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片刻,穆华林也走了过来,毫无意外,他四下看了看,见有一处水井,水井旁一口大缸盛满了井水,便用葫芦瓢舀起半瓢来冲手,又示意纪逐鸢过来。
纪逐鸢迟疑片刻,也过去洗了手,冷得龇牙咧嘴。
穆华林笑了起来,没有发出声音。
“你要问我什么?”葫芦瓢落回到水缸里,水波层层荡开,水中的月亮也抖得稀碎。
“你为什么杀黄三?”
穆华林目不转睛地看着纪逐鸢。
那一瞬间,纪逐鸢忍不住后退了半步,他有些怕穆华林。不要说在咫尺之间,便是在百步以外,穆华林要杀他也是一眨眼的功夫。
对穆华林的畏惧,完全处于弱者对强者的天然臣服。纪逐鸢终究是太小了点,他甚至有点后悔单独出来找穆华林,可他就是很讨厌这人轻而易举便得到了沈书的信任。
不就是会说漂亮话吗?纪逐鸢心想,可他是个坏人,还是个来历不明的坏人。
“因为他手里有刀。”穆华林一条腿蹬在石台上,四方石台之中,一棵根深叶茂的大树参天蔽日,穆华林侧过脸来看纪逐鸢,“我杀他有我的道理,等你什么时候跟我说话不害怕,才有资格来问我。”
“我没害怕。”纪逐鸢硬着嗓子说。他如同一头幼狼,而穆华林,已然是一头成年雄狮。
穆华林笑了笑,伸手揉了一把纪逐鸢的脑袋。
纪逐鸢想躲,动作不够快,一脸不高兴,在穆华林松手之后,他立刻别过脸,冲在前面往屋里走。
走了没两步,纪逐鸢回过头来,意外地发现穆华林并未跟在他后面,而是蹲在石台上,静静地把北方的天空望着。
“你什么时候教我习武?”纪逐鸢问。
“过几日,不会太久。”穆华林没有多说,跳下石台,走进了屋子里。
翌日清晨,天刚亮时,就有人来叫起,一个屋子的人依然围在一起吃早饭。沈书慢吞吞地靠在纪逐鸢肩上,任凭他把自己拽过来推过去地穿戴,最后把他的布腰带一扎,险些把沈书勒断气。
沈书彻底清醒了,看见纪逐鸢正没头没脑在给他穿鞋,便弯下腰去自己来,他穿的也是草鞋,脚上磨出了好几个泡,还有些已经破了,睡着的时候不觉得疼。
“疼不疼?”纪逐鸢皱着眉头看沈书的脚,淡黄色的脓水流到指缝里,沈书脚背的皮肤从来不见光,白得如同一块脂膏,脚指头透出粉嫩的颜色。
那些水泡每次破了,便留下一块难看的疤,须得数日才能结痂。
沈书摇头,打了个哈欠,困得要死,眉毛拧着,他突然想起来一个事情。
纪逐鸢抬头看他,眼带询问,催促他下地:“走啊,不吃饭?”
沈书坐在床沿上,抓住他哥的袖子。
纪逐鸢不明所以,还是把耳朵贴过来,听见沈书小声问他:“蛋呢?”
