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外里三层外三层地围着顾客和别的经营户,没有一个人出手相劝,就连杨警官也没有露面。
耳边是黄阿英她们冷嘲热讽的声音,“我早就说了吧,小小年纪自己开店一看钱就不是正路上来的,呸!下贱!”
“人家正室打上门来了,真没看出来,铃子清清秀秀的居然是这种人,啧啧!”
“唉,这年头笑贫不笑娼,只要能挣到钱,脸皮不要的哦!”人群中一阵哄笑。
小娟想必也在人群之外偷偷的看着吧,但她不会过来搀扶自己的,因为她说过,她的父亲就是出轨离婚的,小娟最恨小三了。
阿彩呢?阿彩什么时候跑掉的?铃子茫然看了一眼四周,电脑砸坏了,桌子也砸坏了,货架全部都推倒了,衣服像烂布一样踩在地上。
那两个妇女将桌子里的钱全部都拿了出来,装在一个袋子里拎走了,其中一个还恶狠狠的说,“这都是胡家的钱,一分钱都不要给她留,这个小娼妇!”
铃子抹了一把脸上的泪水,冷静地站了起来,从柜子的角落里摸到了自己的包包,有什么可怕的呢?脸已经丢尽了,这不是咎由自取吗?
被打的时候,她一声没吭,既没有求饶也没有哭叫,就算没有别人打她,她都想好好的打自己一顿,自欺欺人已经很久了,现在好了,彻底清醒了。
好在胡太太也算是个讲道理的人,打归打并没有羞辱她,没有让人撕坏她的衣服,让她没法见人,新闻里不是常有这种镜头吗?铃子挨打的时候心里是做了准备的。
“贱丫头,不管你是真的是上当受骗,还是贪图我家老胡的钱财,都别让我在这个城里再看见你第二次,记住了吗?”这是胡太太临走前抛下的一句话。
“现在这些老板也不知道怎么想的,有这么漂亮高贵的太太,还在外面包小的,啧啧。”
“这你就不懂了,吃惯了满汉全席,吃点小青菜小酱菜什么的,也是蛮新鲜的哦。”
人群中又是一片哄笑,“别看了,走了走了,小心这小丫头有什么勾魂大法,把你的魂也勾了去!”
可是仍有一部分人还没有走,可能是要看看铃子最后的狼狈吧,说不定能看到她娇滴滴的给大老板打电话哭诉,那场面比刚才还要好看吧。
铃子环视了一下狼藉一片的店铺,这都是自己的心血啊,罢了,现在都不重要了,也许这一切本来就不应该属于自己。
铃子一瘸一拐的推开围观的人群,默默地朝家里走去,这世界就是这么可笑,前一秒还以为自己拥有了全世界,后一秒就一无所有崩塌为尘埃了。
她本能的想打电话给胡劲,质问他为什么骗的自己好惨,可转念一想,质问又有什么用呢?除了自取其辱,可能等到的只是他新的谎言而已,更何况铃子想起自己的手机早就被他们摔碎了,不就是为了防止她给胡劲通风报信吗?
她现在想做的就是扑到宋超莲怀里大哭一场,哭自己瞎了眼睛轻信了这个男人,哭自己优柔寡断没有早点看清他的真面目,更是哭自己没有听姐姐的话,一味的逃避以为就能侥幸逃过和她一样的命运。
算了,姐姐身体不好,何必给她增加烦恼呢,万一张正阳气不过想为她出头,再闹出人命来,岂不是又连累了姐姐一家人?
街上零星还有人走着,都是欢天喜地你侬我侬,女孩子挽在男孩子臂弯里,一路撒着娇,慢声细语笑声不断,好像全世界只有铃子一个人,迎着风低着头,眼泪一串一串掉在地上。
就这样哭着回到家,进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洗了澡,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这幸亏还是铃子拼命的护着头和脸,不然还指不定是什么模样。
幸好也不是什么美女,没破相就是万幸了,铃子嘲弄地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笑了一下,下一秒便不知道牵扯到哪里,痛的呲牙咧嘴。
简单的收拾了几件衣服装进了箱子里,也许是天意吧,前几天刚刚逛街买了一件羽绒服,还算厚实,走的时候可以穿上。
铃子坐在床边开始发呆,能去哪里呢?谁也不认识,哪里也没有去过,家是回不去了,她也不能回去,出来不过短短半年时间,她知道回去的后果是什么。
银行的户头上钱不多了,交完房租只剩下几千块钱,前两天胡劲帮她找回了两万块钱,铃子去市场管理中心拿钱的时候,那个陈总对她挤眉弄眼的,还说是看在胡总的面上,弄得铃子一度很尴尬。
现在好了,两不相欠,砸烂的店还是属于胡劲的,房租已经帮他交好了,想必很快会转让出去吧,自己对他又算是什么呢?铃子摇了摇头,梦该醒了。
再也没有留恋了,铃子穿上那件羽绒服,感觉身上暖和了不少,她关上灯拉着箱子,头也不回地下了楼。
此时已接近午夜,路上已经看不到行人了,铃子一个人拖着箱子慢慢走着,路上一个的士也看不到,难道就这样走到火车站去吗?
到了火车站要买去哪里的票呢?铃子并不是怕胡太太的威胁,即便是留在这个城市里,再找一个没人认识的地方打工,恐怕也不会有什么危险,她就是想强迫自己和过去彻底做个了断,只有离开这里才能做到。
“那些在集上摆摊的人都是从哪里弄来的货物啊?”耳畔传来自己儿时的稚嫩声音。
“都是从凤凰城批发市场批来的,那里是全国最大的批发市场之一,听说好大好大,奶奶也没去过。”这是奶奶的回答。
“长大了我也去摆摊卖东西,我也要去凤凰城进货,我要成为大老板!”那个叫铃子的少女一本正经的喊道。
“回去,回到故乡去!”有个声音在她心底呼喊着,“回凤凰城吧!那里毕竟是自己从小梦寐以求能去生活的地方,那是自己的故乡啊!”铃子做了决定,恰巧一辆的士驶来,铃子伸手拦住了它,朝火车站方向疾驰而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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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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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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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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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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