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景不长,这天晚上,铃子生意不太好,都快收摊了,才卖了两单,利润还不到一百块,她愁眉不展又百无聊赖,旁边摆摊的郑刚生意也不好,一晚上没开张,两个人开始聊天解闷。
“这两天的生意不太好,要是一直这样,恐怕连饭也吃不上了。”铃子唉声叹气的。
“是啊,你好歹还开了两张,我都没开张呢,他们跟我说步行街那边有早市,我是没有时间出早市了,因为我还要上班,你没有什么事可以去啊。”郑刚说。
“还有早市?”铃子第一次听说。
“你不知道?我倒是早就知道,因为我妈有时候去早市买新鲜蔬菜,比菜市场的还便宜,都是进城的老农早晨现摘的青菜,物美价廉。”郑刚笑。
“可是我也不能去卖菜呀。”铃子误会了郑刚的意思。
“我最近才听说,早上除了卖菜的,还有卖衣服的,规定是五六点钟出摊,七点半之前必须收摊。”
“是吗?那有费用吗?”铃子一听来了精神。
“当然有了,和夜市一样,咱们这样的小摊位一天两块钱。”
“那还行,明天早上我去试试,反正闲着也是闲着。”铃子有些跃跃欲试了。
“等我孩子上了幼儿园就好了,我媳妇也可以去早市,到时候你们搭伴。”郑刚看着铃子,一家四口只有他一个人工作赚钱,还有一屁股外债,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好啊,嫂子早就说过想跟我搭伴呢。”铃子笑,郑刚经常下了班直接过来出摊,他媳妇有时候过来给他送饭,和铃子聊过几次天。
“唉,我媳妇跟我结婚好几年了,没过几天好日子,光跟着我吃苦了。”郑刚感慨。
“嫂子对你感情可深了,跟她聊天就知道,她是典型的贤妻良母,郑哥你以后可得对嫂子好点。”铃子笑。
聊着天不知不觉夜就深了,身边已经没有几个人了,郑刚提议收摊回家,铃子没再卖东西出去,郑刚也没开张,两个人叹息了半天,铃子决定明天早早的去早市出摊。
因为没有去早市出过摊,也不知道那边的顾客喜欢什么风格,铃子回到住处整理了手头的库存,决定明天多带些便宜的小衫和薄外套,先试试水,早市结束后就去批发市场。
天气不冷不热的舒服极了,铃子却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心里热热的有些烦躁,她也不知道这种感觉是怎么回事,隐隐有些不安。
好像是睡着了但却又懵懵懂懂的,铃子恍惚间穿行在山林里,周围浓雾弥漫,看不清前方的道路,她心里有些迷茫,又有些害怕,她不断的用手拨开前方的树枝和杂草,跌跌撞撞地向前走去。
突然间有一只温暖的手握住了她,那是一只男人的手,温润细腻,铃子却怎么也看不清他的脸,那人拉着她笃定的朝前走去,铃子心里一下子安定了,她放心大胆的大踏步的跟着朝前走。
突然,那人一脚踏空从高处坠了下去,铃子没有提防,紧握的那只手将她也拽了下去!
铃子满头大汗的从失重的心悸中醒来,她喘着粗气坐了起来,缓了半天感觉身体才能活动,刚才整个人都是僵的。
打开台灯,摸到手机看了看时间,刚刚凌晨五点,郑刚说过早市五点半就开始,和夜市一样也是有习惯性占位置的,去晚了就怕是边边角角也没有了。
铃子一翻身坐了起来,将车库门打开,原来外面已经蒙蒙亮了,她从水桶里舀了一点水开始洗漱,又跑到小区的公厕里上了厕所,看看时间已经过去了二十分钟,赶紧带了一杯水骑上三轮车赶往步行街。
到达步行街的时候五点四十,来出摊的人已经不少了,铃子赶紧找了一个角落将货架支了起来,并且开始挂衣服。
“姑娘,你怎么在这里出摊呢?到前面去多好,那边人多。”一个慈眉善目满头白发的老太太说,她拉着一个空的简易小推车,应该是来买东西的。
“奶奶我是第一次过来,我怕那边的好位置都是人家的,还不如先找一个角落安上摊子,万一被别人赶走,恐怕连这个地方也没有了。”
“傻孩子,我常年逛早市,虽然不是卖东西的,但这里的规矩我还是懂一点的,告诉你,你可以去那边那个大树下面,那个地方有树荫,有些人嫌光线不好,所以常出摊的人都不在那里出,其实现在天气暖和了六点多太阳就出来了,那地方挺好。”
“谢谢奶奶。”铃子心里一阵惊喜,赶紧把货架放在三轮车上推了过去。
六点钟,早市正式开始,和夜市相比,早市上人更多,大部分都是老年人,刚才那个奶奶说过,年轻人都喜欢睡懒觉,逛早市的大部分都是中老年人。
铃子半个小时卖了三件小衫,因为自己卖的都是年轻人的衣服,所以一般都是家长给孩子买的,而大部分的家长害怕孩子不穿早市上的衣服,根本连看也不看。
刚才的老奶奶拉着小车过来了,小车上放着捆青菜,还有两样水果。
“小姑娘,你应该进点我们老年人穿的衣服,尽量便宜些,老人都会过,舍不得买贵的,只要花样好看面料无所谓。”老奶奶慈祥的笑。
“好的奶奶,我记住了,那您喜欢什么样的花样啊?我一会儿就去进货,明天您再来,包您满意!”铃子笑得很甜,看到这样的奶奶她就心里软软的,和她们说话特别耐心,不像有的年轻人看见老年人啰嗦就心烦。
“我前天看到楼上的老彭太太,她姑娘在批发市场给买了一件大花的长袖薄外套,我老喜欢了,可惜批发市场太远了,我的孩子也没时间……对了,她穿的是绿色,我喜欢红色。”
“记住了奶奶,明天您一定要再来呀。”铃子笑着挥手,老奶奶拉着小推车走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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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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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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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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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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