“……”纪逐鸢直起身,一把拍在沈书的脑门上,没好气道,“没偷吃。”
沈书放心下来,赶紧穿鞋子出去。
院子里热闹得像赶集似的,每人手里端着一只大海碗,筷子上戳一张饼。
沈书坐在门槛上,等纪逐鸢去拿吃的,穆华林先过来了,沈书看了看他碗里的东西,毫无食欲。
“这什么?”沈书嘀咕道。
是一碗暗绿色的汤,人人都有一块烧饼,饼看着不错。
“每个人都只有一块饼。”穆华林说,埋头在腾腾的白气里喝了一口汤,抬起头恰迎上沈书亮晶晶的眼睛把他看着。
“好吃吗?”沈书既期待又怀疑地盯他的碗。
穆华林呼出一口白气,筷子在汤里搅合,筷子上沾的东西看着像腐烂的菜叶子。
这没法好吃。沈书想。
“还成,你哥拿吃的去了?”穆华林向人群围成一团的地方望去,见纪逐鸢还在排队,纪逐鸢也往这边看,还朝穆华林做了个警告的手势。
穆华林笑着往沈书的方向挪了挪,挨到他的身边。
纪逐鸢:“……”他嘴里不断说让让,试图往人群里挤,只是没人搭理他,煮汤的锅子不断腾起白气,空气里翻动着热浪,在这十一月中旬的寒天里,让人心生惬意。
“昨天你们去做什么了?”沈书问穆华林,他手凉,不住来回揉搓。
穆华林把碗递出来,让他捧着暖手。沈书肚子咕了一声。
“给你喝一口。”
“我有。”沈书皱着眉头看了一眼有些粘稠的暗绿色糊状物,强行移开眼,穆华林三两口便吃完一个饼,沈书把碗向他让了让。
穆华林表示待会再喝,回答他的问题:“去捕猎,射鸟,这个天儿,也猎不到什么东西。”
“今天还是一样?”沈书问。
“一样,到芦苇荡那面的浅滩去碰运气,野鸭子多,再不济看能不能掏点蛋。”
沈书心虚地移开眼睛,想到纪逐鸢的蛋。
“你呢?带你做什么去了?”穆华林的脸浸在金红色的晨曦里,神色显得愉悦柔和。
“瞎转悠。”
“光转?”
沈书没瞒着穆华林,只压低声音不让别的人听见。
“就你一个人?”穆华林问。
“不知道啊,就我一个是儒生。”沈书说,“我去问问,应该行,不然我肯定死。”
“也许就是问问你。”
沈书摇头:“我觉得不是。”要问在茶摊上也就他与舒原两人,沈书感觉得出来,舒原很照顾自己,如果舒原自己就能做主给他派事情,当场就派了。舒原只参加过乡试,年纪也不大,更谈不上做官的经验阅历,一上来便做百户长。高邮在秦时筑高台,置邮亭,由此得名。
两宋时扩建儒学学宫达一百八十间,又设立武学,创建淮海书院。
“他们是因为我是儒生才给我机会,但也要我有真才实学。舒原也说了,能者居之,现在周军的精锐是水军,但缺少用兵如神的谋士。”沈书想了想,说,“我怀疑今晚有行动,但估计动作很小,也许是清理高邮城附近的水寨屯山自卫队一类的组织。捎带着考验我。”m.χIùmЬ.CǒM
“有道理。”穆华林说,“下午完事我便回来,真的不能带,我也跟在你们后面。”
“真的?!”沈书喜出望外。
“嘘。”穆华林嘴唇飞快动了一下,垂眼望向不远处。
沈书也看见纪逐鸢过来了,穆华林拿过他的碗,有默契地不跟纪逐鸢说话,边走边喝碗里的汤,到水缸旁洗碗。
“说什么?”纪逐鸢把碗筷给沈书,拧着眉毛不高兴地说,“你别什么都跟他说。”
“你怎么进城就不认人了。他不是坏人。”
“那你跟着他。”
沈书不言语了,郁闷地喝了口汤,登时不可思议地瞪大眼睛,怀疑人生地低头看汤碗。黏黏糊糊的暗绿色的汤,是用咸菜和别的碎菜叶子一起熬的,颜色难看倒胃口的就是咸菜,喝起来别有开胃的风味儿。
“我说叫你跟他去。”纪逐鸢又说。
沈书敷衍他两句,就汤吃了半块饼下去,才放慢速度,打了个嗝,看纪逐鸢:“我就跟着你。”
纪逐鸢:“……”
“有本事你找个没人的地方把我扔了。”
纪逐鸢一路上拿这句话威胁沈书没有几百次也有几十次,动不动就要扔,结果把沈书带在身边也有一年多了。
“信不信我揍你?”纪逐鸢压着嗓子威胁沈书。
“信,信信信。”沈书连连点头,“哥你晚上早点回来。”
“干嘛?我待会把蛋带出去,中午我就吃了它们。”
沈书:“……”他为啥有这么幼稚一哥。
