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身携带的东西,自然是越少越好,那包裹里的东西李小蕙已经精简到了不能再少的地步,而她所有的钱财,也都收在一个革囊里,不怕水也不怕潮。
将这些东西取出来,李小蕙平静地坐在胡登上,看着这些东西。她本不该犹豫的,她现在应该偷偷从后门溜走才是,或许还应该留书一封?但是她却没动,只是攥着那白玉扳指,呆呆地看着眼前的东西。
李小蕙不得不承认,她是舍不得。
舍不得这店,更加舍不得的却是人。
其实李小蕙和李子林相处的时间并不长,来到临淄之后,李小蕙见到他的次数远远少于见到慕云峰的次数,和他在一起的时间甚至还不如和骆鸣宇在一起的时间长。可是人就是这么奇怪,虽说可以日久生情,但是见得最多的人,你反倒是对他没有什么感觉,而往往是那个在你最需要的时候忽然出现,却又在你安全之后消失不见的那个人。
李小蕙的灵魂与李隆基是没有什么血缘关系的,可是她的身体却和李隆基有着血缘关系。一个是千年之后的现代人,一个人不久之后的盛世皇者,他们之间本来连面都不会见到,却因为命运奇特的安排,让他们见面了,不仅见到,还在一起生活过。却也因为命运的奇特关系,让李小蕙占据了这具身体,也必须承担起这具身体的身份。
他们是堂兄妹,堂兄妹之间,除了亲情,不应该再有别的什么感情。
虽然古人大概不会太在乎这个,可是李小蕙自己心里清楚地很,这绝对不行。不仅仅因为血缘的关系,更重要的是他不是别人,他是李隆基,是唐明皇,是那个与绝代美女杨贵妃流传下千古爱情传奇的皇帝。
若是真的爱了他,和他在一起,那么以后的宫廷争斗血雨腥风李小蕙就必须面对;如果真的爱了他,和他在一起,那么李小蕙算是什么身份?妹妹?妻子?还是妾?如果真的爱了他,和他在一起,当那个绝世美女杨玉环出现的时候,她要何去何从?
喜欢一个人,也不是不可以舍弃的,况且,李小蕙还是有理智的,绝对没有因为感情而失去判断力。大概也就是因为她有理智,所以这理智在之前暂时压住了情感,让她自己都没有察觉到自己情感的天平已经倾斜向那个很少出现的男子了。
“要走了,没什么舍不得的。”李小蕙笑着嘀咕着,换了一身利于行走的胡服,将头发束于头顶,过长的部分便剪掉。如此对镜一照,倒也算是清爽利落,雌雄莫辩。
收好金银,背上包裹,李小蕙有些不舍地打量着她的屋子,胡凳胡床,都是她按着自己的习惯修改过的,去了别的地方,恐怕还没有这么舒服合适的住处。“走了走了,再不走,要关城门了。”李小蕙拿起她的文牒,塞进衣服前襟里面的口袋里。
这文牒,就相当于是现代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一样。李小蕙以前看西游记,唐僧每过一个国家总要把这份文牒拿出来,李小蕙还以为是什么重要的东西,原来就是身份户口外加护照。
李小蕙离开洛阳的时候,她是没有文牒的,那文牒是来到临淄之后李隆基给她弄来的,因为没有文牒是寸步难行的。当时李小蕙还很佩服李隆基的手段,这怎么说也是一张身份证,他不过两日的功夫就轻而易举,现在想想,他是临淄王,替人弄一个身份证明,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如今,她的身份都是李隆基帮她弄来的,还真是牵扯不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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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蕙苦笑着,这文牒她可没本事再弄一份儿去,虽说用着心里有些别扭,也只能凑合。窗外的天色已经暗了下来,李小蕙将门轻轻推开一条缝儿,看着没人了,才快速闪身出来,从后门溜走。
临淄城李小蕙虽然说不上熟悉,但是城门在哪里,她还是极清楚地。李小蕙知道太阳一落山,城门就要关,除非遇到极为特殊的情况,否则城门在第二天清晨日出时分才会再度开启。李小蕙就要在关城门前的一刻离开,这样,就算是有人发现她不在了,急忙来追,也得等到第二日城门开启的时候。一夜的时间,她已经走得无影无踪了,想要再找到她,恐怕是不容易的,因为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别人更加不会知晓。
未来也许真的不会像她想象的那样美好,也绝对不会像她过去那样安逸平静,更不会有人在她危难的时候出现来帮助她了。
李小蕙苦笑着,她是不是有些自找麻烦呢?从前那样不好么?李隆基都说了,不会勉强她,她想如何便如何。
可是,李隆基的承诺可靠么?
李小蕙的历史虽然不怎么样,但是她也知道,武则天之后李显和李旦相继坐过那王位,尚有韦后、太平公主争权,虽然在史书上只寥寥数语,但是这么多人抢那一个位置,想想也知道有多少的明争暗斗,有多少不见血的厮杀,又有多少人的牺牲。
留在临淄,容易牵扯那李小蕙最不愿意牵扯的情缘,距离那样近的一个人,又是喜欢过的,怎么可能心无隔阂地相处?
