的无奈的笑容上。他摸到纪逐鸢的手,果不其然,纪逐鸢手心里有汗。面对千军万马也无所畏惧的纪逐鸢,竟会为这种小事紧张成这样。沈书心中想笑,知道现在不能笑,逼自己忍住。
“要是有合适的,我也会为你留意。”纪逐鸢已经不知道在说什么。
沈书环住了他的脖子,将纪逐鸢的头拉近到面前,鼓起勇气全力攻破他的唇关。
纪逐鸢的眼睛睁大了,分开双腿,几乎坐在了沈书的腿上,两股战战,唯恐他整个人坐上去会把沈书压着。
唇分时,沈书满脸通红,鬓角出汗,头发湿润发亮。
“我这样,别祸害人家姑娘了。”沈书话里有话,低头扫了一眼。
纪逐鸢早已有所察觉,反而尴尬了起来,他起身,握住沈书的肩,被沈书眼神中少见的热情所迷惑,喃喃道:“你真的、真的愿意?”
“愿意啊。”沈书笑了起来,拍拍纪逐鸢的腰,“答应你的,就是答应你的,兄长不相信我,那就等着看,我说过的,决不食言。”
纪逐鸢垂下头,抬手挠了一下耳朵,沈书一笑,他更窘迫了,匆匆丢下一句“我去泡点茶”,风一样卷出了门外。
沈书嗤了一声,扯出一张白纸,笑意从眉间眼角淡去。
“徒儿敬呈师父,嘉兴澉浦,驿站久已失修,湾道曲折,河中泥沙淤积严重,海船停泊艰难,而方国珍以河道枯竭为由,屡次推托……来信已经李维昌转呈,未知何日启程北上,料仍将在嘉兴盘桓月余,特为询问师父是否另有嘱托,见信望速复。”这一封信沈书封好之后,随手揣在了身上。
张隋来来去去跑了不知道多少趟,给穆华林的信,则由他亲自去送。
过了几天,纪逐鸢才发现张隋不在了,沈书一派坦然地告诉他,张隋被派回隆平照料家事,保护黄老先生离开隆平,再回嘉兴也不耽误什么事。
进入三月,天气回暖,林丕在家里住得都有点不想走了,奈何朝廷的文书经隆平转到嘉兴,周仁更附信一封,催促林丕尽快启运,将漕粮的事情办妥。
“这,哪是我能决定的?”林丕冷笑道,将周仁的信摔在桌上,眼神示意沈书拿去看。
周仁的措辞甚是严厉,责备林丕办事不力,信里只字不提沈书,林丕的怒气亦有一部分是为此,这不摆明了周仁在包庇沈书。明里沈书为正他为副,实则用的是林家的车船,林家的粮仓,到了嘉兴,林丕更款待周到,自认对沈书从无半点亏待。
这周仁一封信下来,倒显得林丕忙活这四个月是无功有过。
沈书赔着笑,附和道:“方国珍不发船,咱们不也得一直等?”
林丕气得说不出话来,许久,担忧道:“该不是想出尔反尔,咱们的船走内河,运到京城得七八月了,船上要是有个什么闪失……”
“林兄先不要急,你看那文书。”
林丕一边眉毛上扬,虚起眼睛,嘀咕道:“我看过了。”
“上边可没有催粮,只是让尽快启运。”
“你的意思是……”林丕眼珠一转,“我们隆平粮食是凑齐了的,这点朝廷知道?”
“事关主公的官声,京粮又关乎为主公请封的大事,周叔那么精明,早就奏报上去了。”沈书道,“真要是拖得太久,也不是我们隆平的罪责。”
林丕勉强点了一下头,叹道:“这都半年了,虽说蒙古人的死活不与我相干,大都的百姓却是无辜,我也想早点交差。”
沈书安抚了林丕几句,他却并不担心,刘斗已经复信,用不了几天,船就会在澉浦靠岸。唯一让沈书挂心的,是穆华林的回信还没有到,张隋也还没回来。如果方国珍的船先到,恐怕将与张隋错过。
就在三月底,大都再度传来一个让人难以接受的消息:搠思监擢为中书右丞相,太平被罢为太保,着他去守上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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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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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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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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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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