“我们屋有两个人昨晚跑了。”纪逐鸢饼啃得剩半块,突然想起来朝沈书说,“昨天去吐那两个,今天不在,我听见看管我们的士兵在说。”
“他们俩知道李伯的事。”
“可为什么要跑呢?”纪逐鸢道,“这两个人肯定有事。”
“跑了就跑了吧。”沈书满脑子都在想晚上的考题,把剩下的小半碗汤喝光,撑得肚子都圆了,饼实在吃不完,让纪逐鸢帮忙吃了。
各队同昨天一样,被带去做活的地方,太阳才刚刚升起,这一整日才是来真的,盐工要上盐场,打鱼的要去高邮湖各自结网打鱼。
送走纪逐鸢和穆华林后,沈书也没找到舒原,院子有士兵把守,不让乱走。沈书找人问了问,说可以带他去附近的书院。于是在一个士兵的看守下,沈书到离开住地不足百米的一间书院里翻了翻兵书,原只是要碰碰运气,想不到还真有。
而且除了沈书自己,看书的地方有十多个人,沈书进来,大家也只是略抬头看了他一眼,跟着又投入到自己手里的书卷上懒得搭理他。
书院里授课的地方都已改为藏书馆,馆内设有吃饭、喝水的地方,甚至还有住处。
沈书出去解手时,顺便看了看明伦堂,气度恢弘,地方宽敞明亮。
可惜的是现在只能空着,没人讲学。
“高邮真是块宝地。”
听见有人说话,沈书吓了一跳,回头看见一个穿淡褐色布袍,也是扎布带的年轻人在他身后,慨叹不已地望着明伦堂的匾额。
“李恕。”那人拱手,问沈书的姓名。
“你是昨日来的?”
两人就在明伦堂外面说了几句话,沈书这才得知,今夜不止要考他一个,这位李恕也是来这里抱佛脚的,他的百户长不是舒原,是一位老者,曾在衙门里做过书办。
沈书心想,看来判断没错,大周任用管理民籍的人员,尊儒学之士。只是眼下城里的读书人不多,连自己和李恕这等还没有参加过乡试的少年人竟也纳入预备人员。
李恕也略读过一些书,但比起沈书来,他体格强健许多,沈书身高才及他眉毛。
“要不咱们晚上一起。”李恕说。
“不行吧?”沈书犹豫道。
“可以,跟百户说就行,今晚行动的有好几支队伍,是要杀水贼,把前段时日被元军围困时被抢的粮和几箱子银钱给抢……”李恕意识到什么,改口道,“给取回来。”
“你怎么知道这么多?”这是别的院子漏题了吗?舒原怎么这么正直……
于是俩人一合计,沈书决定跟李恕一起干,当沈书说自己还有个哥,有个路上认识的大个子可以结伴,李恕高兴得险些从台阶上跳起来。
握着沈书的手连连称道有缘。
沈书连忙拽住他让他坐下,方才带沈书过来的士兵在跟别的士兵坐在地上掷骰子,沈书不想动静太大惊动他们,白耽误时间。
“到时候你来找我,地图你能看得懂吗?东南西北,没问题吧?”沈书不无担心地问。他知道有的人路痴,便是有地图也找不到地方。
恰好李恕不是。
“那行,那我们先回去,我给你画一张。”
藏书馆里到处都有纸笔,沈书画好以后,李恕一看,发现俩人住的地方就隔了一个院子,这下地图也用不上了。吃午饭前有人来问哪些人要留下吃饭,李恕马上大着嗓门说自己要留下来,他扭头问沈书要不要在这里用午饭。
“我没钱。”沈书脸色发红。
“两个,两个人,二等,要一个肉菜。”
到中午吃饭的时候,沈书才知道什么是一等、二等、末等。一等不仅有肉,还有鸭蛋,鱼虾。
二等有一个肉菜,就一点儿肉星子同青菜合炒。末等就是饭,同早上煮汤那种咸菜,黄绿色盖一层。
整个饭堂里大概有二十来个人吃饭,这时候沈书才发现,有些人在藏书馆没有交谈过,其实是认识的,吃饭时便坐在一起,边吃边闲谈。
“回院子里也没吃的吗?”沈书问李恕,这时他已经知道李恕进城三天了,也是元兵,最末的一等,但他身上还藏着一些钱。这才得知院子里也开火,但有时候人太少,就只有自己上街去吃,也得花钱。这两天李恕帮人写信攒了几个饭钱,而且进城之后,他就把当时参军带的自己的衣服找成衣铺子卖出去,如今穿的是统一发给投诚的人穿的布袍。
“啊,怪不得一来就量身。”沈书恍然大悟。
“对,我们穿的都是这种,布料是一样的,而且你看这里。”李恕把袖口翻出来给沈书看。
“有名字。”沈书看名字不是绣的,“洗几次就掉了吧?”