出了城,李小蕙回身看着厚重的城门缓缓关闭,心头像是有一块大石落下,又像是切断了什么,有些怅然若失。她停留了片刻,便转身向着前方而去。
李小蕙并不是胆子足够大,连赶夜路都不怕,不过综合考虑,夜里走更加容易一点,也不会被追上,所以只能选择这样的方法。走的越快,对李小蕙就越有好处,牵牵扯扯地,很容易让人变得犹豫不决。趁着太阳落山之后还有余晖,李小蕙大步流星地向前走,她打算只走一会儿,见着天色暗了,就找个地方休息,等到明日再走。天黑之前,尽量能走多远就走多远。
大概是太希望走的快走的远了,在夜幕降临的时候,李小蕙才发现自己已经走得太远,错过了城外的村庄,现在附近既没有人家,也没有可以休息的地方。
天渐渐暗下来,古代又没有路灯,李小蕙又不知道准备火把,天色一暗,便连道路都看不清楚了。李小蕙心中开始发毛,古代的夜路可不像是现代的夜路,有柏油路有路灯,就算是在郊外,顺着路走还能遇到值班的警察什么的,这古代的夜路,是什么都没有的,眼前黑乎乎一片,除了月光的清辉就是天幕上闪烁星星的那点亮度,除此之外,脚下的路是根本看不到的。
李小蕙想要往回走,但是想了想,咬了咬牙,依旧硬着头皮向前走。她心里想,也许再走不了多远,就能遇到人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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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蕙的确是向前走了,她也的确是遇到人了,可惜很糟糕的事情是,她遇到的不是良善人家,而是半路劫匪。总之,她没遇到好人。
“唐朝的治安怎么乱成这个样子!”李小蕙在被横路的绳索绊倒之后,看到那两个黑乌乌站起来的人影儿,第一个转过脑子的念头居然是这样的,“史书上不是说武则天重用酷吏么?怎么酷吏都没能将这些匪盗镇住?”
“大哥,是个女人。”
一柄寒气森森地厚背大刀在黑暗中一闪,大概是见到她是个孤身一人的女子,那两人也未曾在意,只是将大刀拄在地上,恐吓道:“喂,把钱都留下,放你一条生路!”
李小蕙感觉到自己贴身的那个皮革硬邦邦地咯着皮肤,她想要先爬起来,不知被两人中的哪一个推了一下,又摔倒了。
李小蕙开始肯定是有些惊慌的,不过她遇到的险情也多了,胆子也历练出来了,她从袖口中取出些备用的小钱,放在地上,道:“我总共就这么些银子,你们放了我吧!”
那黑乌乌的两个身影中有一个弯下腰来,李小蕙看到他长了一脸的大胡子,黑暗中,也看不清他容貌如何。那人拾起地上的钱,又看了看蜷缩成一团的李小蕙,只当是她怕了,舍钱保命,而且想她一个女子,穿的也普通,能有多少钱?
另一人看了看已经到手的钱,却有些贪心不足,他喝道:“就这么多么?太少了!还不够我们这一夜等!”
“我身上只有这么点了。”李小蕙用颤抖地声音回答,她的心里也是怕的,看着那两把几乎有她胳膊长的大刀,看着那两个黑乌乌的高大身影,李小蕙真怕这两人劫财还要害命,一刀把事主砍了。
没想到这两人倒是没有再为难李小蕙,他们互相说了几句李小蕙听不懂的话,就又带着他们的大刀,一下子隐没在黑暗中了。
李小蕙爬起来,胡乱拍打掉身上的泥土,前路漫漫,不知通向何处,眼前只有黑暗,她应该何去何从?
(第一卷就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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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楣(瞪眼做吃惊状):小蕙小蕙,你什么时候喜欢上那个痞子的?呃,不是痞子,是成长中的皇帝幼苗。小蕙,我都不知道哎,你怎么会喜欢那个家伙?话说,有比他帅的慕云峰,呃,这个花心了点;有比他文质彬彬表的骆鸣宇,呃,这个太不一琢磨了点。那个这个,好吧,虽然备选项都有问题,可是你为么要喜欢那个家伙啊,他人又黑。小蕙,难道你喜欢包黑炭那种类型的?
小蕙:一脚踢飞你个惹是生非的子楣,你还有脸出来装,这不是摆明了你是故意的么?给我三个一个不如一个的男人,还非要让我选一个,我只能闭着眼睛抓一个!
子楣:哗,这三个还嫌不够?我早就说过,你不能收后宫滴,那是不道德滴,再说,你也是应付不过来滴,嘿嘿嘿,飘走~~
隆基(黑着那张本来就很黑现在显得更黑的脸出现):难道我没有那两个家伙帅?女人的审美真是怪异!我本来很帅的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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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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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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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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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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