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件事在半月里化作飞花纸片送入京中,御天门外,驿马如飞。
刚过日中,君臣在殿内一道用饭后,静江路消息传来,皇帝闻听,匆匆离开正殿,之后便有做佛事的声音飘下大安阁。
众臣自长朝殿左右日精、月华门退出,各族官员无不满脸阴云密布。有人靠近过来,口中低呼“允中”,继而悄声,欲与这官员小声议论几句。
“此事不知。”如是敷衍数次,再无人靠近过来,到了自家的轿子前,太平弯腰坐进轿子里,袖手闭目。他感觉到轿子被平稳地抬起,从容地微有颠簸,下朝后总有这么一段路,令人昏昏欲睡。
回到家中,中书左丞相太平站在房中,由人伺候着以热水敷面,家里有个手艺专精的下人,为他净面二十年余,原本眉清目秀的少年郎,如今已是略有驼背的中年男子。
贺均被人叫进来时,正见到他的父亲坐在一把躺椅上,日光照出他松弛的皮肤,贺均分明察觉到,他的父亲已经不复年轻了。
太平的脸没刮完,贺均便在旁静静侍立。下人扶太平坐正,替他最后擦了一遍脸,将面脂以手掌温度化开,轻柔地按进太平干燥的皮肤纹理之中。
太平扬了扬手。
室内只余下父子二人。
太平双肩塌了下来,掀起皱褶深刻的眼皮,对儿子说:“静江路天塌地陷,可听说了?”
“一早便有人得了消息回来说,京中都在议论此事,陛下当年险些终身困在静江,偏偏是那里出事,难免人心不安。”贺均眉头深蹙,贺家人一脉相承的浓眉大眼,使得他们在蒙古人和色目人扎堆的大都不那么惹人注意。
“今上大为震动,已请帝师在大安阁诵经。想来又要对世祖裘带叩拜一番,寻求先祖庇佑。”太平沉思道,“鬼神之说,不足为信,然则僧道自不会如此说。”
贺均捧一盏茶给父亲,迟疑着开口:“红贼攻下山东,如今直逼帝都,各部司都有议论,或者可以迁到上都暂避之……”
茶盏杵在桌上发出砰地一声。
贺均如梦初醒,惶然跪倒在地,颤声道:“父亲。”
“京师不可让,陛下若移驾上都,只会令士气受损,上行下效,不战而降、不战而逃,还有什么胜算可言?”太平急促喘息,朝儿子递出一只手。
贺均忙握住父亲的手,以恭敬之态缓步起身。
“只能是一场胜仗,一场全面的胜利,才能令人主安心。”太平话声沉缓,之后不再说话,而是起身去书房。贺均便随他父亲入内,替他研墨,是日密信传出,接下去的几个月,太平的故交好友及受益于他的后生晚辈,俱在迁都一事上,与他站在一边。
是时穆华林在应天,接到探报后,立刻修书一封,交予暗门送回到大都,游说部分相熟的蒙古亲贵支持中书左丞相太平。
房中焚香气味浓郁,林凤将调好的药膏用薄薄的竹篾挑出,敷在陈旧的伤痕上。
穆华林皱了一下眉。
林凤唇畔一丝冷嘲,道:“要请狼王多多包涵,怎么样我也只是一介女流。”
“洪修杀我之心,我早就知道,他若有本事,就让他放马过来。你来找过我的事,我不会告诉他。”
林凤手指一颤,药膏抹到了脚踝上。
“至于卫焱陇,我会找个名医替他看看。你与洪修如何我不管,但既然暗门知道你来了应天,洪修就会知道。你若还要回去,就自己想好说辞。”穆华林沉声道,“我用不用你,不是由你决定。”
“狼王这是拒绝我了?”林凤猛然抬头。
穆华林一手按在门上,脚步略微一顿,并未回答她,就此扬长而去。
林凤紧紧咬住嘴唇,双眼通红,狠狠将药罐砸翻在地。
天气冷得要死,到山里头更没炭可烧,天黑之后,一行人总算找到猎户以备不时之需的茅屋。
沈书从来没住过这么不走心的茅屋,那猎户就不怕自己半夜住在这样的地方,风一吹人就要滚到山下去吗?
