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嘶——”李小蕙疼得倒吸一口凉气,那女子的手劲儿还真大,李小蕙只觉得头皮剧痛,不知道已经有多少根头发被那女子拽了下来,同时,那女子也松开了李小蕙的头发,开始用力抓她的手,而且又开始卡她的喉咙。
再慢,她的小命可就要交代在这里了!
与此同时,李小蕙的手也抓住了那个小药包,来不及拆开,李小蕙抓住药包就往空中一撒,慕云峰说过,这药包里的药粉,只要有一点点被人闻到,那人就会神志昏迷一两个时辰,如果被人吃下去,那么昏迷的时间会长达十几个时辰。
那女子仍旧发狠地抓着李小蕙的手,卡着她的脖子,只是那力气却在减弱,不过一会儿,那女子就没了动静,手虽然放在李小蕙的脖子上,却再也没有用力掐。
李小蕙深深呼了一口气,用力将那女子的身体推开,喘了口气站起来。好在她用手挡着眼睛和脸,所以那女子虽然抓的狠,不过伤口大都在李小蕙的手背上和脖子上,脸上倒是没有多少,总算没破相。
李小蕙生怕迷药的分量不够,那女子什么时候又醒过来发疯,从地板上收拾起一些散落的药末,掰开那女子的嘴硬塞了进去,这才长舒一口气。
这女人真是疯了,难道是因为被关在这里太久,才疯掉的?
李小蕙看了看四周黑乎乎的环境,一年四季不见天日,而且还不可以见人,听不到声音也说不出话,不疯也差不多了。
她收拾收拾自己的衣服,衣襟衣袖早已经被那女子撕破了,她叹了口气,看了看四周,从屋子另一角的架子上取走了那女子的一件外套披在外面。
接下来,就是等待,等到她可以推门出去的那一刻。
这静静等待的时间,对于李小蕙来说也是难熬的。在这样不见天日的屋子里,面对着一个昏迷的女子,李小蕙心中转过了无数的念头。
如果对方爽约食言,她就真的出不去了;如果那女子醒来,是不是还会像之前那样,疯了一样要杀了她?如果白玉扳指并没有那么大的号召力,她出去之后又要如何?
一切的一切,在这死一样沉寂的环境中,所有的怀疑都被循环着在李小蕙脑中放大,直到她承受不了,感觉恐怖的时候。
李小蕙觉得自己的心脏砰砰地跳着,她几乎将自己的全部都压上了,甚至都没有给自己留一条后路,如果这条路断了,她就会掉入深谷,想要再爬出来就难于上青天。李小蕙甚至已经开始暗暗地祷告,“佛祖啊,虽然我平时不怎么信你,临到关键时刻才来抱佛脚,不过看在我这么倒霉的份儿上,你还是帮帮我吧,以后我一定天天烧香。”
没有表,也几乎看不到什么光,李小蕙无从判断时间,她觉得似乎只过去了几个小时,却又像是过去了几天,她感觉不到饿,世间的一切似乎都在离她远去,李小蕙现在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听觉上,她希望听到哪怕一丝半点的动静,可是依然悄无声息。
是时间不够么?要耐心!一定要耐心!
李小蕙无数次地这样对自己说,却一次又一次地在怀疑,她几乎要将所有的人都怀疑了一遍。直到她听到整齐的脚步声,直到她听到那扇门发出令人牙酸的声音,被缓缓推开的时候。
李小蕙抬起头,倾泻而下的阳光让她的眼睛有些受不了,她眯缝起眼睛努力地看着,在那让人倍感温暖的阳光中,站着一名男子,阳光洒在他的身上,让他光彩熠熠,宛若从天而降的天神一般高大威武。
李小蕙等到自己的眼睛渐渐适应了光线,才慢慢睁开眼睛,看着站在她面前的那个男子,那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他身材高大,长得却很儒雅俊秀,下巴上三缕胡须,平添几分飘逸。
那男子也看着她,或者准确地说,那男子是在看她的手。
李小蕙抬起手,她手指上的那枚扳指,此刻也像是感受到了阳光一般,散发着比平时更加柔和剔透的光芒,明明是白玉的扳指,此刻倒有些像是钻石的饰品。
那男子在她面前跪下了,跪下,然后慢慢地卷起袖管,在他的胳膊上赫然便有那个与慕云峰胳膊上一模一样的印记。
这印记,李小蕙在江九的胳膊上也见到过。
李小蕙当初还很疑惑,当年江九和慕云峰也不过就是十几岁的年龄,太子怎么可能会召集这么一群年纪轻轻的人来当心腹,来密谋如此大事?后来江九和慕云峰解释给她听,那印记不是死的,而是活的,也就是说,那印记是可以在不同的人身上转移的,只要二人血统接近,就只许割破胳膊上一点点的皮肉,流出血来,然后贴上前者胳膊上的那个印记,印记就会自动转移。
那虫子是活着的,如果寄宿者已死,印记却没有被转移,传说厄运就会降临。
他们的父亲年事已高,或者早已经故去,所以他们的身上才会有那个东西。
这故事是越说越恐怖了,李小蕙可以相信有蛊虫的存在,却无法相信这种说法。在她看来,这种说法是编出来吓唬人的,以便获得世世代代的衷心。不过这种方法用来骗更加相信鬼神一说的古人,再合适不过了。
那男子露出胳膊上的印记之后,一言不发,起身站在李小蕙的身旁。
李小蕙深深吸了一口气,迈出这一步,以后的她就要和从前的她告别。从今而后,她要恢复从前的身份,她是郡主,而且总有一天,她要成为公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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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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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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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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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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