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现在还记得在楼梯上遇见你的时候,你整个人都在闪闪发亮,新烫的头发漂亮极了,让我羡慕的要死!”刘丽丽觉得那一幕就在眼前,她记得太清楚了。
“对,我只告诉你,我去凤凰城了!”铃子笑着滚到了一边,“那一天对我来说太难忘了,我从来没有这么开心过,我是想告诉你一切来着,结果我妈跟着上来了,把我揪回了家。”
“对对!我担心你妈会揍你,还在你家门外站了好久呢。”
“结果她并没有揍我,甚至有些发愣,说了一句女大不中留就没再理我。”铃子笑了笑。
“我知道了!你是不是跟那个人走的?赶紧告诉我!你是不是和他恋爱了?”刘丽丽急的晃铃子,“那个人不是你老公吧?是不是他?”
“不是。”铃子笑,“你难道不困的吗?都半夜十二点多了,我们没吃晚饭一直在聊天,你没发现吗?”
“是吗?没吃晚饭?好像是这么回事啊,走!下楼我请你吃宵夜,就在这附近有家很好的烧烤摊,我们还可以喝一杯!”
刘丽丽兴冲冲的拉着铃子下了楼,在这条街的拐角果然有一家小小的烧烤店,望过去烟雾缭绕,烤肉的香味远远飘了过来。
“小桶扎啤,一斤羊肉串外加十串鸡心十串鸡胗,半打生蚝,烤茄子烤韭菜烤鸡爪各来一点!”
“刘丽丽你疯了吗?咱们俩吃不完的。”铃子赶紧阻拦。
“我很饿,今晚我们一醉方休!”刘丽丽兴致勃勃,“你知道吗?这些年我都没有喝醉过,因为没有人陪我喝!”
“好好,今晚我陪你。”铃子找了两个杯子用茶壶的热水烫过,又将餐具拆开摆在了刘丽丽面前。
“来,为了我们的重逢干杯!”刘丽丽将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随即又满上。
“慢慢喝,我们的烤肉还没上来呢。”铃子怕她很快醉了,自己可扛不动她。
“刘丽丽你跟以前也不一样了,以前你多老实听话呀,现在变豪放了。”铃子笑。
“你才豪放呢!你十八岁的时候就豪放了,而我一直不知道,我一直循规蹈矩,你知道吗?我都快憋死了!”刘丽丽将杯子里的酒又一次送进了嘴里。
“怎么会呢?你从小就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学习好性格也好,我一直觉得你是天之骄女,常常幻想如果我也像你一样就好了。”铃子举起杯子碰了碰刘丽丽的,慢慢地喝了下去。
“天之骄女?呵呵呵,”刘丽丽兀自笑了起来,“你是没尝过被父母的爱逼疯的感觉,就是那种什么都为了你好,什么都为了你计划好了,你不可以偏离轨道的那种人生,我他妈过得够够的!”刘丽丽突然情绪激动,声音也提高了八度。
旁边桌上的人被吓了一跳,纷纷往这边看过来,随即又哈哈一笑又将头转了回去,半夜喝多了说醉话的,他们司空见惯了。
“可我当年是多么羡慕这种带着压力的爱啊,我常常想要是把我换成你,这种幸福的日子,过上一天也是美美的。”铃子又喝了一杯,喃喃自语道。
“每个人都是生在福中不知福,永远没有满足的时候……”刘丽丽已经不知道喝了几杯,肉串也吃了大半,开始傻笑。
“喝的差不多了,我已经饱了,我们回去吧,趁你还没有醉倒,不然我可扶不动你。”铃子看了看已经见了底的啤酒桶,将刘丽丽拽了起来。
“好!我们回去彻夜长谈,一直到天亮!”刘丽丽走路有些歪斜,好在神智还算清醒,铃子一路扶着她,好歹顺利回到了房间。
已经凌晨两点了,刘丽丽倒在床上便响起了鼾声,铃子用凉水洗了洗脸,脸上的热度退下去了,脑子也跟着清醒起来。
看来今天要断更了,存稿昨天就用光了,铃子盯着手机发呆,一点睡意也没有,思绪又飘回了那个冬天。
铃子在羽绒服袋子里发现了一张名片,上面写着:瑞安商贸胡劲,后面是一串数字,铃子知道那是手机号,她看到刘丽丽的爸爸有一个手机,成天粘在耳朵上打电话。
在手提袋最下面,铃子发现了一百块钱,很显然,那是铃子给胡劲的衣服钱,他不知道什么时候悄悄的放进了袋子里。
这个胡劲人真好,发廊老板娘说他是大老板,还说他根本不是来进货的,而是来送货的,胡劲是南方人,每年他都要亲自来凤凰城几次,把南方的货带过来,再把北方的货带回去。
老板娘还说胡劲家世代经商,经验老道的很,经常亲自跑到凤凰城来挑选南下的货品,人又长得温文尔雅,完全不像一个奸商,这个是老板娘的原话。
说不定这个羽绒服就是他带来的,根本不是他要进货,南方进什么羽绒服?铃子拍拍脑袋觉得自己很傻。
铃子把名片好好的收藏起来,她怕这张小纸片丢了,还专门找个本子把电话号码抄了下来,以防不测。
仿佛有了什么力量撑腰一般,铃子整个人都变了,当她画了淡妆穿着白羽绒服去上班的时候,火车站上的几个小青年都看呆了。
“我去!这小黄毛丫头开窍了啊,一打扮还真挺好看。”
“怎么?你动心思了?”
“好是好,我一想到被老齐那个老家伙沾过了,我就有点犯膈应……”
铃子听了这些议论,也只是冷笑,这些混蛋好像自己能跟他们沾上关系似的,简直滑稽。
至于老齐和石老五,铃子连看都懒得看他们一眼,每天上班下班都昂首挺胸的,像只身形矫捷的小鹿,一眨眼便将背影留给了他们。
大年初一不用上班,小小的县城反正也没有几个人出门,候车室的小超市暂时关闭,铃子一大早给奶奶拜了年,人便不见了,气得季学英起来直骂养了个孽畜,眼里完全没有父母。
铃子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准备好了硬币,来到县城中心的公用电话亭,犹豫了一会儿,最后她咬了咬好看的嘴唇,下了决心似的给胡劲打了电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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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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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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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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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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