“哈哈哈哈,大概也没想到会有人雨天出来侦查吧?”朱文忠摘下弓箭,拿出酒囊喝了一口,递给沈书。
纪逐鸢接过去先喝了一口,用袖子擦了一下壶嘴,方给沈书。
朱文忠酒囊里都是烈酒,暖身用是最好。三个人出来,都听纪逐鸢的行事,山背后据半月前的消息,是个苗寨,囤了接近万人的苗军。只不知是不是跟杨完者一支,胡大海本只派纪逐鸢一个人出来,安民和屯粮都忙活得差不多了,沈书便说同他一起来。孰料朱文忠也想来,要是撇下他,回头不知道要被念叨多少次。
于是沈书就让朱文忠一起来,这一路许多地方都不能骑马,只能给马裹了蹄,牵着上来,以免打滑。
“马不行,得弄点矮脚马。”纪逐鸢坐在旁边,擦拭剑上的血迹。
朱文忠生火。
沈书见他把火堆顺利烧起来了,便说拿兔子出去剥皮。
“我去。”纪逐鸢正要起身。
沈书已抓着两只兔子的耳朵,到外面找流动的泉水冲洗了。
“放心吧。”朱文忠笑揶揄道,“连我都能自己生火了,沈书能行,从前是你拦着不让他做,你不在的时候,他还打过狼呢!”
沈书回来时,见纪逐鸢一脸的复杂神色,一手抓一只剥好的兔子给纪逐鸢看。
“你那什么表情,我处理得可干净了,等着瞧。”沈书嘿嘿一笑,食中二指从腰带缝的里衬中抠出几个纸包来,他只拿一个,余下的仍塞回去。打开是配好的香料。
“李垚叫我带了这个。”朱文忠从包袱里拿出个油纸包,竟是巴掌大的一块雪白膏体。
沈书拿过来闻了闻,眉毛一动。
“猪油?”
纪逐鸢:“……”
“哥你扎一个架子。”沈书使唤起纪逐鸢来相当顺手。
酒足饭饱后,沈书手脚温暖起来,对眼前的破茅屋稍微没有那么多怨念了,谁知睡到半夜,屋顶开始滴水。
纪逐鸢拿武袍把沈书裹在里头。
沈书担心雨会下大,纪逐鸢却因为两人都被武袍裹着,从外面看不到他俩的头,便开始亲吻沈书。
朱文忠睡得鼾声如雷。
每当朱文忠的鼾声减弱,沈书便一阵紧张,纪逐鸢只好抱住他,跟他说好话,哄上一会,主要是让自己平复下来。
那山崩海啸的感觉简直难以言喻,耳畔都是沈书强忍压抑的呼吸声,像是一把钩子,把纪逐鸢心中那头猛兽高高吊起。待得纪逐鸢放肆起来,沈书只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袍子里又闷又热,沈书只觉呼吸不畅,到底叫没叫他也不知道了,他觉得自己没叫。
天还没亮,朱文忠就起来了,一脸毛躁地坐在地上。不远处,青蒙蒙的晨光里,那两兄弟抱在一起,沈书蜷在纪逐鸢的脖颈里,只看得见有个人脑袋。
朱文忠一脸倦怠,骂骂咧咧地起来,出去找地方尿尿,并且发誓再也不跟这两兄弟一块出来。
这座隐蔽在山中的苗寨,跟杨完者的大部队毫无干系,乃是一群苗兵在山里结寨自保。邓愈与胡大海得了回报之后,商议一番,先是一场夜袭,居高临下正宜用火,但用火既杀人也损毁屋舍,索性派人潜入敌营,将苗军头子抓起来。
这么一来,不费一兵一卒,整个苗寨便被攻取下来。
早上还在打仗,晚上数千红巾军进入别人寨子。
沈书看到一笼毛色鲜亮的锦鸡,正在清点战利的陆霖便派人来说,把那两只鸡给他了。沈书想到家里的阿花,他也不是太想吃锦鸡,主要是觉得羽毛好看,本要拒绝,转念一想,收下来,拿回自己帐篷后,夜深后把笼子打开,让那两只锦鸡跑了。
纪逐鸢喝得醉醺醺地进来,一身浓烈酒气,靴子脱了一只,正在脱另外一只时,歪在榻畔呼呼大睡起来。
沈书哭笑不得,起来找水给他洗脸,正在洗时,纪逐鸢突然睁开了双眼,危险的气息直令沈书浑身汗毛也炸开。
“弟。”纪逐鸢齿间迸出一个字来。
“啊?”沈书慌乱地应了一声。
纪逐鸢勾过沈书的脖子,炽烈地吻了上来,翻身将他按在榻上,因为饮酒而发烫的脸不住在沈书脸上蹭。纪逐鸢亲吻沈书的额头、眉毛、鼻梁、下巴,就在沈书张嘴想说点什么时,纪逐鸢猛地堵住他的嘴。
那股热情犹如狂风卷地,令人不由得放肆沉沦。
山间清晨,百鸟出林,鸟翅接连不断的扑棱声让人无法安睡。沈书先起来,穿好衣服出去,不料帐门外有个人。
“陆霖?”沈书扯起衣襟,眉头微微一皱。昨夜纪逐鸢喝了苗寨的酒,醉得不省人事,两人都有点失了分寸,沈书不自觉抬手摸了摸脖子。
“叫你去吃早饭。”陆霖笑了起来。
“哎,马上去,我叫我哥起来。”沈书犹豫地站在帐门外,朝陆霖挥手,“你先回,我们就去。”
待纪逐鸢也起来后,两人去附近溪边洗脸,沈书在溪水中看见脖子上有个分明的牙印。沈书拿水搓了两下,这是洗不掉的,沈书早有经验,少说也得十天半个月才会完全消失。把衣襟往上提点儿,堪堪能遮掩住,沈书拧着眉想,陆霖来的时候,看没看见这块印子?
