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当时永泰郡主难产死了,这枚扳指随着她一起被掩埋,一切不都白费了么?
也许是因为局势紧迫,实在找不到合适的人选,仓促间又没办法将扳指送出去,所以只能给了自己的妹妹?
而她的疑惑,慕云峰也无法给出满意的解释。慕云峰只能告诉李小蕙,李重润得到这枚扳指的时间也不过只有短短地三年,其实在李重润之前,章怀太子死后,这枚白玉扳指是消失过很长一段时间的,没人知道其下落,直到有人发现李重润戴着这枚白玉扳指。
可是李重润做主人的时候,从未做过任何事情,李重润只是简单地将几个主要的人找出来,然后告诉他们一切依旧如常。所以慕云峰也乐得逍遥,玩世不恭的他反倒是没有将这当作自己人生中最重要的任务,他离开长安随心所欲地过了好久,直到李重润死去,直到他见到李小蕙戴着扳指出现在他面前。
李小蕙忽然觉得套在自己手指上的那枚玉润滑光洁的扳指变成了一只虫子,正越来越紧地箍着她的手指,甚至是要钻进她的身体里。
李小蕙急忙将扳指从自己手上取下来,却又不知道放在哪里合适。她心中后悔不已,早知如此,当初就干脆让人偷走了好,省的如今心烦。可是若真的被人偷走了,如今她中了毒,怕也就没得救了吧?
命运总是充满着各种各样的巧合和不得已。
她的命运,从一开始就紧紧与永泰郡主相连了,那个死去的女子,她的怨她的恨,都留在这具身体里。还有她的身份她的地位,这些,都是李小蕙无论如何都避不过的东西。
“那你说,要如何才能取到龙鳞参?真的要做谋反的事情?可是等到那时,是不是已经来不及了?”李小蕙道。
慕云峰胸有成竹地笑道:“既然你是玉扳指的主人,就不用这么麻烦。有些事情虽然我办不到,别人却可以轻而易举地做到,比如从寝宫里偷一块可有可无的树根,然后再用一模一样的假的代替。我是连寝宫都近不得的,可是换一个人换一种身份,这事情就容易地很了。”
明明是艳阳当空的时刻,却不知从何处吹过一阵寒风,让李小蕙忍不住抱紧了胳膊,同时,屋檐下有几只黑色的乌鸦掠过,乌鸦发出“嘎嘎”地叫声,十分地不吉利。
“你早就想好了这一步,就是为了让我承认我的身份?”李小蕙的脑子忽然变得清楚而有条理。
“冤枉啊!主人!”慕云峰一脸比窦娥还冤的表情,道:“想我是早就想到了,可我又不是玉扳指的主人,就算是想到了,也无能为力啊!那些人可只会听你的命令,不会听我的!”慕云峰一边大喊着冤枉,一边偷看着李小蕙的表情,同时心中暗自咒骂那些鸟儿,早不出现晚不出现,偏偏这个时候叫丧,下回一定见一只杀一只,都杀光了这些叫丧的鸟儿。
李小蕙心中隐隐觉得有一个环节不通,可是却想不出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她抬起手,便看到黑紫色已经从她的指甲蔓延到了小臂,整个手都像是刚刚从煤堆里伸出来的一样。同时,伴随着颜色的变化,她的手也渐渐失去了知觉。李小蕙不看也猜到了,自己腿上的情况一定更加严重,从两天前,她就已经因为伤口那种让人看了恶心的状况,而不肯再看自己的身体。
这是一种奇怪的毒,虽然让身体发生了这种变化,让她的肢体渐渐失去知觉,却并没有完全剥夺掉她活动的能力,比如现在,她还可以用不怎么灵活的腿脚继续走路,如果她不介意被人看到,也完全可以继续用手拿取杯子。
但是,这种毒却是对人折磨最大的,因为中毒者可以完完全全体会到自己的身体在一点一滴地死去,时间越长,感觉越是明显,将死亡的过程如此延续拖长,实在是一种比死亡本身更加痛苦的折磨。
李小蕙看了一眼自己那发黑的手掌,略带无奈地叹了口气,道:“我还能有什么别的选择?一切就都如你说的办好了,只盼着那龙鳞参真的能救我的命,我还不想死。”
慕云峰向李小蕙行了个礼,道:“是,主人。”
当年为了保密,那些用鲜血许下誓言的人之间并不是全都认识,慕云峰所知更加有限,不过,他却知道一名女子,恰恰是这个人,眼下来说是最重要的。
慕云峰所指的人,曾今只是皇宫中一个默默无名地小婢女,但是如今她已经成为了武则天身边除去上官婉儿之外最受信任的女官,那颗想方设法都得不到的龙鳞参,在她的帮助下只用了一天的功夫,便出奇顺利地从皇宫中偷了出来。
用鲜血和生命许下的誓言,是根本无从违约的。只要主人一声令下,就必须继续当初的盟誓。也许有人会后悔当初的一时热血,也许随着时间的流逝,当日的激情早已经消散无踪,可是,人都是怕死的,尤其怕死前受尽折磨还死的惨不忍睹,所以,李小蕙命令的下达居然是出奇地顺利。
拿着那节其貌不扬的龙鳞参,李小蕙有些疑惑,这东西要怎么吃?像吃萝卜一样生嚼硬吞?还是煮熟了连汤一起喝?
慕云峰也挠了挠脑袋,略带尴尬地笑道:“小蕙,药我可不在行,要不等姓骆的那小子来?或者我们找个神医?”
“神医,有几个神医知道龙鳞参的?”李小蕙嘀咕了一声,脑中迅速搜索了一遍,可惜,列出来的可选名单上只有骆鸣宇和何大夫两个人,骆鸣宇现在都不知下落,只能去找那个何大夫碰碰运气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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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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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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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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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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