“不会,这洗不掉,我试过。可能是什么特别的染料,我也不太懂。”李恕性子活泼,话多,且没什么心机。
没一顿饭的功夫,李恕就连祖上八代做什么全都交代得干干净净,末了才问沈书家里做什么。
听完之后,他唏嘘不已:“反正我爹娘还活得好好的,等我做出一番大事来,就把他们接到高邮府来,好好儿过日子。”
“你要做什么大事?”
李恕看沈书笑的时候,有点愣神,舔了舔嘴皮,艳羡地说:“你爹妈怎么把你生这么好的?换别人我绝对不说。”他压低声音,一条胳膊勾过沈书的肩膀。
沈书不大自在,感到李恕潮热的呼吸贴近他的耳朵,李恕也在变声,听着像一只公鸭子。
“做官,做大官。”
沈书:“……”他不留痕迹地扒开李恕的手,随口道,“谁还不想做大官了?”
“元廷的官我做不成,硬考肯定考不上,我爹考了一辈子都没考上,中途又停了几年。稍微有点风吹草动,咱们这种人在朝廷里是最受气的,算了。我看诚王挺好,我跟百户打听过,他用人才不管你多大年纪,考乡试没有。”李恕一只手指点了点太阳穴,朝沈书说,“只要这里够用,或者有一技之长。出力气我不干,好歹我在家里也让人叫一声少爷,总不成越混越差了去。”
说起来李恕参军完全是被逼的,他爹想塞银子,负责征兵的长官恰好跟他爹有过节,这下有钱也塞不进去。
李恕说他离家那日是头也不回,大义凛然,怀揣一腔闯天涯的壮志豪情。沈书看他红着眼圈,没戳穿他。
这番沈书便对晚上的考题心里有了数,午饭后有的放矢地去找州志,藏书馆没有孙子可翻,倒有几位声名显赫的学士留下的笔记。其中有些沈书听爹提过,拿来一翻,不禁惊叹。
人外有人,山外有山。
最让沈书惊喜的是,他翻到孙莘老的春秋经解,当中一册,虽然只是散卷,却也很难得了。翻开之后,沈书就完全把自己是来翻兵书的事儿给抛在了脑后。
窗外天色不知道什么时候变得阴蒙蒙的,其间沈书抬头看了一眼,是下雨,便没当回事。直至李恕来叫,才发觉天已经黑了。
“你怎么看这个……”李恕翻了一下封皮,“下雨,怕是不好弄了。”
天气潮湿,则意味着火攻恐怕没法。
“没事儿。”沈书嘴上说没事,心里抖得不行。原也是打算火攻,他看了看周围的几个寨子,如果从一侧放火,则可以于另一侧包抄合围。
“晚上我来叫你。”李恕住的院落离巷子口更近,沈书哦了一声,心里很没底,有些心不在焉。
才走没两步,听见李恕叫他名字,沈书连忙站住,李恕跑到他跟前,拿了个布包给他。
沈书身后的士兵刚一出声,李恕便给了他几个铜钱,朝他解释,这是他刚认的小兄弟,照他家乡风俗,要给个见面礼,让那士兵通融。看管沈书的士兵便没说什么。
“回去再看。”李恕压低了声音,他鼻子生得又大又扁,眼光倒晶亮,此刻鼻子上泛着一层淡淡油光,脸上也沾着细细的雨珠,不再多说,边往门里跑,边朝着身后扬手示意沈书回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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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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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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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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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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