纪逐鸢过来之前,朱文忠曾再三提点,让他们兄弟俩注意些。
不过陆霖那人,帮过沈书许多忙,素日管粮草物资,还会特意给沈书留一点。应该没事。沈书洗了个冷水脸,起身路过纪逐鸢的身后,突然一念生。
纪逐鸢仿佛察觉到什么,刚要起来,冷不防屁股挨了一脚。
沈书哈哈大笑。
纪逐鸢从水里浮起来,溪水很浅,要不是脸朝下,他上半身也不会湿。纪逐鸢简直无语了,然而山间的清晨迷人,朝霞唤醒万物,淡淡雾霭之中,山水轮廓逐渐分明,宛如天地造化而生的神女一般婀娜。
纪逐鸢生不起气来,想把沈书也拖下来,又怕他会染上风寒,便作罢了。
“这什么?”沈书被纪逐鸢胸口鼓起的一块给吸引住了,正要掀开纪逐鸢的袍襟看时,纪逐鸢却大步往营地走,走到前面回身过来朝沈书招手,“快点,我还换衣服。”
沈书跟上去,心里却在想,那个形状看上去像一枚石头,纪逐鸢藏一枚石头在身上做什么?还明显不想让自己看。难道是纪逐鸢要送他什么东西?这才十月,生辰也还早,看上去也不像玉,是猫眼石吗?
沈书进入帐篷,纪逐鸢已换了一身衣服,他武袍穿得整齐,胸口看上去也很平,应该已经不在他身上了。沈书打量一眼两人的地铺,看不出端倪,便先跟纪逐鸢去吃早饭。
被纪逐鸢抓过一次的苗寨头领也在,脸上还残留着挨揍的痕迹。
然而看见纪逐鸢,头领不但不生气,反而站起来,眼睛一片精亮,指着纪逐鸢说什么。
寨子里会说汉话的人解释道:“头领还想同将军比试一场。”
纪逐鸢双眉一扬,嚣张至极,“我不同敌人比试,等他成了我的手下,给他机会偷师。”
那人去同苗寨头领说。
沈书接过不知道煮的什么糊糊递给纪逐鸢。
刘青说是用牛内脏煮的,粥看起来是黄绿色的,沈书试吃了一口,竟然还不错。
饭后有人来叫,沈书便跟着去给这伙苗人降兵编队,一连两天部队驻在山中,沈书隐隐有与世隔绝之感。在这宁静的山中,似乎饿殍与战火都离得很远,苗人擅长采集和射猎,耕作方式还很落后,但这片尚未遭到太大破坏的山林能喂饱他们的肚子。
返回寿昌之后,胡大海下令,将俘获的七千余人编入军户,苗人的部队仍由他们本来的首领负责。
这么一来,纪逐鸢反倒没有那投降的苗人级别高了,白天那人找到纪逐鸢练兵的地方,跟他正面打了三场。
“放心,都是你哥赢。”朱文忠安慰道,“不过胡帅再不给他请功升官,你哥恐怕要气死了。而且那个苗人开了头,你哥经常被人拦在路上要切磋,简直不胜其烦。”
“改天我去会会他。”沈书道。
“你哥虽然赢了,也赢得不轻松,他们苗兵的路子跟咱们不大一样。”朱文忠道,“兴头上,就是不服气那日被你哥偷袭,觉得如果不是自己睡着了一定不会栽在你哥手里。过几天就不会来找了。”
“我不跟他比打架。”
朱文忠询问地扬眉。
“算了,胜之不武。”沈书穿好鞋子,绑了裹巾,“确定什么时候启程回应天了没?”
“还没消息,下个月要是没信儿来,腊月初就走。早点回去松绑,到时候你把他们都叫出来。”
“谁们?”
“你那些哥哥们不是都要来我的手下?叫出来,吃两顿酒,跟我手下的人熟悉熟悉。”朱文忠有点困,懒得起来。
沈书自己出去,外面下雨,朱文忠难得大发慈悲,今天下午没有让士兵们冒雨拉练。李垚在外面,沈书问他拿来一顶斗笠,牵马出城去找纪逐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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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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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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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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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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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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